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莲花 by 冰雪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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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莲花 by 冰雪柔情-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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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欢天喜地,以为就这样过一辈子。
走过千山万水,回去却已来不及。
曾经惺惺相惜,以为一生总有一知己。
不争朝夕,不弃不离,原来只有我自己。
纵然天高地厚容不下我们的距离,纵然说过我不在乎却又不肯放弃。
得到一切失去一些也在所不惜,失去你却失去面对孤独的勇气。
(——王菲《只有我自己》)
来这里的时候,从崖上坠落,差点丢了性命,离去的时候,却丢了心,有时候宁愿从来没有爱过,就不会如此失落,如此揪心。
离开了紫蕊花谷,我一路向着东南行。
刚到一个市镇之上就看见一片混乱狼藉之色。市集的杂物凌乱地翻滚在地上,小商贩的车子横七竖八地被遗弃在街边,有的横亘在街中间,被来来往往的匆忙的人群推来推去。水果,蔬菜,米,粮被撒得满街都是,被拥挤的人群踩在脚下,碎地惨不忍睹,人们你拥我抢,个个神色慌张,背上背着小包袱,一副逃亡的样子,小孩子的哭叫声响个不停。有的竟然被挤到,踩在地上。
怎么会这样?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大叔,大婶,这是怎么了?”我向路上的行人询问着,却没有一个人顾得上回答我,只顾着仓皇逃亡。“大哥,这是咋啦?”“还不快走,鞑子兵打到幽州城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半晌才有个蓝布衣的中年人答了我一句。“鞑子兵?”我想起了,朝中奸贼勾结外族,突厥兵在这段日子想必又攻下了不少城池,中原百姓四处逃亡,流离失所的情形让我的心里一阵阵地酸楚。“快逃啊,快逃啊。”一阵阵地呼喊声在我的耳边响起,我站在如潮水一般推攘的人群中,一种深深的悲哀震撼着我,我呆呆地站在街当中,任凭人们一次又一次地推撞在我的身上。
一阵震天动地的马蹄声逼近,人群更是惊慌失措,一队骏马上的异族骑兵涌进城门,奔驰在队伍最前面的不是别人,强壮彪悍的身体,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棕色的长卷发披在肩膀上,额上勒着镶嵌蓝宝石的抹额,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阿史那咄吉,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他似乎没有看见我,我只是拥挤的人群中的一个普通的百姓,而他是高高在上的王者,在马上俯视着我们这些卑微的小民,在他的眼中,人不过是可以一只手就捏死的蚂蚁,人命比草芥还不值钱。突厥士兵手里拿着长刀挥舞着,猩红色的鲜血顺着刀刃往下流。马蹄声震天动地,扬起尘土蒙蒙,箭像雨点一样地向人群中射过来,我听到了一声声撕心裂肺的痛呼惨叫声。 
正当我要闭上眼睛的时候,一群神秘人仿佛从天而降一般从街道的每一个角落冒出来,汇集成一队与突厥鞑子交战起来,这些人各个在头上蒙着红巾,手持盾牌和长长的砍马刀,似乎早已经有备而来,红巾汉子各个都很彪壮英勇,冲上去对着突厥人的马腿砍过去,一时间许多鞑子人仰马翻,趁乱我也扬起从血泊中拣来长刀,一同与突厥人交战。
突厥人被这些突然冒出来的神秘人搅乱了作战计划,悻悻地退出了幽州城,我和那些头戴红巾的神秘人一起登上幽州城的城楼,欢呼雀跃,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打胜仗,我还是被他们激昂的情绪感染了,原来击败劲敌是这样让人热血沸腾的事情。
“看这位兄台也是爱国志士,不如加入我们红巾盟一起抗击突厥鞑子。”“红巾盟?”“不错,我们以红巾为号,团结天下的不甘心为西域异族奴役的英雄豪杰,一起对付西域鞑子兵。”“好吧,一起干!”我一阵热血上冒,爽快地答应了,我也不想看见天朝百姓民不聊生,惨遭蹂躏。“那随我们回堂口举行入盟仪式吧!”那大汉高兴地拉着我的手。入盟还有仪式?难不成又是歃血为盟?不过跟好汉们开怀畅饮的场面我喜欢!
在幽州城西南的一处大宅里,我见到了更多的红巾壮士,“这位是新来的兄弟。”拉我进来的那大汉向院子了忙着练武,擦拭武器的红巾人介绍,各个都回以温暖的笑容。我喜欢这里的气氛,像是一个大家庭,虽然彼此都不相识,但一见面就如同兄弟姐妹一般,相逢恨晚呀。
“瓢把子,我带了个新的兄弟回来。”刚一进大堂,那汉子就大声嚷起来。“也是热血侠士,刚才和鞑子兵的拼杀中可是奋不顾身,瓢把子快叫众兄弟来,为这位新来的兄弟举行入盟仪式吧。”“好!”“大家都过来。”那大堂里站着的中年汉子站起身。将我带到案上供奉着的灵牌前,只见供奉的灵位大大小小有上百个。
“来,兄弟,先喝了这碗酒,在大将军的灵位前立个誓就好了。”我端着他递给我的那碗酒正要喝看见那最前面的灵位,一口酒差点没喷出来,只见红色的灵位上写着几个大字:“爱国将士裴冷裴大将军。”
汗!我还没有死就有人把我的灵位都供出来了,还让这么多人祭拜我,不是折我的阳寿!
“这位兄弟如何称呼?”听他这么问,又看看案上的灵位,我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敢说出口了,还是让他们以为我已经死了吧。“裴小三。”
“好吧,裴兄弟同我一起在裴大将军的灵位前起个誓吧。”那汉子手持香柱跪倒在地。“我也要跪吗?”“裴大将军为国捐躯,凛然大义,难道裴兄弟也觉得不值得跪吗?”我怎么听得有点抖。好吧,跪就跪吧。“裴兄弟怎么在发抖?”我的额头有些冒冷汗,还是被他看出来了。“没什么,我只是太激动了。”

天朝,热闹的街市中,我骑着马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终于回来了,曾经让我梦魂牵绕的地方,我回来了,终于回来了,熟悉的朱雀大街,连街边的店铺都显得格外亲切,边疆的战事仿佛一点都没有影响到京城的热闹繁荣惊醒,酒楼赌场依旧人潮汹涌,烟花巷依旧门庭若市,这本已经熟悉的京城的闹市在眼中却有些不习惯,京城的人不知道边疆之苦吗?仍然如此寻欢作乐。没有人关心边疆的战事吗?我这样辛辛苦苦浴血奋战到底又是为了谁?忽然心里有些酸楚。
走到雍华大街,场面更是繁盛火热,雍华大街直通禁宫,今日街上竟然铺着红绸,以红绫点缀在树梢,极尽奢侈华丽,街旁更是站满了人,有布衣百姓,也有华服卿相,人们翘首盼望着,像是等待着什么。
只听一阵的锣鼓震天动地,喜气洋洋,好不热闹,小孩子们跟着穿着锦服的锣鼓队伍跑着。“今天是什么日子,为何如此热闹?”我想路旁的人问。
“皇帝大婚呢,这都不知道,你是外乡人吧,从哪里来呢?”我突然像是被雷电击中一样,身体有些支撑不住,想要直挺挺地到下去,扶助路旁小贩的推车才没有跌倒。子卿大婚了,子卿大婚了,我喃喃地重复着这个晴天霹雳,我费尽心血,如此辛辛苦苦对抗突厥都是为的什么?多少次险些丢了性命,好傻,天下再没有像我这样的傻瓜。突然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吐了出来,那种心酸的滋味让我想把自己杀死。
“子卿大婚了。”我喃喃地念着,失魂落魄地走在热闹的街市上,那些欢笑声在我的耳朵里兜变成了嘲讽。“你是外乡人吧,从哪里来呢?”不错,我是外乡人,到哪里都找不到自己的家,找不到我心的归处,像是被抛弃的小孩,历尽千辛万苦,回到天朝京城,才发现自己原来只是个异乡客,那我的家又在哪里?在哪里?我没有家,永远是一个流浪的异乡客,只是一个旅人,心中的酸楚无处可诉。
忘了吧,叫我怎么忘了他,放了吧,就像放开手中花,如果说如此深爱都是虚假,从最熟悉走到最陌生的挣扎。我不知道自己要走到哪里,只是这样跌跌撞撞地往前走,从路旁的酒店里买了一壶清酒,只想灌醉自己,只想让自己忘记一切,忘记自己是谁。
子卿的影子在我的脑中混成一团,那个宠我的子卿,那个疼我的子卿都像是一阵风,吹散了,一阵烟,消逝了。在我眼前只有这个冷漠如同陌生人的子卿。心痛,痛到疼,痛到酸楚,痛到想要一刀捅死自己,就不用再忍受下去。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所有的一切原来都只是镜花水月,都是梦幻泡影,都是虚假。夜越来越黑,冷风吹着。我醉倒在街头。
漆黑的夜里,我跌跌撞撞地到在一家豪宅的门前,朱红的大门紧闭,门两旁的大理石的石狮子刹是威武,抬头一看,朱漆的匾上写着烫金的大字:裴相府,竟然是我自己的府邸。我扶着门半战起来,用力地去敲那扇大门。好半天才从门里出来一个老奴。“福伯。”我正要开口去唤他,那老奴扔给我一块发了霉的干馒头。“臭要饭的,快滚得远远地,这里可是相府,要饭去别的地方,别污了我们相府的门厅。”
臭要饭的?是说我?我看了看自己,从西域一路走回来那件藏青色的衣服已经褴褛不堪,成了片片布条,再加上昨夜大口地饮酒,酒渍污了本来就已经破败的衣服,不像叫化子像什么?连自己家的老奴都认不出来,看已经憔悴得不成|人样了。在自家门口被当作叫化子轰走,心中酸楚,却不禁自嘲。拖着破败的身躯离开那朱漆大门的相府。
夜里的寒风飕飕地吹着,一股钻心的冰冷啃着我的骨头,酒已经半醒,被冷风吹着,仍然有些懵懂茫然。看着高高的相府的院墙,心里不是滋味,都说侯门一入深似海,这堵高墙隔在我的面前。纵身一跃,跃上那院墙,沿着屋脊奔到清儿住的那屋子,舔湿手指头,轻轻划开那窗纸,望了半天,却望不到个人影。
沿着屋脊继续行走,到了一出朱漆雕梁,雅致的暖阁,正是我以前住的地方,但见那窗子亮着昏黄的烛光,烛影映在纸窗上,被风吹地来回晃动着。雕琢精美的桃花心木的窗子只是虚掩着,窗里映出一个清丽的人影,正是清儿!我的心噗噗地跳着,快跳到嗓子眼了。
“这花都枯了,怕是救不活了,还要自己浇吗?”旁边一个绿衣小婢正拿着洒壶给放在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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