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在异国他乡土地上的数万中华子弟、衰草枯杨之中残破的英灵之墓、被国家抛弃与遗忘了的无名烈士许许多多,一个个真实的故事,一个个普通小人物的人生,构筑起了一个完整而形象,丰满而生动的历史真相。
我想说得是,也许曾经的某个党已经忽略了他们的功绩,也许今天的国家也已经忘记了他们,但是,历史不会忘记他们,总有一些人会记住他们,记住他们曾经为中华民族做出过什么样的贡献。没有人能够篡改历史,历史永远就在那里,静静的等待着有心人去寻访,一如崔永元,还有许许多多个与崔永元一样,关注历史,关注真相的人们。
可以说,这本书开启了我对那个年代的关注,同样也勾起了我对那场战争的探究之心。我想要更深刻的了解那场战争,然后,我开始找更多的书、更多的纪录片来看。一看,就一发不可收拾。一看,就知道,自己所能了解到的,不过只是冰山一角,瀚海沉舸。它引发了我的沉思,我的反思,同样也引出了我所要写的这个故事。
四年前,我因为一张二战德军的侧面照片而大受启发,写下了我的第一篇长篇历史爱情小说。它的背景是二战,地点是在欧洲战场,故事主要发生地是在法西斯轴心成员国。四年后,我因为一本书内所写的这群人而大为感动,决定再写一篇同样题材的历史爱情故事。它的背景也是二战,地点是在亚洲战场,故事主要发生地是在反法西斯同盟国。同样的年代,不同的地点。同样的历史大背景,不同的人和事。
我想,以前,我能为老外们的二战而写下一篇小说,那么现在,我为什么不为我们自己国家的抗战历史写一本小说呢?写我们国家自己的历史,写我所在的这个城市曾经的历史,写我笔下男女主人公们的生活、爱情与命运。我想,它也许又是一个长篇,也许又是一个很难把握与左右的大题材,也许我掌控的能力还是不够强,但是,我还是想写,想用这样一个虚构的故事来表达我对那些已然逝去的英魂一缕哀思与满心的敬意,表达我对那些饱受生活的欺凌却还顽强活着的老兵们最深切的崇敬之心。
都说乱世儿女情最坚。在多舛的国家命运之中,离乱的世道之下,相爱的男女能够相守,无疑就是人生之中最美最大的幸福。所以,我想,我写这篇虚构的故事里,一定要多添加一些美好的成分,粉红的元素,美丽的爱情,至少要为这个在悲苦大环境下发生的故事,多增添一些希望与祝福,让大家在看得时候,能够感受到一种期待,一种振奋,一种傲然,那就是——中华永远不死,真情永远长存!
新篇开篇之前,又絮叨了这么多,无非是想和大家分享一些我的内心感受。我努力的想让自己的内心能够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变得安宁一些,沉稳一些,努力的想要去做一些需要静下心来仔细想想的事情。我希望自己的这个新故事,可以让大家在打发业余时间的同时,也能感受到一些与我相同的感觉,也能有一些自己的心得体会。至少在看完全文的时候,大家都还可以觉得,哦,这个叫“大唐昭仪”的作者,写的这个故事,不算太无聊,还算有些主题思想。
在这个感想结束的时候,我想引用美国那位著名的二战将军麦克阿瑟的话,再次表达我心中对那些在七十多年前为中国抗战而流血牺牲的老兵们的敬意:
老兵永远不死,只是慢慢凋零
大唐昭仪
2012年3月14日晚十一时于家中
☆、第一章
民国二十年(1931年) 上海
公共租界内宁波路上的新光大戏院门口,人头攒动,熙来攘往,热闹异常。今天是明星影片公司的有声影片《歌女红牡丹》的首映,自从几十年前电影被发明出来以来,这还是上海滩上的人们第一次看有声电影,轰动效应自然可观。能坐一千多人的戏院电影票早在上映之前的几个月就已经一票难求,能弄到票子来看首映的人,大多都是上海滩上的名流富商与达官贵人,因此,戏院门口迎来送往的清一色都是由小汽车接送的名媛贵妇和翩翩绅士。
蹲在对面街角处的一群衣衫褴褛、浑身上下脏兮兮、被路人们躲之不及的半大男孩子们,则正在用一种异常期待的目光,不,严格来说是一种跃跃欲试的目光看着那些走进戏院的穿着华丽、油头粉面的有钱人。他们死死的看着一箭之遥开外的那群人,就像是饥饿了许久的狼看到了一只只肥美的大肥羊,利爪已然霍霍。
他们一直没有任何的行动,只是静静地蹲在街角处,等待着,显得非常有耐心。这些看起来年纪不过才十多岁的男孩子们,个头有高有矮,身形有大有小,但却无一例外的全都瘦骨嶙峋,一张张肮脏甚至还面带菜色的脸上,有着完全不属于同龄人的奸猾、凶悍之色。他们是一群被人鄙夷与瞧不起,被人骂作“小瘪三”、“小赤佬”的孩子,他们是一群没有亲人关爱的流浪儿,他们也是一群以偷窃和诈骗为生的小混混,应该说,他们就是上等人嘴里咒骂与痛恨的“社会败类”。
他们等候了大约半个多小时,一辆黑色的小汽车从远至近的开来,停在了新光大戏院的门口。车子还没完全停稳,从戏院里就快步走出两个身穿西服,满脸笑容、不断点头哈腰的胖男人,其中一个更胖的胖男人动作熟练而谦恭的走上前拉开了车门,亲手将车上一位颇为富态但风姿绰约的贵妇人引了下来,然后又有两个衣着光鲜的孩子一同从车上跳了下来。
下车后的贵妇人,颇为高姿态的对着那胖男人微笑着微微点了点头,向身旁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伸出手去,穿着白色洋装的女孩和穿着黑色西服的男孩格外乖巧的同时握住了贵妇人的手,在那两个胖男人的引领下,踩着优雅的步伐,走进了戏院的大门。
街角处蹲着的男孩子们,在那些人的身影消失在戏院大门之内的时候,几乎全部不约而同的将头扭到了身后,一道道颇为兴奋的目光全都投射到了站在他们身后,倚在墙角阴暗处下,一个瘦高个子的男孩身上。
“老大,是纳许车。看来那几个人的来头不小,不但有钱而且很有权,是个肥得不能再肥的肥羊了。你准备什么时候动手?现在?”
一个身形瘦小且皮肤黝黑的男孩凑到了瘦高个子的身边,一边说话,一边两只眼睛还在滴溜溜的乱转,向四周张望着,灵活的几乎让人锁不住他的视线。
“不急,就等电影散场的时候。那时人多,趁乱,正好下手。”
瘦高个子的男孩慢斯条理的说完话,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戏院的大门,微眯的双眼中放出凌厉的光芒,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一个很浅很淡的笑容来。一旁蹲着的几个男孩看到了他嘴角噙着的笑容,忍不住缩了缩肩膀,将头埋得更低些,三颗脑袋凑在了一起,低声道:
“看见了么?老大又在笑了。”
“刚才那几个人今天要倒霉了,破财不算,可能还要触霉头。我都开始同情起他们了。”
“谁让他们运气不好,直接撞枪口上了。也算他们活该。”
“老大的眼神都变了,看得我浑身直发毛。”
“可不是,平时他那双波斯猫似的眼珠子就看得我心里没底,今天看起来更吓人了,放着光呢!”
“嘘嘘不要提这个,千万不要提,要是被他听见了,他可是要揍人的!他的拳头太厉害了,上次我被他揍得地方,到现在还疼着呢!”
也许是想到了几天前那次非常凶悍的打架场面,三个人都立刻噤若寒蝉的闭上了嘴巴。他们悄悄地扭过头去,瞄着那个令他们打从心眼里感到害怕的瘦高个男孩,看着他阴沉着的侧脸,其实他们每个人的嘴里暗暗的早就用各种国骂问候了他和他的老娘无数遍,但问候到了最后,还是忍不住要在心里对他竖起大拇指,真心的佩服和感激这个长着一双波斯猫似双眼的“杂种”——因为如果不是他出手相救,恐怕他们几个人都要被江北帮那些寻衅的地痞给活活打死了。
他们三个人都是从苏北老家逃难而来的,刚来到上海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又身无分文,想找些活干,店家不是嫌他们人小力弱,就是一脸鄙夷的赶他们走,根本没有一家店铺愿意请他们做伙计。一连数天,他们连口饭都吃不上,穷困潦倒之际,最后为了生计不得已,他们只能做些见不得光的鸡鸣狗盗之事。
也是他们运气不好,才干了没几票,一次下手的时候,不巧偷到了一个小帮派头头的身上,那个头头恼羞成怒,召集了一帮手下弟兄,抓着三人就是一顿暴揍,揍得他们全部挂了彩,倒在地上动弹不得。就在这时,一个瘦高个的大男孩带着几个半大的男孩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出手从那帮地痞的手里救下了被打得半死的他们。
原本两帮人打架打得不相上下,谁都占不了谁的上风。可就当那个地痞头头不无轻蔑的对着瘦高个男孩大声叫骂出“杂种”两字的时候,那个男孩像是被什么给附了体一样,顿时变得凶暴异常,力大无穷,一脚踢翻了身边缠着他打的一个人,发了疯一样冲到了那地痞的面前,两个人撕打在一起,谁都插不上手。
仅仅几个回合之后,那个地痞就满身是血的倒在了地上,浑身抽搐着直吐白沫,吓得他手下的那些喽啰无心恋战,抬着他们的头头落荒而逃。而那个男孩虽然被打得鼻青脸肿,却还是满脸凶狠之色的站在那里,看着他们,骄傲的像个常胜将军。从此以后,他们三个人就跟了这个年纪与他们相仿,但却狠猛无比的男孩,认他做了老大,混迹在十里洋场之上。
可是,跟了老大一年多,偷窃和诈骗的伎俩他们都从老大那里学了不少,可他们还是不能完全了解这个瘦高个的男孩,至少很多时候都摸不透他的脾气,猜不透他心里在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