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雷逐鹿 作者:金龙鱼》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惊雷逐鹿 作者:金龙鱼- 第23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骑队前行,射猎宿营地已经在望。
  自从雷瑾受伤之后,在他的身边,警戒力量之厚实,防卫之森严,就是皇帝出巡也未必比得上。每次出行,护卫亲军第一军团和火凤军团就象过梳篦一样,把经行之处宿营之地来来回回地梳几遍,警戒斥候更是远出近百里之遥,遍设游骑、暗哨,不放过任何一点可疑的征候。
  侍从前呼后拥,威风凛凛,浩浩荡荡的庞大队伍,进驻六盘山间的一个庞大军帐群。
  在这花木锦绣的山间,雷瑾的中军牙帐和寝息大帐数顶,置于重兵防卫的中央腹地,其制皆木柱竹榱,以毡为盖,柱为彩绘,壁装锦饰,内里帷幕帐帘锦绣辉煌,乃是蒙古王公贵族通常所用的行猎宫帐,苍狼军团和白虎军团在塞外横行掳掠的战利品之一。
  在大帐周围,则布设有鹿角、陷阱、拒马枪等围成的“硬寨”,硬寨之外是一圈较小军帐,每帐住护卫一队,各执弓弩火器兵仗守卫。
  观猎归来的雷瑾,并没有休憩,而是先到中军牙帐办理公事,必需他这都督大人亲自过目和审核批示的公事文牍,一天下来总会积累下不少,他希望能争取在晚宴之前把公事批复处理完毕。
  留守轮值的军府武官军吏仍然在与牙帐相连的偏帐中忙碌,处置着各处报来的军务大事,他们要把卷宗公文按照事由及轻重缓急、文牍来去之官署以及请示、汇报、建言、进谏等小项分门别类,分发到军府诸曹司,各依职责,或“提会”或“呈核”,或“查卷批复”或“如拟办理”,一一批办回覆或转呈上送,俾使一干文牍有来有去,依足军府公事章程、规例程式,尽心尽力以求办得妥当,不致滞难违失,这可是干系着他们自己的军功赏罚和俸禄晋升,没有不用心的。
  经过军府、内记室的分别处置,一般最终送到雷瑾面前过目的便是军务简报、谍情简报和幕府呈递的政务简报,以及必需雷瑾核准批示,签押印鉴才能生效的一些文牍。
  因为没有紧急要件,雷瑾便先过目经过整理分类才送呈的军务、政务、谍情简报。
  内记室握监察之权,负监察之责,对上报禀启和交办下达的每一项军务、政务都要进行监察、核实,因之在班轮值的内记室女官便也侍立在侧,以备询问。
  圈阅了简报,雷瑾开始一一审阅各处上呈的重要文牍——
  幕府集议草拟送呈的札子是关于设置监察院、审理院的诸般筹办事宜,如官署定名定编定员,职掌权限,章程则例,一一有所草拟详细,请准试行,另有拟设监察院、审理院正印堂官的若干推荐人选,佐贰衙官的诠选等事亦具折禀启,虽然这是与幕府同级平行的衙署,但荐举建言还是幕府之职责。
  雷瑾细细看罢,觉得尚可,尤其监察院、审理院与朝廷之都察院、大理寺在名称上有所区别,可以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非议和麻烦,当即朱笔批示,着即由幕府先行筹办监察院、审理院开府事宜,至于正印佐贰诸官之人选,待筹思极切权衡妥当之后再行最终定夺。
  雷瑾想了想,随即又口授一道谕令:“着即日起,都督幕府内设长史府、军府、内记室、监察院、审理院等同级衙署,各有职掌,对外仍一体称为西北幕府或都督幕府,知照各处,不得有误。”
  侍从女官应诺一声,忙命人去草拟谕令,雷瑾在一句话间,已经大体确定了今后一段时间西北幕府的基本官署架构。
  接下来,其他公牍如提刑按察行署、分巡道、地方县衙职掌的变动,刑狱司法权力的析分交割,诸般则例的调整变化,雷瑾一一批示交办,不消多说。
  “嗯?西家行?这些西洋鬼子也来凑什么热闹?”
  雷瑾顺手拿过一个手折,扫了一眼手折上的摘要“引黄”(详见注),感觉有些奇怪,这本手折的禀启之人并非西北幕府的正式官僚,而是文官学院、吏士学校所延聘的律学教授(专讲帝国法例,幕府律令)、儒学教授、西洋教授(全为西洋传教士)、医学教授、兵学教授、阴阳教授(专讲阴阳堪舆风水之学)、蒙古教授(专讲蒙古之典章制度风俗文化)、清真教授(专讲清真教之风俗文化)、博士(此指博通诸子百家之士)、助教、学正等等一帮儿准官僚联名禀启上折,足足有十几个人。
  —————————————
  注:明代通政使司每呈进章奏,都有内容提要,并别书于后,谓之贴黄;将章奏实封,并于外封书写事目,谓之引黄,大略如此。
  明末则以黄纸把事由写出,贴在奏折前边,叫做“引黄”,再用黄纸把内容摘要写出,贴在奏折后边,叫做“贴黄”。皇帝可以先看引黄和贴黄,不太重要的奏折就不必详阅全文。此制仿宋时贴黄之法,其好处是自撮节要,粘原本进览,便于皇帝执要审阅。
  明代通政使司之职权,至明朝中叶为宦官所侵,通政使司如同虚设。小说此处借用了明之故典。
  ———————————
  西北幕府承袭历代以来的公牍文书旧制,一向规定因事禀启一事一折,条陈禀启上同时列出几件事的并不多见,雷瑾只扫了一眼手折上的“引黄”,就知道不只这一本手折,而是有几本手折同时上呈。
  翻看了一下还剩下的公牍,果然还有议“农社”,议“赎身条例”,等几个折子,都是议论‘幕府’,亦即雷瑾刚刚指示更名的“长史府”正在着手实施的几宗新政。
  有鉴于刚刚过去的那场暴乱,是由雇工叫歇和奴仆索契发端,在深入查访和深思起因缘由之后,长史府的幕僚们认为雇工和奴仆之所以容易被别有用心之人煽动利用,实是生计较为困苦,没有保障,民有怨气的缘故,并还因此提出“黄老之术”本来就不是纯然清静无为之道,正所谓‘无为而无不为’,故而治民理政亦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黄老之术虽曰不争而争,虽曰知白守黑,虽曰知雄守雌,虽曰天人合一,然而“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目的还是要取得“善胜”,“善应”,“自来”,“善谋”的结果,所以要‘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则是因为力量总是有限,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去插上一手,因此要懂得节制,最好只做力所能及胜任愉快的事情,譬如官府可以较好的治理管制城镇,但很难有效的直接管制数以十万计的乡村,那是任何官府都难以承担的重负,只有间接的通过代理人自治管制才是合理的。
  所谓的“西家行”就是按照堵不如疏的认识,满足雇工们齐行叫歇时提出自组‘西家行’的要求,允许雇工根据西北幕府早已颁布的《会社条例》,自愿组成‘西家行’,可以依照一定章程与东家和行会就口粮工钱、烧埋丧葬、急难接济等事项讨价还价,当然这其中同时也拟订有许多的限制前提条件,以保障东家和行会的利益;
  所谓的“农社”亦是与‘西家行’相仿佛,只是针对的是零散农户和佃农而言,而农庄雇工则可以比照“西家行”之律条行事;
  这两条新规例其实是从《会社条例》中自然引申出来的两条,不算是新拟订法例,主要着眼点还是在于利用“西家行”和“农社”制衡并削弱强宗大族、边番豪酋在地方上的势力,并且使雇工、自耕农户的怨气有个疏导宣泄处,增加西北幕府控制西北局势的手段。
  而所谓“赎身条例”虽然是因为奴仆以暴力索取卖身契而起,长史府却不完全是单纯的应对‘索契’,因为此次暴乱中若干没有被处决斩首的雇工和奴仆都被一律充军为苦役,对这些人的处置因为要与军法军令相一致,尤其是与军法赏格中的条文一致,所以单独创行此《赎身条例》,允许因罪充军者以军功或(和)战利品自赎,富家奴仆凡无过失不违律法者皆许其自愿纳银自赎,另外主人家私设夹棍私刑酷虐奴仆查实有据者,亦许有司依律责罚奴仆之主人,并追取身契,恢复遭虐奴仆的平民身份,等等。
  这些新颁布实施的条文、条例,自然都是事先呈文,取得了雷瑾同意的。
  这些“教授”“博士”为何要上折子?
  思忖片刻,雷瑾决定不再详阅这几个折子的全文,连帖黄的摘要都不看了,直接提笔批示:“转长史府,责成悉心办理,当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说服之。若有其议虽善而暂不能实行之事,宜备案以待将来。说与各人知道。”
  这样批示等于雷瑾耍了点狡猾,把事推给了长史府,也暗示了雷瑾对长史府的信任和支持,以长史府全权处置日常政务的决心如山岳般不可动摇,让有心人明白都督大人并不愿意在一般政务上对长史府的行政多作干预。
  很快处理了关于‘西家行’‘农社’的几个手折,雷瑾看看已经剩下没有几个手折,决意加快办理,他可不愿意在晚宴后还要批示让人头疼却又不能不处置的公牍文函。
  “王文仲等因追讨拖欠工钱致绑架东家案——嗯?这怎么回事?这是刑案,应该是刑法曹或提刑按察行署处理,怎么会呈送上来的?”雷瑾皱眉道,声音陡然严厉如冰,乱了规矩的事儿,是雷瑾所不能容忍的。
  “哦,这本折子是左内尚书吩咐一定要让爷您过目的!”侍从的女官忙回答。
  “哦,是绿痕啊。”
  雷瑾不再言语,先快速浏览一下贴黄,这才细读全文。
  这本手折其实是陇州提刑按察行署的判词,从事由上就可略见具折之人的爱憎倾向。
  “为十两银子而致获死罪,虽罪无可恕,其情可悯焉。嗯,其情可悯——”雷瑾暝目思忖一会儿,继续往下看判词:
  “只罪首犯,轻责协从”
  再看下去则是首犯王文仲判绞监候,其余协从人犯俱判充军。同时责令宋家将拖欠的二百两银子工钱如数付清,并命衙役至其家坐等立讨。
  这一份判词中规中矩,没有超越律法允许的范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