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猎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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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猎魔人- 第2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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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赶忙介绍道:“这是我朋友克丽丝,美籍华人,那位是于洪权,印度人,这次随我一起去东山办点事儿。”
    “你好!”老吴还没等我介绍完,就冲克丽丝伸出手来,我看到克丽丝无奈的跟对方握了握手。
    “今天我没事儿,要不我开车送你们过去吧。”老吴此刻变得极为热心。
    “不用了,我们自己过去就好了,还有,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吴先生您就别惦记了。”克丽丝一针见血的挑明了老吴内心的小九九,给我跟老吴整的都有些下不来台。
    “额,嘿嘿,车我不着急用,周末之前还我就行。”老吴赶紧找个话题开始掩饰自己的原始冲动。
    我不好说些什么,只能跟对方道谢后转身上车。老于开车,他的背囊放在副驾驶,我跟克丽丝坐在后面。亏着车上有导航仪,否则我是真不知道去东山的路要怎么走。
    由于市内到东山很远,我又比较担心邋遢道人的安危,为了缓解内心的焦虑,我开始跟克丽丝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那个人,你们是怎么处理的?”我挺忌讳这个事情的,但好奇心最终还是战胜了理智,于是我装作不经意的问道。
    由于我心思基本都在邋遢道人身上,克丽丝没能完全的看透我的内心,于是她想了一会儿对我说道:“我跟老于本意是打算让分部派车过来将他拉回去审讯,没想到电话接通以后,那家伙居然断气了。我跟老于检查了半天,也没找到死亡的原因。”
    “这下倒是省了分部派车过来咯!”老于此刻插了一句进来。
    “那你们跟孟婆联系上了吗?”我现在是能多联系到一个帮手就多联系一个,因为我不知道前方等着我们几个人的到底是什么。
    克丽丝摇了摇头,看了看我欲言又止,应该是有什么问题想要问我。而我此刻的心思都没在她身上,因此也不想知道她想问我什么。
    “那尸体你们是怎么处理的,总不会放在旅店内吧?”我这人做事儿一向谨小慎微,别看我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关键时刻还是非常小心的。
    “你还是不知道的好。”克丽丝这人现在想来真好,为了避免我成为同犯而故意不告诉我具体的细节。
    看我纠结的样子,克丽丝有些不忍,于是转移话题道:“贾树,你所说的那个邋遢道人到底会遇到什么危险?”
    我更郁闷了,点了根烟冲克丽丝回答道:“我不知道,就接了通四姑的电话,说邋遢道人现在在东山,会遇到危险,其他的我完全不知道。”
    “四姑没有电话通知邋遢道人吗?”克丽丝继续问道,“邋遢道人没有手机,因此联系不上。”我非常无奈的回答克丽丝的问题。
    “那我们怎么找他?”克丽丝也有些急了,“我不知道。”我盯着克丽丝的眼睛回答道。
    “贾树,你有没有邋遢道人身上的东西,最好是近期借给你的。”老于忽然插了一句进来。
    “这个真没有。”我想了会儿,发现这老家伙真的是什么也没给过我。
    老于苦逼的看了我一眼,随后继续开车,倒是克丽丝对我说道:“贾树,你再仔细想想,如果有对方气味的话,老于是可以通过气味寻找到邋遢道人的。”
    尼玛,我刚反应过来,对啊,这印度阿三是人狼啊,狼啊狗啊的嗅觉一般都很灵敏,利用这个便利条件找邋遢道人倒是个非常不错的主意,问题是我上哪儿搞对方身上的物件儿呢?
    我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到解决的办法,倒是克丽丝一个劲儿的安慰我,让我放松一些。
    想来也对,这就跟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样的。有些事情你越是用的时候去想,你越是想不起来。反倒是平时的时候,那些事情会不经意的冒出来,所以,记忆这个东东真是个奇怪的东西。
    “你为什么会干这一行?”闹心中,我忽然冲克丽丝来了这么一句,本来也没打算问出点什么,就是找个话题罢了,但克丽丝看我的眼神明显跟以前不同了。
    “你想知道些什么?”对方警觉的回答道,“就是随便问问,连好奇都谈不上。”我发觉自己真是多嘴,在国外是很注重个人**的,所以我打算将这个话题一带而过。
    老于降低了车速,目视前方的低声问道:“贾树,你相信宿命吗?”
    说实话,当时的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回答老于的问题。如果问我相不相信这些民间异术,我绝对会说相信的,因为我见过太多这类稀奇古怪的事情了;但要是问我是不是相信宿命,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我们这个圈有这么一种说法,叫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六名七相八敬神,九交贵人十养生,十一择业与择偶,十二趋吉要避凶。
    除了命数以外,其他的这十一项,我都或多或少的接触过,只是这个命数,谁人能定?又是如何定的?难道每个人生下来的命就被安排好了吗?恐怕连世界上最精确以及运算能力最强的计算机都无法计算出来,人这一辈子要经历哪些事情,又有哪些事情或者决定,会改变人一生的命数。
    克丽丝看出了我的疑惑,等我内心稍稍平静一些的时候,她很严肃的对我说道:“贾树,如果你不相信宿命的话,就不要在我们这行干了,否则到最后,一定会害人害己的。”
    待续



第三百九十四章 宿命之说
    我知道自己与车内这两个人相比较,我所知道的关于灵异方面的事情,真的是不值得一提,更是拿不出手。所以我很谦虚的说道:“你们俩谁能给我解释一下宿命吗?”
    老于从后视镜里看着克丽丝,而克丽丝则有些焦躁不安,这俩人的举动让我感觉非常不好,貌似我触及到人家不想说的秘密了。
    “crysare诱all日ght?”老于居然说起英文了,这尼玛绝对当我是外人看啊。
    “i’摸k!”克丽丝抬起头看着后视镜内老于的眼睛回答道。
    可惜这印度阿三太小瞧人了,要知道现在国内英语的普及程度之广,远非他一个印度人能想象得到的。就这两句英文,别说我一个看美剧的家伙能听懂,即使是上小学的孩子,也能正确的给你翻译过来。
    克丽丝深呼吸了几次,然后紧握着我的手对我说道:“贾树,我能告诉你的就是顺其自然,服从命运的安排。因为,人从未出生开始,老天就已经决定了这个人的思想、行为、甚至于命运,可以说我们的一生早已被安排妥善,我们所做的不过是命中注定会发生的事情而已。”
    看我茫然的样子,克丽丝继续对我解释道:“我知道你现在很难接受这个事实,我可以给你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说到此处,克丽丝握紧双手冲我问道:“你猜我双手有几根手指?”
    “目前是十根。”我猜到了对方接下来要说什么了,这招在金庸的《天龙八部》里救段誉的老和尚用过。
    “你很聪明,贾树。的确目前是十根,这是最佳的答案。因为我可以自残掉一根到两根手指来让你的回答错误。如果你认为这就是改变宿命的话,那你就错了。
    上天早在我未跟你打赌之前,就已经知道了事情最终的结局,所以,不论我怎么做,都无法改变既定的事实,这就是宿命。
    上天给我读心术这个能力的同时,也会让我承受更多的苦难作为交换的条件。我跟他都经历过太多不堪回首的往事,所以,我们真的不愿意提及宿命这个问题。”
    克丽丝看了我一眼,马上读出我内心的想法,随即对我说道:“你不用过多的考虑我现在的感受,如果在我和我家人身上所发生的事情能够帮你摆脱迷茫的话,我现在就可以说给你听。”
    我犹豫了片刻,随后点头表示接受克丽丝的帮助。克丽丝再次深呼吸了几下,然后开口说道:“从你见我的第一面起,我就知道你心中有个疑问,那就是为什么我这样的美籍华人会甘心为孟婆工作?答案很简单,因为命中注定我要为她工作。”
    看到我更加迷茫的表情,克丽丝苦笑着继续说道:“也许在你看来,这个不能算是答案,也许你听完我和我家人的故事,就会明白这为什么是答案,而宿命又是个什么东西。
    我的父母在美国都在大学工作,同时也都是华人,他们怀揣着自由和梦想来到美国,希望能在那里找到可以施展自己才华的空间。
    跟当时许多华人一样,他们从最底层的工作做起,一直到我出生,他们才在某所大学里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我家里现在还保存着一件撕得稀碎的西装,那是我父亲走下飞机后,为了赚取第一桶金子而做的事情。
    在国内的时候,父亲是天之骄子,如同众心捧月一般活在他的世界里。可到了美国,除了他的才华和抱负以外,他什么都不是,甚至连黑人都不如,因为那个国家当时还是很排外的,就跟英国的保守党一样。
    父亲先是找了家最便宜的旅店下榻,随后就出去开始四处的找工作,当找了一天以后,父亲绝望的发现,这里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工作能够提供给他。
    由于是自费去的美国,父亲早已是囊中羞涩,甚至连买个面包充饥都不舍得。在一个饥寒交迫的夜晚后,父亲终于放下自尊,开始靠力气赚钱。
    父亲选的第一个工作是给人家抢着擦车。就是那种人家的车刚停下,就主动上去给人擦车,完全靠车主的小费为生的活儿。可即使是这种低贱的活儿,也早就有很多外来人员在抢着做,其中尤其以墨西哥人最多。
    父亲提着买来的水桶,以及各种擦车工具在机场外围的停车场傻站了一天,也没抢到一个活儿,归根结底还是放不下自己的架子。疲惫不堪的父亲回到旅店以后,开始思考对策。因为长此下去别说求学,能吃饱饭就不错了。
    又过了一夜,父亲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穿着自己最好的那套西装去给人家擦车。每当有车停下的时候,父亲都会第一个冲上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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