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闱-宋代的婚姻与妇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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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闱-宋代的婚姻与妇女生活-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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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这并不意味着阶级因素压倒或遮蔽了社会性别。好的妻子不是好丈夫的翻版。相反,她全心全意接受社会性别差异,视自己的角色为“内助”。她不仅小心翼翼不冒犯丈夫和公婆的特权,还做好任何需要做的家务事使他们生活得更舒适。第一章和第二章勾勒的儒家性别差异和家庭角色的模型支撑着宋代“内助”的理想型。然而对妻子美德的文字描述比原有意识形态的内涵要丰富得多: 它们多方位地关系到如何带领家族在上层阶级里延续和成功。宋代理想的上层阶级的妻子不仅简单地献身于丈夫的家庭;她还有管理方面的能力及文学天才和人际关系中高超的技巧,使她可以保持家庭的繁荣昌盛。    
    内闱第六章作为内助的上层阶级的妻子复合家庭中尽本分的儿媳    
    正如第三章所见,上层阶级的男子非常年轻就结婚了,一般在将近二十岁或二十出头。结婚时的男人越年轻,他的父母和祖父母就越可能仍然活着。(我研究的墓志铭史料里的男女,约一半人活到60岁以上,1/4到70岁。)此外,新郎家里大多都有一个或两个兄弟。(我研究的夫妇,3/4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儿子,一半有三个或三个以上。)②因此新娘开始婚姻生活时一般都是加入一个复合家庭,家里有丈夫的父母或二老之一,可能还有新郎的祖父母或其中之一,一个或几个兄弟,兄弟们的妻子,未婚的姐妹,多半还有兄弟们的孩子。    
    图13一个尽职的儿媳帮助丈夫照顾他的父母,李公麟(1040—1106)图解《孝经》之一,普林斯顿大学艺术博物馆(L1986101)。    
    这种复合家庭里的新娘被期待着拿出全部精力侍奉公婆并讨好每个可能讨好的人。正如图13手绘卷轴《孝经图》展现的,这种服务的象征是献上食物,③画面上描绘了正在做奉献的儿媳,作者强调她缝纫、做饭、亲自侍奉公婆吃饭,而不是打发下人去做。一个儿媳,看起来应该扮演得像她公婆的仆人一样。比如说陈氏(960—1038),她的丈夫辗转各地当官时,她用做饭、侍候宁愿留在老家的公婆度过了婚后的第一个20年。陈氏的同时代人王氏(959—1038)从不让仆人侍候婆婆,她亲手做好所有适合老年女人吃的东西,天气最热时甚至不断为睡着的老人打扇。李氏(1019—1053)嫁进一个大家庭,家里有丈夫的奶奶、父亲、两个叔叔、四个兄弟。但是没有婆婆,116因此这给她留下照顾病痛中的公公的重任。公公病危时,她用自己的钱做了所有能做的事。游氏(1077—1132)的公公喜欢招待客人。作为最小的新娘子,她尽心尽力地照顾客人,从不让嫂子们替换她。她还有一个严厉的婆婆,20年里从来不许儿媳们在她面前坐下。由于游氏是惟一顺从得足够讨她喜欢的儿媳,她有病时只接受游氏的照顾。孙汝静(1206—1263)婚后立刻宣布接过婆婆承担的一切重活,她说,婆婆太老了,不能再做体力劳动。婆婆生病时,她照顾她,晚上点上香,祈求减少自己的寿命以延续婆婆的寿命。④    
    117新娘还会因慷慨大方地拿出陪嫁的东西受到丈夫家人的赞许。我们得知,方道坚(1115—1191)结婚时带过来的箱子多得出奇,但她把每一件东西都交给了婆婆和丈夫的奶奶,后者没有几个人能讨她喜欢。王氏(1132—1192)嫁入一个由长嫂当家的大家庭。她不久就捐出一些首饰维持家庭开支。戴氏(1161—1205)嫁到一个生活朴素、家境一般的家庭,遂卖掉一些衣服、耳环补贴家用,表明自己不吝啬。我们得知,她的公公对她赞赏有加,说她“真吾家妇也”。⑤    
    


第七部分:作为内助的上层阶级的妻子作为内助的上层阶级的妻子 2

    复合家庭很难保持和谐,因为家庭成员各自的利益不同。因此人们赞赏那些看起来不为妯娌和侄子得到好处而生气的妻子们。曾季仪(1079—1113)的丈夫江褒(1069—1117)平日不与兄弟们一起过日子,但是并没有分割家产。江褒靠官俸度日,把家里地产的收入留给了兄弟们。我们得知,他的妻子“未常商有无计彼我也”。后来,江家长子打算移居到京城,但缺少费用。当江褒试图想办法帮助哥哥时,曾氏走进自己的房间,拿出嫁妆里剩下的东西,告诉他把它们交给哥哥。⑥    
    胜 任 的 管 家    
    传记资料非常愿意把上层阶级妇女描写得聪明能干。正如孙觌所写:“予尝谓妇人女子虽以幽闲静专为德,而尸居傀然,懵不知事,如土木偶人,则为愚妇。”曾巩(1019—1083)赞美妻子的聪明才智道:“于事迎见立解,无不尽其理。”⑦    
    女人为完成“妇功”——穿衣、吃饭和一切与家务有关的事——而付出的艰辛困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财产的多少。有些士人阶层家庭过着非常俭朴的生活,家里的女人无法让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显得可爱。范普元(1143—1222)尽管出生于富裕人家,在夫家遭受财务上的损失后,“躬蚕桑,若补纫等事”。袁燮(1144—1224)说他的嫂子赵氏(1164—1213)尽管曾过过宗室家族的奢侈生活,仍像一个穷人的女儿那样辛苦地纺、织、缝缝补补。118张幼昭的丈夫是知名学者陈傅良(1137—1203),家里不断有人慕名而来。张氏亲自为来访者做饭,只有一个婢女帮忙。叶适(1150—1223)记载,他母亲结婚的第一年,一股洪水肆虐于周围几里以内,洪峰过去后,没留下一间房子、一件家具。一家人只好停留在任何一个可停留之处,迁移了11次。“夫人无生事可治,然犹管理其微细者,至乃拾滞麻遗紵缉之,仅成端匹”。⑧    
    富裕兴隆之家的妻子们也被指望着辛勤劳动。何逮(1153—1203)说他的妈妈杜氏(1133—1186)在家里富起来很久以后,始终如一地辛勤纺织,直到变老。夏氏(1129—1192)帮助丈夫经商得到信赖,她家财产增殖到几千亩土地,因此成为州内屈指可数的人家。涉及到官宦之家的一则逸闻说,一位妻子去世后,她的仆人疯了,开始像女主人曾经做过的那样,挨门逐户紧盯着向佃户收租,并且下令把拖延的人打一顿。这个故事之所以形成和流传为这种样子,多半因为宋代学者希望妻子照应好日常生计,确保丈夫专注于学业。韩元吉(1118—1187)在对李氏(1104—1177)的描写里清楚地表达了这层意思。李氏的丈夫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公事里,“未尝问家有无”。李氏把管理家产当作自己不可推卸的义务,她买进肥田沃土,在溪边盖起房屋。有一天,一个农夫扛着一袋稻谷走进她家院子,她丈夫对此惊奇不已,全然不知农夫为何人,扛着什么东西。李氏只得笑着说:“此吾家租也。”⑨显而易见,像李氏这样的妻子是有田产的人家的财富,家里的男人因此可以集中精力致力于文学和政治。    
    在大家庭里,通常由一个女人掌管家庭内部全部财政并管理和指挥所有的仆人。有时甚至由刚来的新娘负担起重任。崔氏(999—1067)嫁进一个二百多口人的大家庭,她的公公,“常患内事无主,一日召夫人于庭告之故条家事付主之”。她开始有点推辞但最后承担起工作。事实证明她处理问题十分严肃认真,但对仆人并不严苛,“未常过行笞呵”。这种可能带一点过失,但尽量减少摩擦的管理仆人和妾的能力得到很高评价。范氏(1015—1067)对妾常和颜悦色,但“至有所整肃亦莫敢犯者”。傅氏是严格的管家;对待妾她从不发怒生气,但是“细大毕入于规矩”。李淑英(1196—1255)因使家里的一切井井有条而受到称赞,119她教导女儿对妾要好一点,提醒女儿“彼亦人女也”。她总是教婢女和妾学怎样纺织,怎样缝纫,而且自己总先示范一遍。    
    节俭是成功的管家必须做到的重要原则,因为很多士人家庭还远非富裕。韩琦(1008—1075)抱怨最近流行的女服和首饰接连不断地花样翻新,因此人们总要丢掉旧的,热衷于做新的。为此他表扬侄媳张氏(1012—1063),她不赶时髦,对此无动于衷,也不愿奢侈浪费乱花钱。同样,我们还得知,杜衍(978—1057)的妻子相里氏(988—1065)穿着朴素的衣服“无采翠珠玑之饰”进宫朝拜,遭到人们嘲笑时,她一点也没有忐忑不安。胡氏(1077—1149)从来没有穿过奢华、艳丽的衣服;她还有一件洗过、补过很多次但仍没扔掉的长袍。一个更极端的例子是边氏(1155—1203),我们被告知,三十多年来,她一直穿着结婚时带过来的嫁衣。    
    把妇女作为非常胜任的管家进行表扬时,墓志铭的作者经常使用类似今天我们用来称赞高效的秘书时的用语。这类女人令人惊奇,因为她们使生活对于丈夫而言非常舒适,使他们可集中精力做生命里真正重要的事,如学习,学术研究,或为官作宦。当李友直(1134—1199)的妻子史氏(1139—1197)59岁去世时,他向请来为她写墓志铭的人例数她的美德和妇功。其中特别突出的是她管理方面的才能:“吾游太学久乃得仕。未尝屑意家事。凡出入有无,丰约之调度,皆吾嫔处之,不以累我。”这些女人自己也用同样方式看待自己吗——负责地履行对男人有利的策略?或者说她们在学着怎样给男人留下这种印象,让他们高兴,从而自己的生活也更快乐?没有女人自己写的史料。此时思量着多半是两种女人兼而有之,除此以外,我们几乎没有什么可做的。    
    


第七部分:作为内助的上层阶级的妻子作为内助的上层阶级的妻子 3

    贤明的劝导者    
    沿着汉代刘向撰写《列女传》时确立的传统,很多女性传记的作者强调她们怎样给丈夫大公无私的劝诫,鼓励他学习,效忠皇帝,或多行善事。120毋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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