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扫娥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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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扫娥眉- 第4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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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还有孩子!”她大声叫嚷着,疯了似的和张襄抢夺薛玉京的尸体。争夺中,薛玉京的身体从张襄的怀中滚落,高高隆起的腹部和裹着裙子的长腿长长地搭下来。张襄一手从她的腋下绕过抱着死去的妻子,另一手则伸出去揪住赵瑟的头发。赵瑟顶着头皮上快要撕裂的痛,抽出身上的匕首握在手里,将薛玉京的裙子用力向上一掀,手中的匕首就毫不迟疑地剖了下去……

赵瑟满脸满手的血将那小小的婴儿抱出来,割断脐带,在孩子铁青的屁股上用力一拍,再一拍。孩子紧闭着眼,过了仿佛一生的时间,手才微微动了一下。又过了仿佛一生的时间,孩子终于哭泣起来。

“张襄,还有孩子,你看,孩子还活着!”赵瑟激动地说。

张襄抓着赵瑟头发的手慢慢松开来,木呆呆的眼光里终于也有了一点儿生气。他看一眼薛玉京的尸体,看一眼赵瑟手中的婴儿,看一眼尸体,看一眼婴儿……终于,他扑在薛玉京的尸首上涕泗横流地嚎啕大哭起来。

似乎是这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带给了张襄新生的力量,给了他振作了理由。他好不哀伤地哭过一气之后,便一抹眼泪停住了哭声。他默不作声将薛玉京背后的箭拔下来,箭头上隐约一个“鹰”字。

“啊——”赵瑟要咬住嘴唇才能控制住自己不要叫出声来。“鹰……”她心里想到,“是十一手下那个女将军……”

然而张襄却并没有什么反应,或者有反应表面上也看不出来也说不定。总而言之,他只看了看,就像扔掉垃圾似地将那箭远远地甩去一边。然后,他就抱着薛玉京的凋零的身体站了起来。

“以后的事情,我们以后再说,”张襄道,“现在,我们先和接应的水军会合!”

赵瑟眼睛里噙着泪道:“好!”她将系在颈上的貂裘围巾接下来,裹住婴儿小小的身体,然后道:“我帮你抱着娃娃,你抱玉京姐姐!”

张襄看了看那蹭满了烟尘与汗水、灰蒙蒙的白裘中间婴孩儿半遮半露的半边脸庞,向赵瑟点了点头,然后飞身上马。一手执缰,另一手将薛玉京的身体搂在怀里,大声道:“出发!”骑兵发出轰然应是的声响,紧接着,一齐上马,动作整齐划一得仿佛刀从空气中花滑过。赵瑟也抱着婴儿骑上马,追赶上前面张襄的马蹄。

迎着他们奔跑的方向,半红的朝阳从远处地平线探出半个脑袋。霎时间,宛如一道彩练扫过大地,万种光彩依次照薛玉京、张襄、赵瑟、婴儿以及之后许多骑兵的脸,为那些绝望而干涸的心平添了一种隐约的希冀。

“还有机会。”赵瑟默默地对自己说。

他们顺利地登上王余派来接应的战船,然后前往涡口与王余会合。王余从前一阵的挫折中重新打起精神,拿出当年逞雄海上的风采的十分之一,先是小小的偷袭了一把,吓住罗文忠的水军,然后使了个金蝉脱壳,从容脱身。扬起风帆,一路顺风,班师回金陵去了。

这个时候,站在船头吹风的赵瑟还不知道,金陵正有一桩噩耗在等着她。

……

彭城,古称徐州,地处南北交界,所谓北国锁钥,南国门户,向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因为南北要地的战略意义,就使得彭城这个地方有两大出产:其一,出刁民,有对联为证——穷山恶水,泼妇刁民;其二,出帝王,所谓“千古龙飞地一代帝王乡”,自楚汉以降,这一片土地曾经出过九朝帝王。

出刁民这个很好理解。既然是古来兵家必争之地,自然战乱频仍。黄河要决口,山都被战火给烧了,生计困顿,更有甚者,一不小心,出去打个酱油说不定都能把命给送了。这种鬼地方,不做刁民那也活不下去呀?所以,此处出刁民那乃是传统。至于说盛产帝王——刁民多了,总要出几个帝王的。这俩儿实际是一个品种。

由于有了这一个必争之地,两样特产,曹秋何到了彭城之后,立即就爱上了这片土地。这生死之战配必争之地,赌棍配刁民,很是相得益彰嘛,于是,曹大都督宣布就此安营扎寨,彻底不走了。他这一死赖着不走,两淮正面的战事立即就陷入了僵持。

要说,曹秋何是真会选地方啊。虽然他自己水平不咋地,可人就是凭着彭州有利的地理条件,挡住了河东军近十万的精锐。从年前到二月,整整三个月,以庞炜、赫连胜等人为首的河东军愣是一步也没能再往前迈,全围着曹秋何在彭城打转了。所以,那段时间,曹大都督过得很是欢乐。每天按时出门,往城头——不是挑战,是挑衅,然后以观看河东军诸将跳脚为己任。

不过,曹大都督的欢乐也就到此为止了。当二月底叶十一来到彭州,他就去了个“欢”字,只剩下个乐了——以数自己这一方还剩下多少人为乐子。

当然,曹秋何是绝不可能是叶十一的对手的。不仅不是对手,而且差距还特别的大。关于这两点,举世公认。

这要是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呢,在不想投降的前提下,大抵不过两个选择。第一选择,毫无疑问,自然是赶紧转头逃跑。如果实在跑不掉,或者说跑还不如不跑,那就要使用到第二选择了。这个选择非常的缺德,堪称损人不利己的典范。这个选择就是——死守。能守多久守多久,能拖多长时间就拖多长,吃完了粮食吃战马,吃完了战马吃老鼠,吃完了老鼠吃死人,吃完了死人吃活人。力争城没了,人也没了。最终达到千山鸟飞尽,万径人踪灭的最高境界。总而言之一句话,用我鲜血让你的胜利眼泪婆娑。

注意,以上这些不人道的景象只是一般人的选择,至于我们曹大公子,那从来都不是一般人。曹大公子何许人也啊?那是赌棍一枚!何为赌棍?就是宁可过把瘾就死也不肯受一丁点憋屈的神奇存在。

于是,曹秋何反其道而行之,竟然一本正经的和叶十一打起了野战偷袭。那可真是个不错的主意,打这玩意儿叶十一天下无敌!曹秋何自然不是对手。不过,这位大都督心态不错,抗打击能力也天下无敌。今天输了,跑回去美不滋儿地数数丢了多少人,咱重新筹备,明天再来。

就这样,今天输一场,明天输一场,三输两输,兵力输掉了三分之一强。这一下,手下都不干了,一致要求:有那功夫,咱还不如突围逃跑呢。

曹秋何翻了个老大白眼,以鄙视众人的姿态道:“闹什么闹?老子天天出门找着被叶十一拍,不就是为了送你们跑路吗?哼,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凭小叶那混蛋,不找他野战你们还想溜?混战中把盔甲一脱,跑你的谁有那功夫逮?猪脑子!不说明了自己就琢磨不明白!好了,甭着急,一批批的,我曹大都会送你们逃命的。”

众将面面相觑,最后还是曹秋何的亲军统领越众而出,问出大家的心声:“那大都督您怎么办?”

“我嘛……“曹秋何冷哼着扯出个玩世不恭的笑,“我已经传书给傅铁衣,估摸着回音就这两天。只看他能不能让出一条道,哈哈……”

穷途

“报!”传报小兵一路小跑奔进帅府,单膝点地,献上一封十万火急的书信,大声道:“禀告大都督,山东的飞鸽传书到了!”

“嗬,说什么来什么?正说它呢,傅铁衣的回信就到了。甭管它好赖……”曹秋何环视众将,戏谑道:“这下,我曹大总也算是有着落了!”

众将都有点儿替曹大都督着急,觉得现在实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这关系着生死呢。于是,众将齐声催促曹秋何道:“都督快看傅铁衣信上写些什么。”

然而曹秋何却是沉得住气得很。亲兵接了书信送到手边,曹秋何却信手往案上一丢,并不忙着去看。他好整以暇地坐了下来,伸手拎出帅案下面暗藏着葡萄酒和夜光杯,先给自己倒了一满杯,然后往虎皮交椅一靠,不紧不慢地喝了起来。一边喝一边大发感慨:“诶呀,葡萄美酒夜光杯……老吴,后面一句什么人来着?”

老吴者,姓吴,名士衡,乃是曹秋何军中公认最有学问的一人。此人曾经考中过一届乡试,可是再往上死活也考不上去,于是一怒之下,弃笔从戎,就投了曹家军了。其人替曹老帅写过奏折,教曹秋何认过字,因此在曹家军中很是有一些德高望重。

这吴士衡眼见曹秋何都这时候了还这么没正形儿,不免有些气急败坏,闷哼一声道:“不知道!”

“别啊,老吴,你说你怎么还这么小心眼?都教了我这么多年,一点儿大将之风都没有!”曹秋何哈哈一笑道:“急什么?这封信一拆,八成我就要死了……

亲卫统领余竟闻言大惊失色,骇然道:“难道信上有毒?”

“瞎说!”曹秋何摆手道,“老傅虽然不是啥善男信女,可他再怎么不济,也不至于沦落到使这么下三滥招数的地步吧?”

那你什么意思?众将送了一口气,然后齐刷刷地瞪向曹秋何,等他进一步解释。

曹秋何向上举了举手里的酒杯,眨眼道:“我是说我手里这瓶酒啊!西域产的,价值连城。光把它从西域运到中原,就花了我万两黄金。这么好的酒,不喝多可惜……我估摸着老傅这封一拆,八成是凶多吉少了。这死到临头,还能有什么好心情吃好喝好?不如趁这一会儿心情好,先把这瓶好酒喝掉!”

众将为之无语,除了眼巴巴地看着曹秋何之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曹秋何到底还是慢悠悠地享受完了他那瓶价值连城,不喝好死都不能闭眼的西域美酒,然后心满意足地一抹嘴,拆开那信来看。翻过来调过去将那信看了好几遍,曹秋何放下信纸,咬着手指甲开始琢磨。

一番沉吟耗去半盏茶时间,曹秋何抬眼,发现大家伙儿都眼巴巴地看着他,神情焦急无比。于是,曹秋何晒然一笑,伸手将信递给吴士衡,示意诸将传阅,道:“傅铁衣的意思,不主张我撤回金陵。如果我回金陵,他就袖手旁观。不过如果我愿意逃亡出海,从此不回中原,他倒是愿意帮一点儿小忙。他说,他会派济宁的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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