《指间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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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的幸福-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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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的幸福》48(3)
我们沿着湖边一直往西走,途中在一石凳上,看见一对青年男女正搂着接吻。苏苏转过头看我,我想了想,然后在她的嘴唇上象征性地亲了一下。随后我们又继续走,一直走到著名的九龙壁,迎面看见一对外国夫妇推着一个小女孩走过来,那小女孩可爱至极,有两个漂亮的小酒窝,金黄|色的头发卷卷的,很像家乐福超市里卖的芭比娃娃。我用蹩脚的英语和他们打着招呼,苏苏则蹲下来逗着小女孩。小女孩很乖,面对着我们不但没哭,反而给了我们一个又一个甜甜的微笑。苏苏提议要和小女孩合影,我便让苏苏抱着她照了一张。后来苏苏把这张照片洗出来,装进在IKEA买的木质相框里,放在她的梳妆台上,认真地对我说:“我非常喜欢这个外国小女孩的微笑,每次一看见她,就好像能感觉到生活的无限美好。”我走过去对着苏苏的脸就亲了一口:“没错,生活是真他妈的美好。”
  我和苏苏绕着公园里面的湖走了整整一圈,感觉到无聊,便在码头租了一条脚踏船,向湖中心划去。起初,我蹬得非常快,大概划出了有一千五百米左右,我便慢了下来,直到一丁点儿力气也使不出来。我索性往坐椅上一靠,从兜里拔出一根烟来抽。湖面上的游船不多,显得异常安静,远远地能听到马路上汽车驶过的声音。我和苏苏互相依偎在一起,船随着水面上下波动,远处的塔尖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洁白的光。
  苏苏转过身来,搂住我的腰,把头靠在我的胸前:“丁若,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将来?”
  “想那些干吗?现在的事情还想不过来呢。”
  “没什么,我只是随便问问。有时候,我一想起我们的将来,就感觉心里特没底。”
  “你就爱胡思乱想,一点儿用也没有。将来会是什么样,谁也不知道,费那劲儿想它干吗。”
  “但是,未来的一切终归还是要来的,这是谁也无法逃避的。”听着苏苏的话,我的心忽然一下子就沉到了谷底,仿佛我精心打造的一个外壳被突然地点破,一下子显露出了原形。
  我狠狠地抽完手里的烟,以最大的力气将烟头弹了出去,然后闷着头蹬船向码头驶去。
  很多时候,我都是在凭感觉生活,没有什么目的。对于苏苏,对于我们的将来,对于以后还要走的漫长的道路,我心里确实一点底儿都没有。我曾经努力地去打算过,但最后只会陷入一片茫然。因为我不知道我这样的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它的意义又在哪里。我只能在每天醒来或睡去时,祈求生活里能够发生更多更美妙更令人心动的事情,好让我告别目前这样痛苦不堪混沌不清的日子。
  就这样醉生梦死地在学校里混了一个多月后,我决定搬回到红民村。这其中最大的原因在于,我发现我对大学里的一切事物都已彻底失去了兴趣。
  在搬回来的第一天,我从下午###一直睡到了第二天的上午十一点多钟,期间我只起来喝了一次水,吃了一碗方便面。这一觉睡得很沉,没有做梦,厚厚的窗帘将我和外界分隔开来,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和我失去了关系。我只沉浸在自我迷失的灰色世界里,勤奋地练习不分昼夜地睡觉。
  苏苏知道我搬回来之后,并没有发表什么特殊的意见。周末,她仍然和往常一样,拉着我出去逛街,在双安商场对面的“超市发”里买诸如牙膏、香皂、卫生纸之类的日用品,偶尔心血来潮,也会买上些香肠西红柿土豆之类的菜,回来自己做着吃,但大多数的情况我们都是饿到受不了之后,去外面的小餐馆里胡乱地山吃海塞一通。然后,手拉手回来继续拥抱打啵儿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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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的幸福》49
某天下午,苏苏回了学校,我一个人在家实在待的发慌,便下楼沿着马路瞎逛。路过街边一家音像店的时候,听见里面传出来的音乐有些恍惚却很有力量,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我走进去一打听,了解到歌者是窦唯,而且是好几年之前的作品——“魔岩三杰”时代的摇滚专辑《黑梦》。我向老板索要了这盘CD,然后付款买下。
  回到家里,将CD盘放入碟机的碟仓,窦唯阴郁苍凉的声音便弥漫在我的四周。我闭上眼睛,将自己的身体往沙发上狠狠地一靠,立刻陷入在柔软的蓝色沙发里。我一遍遍地跟随着窦唯在唱:“幸福在哪里?幸福在哪里?”越来越感觉到生命的迷茫。
  我一边哼着歌,一边盯着手中快要熄灭的烟,感觉喉咙已然失声,而泪水正悄然无息地滑落,淋湿了自己忧郁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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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的幸福》50(1)
某日小段到家里来看我的时候,还带来了一个人。此人名叫唐河,是小段的高中同学,在中央戏剧学院攻读戏剧文学专业。唐河长得又黑又瘦,脏兮兮的长头发胡乱地拢在耳后,一双眼睛总是眯着,仿佛没睡醒似的。进了门来,只见他往沙发里一坐,架起了二郎腿问我:“哥们儿,有烟吗?”我从兜里掏出一盒中南海朝他扔了过去。也不知道这小子是不是正在戒毒,没多大工夫,地上就已被他扔了五六个烟头,丫大有不把这盒烟抽完不罢休之势。
  不能说以貌取人已成为这个社会的通病,但的的确确有些人总能让人情不自禁地产生鄙视的情绪,唐河就是其中一个。据小段说,每次和唐河一起回家,一到火车站遇上什么追查逃犯打击票贩子之类的活动,唐河就一准会被误认为嫌疑人,然后被警察带到一边,又是验身份证又是问话。当然,这些都只是虚惊一场,唐河这小子也只不过就是长相和打扮都不太地道而已。
  后来有一次,我们一起去中戏旁边的果园里偷西瓜,虽然是夜黑风高,但还是惊动了睡在瓜园里的农民伯伯。农民伯伯从棚里跑出来,又是抄家伙,又是喊叫着“来人”和“放狗”,我们几个立刻撒丫子闪人,疾速狂奔了两里地才得以安全逃脱。第二天,瓜农来学校告状,在校门口一眼就认出了唐河,可见这家伙的外表给人的印象是多么的深刻多么的不朽。
  自从和唐河认识后,我们就开始经常厮混在一起。通常是这样的,中午十一点左右,我家的大门会准时地响起踢门声。这小子的双手不知道用来干什么,他的习惯动作是以脚代手,比如敲门,比如上课答到。很多次与他吃饭的时候,我都会想象着唐河趴在桌子上用脚举着筷子的模样,而往往想到这儿,我都忍不住地笑出声来。每天这个时候,我不用开门,躺在床上用后脑勺儿想想也知道是这个家伙又来了。
  不出一星期,我家所有储存的食物就被唐河一扫而尽,甚至连一盒受潮的饼干也被他找了出来,并在一个宁静的夜晚被他统统消灭。有时候,我很怀疑唐河是不是患上了极度饥饿综合征,如果三天不给他饭吃,我猜他可能会把我也当成食物一口一口地吃掉。总而言之,这厮来我家蹭饭的事实已经成为了必然,他也因此被我毫不客气地称之为“吃货”。
  苏苏周末回来,打开冰箱一看,对我这个星期的食量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在上个星期她走之前已经为我准备了足够我吃半个月的食物,而现在却是一滴未剩。唐河这小子似乎知道苏苏周末要回来,那两天便如从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不见。后来,我才知道他原来转战他地,跑到小段那儿继续着他光荣而又伟大的蹭饭事业。唐河打小生活在吕梁山区的农村里,条件非常艰苦,家里又孩子多粮食少,兄弟几个只好匀着吃,所以经常有上顿没下顿。难怪,饿怕了。
  唐河这家伙还有个坏毛病,就是不爱打扮,也不讲究卫生。一整个秋天,每星期我都能看见他好几次,却每次都只看到他穿同一件灰色夹克,袖口因为穿得时间过长,有点儿起毛,周围是一圈泛着乌黑亮光的油渍。每当唐河抬起手来挠他那墩布条似的头发时,我都会把他的袖口误认为是裤脚。
  起初,我和唐河在一起聊音乐,聊重金属、朋克、摇滚、爵士。后来,我们又从音乐转到文学,接着又从文学聊到戏剧,总之天南地北,海阔天空。关于这些话题,经常会消耗掉我们很多时间,有时是一上午,有时是一个晚上,随之而来的结果是,我被唐河所影响,兴致勃勃地搞起了所谓“先锋话剧”的行当来,同时我的酒量在这段时间里又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对啤酒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指间的幸福》50(2)
有一次,我和唐河、小段、张晃(无业游民,唐河的朋友)、薛酷、韩炜光一干人等,在和平里附近的一个小酒馆里喝酒,为了合理运用我们那点儿微薄的人民币,我们只点了两个凉菜和一个小炒,并就着这么几个简单的菜喝下了三瓶劣质白酒,最终导致我们都出现了轻微的酒精中毒,一起趴在马路边把晚上所吃的悉数吐出。
  有时候真想不通,为什么人们这么热衷于喝酒,其实喝酒的过程无非就是在规定的时间里把酒和菜吃下肚里,然后再比赛看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所吃的东西吐出来,并且从吐出的数量上可以看出每个人对这门事业的热爱程度。
  就在那个被酒所伤的晚上,我们凭着劣质酒精的刺激作用,在极其亢奋的状态下组建了我们所谓的戏剧社,并命名为“青###”。从此,我们几个人对学习更加丧失了兴趣,盲目地走上了话剧艺术的道路。
  在这个到处都充斥着嘻哈、R&B以及快餐文化的年代,很多人都羞于谈及理想、信念之类的话题,对艺术的追求变得更加简单和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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