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别跑 by:殷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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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别跑 by:殷子期-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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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美看了他一眼,忽然笑起来:“哎呀,我们要怎么睡呢?不如都睡床好了!”   家明忙摆手:“不不不,我睡地上就好。” 
  “可不要口不应心,半夜来袭击我哦,呵呵呵呵!”朱美用涂着大红蔻丹的食指勾了他的脸一下,扭着腰肢去厨房刷碗。   我才要小心你来夜袭啊 
  家明苦笑着,想起电影《飘》中的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明天,又将会发生什么呢? 
      
  第二章    
  凌氏企业的总部,是市中心一幢三十层的写字楼。夕阳照在大厦的近千扇玻璃窗上,反射出金红色的光芒。   第二十层的总裁办公室,设计成一个完美的圆形,风格古典优雅,墙上一幅风格的油画,凸显主人的品位。 
  落地窗前,站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两鬓已经略显斑白,很自然的,并没有像这个年龄的大多数男人那样忙着染黑头发,以掩饰年纪的增长,却任由肚子上长出一环又一环的游泳圈。他身材颀长,英俊挺拔,一身深色的西装舒服熨贴,散发着一种成熟男子的迷人魅力。   凌世均,凌氏企业的掌控者,本城最具争夺价值的单身男人。 
  透过玻璃向下俯视,大半个城市尽收眼底,如一个君临天下的王者。这时,一辆黑色的跑车闯入他的视线,完全不按规则行事,引起大厦门前一阵混乱,五六辆车子被迫急刹,笛声大作。   虽然从楼上看下去,车子和行人只有米粒大小,但凌世均似乎很清楚来者是何人,嘴角不觉露出微笑。等那一身白衣的车主将车停稳,身形消失在大厦的门里,他才转过身,踱到宽大的办公桌后面坐下。 
  几分钟之后,秘书小姐进来:“凌先生,凌锐先生要见您”   话还未说完,一个白衣少年已经推门闯进来,漂亮的面孔上一副绝对嚣张的表情。 
  凌世均挥挥手,示意秘书出去,门才刚刚关上,少年已经急不可待的开口:“找我来什么事?”   凌世均指指面前的椅子:“坐下来,凌锐,我们谈谈。” 
  “不会吧?”少年作出要晕倒样子,“拜托,我还有事情要办呢。”   “你的事情,打球?跳舞?赛车?”凌世均语气轻蔑,“凌锐,坐下,你需要考虑点儿正经事了。” 
  少年撇撇嘴,无奈的坐下来,斜着眼睛看着对方,有一种说不出的魅态。   凌世均换了一种长辈的亲切口吻,说:“任嫂说,你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 
  少年“噗”的一声笑出来:“回家?不过是从一幢房子到另一幢房子而已,不必麻烦了。”   “那不只是一幢房子,你的亲人们住在那里,你在那里长大。” 
  “可他们早就不在了,那里只有任嫂、司机和园丁,甚至连我的亲叔叔,都忙得只能在办公室里会见我。”少年的语气戏谑,可俊秀的眉眼间却流露出隐隐的愤怒。   凌世均沉默了一会儿,站起身来,来到少年的面前,伸出手来轻抚他的头,少年条件反射似的偏一偏头,他的手落到椅背上。 
  凌世均并不以为意,他知道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最恨别人将自己当小孩子对待。   收回手,他满怀歉意的说:“小锐,对不起,我放太多精力在商业事务上,对你关心得不够。可我希望你能体谅,因为我更希望将来交到你手上的凌氏,是一个强大而有前途的企业,不会辜负你父母的嘱托。” 
  少年垂下长长的睫毛:“无聊透顶,我才懒得管。”   凌世均笑了。 
  正是因为已经拥有,所以才不珍惜。   记得当年他的父亲,也就是凌锐的祖父,将凌氏企业全权交给长子凌世鸿,而给他这个次子的,只有几项不动产和若干股票。遗嘱公布的时候,他几乎有将父亲从棺材里拉出来的冲动。他并不是一个没有能力的二世祖,因此父亲的决定,使他对自己的至亲恨之入骨。 
  他正了正脸色,进入今日的重点话题:“小锐,你现在已经是高三了,有没有考虑要进哪所大学?”   本以为凌锐会回答“不知道”“无所谓”甚至是“不想考”之类的,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凌锐竟然毫不犹豫的说出一所学校的名字。 
  “大?!”他不禁反问了一句。   “没错。”少年的目光迎向他,有一种恶作剧成功似的得意。 
  凌世均不动声色,微笑着挑起眉毛:“很好很好,只不过以你现在的成绩,似乎很困难嗳?”   “不是有叔叔在吗?”少年感到了对方言语中的讽刺,有点儿不自在,站起来准备离开,“不管我的成绩是什么样子,叔叔都有办法吧?” 
  “小锐。”凌世均叫住他。   “拜托,我要迟到了啊!”少年一手扶在门把手上,转回头。 
  “为什么一定要选大?”凌世均忍不住问。   少年咧开嘴,露出好看的牙齿,笑容似天使:“因为那里的篮球场比较大一点。” 
  凌世均为之气结。    
      
     走出凌氏企业的大楼,凌锐走到自己的车子旁。 
  纯黑色的蓝博基尼,是去年刚考下驾照时,叔叔凌世钧送他的礼物。这个型号须提前一年订货,目前全世界也不超过二百辆。凌锐点名要这个颜色,因为它够纯正。他喜欢纯粹的颜色,故此衣橱里只有黑白两色。   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全城最昂贵的公寓顶楼,有落地的观景台,可以看到海。 
  十年前去世的凌氏夫妇,在遗嘱中将所有的家产传给他,而叔叔凌世钧则为监护人,代管公司事务,直到凌锐修完学业,有能力独当一面的时候。   一夜之间,凌锐成为凌氏企业的主人,全城最富有的小孩。 
  当年关于凌氏的大新闻有两件,年尾一件,是凌氏夫妇去世,年初一件,就是凌家千金凌岚,凌锐唯一的姐姐,怀了家庭教师的孩子,两人又双双私奔,成为当时最富轰动效应的丑闻。   凌氏又羞又气,即时登报,同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半年后,凌氏出车祸辞世。 
  那一年,新闻中的两个主角顾家明二十岁,凌岚十七岁。   凌锐只有七岁,才刚送走父母的骨灰,又等到姐姐的噩耗。 
  凌岚死于难产,骨灰是匿名送到凌氏的,而顾家明同那个刚生下来的婴儿则不知所踪。   凌锐恨透了顾家明。 
  因为他让自己最爱的姐姐蒙受了无法洗清的耻辱,是他给凌家带来了灾难。   而今,凌锐十七岁,已长到一百七十五公分。他同凌岚似一个模子刻出来,漂亮得不似真的。即便没有显赫的背景,也已足够为他迎来长时间的注目与惊叫。 
  十年,让一个孩子长为翩翩少年,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某人的恨。   顾家明一个集骗子、流氓、无赖于一身的混蛋。 
      
  坐进驾驶座上,凌锐没有立即发动车子,也没有开灯。车内阴暗而安静,只能听见他自己的呼吸声。   他靠在椅背上,略微仰起头,路灯幽黄的光线投射进车里,在他脸颊和脖颈上描画出柔软而优美的曲线,强烈的明暗对比,像一幅现代派摄影作品。 
  回想着白天发生的事,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真的遇到了顾家明。在他七岁的时候,曾在家里见过顾家明几次,那时姓顾的每周来给姐姐补习功课。曾有一次,姐姐拉着他们三人合影,据说是为了庆祝顾家明二十岁生日。   后来出了事,他对这个人恨之入骨,那张照片成了唯一的途径,让他来牢牢记住对方的长相。他几乎每天都会看这张照片,希望有一天在街上碰到这混蛋的时候,可以一眼认出来。他对这个人已经其实已经没有任何印象,唯一记牢的,只有长相而已。 
  没想到,十年之后,他真的遇见了他。本以为他应该逃到外省去,没想到他竟胆大包天的一直留在这儿。   遇见他,凌锐满腔的愤恨愈发膨胀。 
  就是这个看上去穷酸潦倒,邋遢窝囊,甚至神形猥琐的男人,欺骗了姐姐,毁掉了她的一生?!   不可原谅!这个混蛋必须为他的罪恶付出代价!他施之于姐姐的侮辱,施之于凌家的羞耻,都要几十倍上百倍的偿还! 
  凌锐满脑子都是顾家明的样子,那乱蓬蓬的头发、萎靡不振的神色、灰扑扑的衣服全都令他厌恶又愤怒。   这个混蛋甚至穿了两只不同颜色的鞋子! 
  想到鞋子,凌锐一下子坐直身子。   鞋子! 
  他忙下车,来到车子后面,打开旅行箱,拿出今早拣到的那只鞋子,仔细察看。   没错,就是这只鞋,同顾家明脚上的其中一只一模一样,刚好可以凑成一双! 
  难道这就是他穿两只不同鞋子的原因?   原来他就住在那所公寓里? 
  是巧合还是真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只有一双皮鞋?   凌锐无法理解,因为他自己就拥有十几双皮鞋,他的叔叔甚至有几十双,就连凌家的园丁,也至少有四、五双。 
  他根本想象不出,有人可以穷到只有一双皮鞋。   正在疑惑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车子的保险杠上,有一个灰白色的鞋印,在黑色的车身上,分外明显。 
  这正是家明奋力想打开车子后盖的时候,踹上去的。   凌锐将手中的鞋翻过来,仔细对照了一下鞋底的花纹,可以肯定,正是同一种皮鞋留下的。 
  这个人看来急于取回自己的鞋。   想想自己遇见顾家明的时候,他也正意图打开车子的后盖。 
  那么,百分之八十的可能,这只鞋的主人就是顾家明。   想到此,凌锐重新将鞋子丢回旅行箱里,然后启动车子,飞快的驶向家明住的那栋公寓。 
  此时已经接近夜里十一点了,房东被一阵剧烈的敲门声吵醒,骂骂咧咧的爬起来开门,发现门外正是早上替人交房租的漂亮阔少爷,不禁喜笑颜开。   凌锐不屑同他应酬,直接问:“那家姓顾的,全名叫什么?” 
  “他啊”房东想了想说,“好像是叫顾家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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