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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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仙- 第12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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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大宗族对奸细的防范相当严密,罗桑修士混入门容易,想找机会降临飞升之地,非得长期潜伏得到足够信任不可。选派执行此事的罗桑修士不止一个,桑南性贪且不够谨慎,原本罗桑不是第一选择,奇妙的是,许多能力出众的人没能成功,他却得以混入狂灵。
  究其原因,其擅长驭兽为一大优势,在狂灵之地大有用武之地;更重要的是因为他遇到程睿,且被对方识破身份。
  程睿就是程血衣,出自六大宗族内的程家,曾有一代天骄之名,但其对程家的仇恨却比任何人都深,原因不明。
  十三郎见过类似的例子,但把血舞与程血衣放在一起,恐连其一根指头都比不了。
  不是指实力,而是说行事之狠,做事之绝,性情之毒,手段之辣,样样有所不及。
  总结起来一句话形容:只要是程家的事,血衣杀者处心积虑也要破坏,只要是程家的人,他一定会杀,女修更被残酷折磨,手段令人发指。
  一人对抗一宗,结果可想而知,让人意外的是,程血衣屡历险恶,屡屡九死一生,但他就是不死。反倒庞大的程家被他搅得鸡犬不宁,不少成年丑事也被公之于众,丢脸到极致。到后来,程家传谕其余五宗,联手对程睿悬赏通缉,上天入地,务求将其捉拿或者诛杀。
  结果让所有人都想不通,通缉发布了两三百年,血衣杀者辗转不知多少个星球,六大宗族得罪个遍,杀人盈野,越战越强,越来越难对付。
  非但如此,他甚至还招揽到不少六宗叛徒,形成一股隐藏在暗中专门与六宗作对的势力。其行事风格诡异多变,东边一枪西边一斧,神出鬼没每击必中,令六宗头大如斗。
  就这样,在程睿的帮助或者叫胁迫下,桑南这个奸细更名换姓混入程家,最终成功进入飞升之地,成为猎杀者的一员。区别在于,以前的他只为罗桑效力,现在却有两个主子,得程睿授意方可行事。
  可惜桑南的好运气到此为止,工作才刚刚展开不久便遇到十三郎,楞是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直接斩于刀下。
  “绝对猛人!”
  知道这些的时候,十三郎惊出一身冷汗,当即吩咐左宫鸣布置传送。
  十三郎自信甚至自负,但没有狂妄到认为自己天下无敌,他对程血衣的事情了解虽然不多,但能肯定闯了大祸,恐比得罪六大宗族还麻烦。易地相处,十三郎把自己带入到程血衣的角色里,不认为自己能做到更好。
  准备传送是为了逃跑,十三郎又没有马上逃,他担心程血衣追上来的时候情势太急,恐连传送都来不及展开。
  另外还有一点,十三郎有心等待血衣杀者,看看他究竟多强大。
  无论对手多么强悍,面对永远比逃避好;无论真相多么残酷,知道永远比不知道强。
  这是十三爷的原则,奉行一生。
  事实证明这种认知是对的,策略也是对的,但对程血衣的估计仍嫌不足,其行事风格与十三郎有想象的地方,但是更狠辣。
  主要体现在一点:纵然狮子搏兔,也会全力以赴。
  假设下,十三郎遇到一名元婴修士,要杀掉对方,会不会倒提天绝扑上去狂砍?
  肯定不会。
  程血衣会,千里之外释放杀机,纵非全力以赴,也肯定出了七七八八。
  未与正经生境交过手,十三郎还不知道一半生修到底多大本事,但他了解自己。
  血鼎一击,三百九十四名大修精魂,无论如何能与生境相比。
  灵宝本为生上修士才能施展,掌天一射,有几个化神接得下?
  风雷火三击同杀,十三郎有足够理由相信,自己应已达到甚至超越化神巅峰。
  塑灵千变,经天绝施展出来的搏命手段,将十三郎的修为瞬间拔高三到五倍,加肉身全力。
  如此四重杀劫与一击对抗,十三郎重伤溅血,血衣杀者全然无碍;这样的差距,若他只出了三四分力,说什么也不能相信。
  四击过后遭重挫,十三郎大为惊恐。
  闯荡两百年,能让十三郎感觉敬畏的人很少,更别说惊恐。如今刚到飞升之地,血衣杀者便占据一席之地,且名列前茅。相比之下,十三郎宁愿遇到真灵,反会坦然得多。
  真灵如人,十三郎好似蝼蚁,人哪怕一个孩子的一根手指也能轻易碾死蚂蚁,但,谁见过有人没事做到处杀蚂蚁?
  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血衣杀者不是真灵,但他毫无原则,不讲风度,要杀必杀,杀则全力,不与对手交谈,不给任何空间,不让对方有一丝周旋的余地。
  这样的人,焉能不可怕。
  正因为如此,十三郎憋了一口气要反击。
  越怕越要与之斗,越怕越要反击,马上!
  结果十三郎成功地让对方负了伤,尝到痛,自己却迎来三年浩劫。
  苦熬三年,无数次险死还生。
第1315章 我以痴心窥天道
   
  转念之中,重伤之余,本可相对从容的逃跑。
  十三郎没有那样做,而是费尽心机激怒对方,催其二度出手。
  身上有天,让对方犯天,借力施展天罚。
  天罚是底牌,在只能逃跑不能击杀对手的时候用掉,泄密而且浪费;放在以往,十三郎绝对不会这样做。
  此时情况有所不同。能战而不战,十三郎担心自己会有心志之忧,从此多出一道阴影。
  他成功了。
  听到血衣杀者因剧痛惊呼,十三郎“得意洋洋”,但来不及庆幸便发现,自己惹了大祸。
  头上那个连真灵都无可奈何的箍,有动静。
  ……
  ……
  发箍来自天劫后,事后经过多方研究,包括金乌为其出力或出谋划策,十三郎对它多少有点了解。
  一句话表述:发箍是天道规则凝聚出来的实体,因由十三郎引发,注定终身伴随。
  规则是个包含无穷奥妙的词汇,用金乌的话讲,当有人明了构成世界的全部规则,他就是天。
  这才神秘了,也太远了,可以肯定金乌没到那个层次,于是告知十三郎,发箍与其紧密相连,自己强行摧毁倒不是不能,但会对他造成无法预料的惨重后果,不动为宜。
  假设规则是一座构造复杂精美的建筑,十三郎就是那个建筑得以扎根的那块地;建筑当然可以推倒,问题在于它是活的,毁掉需从根部着手,进而连带那块地基。后果轻重难以预料,轻者大病一场难免,重则自此不能活物,再也种不住类似建筑。
  “开玩笑,那怎么行。”想都不用想,十三郎当即拒绝。
  发箍为何禁避神识?因为它已经建造完毕,封了门,锁了户,与十三郎紧密相接,看他就等于看它。
  人常说天不看窥,所指多半为此。发箍是规则,规则就是规则,规则规定了天不可看,因此不能看。
  除非有本事毁掉它。
  “老鸟无能,欺负我不懂,纯忽悠。”金乌讲完,十三郎心里如此对自己说。
  从效果看,发箍除强行给十三郎下达“封口令”外,好处远远多于弊端,真正令十三郎不爽的只有一条,他作为引来长出这座建筑的土地,对其没有掌控权,没有打开门的钥匙。
  这样说是客气话,真实状况为,十三郎别说看透发箍内含规则,连其一点边都沾不着。
  百年前不行,百年后仍不行,不出意外的话,修行超过金乌之前,多半一直不行。
  万万万万万万没有想到,飞升之地碰到程血衣,被其神域紧逼的时候,发箍忽然动了。
  一动便要了命。
  ……
  ……
  真把发箍看成一座精美完整内涵丰富而庞大的建筑,程血衣的神域就是顽童手里的一块石头,毁不掉建筑,但能砸破窗户上的玻璃。
  玻璃是十三郎想到的,别人叫窗户纸。
  不管多么难以置信,事实已然发生,透过被程血衣打破的洞,十三郎看到发箍的一些内貌;随后,金乌所言“牵一发必动全身”汹汹而来,规则立即反扑。
  反扑凶猛但还不至于让十三郎伤筋动骨,程血衣做到了真灵都做不到的事情,但其大开的口子实在太小,瞬间便会被弥补。
  就在这个时候,另股力量随之发作:狂灵之气!
  狂灵之气是什么?
  以往十三郎认为那是一种气息,三年后的他才明白,那也是规则:独属于狂灵不容于天道的狂灵规则。
  身在此间的人妖兽鬼虫,每个都能吸收到狂灵之气,吸纳狂灵规则,它在无形中大幅提高道法威力,同时带来无穷后患,突出特征为:离开后修为近乎停滞。
  狂灵之强,强至死后亿万年仍有自己的领地,天道都管不了。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狂灵之地的妖兽不适合做宠物,因为它们离开这里就会渐渐衰弱,直至灭亡。
  与天道的大气浑厚完整相比,狂灵规则破碎零散凶猛桀骜,感觉就像一头被分尸的猛虎,一张皮,一块骨,一截肉丝犹自释放凶煞,可令狗儿狂吠。
  天道当然不是狗,它是王者,是主宰,是不容别家的独一无二。
  发箍完整时,规则自守其间如隐世之修,两不干涉;如今被程血衣打开口子,与狂灵之间水火不容的姿态顿时体现,好一场龙争虎斗。
  规则斗法,被当成战场的十三郎倒了大霉,同时得到一个机会。
  看到看懂看透双方的机会。
  弄清状况之后,十三郎很快做出决断:忍,看,学!
  忍人之不能忍之忍。
  看人之未见之所见。
  学世间从无之所学。
  劈开肉裂,骨碎经折,肌里重组,神魂再造,彼时他所经历的,世间再无第二人想。
  很快十三郎发现,自己原先的设想太过乐观,学字无从谈起,忍耐已有不及,好不容易看点东西,进程却无法持久,原因为他吸收的狂灵之气太少。
  这很正常,当时的他来了没几天,时刻不停口口吸也吸不了几口,遑论那玩意儿要通过仙灵之气输送,时不时才来一下。
  狂灵之气不足,那个被打开的口子随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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