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清朝当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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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清朝当格格-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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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五章,清朝贝勒在纽约

    “哇——!”古镜奇谈美国版?!我下的坐到水里,腿都软了,想逃只好慌乱的爬,“啊——!不要抓我的脚!”那只冰冷的手突然就抓住了我的脚踝。

    “跑什么!是我。”

    “咦?”这个声音好像是昭璇嘛——,不过他应该死了有几百年了吧。

    “这里是哪儿,女人!”

    “你,你,你,你。”我转过头,发现昭璇居然从镜子里面走了出来,“你,你,你怎么出来了?”

    “怎么出来?走出来的。”

    我激动的来到他面前,一把拉着他的衣服,“有没有搞错啊——,你怎么可以过来的?”

    “我看见你在镜子的这边,我看见你好像在挣扎,所以我就靠近了镜子,发现镜面像水面一样,可以穿过,所以我就走了过来。”

    “。”怎么这么简单,一点也不惊心动魄,“咦?那我怎么这么复杂。”

    “因为你愚蠢,女人。”

    “你才愚蠢。”我讨厌穿黑衣服的昭璇,这和平常的他判若两人不说,而且性格还十分恶劣,拽屁啊,要酷有我酷吗?我F!

    可是当我们再一次接触镜子的表面,无论是我还是昭璇,发现它不能再被穿透,一切都恢复了正常。

    “这什么地方?”

    “纽约啊。”解释了你也不明白,干嘛要知道。

    “就是你说过你来的地方。”昭璇一点也不像是来自于过去的人,他完全没有我那时候那么激动难以置信的表情,没有科学武装的头脑就是这种表现,“原来,百年以后的世界就是这个样子。”他看着有摩天大楼的地方,似乎并不觉得它们有什么。

    “你怎么一点也不兴奋,而且也不害怕。”

    “爱新觉罗家的男人什么都不怕。”

    “有点科学精神好不好,至少也要吃惊一下吧。”

    “有了就跟你这样疯疯癫癫的,不要!”

    我F——!

    头痛,头痛,头痛,头痛,头痛ing——,怎么就会凭空多了一个古代人呢?让我拿他怎么办?我们先把镜子藏到一个的地方,因为它太大,我们没有办法带着它上路。还有我们穿着的衣服,在那边没什么,在这里也太可笑了,好像化妆舞会一样。我决定回到我的公寓去,现在这样湿乎乎的,非生病不可。

    纽约的街头到了晚上也是热闹非凡,尤其是我住的贫民区,我一路上已经走的很小心了,还是因为某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现在属于怪物级别,大摇大摆的走的跟在他家王府一样,招来无数路人围观和议论,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动物园里面的猴子。

    我的房东是个混蛋SOD,居然把我的东西都扔到了街上,我可是付了房租的。我冲到他的房间里,他正在看报纸,“嘿,美人,你还活着。”

    “我活的好极了,先生,现在我要搬回我的房间。”

    “太遗憾了,我已经租出去了,我的小姐,真是太遗憾了,我以为你已经死了。”

    “可是我还活的很好。”

    “可是你已经失踪了快20天了,我们全都以为你被鳄鱼杰克给杀了。还有,你这个。”房东看到我的昭璇,我们的打扮是实在太怪异了。

    “我去好莱坞做临时演员了,这是我,我男朋友。”20天?正好和我在古代的日子一样?这是为什么?

    “好吧,姑娘,我把钱退给你,但是我真的没有房间了,很抱歉。”

    “见鬼!”

    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和昭璇流浪街头,还好我的东西还在,凯瑟琳和麦克的东西也被房东放在了我的家当里面,所以昭璇还有救。在纽约,他必须要像一个现代人就像我在清朝必须像个古代人一样。

    虽然麦克是个美国佬,体型要比东方人大的多,但是他是个瘾君子,而且已经非常的消瘦了,他正好和昭璇一样高,所以他的衣服穿在昭璇身上,还勉强算合身。不过这小子的品位真是有问题,不是皮衣就是皮裤,还有鸭舌帽也是皮的,典型的美国牛仔!昭璇看着这些衣服直皱眉头,所幸它们还是黑色的,要不他早就扔掉了。人就是这样不同,同一件衣服穿在麦克身上,他就是流氓打扮,穿在昭璇身上那就是一个酷字,再加上我叫他把黑皮的鸭舌帽戴在头上,简直就帅呆了。

    没有地方住,只好睡在地铁里面,纽约的地铁里到处都是流浪汉,像要找个位置都很难,我们躺在冰冷的地板上,那种感觉简直糟透了,此时此刻,我是多么怀念信郡王府啊——,当然昭璇也是一样。

    “你盖着这些纸睡觉会冻死的!”没有被子,我和昭璇只好盖着报纸睡觉,可是刚才在河里泡过,我现在冷的发抖,旁边的胖子还在打呼噜,吵死了。

    “行了,我的钱不够去旅馆,要找房子也要明天。”其实我知道昭璇也很可怜,他从小过着锦衣玉食的贝勒生活,我到古代他们家也给我那么好的待遇,我却在这里让贝勒爷陪着我盖报纸。

    “原来你是个叫花子。”

    “得了吧,在这里你可不如我,你连一分钱都没有。”我想了一下,他可能也会带着一些银票,“至于你那些银票,全是废纸,你那些清朝银行早就倒闭了,睡觉吧,先生!”

    昭璇突然把所有的报纸都放到了我的身上,“这些都给你,我不需要。”他靠着墙小小的休息一下,昭璇总是很警觉的样子,他来到这个陌生环境,总是有点不适应,感到没有安全感。

    “你会冻死的!”

    “不会!而且你不是很冷吗?你盖着吧,女人需要保暖,男人不需要。”

    原来他知道我很冷啊,其实他也不算很坏吧。那之后我们就很久没有说话,但是我知道他没有睡觉,“你在想什么?想家?”

    “我在想,”他很镇定的看着我说,“如果这里是未来,我想知道几百年前我是怎么死的。”

    

正文 第十六章,消失的人

    “啊?”

    “不是吗?你说这是几百年以后,那这个时候我早就应该死了,那我是怎么死的?我想知道。”

    “你不害怕吗?”

    “我说过,爱新觉罗的男人什么都不怕。是人都会死,秦始皇追求长生不老,千古一帝还是驾崩了。蒙古人认为成吉思汗是上天的儿子,他最终也回到了天上。没有人不会死,有什么可以害怕。”

    “你居然这么看的开,很勇敢,我欣赏你!”这是我想到了一个人,其实我还真要找他,“好!这样吧,我们明天就去找一个人,也许他知道你的命运。”

    “,”昭璇想了想,“大清现在怎么样了。”

    “。”会不会刺激他,算了,刺激他一下也好,“已经没有大清了,早就被推翻了,快100年了吧,现在是中国。”

    “哦,这样啊。”

    “你是不是人?是不是?那是你爸爸打下来的江山,现在没有了,你一点都不紧张吗?”他的反应也太平淡了吧。

    “喂,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什么千年的王朝,会有建立就会有毁灭,明亡而清兴,时代的更替就是这样。本来我可能看不到大清的衰亡,可是我的后人会看到,只是现在我亲耳听到。”

    “你思想很前卫耶,有没有人说过你很酷啊,佩服。”

    我要找的那个人住在唐人街,是个年纪好大一把的老爷爷,因为我们都是华人,所有我对他比较熟悉,我的中文也是他教的。他是从中国来美国定居的,但是不是像大多数他那个年代华人那样,偷渡过来到美国淘金,他可是到美国来留学又回去,后来中国打仗才跑到美国来的,听说原来是清华大学的学生呢。他研究清史,而且主要史清朝开始和结束时候的历史,并且收集清朝的古董,希望他可以给昭璇一点答案。

    “你活着?”怎么都这么问我呀,好像我死掉才是正确的。

    “行了,爷爷,你这是什么话呀,我不是活的很好吗?”其实昭璇在这里很可怜,他又不懂英语,几乎史和我才能说上几句话,还好老头这里我们也只要开中文就可以了。

    “这位是?”

    “哦,他是我男朋友,昭璇。”

    “你好,年轻人。”

    “。”昭璇看着他没说话,他不是想人家这么大年纪给他磕头吧。

    “你活着就好,今天怎么有空过来?”还好老头并不介意。

    “我是想请教你一点问题。”

    “是吗?真难得,请坐。”

    “昭璇,坐吧。”昭璇酷酷的坐下来,他一直在打量老头,不知道在看什么。

    “说吧,你要知道什么。”

    “爷爷知道很多清朝的历史吧,您知不知道摄政王多尔衮?”

    “我知道。”老头显然觉得我的问题很有兴趣,在这里他有那么多知识也没人问他,这里毕竟是纽约,还是研究华盛顿、莱客星顿的枪声、南北战争、一战二战的人比较吃香。“清朝入关时的摄政王,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四子。他率领清军入关,开始清朝在中国近300年的统治。多尔衮死后,顺治帝因其独断专行,剥夺其封号,并掘其墓,将他挫骨扬灰。”

    老头一直在说,昭璇的表情非常的阴郁,我知道他的手在紧紧的握着颤抖。果然,多尔博和多尼说得是对的,这件事情对他的刺激非常大。“就是他,不过我想知道的不是他,他不是有一个儿子吗?我想知道他儿子的事情。”

    “他儿子?”老头一愣。

    “嗯,多尔衮王爷的儿子。”

    “他没有儿子。”

    “你说他没有儿子!”昭璇终于开口了,他非常吃惊,他一把拉住老头,“你确定?”

    老头笑了,他摇着头说,“多尔衮王爷只有一个养子,是他弟弟的儿子,名叫多尔博,但是他去世以后,顺治皇帝就命令多尔博回到他哥哥的门下,不再是多尔衮王爷的儿子了。所以,年轻人,你搞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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