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I犯罪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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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I犯罪现场-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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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太需要放松了,等破了这个案子,我就越过密西西比河,到州内最高点的康贝尔山,就在贝尔方丹附近,那里海拔472米。有最高就有最低,那个最低点,就在辛辛那提附近的迈阿密河和俄亥俄河的汇合处,那里海拔只有130米……”

“黛安……”蒂姆止住我的话说,“我小时候的地理成绩很好,到现在还记得俄亥俄州的森林面积——有200多万公顷,几乎占了全州面积的五分之一。伊利湖平均水深不到19米。全州70%的地区河流,都由迈阿密河、赛欧托河、马斯金格姆河等水道汇入到俄亥俄河的密西西比河水系;其余30%的河流,经过了莫米河和凯霍加河等水道,汇入到了伊利湖。”

这真是一个奇迹,我们为俄亥俄河是世界上最忙碌的大河之一而骄傲。这条大河围绕俄亥俄州的南界,水深超过3米。它每年的货运量超过了圣劳伦斯海道,也超过了巴拿马运河的货运量,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煤运中心。

这样畅谈了一会儿,两人的心情都好了很多,我们这才接着讨论案情。

我说:“蒂姆,你还在那里想什么?”

“我深受打击,因为有两位老人在我们的社区里被残忍地谋杀,而我们却迟迟抓不到凶手。我们有一些很好的证据,比如血液和丢失的吊坠,如果我们能查明吊坠的下落,就一定能找到嫌疑犯。”

但是,蒂姆的话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好运气,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我们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天哪,谁知道这是怎么了?

所有的侦探都知道“72小时规则”,就是说,如果一个案子在三天内破不了的话,要想破获就会花很长时间。事实也的确如此。这个案子就是三年没破也还是要继续下去。

在格特鲁德和爱德华被谋杀后的两年里,我们追踪了这个案子的各条线索。我们继续想从告密者那里获得一些情况,但是,那个告密者没有再向我们提供任何情况,她说她已经冤枉了一个好人,她不想再这么做了,这样继续下去的话,她会从良心上感到不安。至于那个毒贩的名字以及他们家的地址,我们也都掌握了,只是我们内部分工不同,我只能继续调查那两位老人的死因。

第五章

到了第三年的7月,我们的运气来了。

在托莱多一个加油站边上,有个当铺老板,她的名字叫安妮特·夏芙瑞妮。那天,她的儿子决定帮助母亲整理一下收集了多年的旧报纸和杂志。他说母亲有点古怪,她有一个习惯,就是不扔弃任何东西,也可以说她是一位收藏家。

有一天下午,安妮特想读点东西消磨时间。她伸手从一堆报纸中抽出一张来,开始阅读,那张报纸正好刊登了托莱多警察局有关谋杀案的消息。

当安妮特看到受害者的照片时,注意到了一件熟悉的东西,也就是格特鲁德脖子上戴的金质大象吊坠。于是,她打电话给她的儿子,大声喊道:“那个大象吊坠在哪里?!”→文¤人··书·¤·屋←

她儿子回答说:“妈妈,它很安全。”

安妮特这家当铺一直没能把这个金质大象吊坠卖出去。安妮特让她的儿子快点回家,说她要亲自看到那只大象吊坠心里才能放心,安妮特的儿子回到家,安妮特就对他说:“赶紧把你的吊坠拿出来看看,看它与报纸上格特鲁德脖子上所戴的吊坠有什么不同。”

对比的结果是完全相同。安妮特的儿子说:“妈妈,我想一百万人中只有一个人会像你那样保留旧报纸。”

幸运的是,安妮特至今还保留了她所有的旧当票。她对我们说,这个吊坠的当票是在三年前的12月3日开的,它与两位老人被谋杀的时间十分接近,卖主名叫坎迪·乔迪。

坎迪说他只不过是个中间人,是乔丹·詹姆斯让他去当掉吊坠的。好了,已经中断近三年的线索又连接上了。

乔丹在格特鲁德被谋杀前一直为她家干杂活。我们调查了乔丹的背景,调查结果表明,乔丹在谋杀案发生几周后,就因另一起抢劫案而被逮捕了,他被法庭判了45年监禁,正在得克萨斯州的监狱服刑。

我们驱车赶到了得克萨斯州见到了乔丹,不过,他否认自己杀了两位老人。

我用棉签在他的口中擦拭,取得了DNA标本,然后拿它与犯罪现场的血液进行比较。

制备基因组DNA是进行基因结构和功能研究的重要步骤,我们通常要求得到的片段有一定的长度。在DNA提取过程中注意避免使DNA断裂和降解的各种因素,这样以保证DNA的完整性,为后续的实验打下基础。主要是CTAB方法,其他的方法还有物理方式:玻璃珠法,超声波法,研磨法,冻融法。它的化学方式:异硫氰酸胍法,碱裂解法。第三种就是生物方式:酶法。根据核酸分离纯化方式的不同:硅质材料、阴离子交换树脂等。

我的试验步骤是先把贴壁细胞用胰酶消化,离心收集。接着把细胞重悬于冰冷的PBS漂洗一次,离心收集。然后再按这试验步骤重新作一遍。到了第四个环节,我们就要加入若干DNA提取缓冲液,混匀。下一步就加入若干蛋白酶,使最终浓度达到一定的时候混匀,还有50℃水浴。之后用等体积的酚抽提一次,离心收集水相,用等体积的酚,氯仿,异戊醇混合物抽提一次,离心收集水相。再用等体积的氯仿,异戊醇抽提一次。还有冰浴,离心转上清于一离心管中。加入等体积的异丙醇。在经过一定室温,离心,弃上清。再加入若干倍体积乙酸钠与2倍体积…20℃预冷无水乙醇。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室温离心,最终将DNA溶于适量TE中。

检测结果证实,乔丹正是在犯罪现场留下血迹的人。随即,他被指控杀害了格特鲁德和爱德华。

蒂姆认为其作案动机是抢劫,想从格特鲁德家获取钱财用于购买毒品,而乔丹在杀害格特鲁德的过程中,被破裂的灯泡割伤了手,从而留下了血迹。当爱德华从外面回来后,乔丹又杀了他。在他四处寻找钱财的时候,血就从他的手上滴落进了桌子抽屉里。

临走前,乔丹拿走了格特鲁德的大象吊坠,然后让朋友帮他当掉。

这个吊坠只换了二十美元现金,而正是这二十美元的交易使乔丹落入了法网。

如果他当时不把吊坠换成现金,我们恐怕永远也找不到他。

乔丹在法庭上试图解释自己的血液留在格特鲁德家的原因。

他说格特鲁德把绷带放在抽屉里,而他在搬动家具或做其他事情时,常常会不小心割伤手,于是就会去抽屉里寻找绷带。他还说自己在格特鲁德家里可以随便看书,或者打电话什么的,两位老人都不会骂他,他们对他很好,他在那里干得很开心,因为他们是老人,应该值得尊重的。

“两位老人还说我干活很卖力气,所以,他们关心我,甚至把那个大象吊坠送给了我,我说不要,他们非要给。我就接受了,因为身边没有钱,我就想到要把那个吊坠当掉,那时候,我托了一个叫坎迪的朋友。”乔丹这样说道。

我问他:“那你的血怎么会在花瓶里的?”

“那是一次在做清洁的时候,我的手不小心被割破了,当时,我手里正拿着这只花瓶在擦,我把它侧过去,所以我那受伤的手指头,对,就是这只指头。”乔丹把自己的左手举起来说,“法官先生,就是这根指头,当时我刚好把它伸进去。”

但乔丹还是无法解释为什么他的血液会滴在花瓶里,难道那是他故意的?是因为什么促使他非要做出如此令人迷惑的动作?

我想我知道了当时乔丹想说什么了,他想说,法官先生,或许我有点糊涂了。

他还说自己之所以拥有大象吊坠是因为格特鲁德把它送给他作为报酬。他说,那个月格特鲁德没有按时发他的工资,格特鲁德说,乔丹,你知道,现在的生意不大好做,现在是旅游淡季,托莱多没有那么多的游客,所以,我们的生意也不好,所以就先把这只大象吊坠放在你那里,以保证我们家对你的信誉,等生意好做了,我再把那只吊坠赎回去。

但是,陪审团并不相信乔丹的话。陪审团的基本作用是认定案件事实。在有陪审团的诉讼中,法官不认定事实,法官的基本作用是控制诉讼程序,根据陪审团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

陪审员是由电脑从一个由符合条件的人组成的“后备军”里随机抽中的,这跟彩票一样。当陪审员与选举不同的是:选举是自愿的,愿不愿投票悉听尊便。但当陪审员是义务,一旦抽中,除非特殊情况(需提出证明),休想“蒙混过关”,否则以违法论处。违者将受到从罚款到被起诉的惩罚。被抽中当大陪审员的几率比审判陪审员低,当一次大陪审员要当四个星期。

大陪审团是专听刑事案的。所有刑事案件在进入审判之前得先进行大陪审团听证。当一个人控告另一个人涉嫌刑事犯罪,检察官认为可以立案,就要马上收集各种证据。但是,检察官不能决定该案件证据是否足够进入审判,这个决定必须由大陪审团做出。

大陪审团由23人组成,其中包括正负“头人”和两位自愿担任的书记。听证时必须有至少16人在场,听完后必须12人投票同意方可通过。如果通过,该嫌疑人即被正式起诉,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或她有罪。如果案件进入审判,则由另一个陪审团——由12人组成的审判陪审团在听完双方律师的辩论后,决定该人被控的罪名是否成立。也就是说,一个犯罪嫌疑人要经过两个陪审团共35人的听证才能被定罪,而民事案件则不必经过大陪审团这道程序。

乔丹最后因涉嫌两起恶性谋杀案件被判处死刑。

历时三年的案件终于告破,我在总结时对同事们这样说:“这起案件的最后破获,要归功于从不丢弃任何东西的当铺老板安妮特,以及根据物证推测了犯罪经过的刑侦专家们。”

第六卷 孽恋危情

前言

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都会为否认自己涉案而说谎,在聆讯中,警方有的时候会对他们进行测谎。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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