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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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形-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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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一个壮汉,挥动大铁锤要发出一百公斤力道,也不是容易的事,何况是在一个根本无法发力的狭窄空间之中。

于是,黄堂又设想,何正汉是在他处被谋命,再移尸到水泥柱去的。

可是经过了严密的环境调查,发觉无此可能,因为堆放水泥柱的空地上,并没有任何搬运尸体的痕迹留下来。相反地,找到的几个脚印都是何正汉的,可知何正汉是自己走进去的。

死人当然不会走路,也由此可以证明,何正汉是在水泥柱的窄缝被杀的。

除了脚印之外,还有何正汉使用的手杖,点在地上留下来的痕迹。

从那些痕迹看来,何正汉当时并不是以正常的步伐向前走。

他是相当急促地在赶路  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有甚么必要急急地赶著,挤进水泥柱中的窄缝中去呢?

那根手杖一直握在何正汉的手中,握得很紧,尸体移出来之后,要费一番工夫,才能从他的手中取下来。

所谓手杖,是自己用树枝制造的,很是普通,可是在手杖前半端,却有好几处新近才砸伤的痕迹,像是用手杖敲击在甚么硬物上造成的。

这一点,也很快地查明,因为在那堆水泥柱的外缘,有一堆水泥柱上,沾有手杖的木屑  由此可知,黄堂的工作,做得如何仔细。

这个发现,可以知道,何正汉在来到水泥堆前时,曾举起手杖来,猛烈地敲击著水泥柱。以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来说,能令手杖的木质受损,那一定是倾了他的全力。

他为甚么要那么做呢?

黄堂提出了问题,但是没有答案。

然后,资料之中,就提到了何可人。

由于有何王汉的这份遗嘱,所以何可人有了嫌疑,但何可人有充分不在现场的证据  何正汉失踪那天,她一整天都在市区,而且,现场也根本没有她的脚印。对于何可人,黄堂有一点私人意见。

八、入魔

黄堂的私人意见,并不算是正式的档案,只是他以现任特别工作室主任的身分,对案件的看法,并没有甚么作用,但却可以供后来对这案件有兴趣的人参考。

他的私人意见,分为两点。

其一,他认为这件案子,不可解释的因素太多,但若撇开所有不了解的因素不提,视那些全是障眼的迷雾,只把它当普通案件来看,那么,嫌疑最大的,还是何可人,因为只有她有动机杀死何正汉。

其二,黄堂对何可人的印象,不是很好,他一再说明,何可人给警方的口供,虽说没有说谎,但只是冰山一角。以他的办案经验来看,还有许多事何可人绝口不提,隐瞒著。所以,他以为何可人虽然年轻貌美,但却是一个极难对付的人。

对于黄堂的第二点意见,我也有同感。目前的情形就是如此,何可人坚持要找回所有的鸡只,彷彿少了一只,就会大祸临头。但究竟是甚么原因,她却一个字也不肯透露,行径可恶得很。

黄堂又在私人意见中表示,那许多不可解释的现象,可以提供丰富的想像力,例如行凶是人类以外的某种生物等等。

我知道他在写下一些意见时,已经想到了“鸡杀人”的可能性。

但是由于这种想法实在太怪诞,所以即使是在私人意见之中,他也不敢随便明写出来,唯恐给人家作笑柄。

我看了他这个意见,倒觉得黄堂的说法并不可笑,反而很值得进一步去探讨,死者的伤口,确实可以是鸡啄所造成的。

问题是,一只公鸡,就算是“九斤黄”,体型庞大,但要一下子在人的头骨上开一个孔,致人于死,也未免叫人难以接受。

我此时的困惑,比黄堂当时更甚百倍,因为不但这个案子是一团迷雾,我还见到了案中的死者,与之交谈,还煮了面给他吃。

这是奇上加奇,奇到了难以设想的地步!

这一天,余下来的时间中,我就一直在这奇上加奇的事上动脑筋,可是不得要领。

一直到了午夜时分,白素、红绫居然都未回来,连温宝裕也没有消息。

我并不为他们担心,只是难以想像他们干甚么去了。看看时间渐近午夜,我想到,何可人定下的找那最后一只鸡的时限已经到了,黄堂那里怎么也没有消息?

正想著,电话铃响起,我一接听,正是黄堂打来的,他语音急促:“何可人坚持要出院,现在,丁真正在和医院交涉。”

我沉声问:“理由是甚么?”

黄堂道:“没有理由,她吵得天翻地覆。我想,真正的理由是,限期到了,那三六五号的鸡,还没有找回来!”

我又问:“丁真的意思是  ”

黄堂道:“丁真同意她出院,医院不同意。”

我想了一想,一般在这样的情形下,若是病人坚决要走,医院最后也必然无可奈何。

所以我道:“她一走,就跟踪,二十四小时,密切监视她的一举一动。”

黄堂的声音大是迟疑,他问:“目的是甚么?”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这位姑娘的行为,很是异特,所以要监视,你别因目的不明而忽视,要动用最好的人和最先进的仪器。”

由于我说得很是严重,黄堂也不敢怠慢,连声答应,道:“我会用最好的设备和人员,设法拖延何可人返回鸡场,以便我可以先去布置。”

我忙道:“这样最好。”

当时,我也只不过是对黄堂的部署顺口赞许而已。那时,真想不到黄堂的布置,竟会如此精密,令得监视工作进行得无懈可击,当然对解开整个谜团,起了相当重大的作用。

事后,每当我提起这点,由衷地表示他能在那么短的时间之中,(不到一小时),作出这样的布置,真是了不起之际,他就回答:“当然,卫斯理下了进攻令,我这当小卒的,能不拚了命打冲锋吗?”

这是后话,表过不提。

且说当时,我放下了电话,心中在想,何可人不顾自己的伤势,坚持要回鸡场去,不知是为了甚么?她腿骨断折,若是手术之后的护理不善,很可能由于骨骼生长不好,而形成跛脚,那对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性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她竟连这一点都不顾,那是为了甚么?

我想了一会,不得要领,电话却又响了起来,接道,对方还没有出声,我就有这个直觉,知道那是白素打来的,所以我立时问:“你到哪里去了?”

果然是白素,她道:“我在小宝的大屋,有一些有趣的事,你快来。”

我道:“我这里发生的事更有趣,且怪异莫名。”

白素道:“好,来了一起说。”

在这两句话之间,我听到电话中有一些古怪的声音传来,可是,一时之间,又分辨不出那是甚么声音,白素已挂上了电话。

我一秒钟也不耽搁,立时飞车前往。一进了大屋的大厅,我就知道刚才在电话中听到的,难以辨认的【奇】是甚么声音了。那是一只母鸡【书】发出的声音,那只母鸡在【网】不断地急急走著,一面走,一面就发出那种声响。

白素正盯著那只母鸡看,不单有白素,还有温宝裕和红绫。

那母鸡的行为很古怪,它不住地在左冲右突,像是想冲出一个牢笼,可是在它的四周,却又没有甚么东西拦阻著它。

我正在疑惑间,红绫先叫了一声:“爸!”

随著她这一叫,我看明白了那只母鸡何以不断如此惶急不安地不住走动的原因了。

原来,红绫的那头鹰,正居高临下,停在头顶的一根构梁之上。

鹰是鸡的大敌,何况那鹰又是非同凡响的神鹰,所以它根本不必有任何动作,只要转动目光锐利的眼睛,望到哪里,那鸡就逃到哪里,但逃来逃去,都逃不出神鹰目光注视的范围。

神鹰的目光,所能笼罩之处,等于是一只无形的大牢笼。

这情形,一如令狐冲根本不必动手,只须目光注视,便令得武当派的两大高手不住左闪右避,腾挪跳跃,如大祸临头一样。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道:“用一只神鹰来欺负一只母鸡,太不公平了吧!”

红绫道:“爸,这母鸡狡猾极了!”

我向红绫望去,示意她进一步解释“狡猾”的意义。红绫道:“若不是神鹰,根本找不到它,也抓它不住。”

这时,我已留意到了那母鸡的一边翼尖上,有一个小小的标志牌,我“呵”地一声:“这是编号三百六十五的那只,是你们抓了来?”

温宝裕道:“我这主意不错吧,叫神鹰出马,去找一只走失了的鸡,那是万无一失的事。”

我道:“是在哪里找到的?”

红绫道:“在附近的一个山洞里,这鸡藏得极好,可是到底给神鹰抓了出来。”

我道:“先让它安静下来,这样不停地动,只怕它会力竭而死  至今为止,我们还不知道这……这些鸡有甚么古怪。”

温宝裕和红绫齐声问:“会有甚么古怪?”

白素则问:“鸡场之行如何?”

我只回答白素的问题,道:“鸡场之行,见到了一个三年前被谋杀的人。”

这句话一出,温宝裕和红绫也一起静了下来。

我把我的经历说了一遍,温宝裕一面听,一面大呼小叫,发表意见。

他的意见,倒和黄堂所说的差不多,说一定是鸡场有一股力量,影响了我脑部的活动。

被外来的力量影响脑部活动,从而有了根本不存在的经历,这种事,白素曾经历过,她也倾向于这个可能,温宝裕更发挥想像力:“飞禽的粪便,会使人产生幻觉。蝙蝠的粪便,就有这能力,甚至会使人发疯。”

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我没有发疯,蝙蝠也不是飞禽!”

温宝裕无话可说,知道自己举错了例子。

我道:“由于这只鸡没找回来,何可人坚持要回鸡场去,会发生甚么事,由黄堂负责监视。”

这时,也不知那神鹰用了甚么方法,那母鸡不再慌张地扑来扑去,伏在地上不动。

我向白素望去,白素不等我开口,就知道我要问甚么,她道:“我仔细看过了,看不出这只鸡有甚么特别之处来。”

就在这时,我突如其来地,想起了这个故事一开始时就提到过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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