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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曾经只能或是骑马或是步行,在所谓的中原“大”地上行走行走,而这个世界的人们却可以搭乘N倍音速快车十分钟环绕某星球赤道一周,还可以乘坐超光速星际航班几个小时就到达附近的星球,甚至可以搭乘虫洞时空穿越列车,在精密的数学公式计算下被直接传送到星际国际的任何一个宇宙区间里!
什么秦皇汉武,一统中原故号称大帝,现在看,他们连个小帝都不算。这个世界里,宇宙国际中最小的国家思密达共和国的范围都要用“兆”这样的数字来表达,更别说汤姆苏、杰克苏、玛丽苏、安娜苏这四大国了。同样是“大帝”,汤姆苏帝国女王伊丽莎白统治的星体就上兆,这让秦皇汉武情何以堪!
从座椅上下来的时候,杨风威几乎震惊到忘记怎么走路。他一手扶着座椅的椅背,一手捂着自己的额头,平静了良久,才让自己崩溃的世界观拼凑重建起来。
这世界何等让人迷茫
长舒一口气后,杨风威有些形容憔悴地揪着自己的胸口对来福说道:“成为这个人非我所愿。我想要的,只是一个痛快的死而已,只想去曾经那个世界的背面去见一个人而已”
来福捋了捋胡子,“只有一个宇宙,因此也只有一个世界——当然了,反物质宇宙还在科学家们的论证当中,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实它的存在,所以不算。总之呢,宇宙中的物质能量在相同维度中是守恒的,人死后去不了别的世界,只是物化为其他物质而已。所以啊,断了你浪漫的念想吧,小伙子!哎,看来今后我还要多给你普及一点基本科学知识才行啊,不然你老是这么神神道道的可不好”
“不可能!”杨风威莫名地有些激动,打断了来福的絮絮叨叨,“若人死后便是无,便成了其它东西,那我又算什么?!的确,肉体也许会化为尘土飞散,但灵魂又魂归何处呢!像我,我在另一个世界明明死了,可现在,我却又以这样的姿态站在你面前!”
“哎”来福叹了口气,“好吧好吧,我先不跟你争了。如果你非坚持这么认为的话,大可以设想你想要见的那个人此时也在这个世界,不是吗?”
对对
杨风威猛然醒悟,自己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是的,星城一定在这个世界里,一定在这个世界的某一粒“沙尘”中漂浮着,思念着。
这一刻,他为自己立下了一个誓言,他要珍惜这一次的重生,然后倾尽所有去寻找他。就像他上辈子那七年里所做的事情一样。
杨风威无奈地笑了笑,心情平静了许多,伸手揉了揉自己那一下子被灌输了太多信息的脑袋。“老爷子,你说对了——我决定留下了。既然你们都把我当成了维基,就索性对我关照到底呗。好好教教我,在这个世界要如何去生活。”
慈祥而又快乐的来福老头捋着胡须呵呵笑了起来:“这是自然啦,我的孩子。我们早已把你当成了自家人!再说,维基选中你,必然是赋予了你非同寻常的使命的。我想,还有很多事要等着你去做呢。”
杨风威道:“你们既然这么关照我,那么但凡力所能及之事,我必将不辞劳苦。但是,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
“啥?”
“虽然现在这个身体比我本来要年轻许多但是,老爷子,上辈子我好歹也是活了三十多岁的人了,可不可以不要叫我小孩子!”
兔爷来福不由得挠了挠脑袋,“三十多岁,当然是小孩子啦。正好,我那小孙儿兔比也三十来岁呢。你看,你的年龄都够当我孙子的了,让我叫声孩子又不吃亏。”
什么?!那只脑残兔子居然三十多岁?!他还以为他没断奶!
“老爷子,你,你,敢问你今年高寿?”
兔爷来福丝毫不像开玩笑地说道:“不高不瘦,四百零七。哎,兔族和人族一样,寿命都不长,也就四五百岁,不像龙族和你们鬼族一样,都能活个七八百岁。老头子我啊,黄土都已经没过脖子喽”
杨风威瞬间惊悚——照自己过去的观念看,能活上两百年的,那估计都是妖精了。他揪着自己身上的裹尸布,问:“维基沉睡之前活了多久?”
“少年英雄。不多不多,也就七八十岁。”
杨风威再次石化。这七八十岁的身体,看上去却是十七八不过他很兴奋——维基是鬼族,能活七八百岁,那么,只要自己不意外死亡,就有足够的时间在大海中找到那一刻名为连星城的沙
“对了,”看到杨风威心潮澎湃地揪着裹尸布,来福终于忍不住说道,“虽说你现在这身打扮很像某品牌推出的今年最新款中老年装但是,最好还是换一件我让兔比给你找几件衣服穿去。”
杨风威星星眼望着兔爷,内心感激涕零——终于可以摆脱这块裹尸布了!
但是
看着兔比从自己衣柜里把翻出来的一堆衣服,杨风威额头上的青筋一跳一跳又一跳。
紫色卡哇伊小外套,印着拟人化胡萝卜小美女的套头短衫,露半截大腿的粉红色灯笼小裤,缀着两根毛绒玩具胡萝卜的白色高筒靴
杨风威再次怀疑实际年龄30+的兔比同志事实上还没有断奶。
穿惯了布衣汉服的杨风威原本就对这些能够精确描摹身体形状的衣服有抵触,再加上兔比拿出的这些夸张货色,他情愿找个裁缝来改装一下这块裹尸布继续穿着。诚然,这些既出格又充满童趣的衣服若是穿在兔比身上必定是萌翻一大片的,但若是穿在自己身上杨风威越想越觉得恐怖
“兔比”
“啊?”兔比那竖着两个大耳朵的脑袋还埋在自己的衣柜里。
“你你你我要求不高,但你能不能找两件稍微像样点的衣服给我”
兔比一下子从衣柜里拔出脑袋来,瞪着大眼睛嚷嚷道:“你说这些衣服不像样?!”
“没”
虽然已经变化成了人形,但行动模式却还是只兔子。兔比一下子蹦到了床上,伸手拿起铺在上面的衣服:“这件菊‘花太郎的外套三百多,是我讹了老哥一笔压岁钱才买到的,连我自己都舍不得穿!还有这个靴子,是GOOD…BYE KITTY出的限量版,五百多块钱呢!还有这balabalabala你——你居然还嫌我不够慷慨?!”
“没”
“没没没,没你个头啊!”兔比不知是从哪里突然掏出根胡萝卜来,这胡萝卜那可不是一般的胡萝卜,一到了他手上,瞬间变得巨大无比。杨风威的嘴巴张成了O型,眼睁睁看着那胡萝卜大棒冲着自己的脑袋砸了下来。
“邦”地一声,别提多清脆了。于是,昔日武功天下第一、人人畏惧的魔教教主杨风威,就这样被一只兔子给欺负了。
伸手摸摸自己头上鼓起的小山,低头看看床上铺着的让人囧到不行的衣服,杨风威悲剧地觉得,自己的新生活一定是如同梦魇一般的
“兔比,你在干什么?”兔爷来福被那清脆的一声响吸引进了屋子,一抬眼就看到了杨风威头顶的大包。
杨风威看了看面对来福时一脸可怜巴巴的兔比,又看看挑着眉毛看向兔比的来福,伸手摸了摸自己头顶兔比的“杰作”,重生一次却劣性不改,嘴角突然勾起坏坏一笑,道:“吸吮太过用力造成的隆起,以及吸吮太过用力拔开时产生的清脆响声。”
兔比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杨风威知道,这只炸毛兔子现在肯定特别想拿起他的胡萝卜棒棒敲死自己
来福伸手捋了捋胡子笑问衣服选好了没,杨风威却看看床上的衣服,用表情向来福摆了一个大大的“囧”字。兔比抬头端详了一下杨风威,又低头看了看床上的衣服,陡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才意识到哪里出了问题,脸一阵红一阵白。无奈之下,杨风威看向了兔比身上那件蓝色的T恤,发现上面印的正在吼歌的简笔画人物竟与自己日思夜想的连星城有几分神似,于是说:“兔比,我看床上这几件衣服你穿挺合适的,要不就你来穿,把你身上那件给我,昂。”
没想到,兔比一手揪住了自己身上的T恤,“不行,这上面印的可是我偶像!我就只有这么一件!”
来福没了辙,捋着胡子无奈地笑道:“好啦好啦,爷爷给你钱,你带着风威去阿尔法…C星的购物中心买两件衣服,买到了就让他把你的偶像体恤还你,好吧?”
兔比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可末了还不忘讹上一笔,“不过爷爷,和一个这么二的人出门,体力脑力都会被大量消耗,这怎么着也得给我点跑路费吧?”
“哎,给,给。能不给吗。”
兔比这才咧嘴笑了出来。
杨风威禁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咂了咂嘴——原来这死兔子不仅炸毛,还是个大财迷。
作者有话要说:说一下来福和兔比这两个名字的来历~
来福是去年年底舍友买回来的兔子,名字是舍友起的,因为当时快过年了,所以图个吉利。来福是只肉色的小兔子,看人的时候斗眼,最爱追着食物跑,超级可爱,被我们三人宠得不行,戏称为“兔爷”。只可惜,来福只活了不到一周,就喝脏水拉肚子死了。我们把它埋在了校园里,长长去给它扫墓,缅怀一下那段快乐的时光。
兔比是隔壁宿舍养的兔子,白毛黑花,能吃能蹦跶,现在还活着,只可惜被同学送人养了,从那之后就再也没见过。
两只小兔子都带给了我很多的快乐,所以我把它们写进了小说,把这份快乐传递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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