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莲生 by万灭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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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莲生 by万灭之殇- 第1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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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林久脑袋上。
  “聊完了?”一袭月白长跑曳地,一条编织腰带束腰,满头银发盘起,灭天站在了林久的身后,眯了眯眼与林久一样望向不远处的华胥。
  “嗯,聊完了。”林久回头望了眼男人,嘴角一下子就咧开来,“这打扮真是干净清爽又精神。”
  “你喜欢就好。”灭天微微一笑伸手拉住了林久。
  “我喜欢你这般的打扮只给我一个人看。”林久笑着说道。
  在两个男人互相深情望着,打情骂俏的时候,华胥的一番言论已经彻底将整个贤门所震惊,在场的宾客无不是张大了嘴巴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掌门掌门刚刚说了什么?”
  “今日,将贤门掌门之位传于师弟林久”
  华胥看了眼底下的众人,而后朝着林久与灭天的方向望了去,微笑着说道:“贤门弟子,恭迎贤门第五十三代掌门——林久。”
  一话毕,华胥第一个双手放于胸前低下了头颅。
  一瞬间,贤门里上上下下的弟子无不与华胥一般低下了头颅,贤门里的客人也纷纷站了起来,一条通往盛宴顶端的路就在林久的脚下。
  “走吧,掌门。”灭天微微一笑,自林久身旁让开了一条路。
  “我怎么有一种赶鸭子上架的感觉啊”自嘲了一句,林久提起衣摆在众人的目光下一步一步的走向了盛宴顶端。
  灭天则跟在了林久的身后,一同与男人走了上去。
  路过席间,走过酒泉之上的石桥,在场的宾客都认出了林久与林久身后的男子,若是连圣者与贤门前任掌门华胥都同意了林久担仕贤门掌门,那流传于外界的传闻也不攻而破了。
  一个是与林久毫无关系的贤门前任掌门,一个是连花魁都不会动心的圣者,又怎么可能会为了一个美貌的男人而让出贤门。
  更何况,林久也不如外界所传闻的那般徒有其表,一个贤门盛宴就已经足够震到了在场的众人,一个心中无智慧的人,又如何能够制造出如此多的新奇玩意儿来?
  林久,或许当真如贤门中所言的那般是贤门第一代掌门再些,圣洁白莲花印于额头,万些真书藏心中。
  林久叹,这贤门里何时又传出这等话来,只怕不是华胥就是灭天的杰作。
  “掌门,有酒有佳肴,可不能失了诗,就请掌门以酒敬天下豪杰文人侠士一杯,以人生八雅做诗开启今日贤门之盛宴!”华胥拿过来一杯酒送到了林久手上,而后悄悄耳语道,“想必这诗你巳经准备好了吧?”
  林久瞥了眼旁边的灭天,当然准备好了,小抄都还踹兜里呢。
  嘿,这和作弊有什么区别?
  罢了,反正诗都背了,总得拿出来现一现吧。
  林久清了清嗓子,举起华胥递给他的酒杯,有模有样的说道:“那在下就献丑了。”
  林久朗朗诵道:“人生有八雅:琴,弦底松风诉古今。红尘里,难觅一知音;
  棋:颠倒苍生亦是奇。黑白子,何必论高低;
  书:沉醉东风月下读。柴门闭,莫管客来无;
  画:纤手松烟染青纱。盈盈写,茅舍两三家;
  诗:漱玉含芳锦绣辞。堪吟咏,佳句费寻思;
  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杯斟满,莫教泪空流;
  花:醉外桥边萼绿华。随风起,辛苦向天涯;
  茶:香喉提气人神闲。捏指间,千里共婵娟。”
  诗音落,久久无人应。
  林久偏头看了眼灭天,后者的眼里盛着满满的笑意。


  第三十一章 贤门盛宴

  “这个叫火锅,最适合在这种凉凉的天气里吃了,啧啧啧,草原小肥牛可是我的最爱,啊,那个海鲜我也喜欢。”
  贤门盛宴在林久的抛诗敬酒之后正式开始,众人纷纷祝贺林久这个信仕掌门,个个夸掌门才华满溢,林久倒是很辛苦的在宴席上埋头苦吃。
  他都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吃过火锅了,这次也赶着华胥的委托干脆满足起了自己的口腹之欲,美酒佳肴,身旁有美人相伴,还有什么比此时此刻还幸福美好的?
  “喝酒要这么喝。”林久笑着替灭天斟上这大魔头最喜欢的葡萄美酒,自己也拿了酒杯,换作交杯酒的模样与灭天共饮。
  红盖头已经掀过了,交杯酒却还没有喝过,如今林久算是圆了他末完成的梦。
  若是将来有机会能回到现代社会,林久还想拖着这大魔头去进行一次西式婚礼,两个白西服一定帅死了。
  灭天替林久夹了最喜欢吃的牛羊肉,放到林久碗里之前还细心的替林久吹了吹热气,以免林久吃的时候烫到了。
  “你也吃,知道你不喜欢吃牛羊,我特意弄了锅海鲜粥,这里面的鱼与其他桌的不一样,是我特意让华胥从贤门池子里捞来的,你尝一尝。”灭天替林久夹肉,林久就替灭天盛了一碗鲜美的海鲜粥,也学着灭天的样子吹散了热粥上的热气,又看了看粥里的鱼肉是不是有夹着鱼骨头。
  这两个男人是旁若无人的互相你夹我喂,亲亲我我,好不浓情惬意。
  华胥坐在一旁仰头饮了一杯酒,望着互相夹菜又情意绵绵的林久与灭天,心里荡起一股**的同时又忍不住浮现些许苦涩,这个时候若是那个男人也在这里陪他喝酒该多好呢?
  无奈的摇了摇头,大电灯泡华胥识趣的坐到了另外一桌。
  盛宴顶端共有三张桌子,却也只有三个人,林久、灭天和华胥,原本还应该有老三尘灰,只是这个时候尘灰是不可能出现了。
  华胥将空间留给林久与灭天,自己到另外一桌喝起了酒,如今的他已经没有了贤门的束缚,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想做什么就能去做什么,只是一个人,未免有些孤单。
  一抹红影突然在旁边落了下来,华胥愣愣抬头,只看到一个许久不见的红衣男子自顾自的在他旁边坐了自己,又自顾自的倒了酒,夹上两片三线肉放到了火锅里,一脸惬意的闻了闻火锅里的香味,叹道:“这么好吃的东西,竟然一个都不叫我。”
  业火红莲偏头看了眼华胥,嘴角微扬:“贤门前门主,不介意我不请自来把?”
  华胥的眼眉顿时扬了起来:“不介意,只是你也得给我夹菜才行啊。”
  “没问题。”业火红莲竟然一口答应的笑笑,起身就从海鲜锅里夹了个鱼骨头放进华胥碗里,十分恭敬的说道,“请,不必客气。”
  华胥轻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有鱼骨头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好。”说罢,华胥就低头啃起了鱼骨头,那模样让业火忍不住轻笑出声。
  余光掠过那一边独霸一桌的两个男人,一丝艳羡自业火的眼中一闪而过,业火低头拿起一杯酒仰头饮尽。
  “陪我走一走,如何?”业火红莲对华胥说道。
  凉凉清风,月挂技头。
  火似的衣裳点燃了夜的温度,残留于指尖的却依旧是淡淡冰冷。
  业火羡慕林久,羡慕灭天,羡慕那两个男人轰轰烈烈的爱情,羡慕他们能破除万难也要坚持在一起直至天崩地裂的决心,更羡慕林久与灭天历经千年而不曾改变的爱。
  或许有过伤痛,或许有过误会,或许有过离别。
  可最后,这一切的过往也不过是他们携手抵达终点时的路过风景。
  业火低着头走在前边儿,双手不自觉的抱住了自己的双臂,在望尽了他最好的两个朋友的恩爱抵死缠绵之后,他突然觉得有些冷,有些孤独。
  活在了这个些间千年,他到底为何而活呢?
  肩膀处突然一暖,业火偏过头瞥见了一件披在了自己身上的浅紫色斗篷,华胥的手放在了业火的肩膀上。
  “给我一个机会,可以吗?”顺着为男人系上斗篷的举动,华胥双手抱紧了业火的双臂,这一次真的不想再让这个男人逃脱了。
  “呵”业火轻笑一声望向了远方,喃喃道,“你难道不觉得这话说的有些晚了吗?一千年前你去哪儿了,一千年后的今天,你又是怀着何种的心情说出此时的话呢?轮回,你可知道,你说出这句话代表着什么吗?”
  回答业火的,是华胥欺身而来的吻。
  或许,是林久与灭天刺激了这一个向来追求自由,却发现自从他不知不觉爱上了某一个男人后就已经彻底失去了自由,彻底被束缚住的轮回紫莲。
  真正的自由与逍遥,在心里。
  若没有心里的那个人,纵然去到了天南海角也依然是束缚在身,不得自由。
  或许,这两个男人还有那么一段路不得不去走,但终究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那没了爱,失去情的人又该怎么办呢?
  
  
  “我这么做都是为了你”垂在身侧的手微微颤抖,一袭灰衣的男子死死咬着牙,心不甘的咬牙说道,“难道我做错了吗?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你不是要贤门吗?我这么做都是为了让你得到贤门!”
  “华胥要将贤门传于林久,若是让林久成了掌门那必将对你有所束缚,没错,关于林久的谣言是我散播的,可是,师兄我这不都是为了你吗?”尘灰直勾勾的望着站在他面前冷漠的男人,心若刀刺,“为什么到头来却要我来承担一切?”
  夜已深,人已醉。
  双手背负身后站在窗边,灭天不曾回头看尘灰一眼。
  “你很聪明,只是聪明过了头却客易聪明反被聪明误,尘灰,你觉得若是我真的一心一意想要夺取贤门,难道会在乎华胥要将掌门传给谁吗?难道散播一些谣言将林久抹黑,就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吗?”灭天冷冷丢下两个字,“愚蠢。”
  灭天有那么笨吗?
  尘灰心里打的小算盘,灭天一眼就能够看出来,借着帮他夺取贤门的名义去散播林久的谣言,到头来不是真的为了要帮灭天得到贤门,不过是一个没有办法夺取心爱之人爱意,而心中不服男子的报复。
  尘灰恨,恨死了林久,从来都没有如此痛恨过那个男人。
  在死城的时候,尘灰以为灭天真的不要林久了,真的不爱那个男人了,他安安心心的等着,等着林久死后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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