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维护中》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系统维护中- 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看到牵挂的男人完好无损,沈默弯起嘴角,当余光无意撇到一处,脸上安心的笑容骤然凝固。

1932年1月9号上午10点35分,第九军还活着的士兵看到青年突然拿出一把枪对准他们的将军方向。

林建白脚步停顿,凝望着不远处的青年,眉宇刻出川字,他的目光深邃如墨。

砰一声枪响,几乎同时的,枪声又响。

镜头仿佛被放慢无数倍,林建白看着青年胸口有血花喷涌而出,鲜艳的色彩在瞳孔放大。

他的世界空白了。

副官回头,隐藏在暗处的杀手被打中眉心,当场身亡,他想到某种可能,寒意从脚心扩散,手一松,枪掉地上,他煞白着脸咚一声跪下去。

那名对沈默开枪的老士兵是林建白手下最得力的爱将,一生都在保护他的将军。

那一刻,他看到将军有危,来不及多想,本能的打出一枪。

混沌的大脑清晰之后,他拿着枪的手不停发抖,也跟着跪下去。

烽火没有因为青年的血停止,枪击声迅疾,手榴弹炸出的浓烟渗透进空气,堵在目击这一幕的所有士兵心口。

沈默在倒下去的那刻落入熟悉的宽厚胸膛,他勾起溢出血液的唇角,“你的士兵还真是死忠。”

“快,军医在哪?快啊…………”硝烟弥漫的北站外,沉稳从容的将军慌乱无错的大喊。

副官跌跌撞撞的跑开。

“我说过。。。我。。。我能帮你。”沈默喘息着,脸色苍白如纸,额前冷汗渗出,他费力的挤出笑容。

手抹着青年嘴边不断冒出的血水,怀中人的温度在一点点降低,林建白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恐惧。

“把。。。把头低下来一点。。”

林建白僵硬的低头,一滴温热的泪水从赤红的眼睛里泛出,顺着眼角滴落,啪的打在沈默那颗朱砂痣上面。

“。。。。活着。。。。等我。。”失去温度的唇贴着林建白的耳朵,沈默缓缓伸出手去摸他的脸,想要更深的记住这个男人。

手无力的垂下去,半空中被轻微颤抖的大手握住,发抖的嘴唇轻吻着手心。

“欠你的。。。。我爱你。。。”最后一次呼吸着男人身上的气息,沈默虚弱的闭上了双眼,再也没能睁开。

等副官抓着一个士兵赶来时,他只看到血泊中拥抱在一起的两个人。

铁血冷情的将军紧紧的抱着沉睡过去的青年,哭的像个孩子,悲伤无助。

====================================             

作者有话要说:  ………………再见,我的将军。

上面那句是我的真心话,艾玛,写文到现在,最爱的小攻就是将军,没有之一。

让窝们一起期待将军跟小默的再次重逢~!期待他们的美好将来~!!!

总共十一卷,前两卷只是草稿,可以去掉,而且里面出现的人也不是小攻之一。

再次强调一点,并不是每卷里面提枪的都是小攻。

只有真正爱上小默的才是小攻之一,例如将军。

皮了个埃斯:怕有人看不懂,这里解释一下,沈默那一枪是要给暗中对将军开枪的杀手,但是忠心的士兵以为他想杀将军,冲动之下,子弹就出去了。

再皮了个埃斯:如果没有沈默的一击神枪,将军必死在那名杀手枪下。

再再皮了个埃斯:容四知道林建白会死在北站,他打算做好事,让沈默赶过去,两人一起死在那里。

因为他自己目前经历的是爱人死了,他活着,太痛苦。

啊哈哈哈,每卷都不会有番外,乃们猜是为什么【因为某作者懒成一坨。。。

有人嫌进度慢,有人嫌进度快,噜啦啦,某作者只能按照自己的大纲写了【摊手,满足不了所有人

☆、卷四

沈默看着面前的戈壁荒漠,已经没了最初的震惊,他淡定的环顾陌生的地方。

一眼望不到边的黄沙,残阳如血,孤寂荒凉。

“嗷………”

一声狼啸冲入耳膜,沈默神色一紧,他僵着脖子侧头,对上一双充满审视和锋利的蓝色眼睛。

“叮,恭喜沈先生正式开启《大风起,菊花黄》,任务,在乌力罕。巴图的大婚之夜取代公主,与他行夫妻之事,协助物品,菊花灵三颗,顶级蒙汗|药一包,多柯勒草原地图一张,随想随到。”

“把这副身体的具体情况告诉我。”在脑中冷静询问,沈默不敢动,仍由着面前的银狼伸出舌头在他脸上舔着。

动物有时候比人还要敏锐,尤其是生活在沙漠里的野狼。

“叮,阿呆,年龄15,天朝人氏,父母经商,在商队经过柴木尔沙漠时出生,遭遇罕见沙尘暴,被遗弃之后侥幸存活下来,在狼群长大。。。。。。”

沈默绷着神经听脑中的声音,他得出几点信息。

一,这副身体在从漠南迁徙到漠北的途中遭遇强盗,几经磨难,终究没有活着看见绿洲。

二,天朝和亲的队伍将会在十日后抵达,他必须赶在前面混进巴伦族落,接近乌尔罕。巴图。

理清所有思绪,沈默微微阖了一下眼帘,不知道那个男人现在怎么样,希望抽屉里的东西能起到帮助。

身下的黄沙经过一天的烈阳晒烤,残留的温度灼人,沈默动了一下身子,身边那匹狼突然发出一声响亮的喷鼻。

似是确定了什么,银狼蹭着他的胳膊,之前的警惕消失,这会像是在表达某种欢喜。

沈默脸上浮现犹疑,缓缓伸出手,随即就见银狼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手心。

绷着的神经松懈,他在心里舒了口气,这匹狼是当年救下原身的两匹狼之一,另外一匹是它的老伴,已经在两年前老去。

可以说世上与少年最熟悉的就是这匹老狼王了,好在对方没有从他的气息里察觉出什么。

狼王昂着头,引颈长啸,悠长的啸声彻响,让这片无边沙漠愈发萧瑟荒芜。

下一刻沈默就见黑压压一片从四面八方出现,近了才看清是一头头野狼,没见过真狼的沈默头一次见到一匹,已经惊吓不小,这会有上百头朝他的方向狂奔而来,着实震撼了一把。

所有的狼围着沈默呼啸,声音之大,刺激的耳膜发疼,他抬手把身上脏乱的古怪衣服整理了一下,试图直立行走。

没有人教少年像人一样走路吃饭,活了十五年,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狼,四肢在地上爬着走动。

老狼王伏在地上安静下来,余下的上百头狼像是接到狼王的命令,在沈默周围跑了几圈就转头分散跑开。

天边不知何时有一轮明月,皎洁的月光洒在无垠的细沙上,覆盖了一层清冷的银色,有风徐徐而来,卷起的风沙宛如一缕轻纱飘舞。

沈默趴在狼王身上,双手轻拂着它两边的银色鬓毛,这副身体极为虚弱,不知道能撑多久。

晚上的时候他忍着恶心喝了几口野狼叼上来的沙狐血,又咬住一块血淋淋的肉吞下去,剩下的都给狼王吃了。

在沙漠里,活着最重要。

六天后,一个少年出现在巴伦部落外围的多柯勒草原,他的身边还跟着一头年老的银狼。

沈默蹲在河边,把头埋进水里不停的喝水,直到感觉肚子撑了才抬起头,抹了把脸上的水珠,他满足的叹息。

看着同样俯在水边喝水的狼王,沈默把它眼睛周围的沙土洗干净,“多喝点水,能不能成功就看晚上了。”

夜晚,万籁俱静。

沈默紧了紧脏破的衣服,跟着狼王沿着隐秘的小路,避开巴伦族外守夜的几个族民,从后面的帐篷那里躲进去。

今天是巴伦族一年一度的摔跤节,族人们聚集在篝火旁载歌载舞,为今天得胜的勇士们呐喊。

沈默跟狼王没敢靠近,偷偷躲在远处山丘那里瞭望。

巴伦族的男女在长年累月的狂风烈阳下皮肤粗糙,身材健硕魁梧,他们奔放热情,尤其是女子,看到仰慕的勇士,就会送上烈酒,在族人们的鼓舞中示爱。

篝火旁掌声与起哄声大起,一名精壮的英俊勇士跑过去抱起头扎花色布巾的女子高兴的大吼。

“请大汗赐婚!”

族人们纷纷重复,一声比一声响亮。

有道浑厚的声音传出,“准。”

激烈的欢呼声响起,有祝福,也有庆祝巴伦族接下来的喜事。

沈默寻着声音搜寻,借着大片火把的光亮,他看清了被拥戴的人。

彪悍威猛的高大男子赤着上身,玄色腰带随意绑着,腰间挂着一把银色弯刀,肌肉粗犷,胸口有图腾栩栩如生,骨节粗大的手接过族人递上来的一坛酒,仰头大口饮着。

他就是这卷的任务目标,巴伦族的新任大汗乌尔罕。巴图,性格火爆野蛮,嗜血残忍。

想要接近那个暴力狂,并且取得他的信任,简直比登天还难,就算不死也会丢掉半条命。

飘来的空气里除了烈酒的香味还有诱人的肉香,沈默舔着干涩破血的嘴唇,疲倦的双眼眯了眯。

他拍拍耸拉着脑袋,饿的精疲力尽的狼王,手指着乌尔罕。巴图的方向,“去吧。”

狼王长啸一声,驰骋而去。

☆、卷四

巴伦族的大汗永远都要比别人狠,第一勇士,最强的男人。

对于生活在草原的族群而言,女人用来增加人口,马是战斗力,食物是不够的,尤其是冬季来临之前,需要去抢去争。

所以他们不需要仁慈,优柔寡断的大汗,只需要最狠最厉害攻击性最强的领导者。

如果领导者不够强,他们会反抗,会去推举更强的勇士。

但巴伦族人对他们的大汗虽有尊敬,却没有效忠。

在他们心里,只有两个字,生存。

乌尔罕。巴图就是巴伦族威望最高的男子,他坐上大汗之位那天,屠杀了二十多名强盗,用热腾腾的鲜血洒遍族外的双峰泉。

今日的摔跤节之所以史无前例的壮大,一是为了庆祝今年的牛羊丰收,二是与天朝的谈和协议。

月光下,火把上的光焰随风摇曳,族人们端起大碗爽快的喝酒,大口吃着烤熟的羊肉。

篝火边一匹银色的巨狼猛然窜出,正在饮酒的男子猝不及防,面前的火架被扑翻,酒坛被他掷出去,砸在那匹奔跑的狼身后,哐当一声响。

这一幕发生的太过突然,狂欢的夜晚在狼啸声中被打破,族人们看着银狼矫健的身影从他们视野闪电般穿过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