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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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城-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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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个天才!这些梦被我编得天衣无缝,如同一个完美无缺的整体,少掉哪一部分都不行,而合在一起又强大无比。

听完我讲述的这个梦境之后,庄主七喜沉吟了许久,仿佛被我的故事深深地征服了。我强行按捺住激动之情,等待他说出去“宝石归你了”。

终于,他走到我面前说:“很好,很强大!”

“我成功了?”

“不,你失败了。”

我立刻大惊失色:“什么?”

“对不起,你刚才说的这个梦——事实上是七个梦,我都早已经听过了。”七喜微微一笑,“你是不是见到了一个年轻的车夫;一个古板的客栈老板;一个八卦的村姑;一个多嘴的游客;一个骑马的女侠;一个愤世嫉俗的探险家;一个坑蒙拐骗的通缉犯?”

庄主的这一番话,已经让我彻底投降了:“没错,在我来贝榕山庄的路上,依次见到了这些古怪的人们。”

“其实,他们也都收到过我的信,也都兴奋地感到这贝榕山庄上来,说出了他们做过的最精彩的梦——可惜,这些梦虽然都还不错,但没有一个是我心目中最好的。”

“啊,那么把这些梦串起来呢?”

骨瘦如柴的七喜又一次微笑起来:“一百匹驴子加起来,终究还是驴子,不可能变成马。”

“那我怎么办呢?”

“我说过给你三天两夜,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大半,你还剩下最后一夜,好好把握吧!”

庄主的话让我感到绝望,我只能回到我的房间里,面对墙壁苦思冥想了一整天。但临时抱佛教也无济于事,我痛苦地倒在床上,心中却满是珂赛特公主的身影。

这是我在贝榕山庄的最后一夜,明日若不能说出精彩的梦,我便要被赶出山庄,终身不得再见识那无价之宝,公主恐怕也不能再与我相见了。想到这里,心中又升起无限恐惧。

也许是壁炉里的火太温暖了,不知不觉之中,我竟倒头睡着了。

后半夜,我做了一个梦。

可惜,这个梦实在太平庸了,以至于我虽然记住了这个梦,却实在没有勇气再回想一遍。

梦——我梦见自己娶了珂赛特公主,没有价值连城的陪嫁,也没有欢天喜地的婚礼,甚至连一个小侍女也没有。我将她带回我的小屋,让她躺在我那并不宽敞的床上,然后亲吻她美丽的唇,给她将一个古老的故事,再为她作一首深情的诗,最后为她唱一首情歌。从此,她成为了我的新娘。我们不需用华丽的住宅,不需要成群结队的佣人,不需要堆积如山的财宝,也不需要权倾朝野的地位。我只需要她——美丽的女子,是不是公主并不重要。她也只需要我——有趣的男子,是不是哲学家也不重要。我只要每夜陪着她数星星,每天伴着她去田里劳作,养肥自家前院的老母鸡,吃一串自家后院的甜葡萄。然后我们生下一儿半女,彼此长相厮守。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她一起慢慢到老……

这就是我的梦。

这个梦丝毫都不华丽,一点都不曲折,甚至连一丁点的哲理也没有。既没有阴谋也没有凶案,既没有帝王也没有将相,既没有圣贤也没有伟人。缺乏想象力与创造力,不过是普通生活的累积,就像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农夫村姑,到老也只有那么一点出息!

事实上,这个梦我已经做了无数遍!从确定自己爱上珂赛特公主的那一夜起,我就开始做这个梦。每夜都重复着相同的梦境,直到我踏上前来喜马拉雅山的旅途,依旧每夜都会梦到自己娶了公主,而每次都是这么平庸这么没有创意。

但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在最后一个白天,我垂头丧气地来到庄主七喜面前,低声说:“昨晚,我又做了一个梦,可是那个梦实在太差劲了,我根本没有勇气说出来。”

“说吧,我愿意做一个倾听者。”

于是,我如实地将昨晚的梦说了出来,没有任何添油加醋,也没有任何修饰描写,完全是我梦中的真实情景。

七喜平静地听完了我的讲述,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年轻人,这枚宝石的名字叫爱情,它属于你了。”

一开始我没有听明白,以为自己还在梦中:“什么?你说什么?快点让我从梦里醒来吧。”

“你现在没有做梦,我是在告诉你——你已经说出了我心目中最精彩的梦,因为你刚才说的这个梦,若能够实现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这枚宝石又算得了什么呢?”

“比无价更无价吗?”

“是的,宝石属于你了,快点拿走吧。”

随即,庄主七喜取出了灿烂的宝石,将它塞到我的怀中说:“哎,我还真是舍不得它,快点带着它下山吧,趁着我还没有改变主意之前!”

我就像做梦一样抓过宝石,飞快地冲出了贝榕山庄,一口气跑下了珠穆朗玛峰。

为了躲避路上的强盗们,我装扮成乞丐晓行夜宿,又经过两个月的艰难旅程,回到了莫卧儿帝国的德里。

终于,我将这枚无价之宝——世界上最美丽的宝石,我给它取名为“莫卧儿宝石”,献给了沙贾汗皇帝陛下。

皇帝与皇后连同满朝的文武大臣,都被这枚无价之宝惊呆了,他们纷纷称赞这是帝国昌隆的象征,而我则为帝国立下了不世之功勋。

我庄重地跪在皇帝面前说:“陛下,这枚‘莫卧儿宝石’是我迎娶珂赛特公主的聘礼,你的承诺如同整个帝国的最高法律,比喜马拉雅山还要贵重,请你履约!”

沙贾汗皇帝犹豫了片刻,但泰姬皇后则微笑着说:“皇帝是神在大地上的影子,怎么会自食其言呢?现在公主属于你了,勇敢的年轻人!”

三天后,我带着珂赛特公主走出了皇宫。

由于我既不是贵族的儿子也不是大臣的子弟,所以沙贾汗皇帝并没有给我一个卢比的嫁妆。珂赛特公主既没有骑上皇家大象,也没有坐上金色的牛车,而是被我用一头小毛驴牵了出来。

我快乐地牵着毛驴和新娘,来到我那并不宽敞的小屋。没有管家也没有侍女,只有我的小狗在门口欢迎她。就在我那张普通的床上,我给她讲述了我在喜马拉雅旅途中的故事,又给她唱了一首在群山中听到的民歌,共同度过了一个幸福的新婚之夜。

我的平庸的梦想成真了。

在我们新婚的第二天,珂赛特公主悄悄拿出了一个漆盒,打开来居然是“莫卧儿宝石”!

“这是我从妈妈的首饰盒里偷出来的。”

珂赛特偎在我的胸口说。

而我的心底立时慌张起来,万一被皇帝知道,我和公主都有性命之忧。

这时,我看到门外经过一个乞丐——正是那天将七喜的信放到我家门口的那个人。

我脑中闪过了什么,马上冲出去将宝石送给乞丐说:“这块石头放在家里没什么用,送给你去玩玩吧!”

“哈哈,这石头长得可真丑,我会把它送给恒河女神去的。”乞丐嘴里又嘟囔了一句,“还不如送我一碗手抓饭呢!”

说罢,乞丐带着宝石向恒河方向走去。

眼看我将“莫卧儿宝石”送给乞丐,珂赛特却没有责怪我的意思。

我也搂着她的肩膀说:“我已经得到了我的无价之宝。”

珂赛特微笑道:“我也是。”

没错,她才是我的“莫卧儿宝石”。

袋子里的公主

我是一个肉球。

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东海边有一条吴淞江,江边有一个华亭谷,谷内有一对贫穷的夫妇,在他俩七十岁的时候生下了他们的第七个孩子——这就是我。

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我的父母就被惊呆了,因为我有一个圆圆的身体,大大的脑袋,却没有双手,也没有双脚,就像一个大肉球上安装着一个小肉球。

没错,我是一个肉球。

但我的父母并没有恐惧也没有哭泣,因为我这个肉球虽然没有手脚,却天生一张可爱的脸,惹得任何人都想抱起我亲一个遍。我的第一声啼哭就是那么不同凡响,一连哭了哭七天七夜,直到第七天又开怀大笑起来。

于是,我被取名为七喜。

当别的孩子都还没学会走路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四处走动了——确切地说是滚动,肉球的身体能够滚到任何地方,去华亭谷里听蟋蟀唱歌,到吴淞江畔看鱼儿戏水。

所有人看到我都瞪大了眼睛,但很快就喜欢上了我的可爱,尤其当我唱起吴歌的时候,就连十六岁的小村姑也免不了要多看我两眼。

我还有一项特别的本领,那就是能听懂所有动物的语言。无论是蜻蜓翅膀的颤抖,还是梁上老鼠的吵架,还是空中大雁的叹息,我都能明白它们的意思。而我也能模仿出各种动物的声音,从而可以和它们谈天说地。简而言之,我是一个语言天才。有人经常看到我站在河边自言自语,其实我是在对小龙虾们说笑话。也有人偶尔发现我跑到森林里发呆,其实我是在和猫头鹰们猜谜语。

直到某年某月某日,我见到了一只萤火虫。

那是一个凉爽的夏夜,我独自在田野中滚来滚去,突然一抹浅蓝色的幽光从我面前掠过,接着我便听到一个虫子打着呵欠说:“哎呀,我快没命啦!”

我这才看清是一只萤火虫,却与我见过的所有萤火虫都不同,它的身躯虽然像苍蝇那么小,但发出的光亮却如此美丽诱人,完全不是我们本地的萤火虫所能比拟的。

“欢迎你,远道而来的客人!”

我在稻田里滚了几圈,赶上萤火虫大声地喊道,当然我使用的是萤火虫语。

“啊,你怎么能对我说话?”

萤火虫飞到我的鼻子上,蓝色的幽光凉凉的,如细纱般铺满我圆圆的肉球脑袋。

我眨着大眼睛,微笑着回答:“朋友,我可以和所有的生命对话。”

“哎呀,你果然是个怪物啊。”萤火虫一惊一乍地飞起来,夏夜的田野里泛起蓝色幽光,围绕着我的肉球身体盘旋了一圈,随后又落在了我的鼻子上,“肉球!世界上居然还有你这样的肉球!你简直就是造物主的奇迹啊!我漂洋过海了几万里,什么人什么动物什么植物没有见过啊,却惟独没见过你这个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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