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迷失的尘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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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迷失的尘夏-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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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奇打开,璀灿的光溢出来,他英俊的脸上同时扬起笑:“是照她的尺寸吗?”他问服务员。

  服务员点头:“吴先生,请放心。”

  “好!”吴奇合上盒子,意气风发的样子,对一脸笑容的服务员道,“祝我成功吧。”

  吴征。

  挂了电话,若有所思。

  求婚?

  刚才吴奇在电话里对他说他要向暖风求婚。

  抬头看着特护病房里,挂在墙上的电视,里面正在播球赛,他眼睛定在其中一个人身上,好一会儿才移开眼。

  求婚吗?

  那家伙终于行动了。

  暖风比他晚一年进的A大,十年前为何缺席高考,至今仍是迷。

  所以暖风与吴奇的同校生涯也不过两年,而这两年里除去暖风排得满满当当的打工时间和吴奇大四时的实习时间,其实不过一年多而已。

  那年夏天以后,暖风变得沉默许多,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任何笑颜,大学里的她所有的时间就是学习和打工,几乎与校内的男生不来往,而吴奇对她的追求也差不多花去了他所有的大学时光。

  他问过吴奇:“你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暖风。”

  吴奇的回答是:“你生日那次吧,当时以为你在追他。”

  以为他在追她?是啊,他曾经想过的,只是,他抬头看看床边的心电仪,苦笑着。

  希望能成功吧,他心里祈祷着。

  暖风。

  看了下电脑右下角的时钟,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了。

  完了,和吴奇约好见面的,他这个人最不喜欢迟到,自己已经被说过好几次了,她快速的拿起包,然后看到同事小江已经在看网上的球赛了。

  这几天NBA联赛,她一个女生却最喜欢看篮球,因为比赛一般是上午,那时老板在不方便,她就在下了班后在公司看网上的录播。

  “小江,我走了,你不回家看吗?”暖风说了一句。

  “我家的破网会卡啦,安了,暖风,去会你的情郎去吧。”小江头也没抬,只是冲她挥挥手。

  暖风笑笑,拎了包出去。

  她现在是一家外资企业的财务小组长,虽是组长却只有她和小江两个人,专门负责财务核算之类的事情,归财务经理管,平时也算悠闲,只在每个月的一段时间会特别忙,不过这也没办法,做财务共通的烦恼。

  出了公司,街上人流涌动,她知道,这时候想叫出租车是根本不可能的,尤其在这个办公楼林立的地方。

  不过还好有地铁,虽然挤了些,但至少不会有塞车之类的问题。

  她边打吴奇的电话说自己会晚一点到,边向地铁去。

  吴奇,其实在那次吴征的生日上见过一次后几乎已经忘了这个人,之后在大学里再遇见,经吴征介绍才又想起来。

  直到现在暖风仍然觉得她与吴奇有很多地方是不适合的,比如家世,比如对很多东西的看法,她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最后还是答应了他的追求,也许是母亲的一句话:我看吴奇挺好的,男女之间不就是那回事,没有谁天生就是和另一个人适合的,都得慢慢了解,慢慢磨,他追了你那么久,我看差不多了。

  大学里,多的是人为爱情欢喜忧愁,她却没有这个时间,所有的时间被学习和打工占据,她从没想过所谓的爱情是什么,是否真的像那些同学表现的那样时而欢喜时而忧愁?还是像毕业时所有人都失恋那样,其实毫无意义。

  所以她更愿意相信,所谓爱情,其实昙花一现,更多的,就像母亲说的,差不多了,然后慢慢了解,慢慢磨。

  她不觉得换个人会比吴奇好,也不想去找那又是欢喜又是忧的昙花爱情,对她来说真实的生活就是像她现在那样,认真的工作,认真的对人,然后找个对她好的男人结婚生孩子。

  吴奇就是那个男人。

  地铁站人很多,每一个门都排了长长的一队,她挂了电话,低着头耐心的等车,没有注意有好几个男性向她投来惊艳的目光。

  因为小时候练跳舞的关系,她的体形非常匀称,再加上皮肤白晳,五官确实长的漂亮,所以总是受人注意一些,但用小江的话说,长的漂亮并不是关键,关键是她身上有让男人趋之若鹜的女人味,就连她这个女的也想一亲芳泽,这当然是句玩笑话,但不可否认在她刚进公司时,确实有很多男性想追她,但后来经过吴奇几个月在公司门口站岗,才让一干男性打消了念想。

  也许早已习惯了,就像学校时就有很多男生关注她一样,她没有所谓的暗自窍喜与虚荣心,只是淡然的等着车。

  还有两分钟,她看了眼顶上显示器里班车时间显示,低下头时听到旁边的几个女生兴奋的叫声。

  “丁煜,快看,是丁煜。”

  听到这个名字,她人猛地怔住,下意识的随女生们指的方向看去。

  还是显示器里,在播着最近的新闻。

  高大的丁煜,头发剪得极短,一身五号球衣,许多话筒同时对着他,她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因为显未器的声音早被四周的声音盖去,但她看清了下面的字:丁煜,本月赛季结束,准备回国治伤。

  回国?暖风下意识的一阵心慌。

  他终于要回来了。

  进站的列车带着一股热风缓缓而来,暖风盯着屏幕,动也不动。

  就是那一天他消失了,被母亲打昏在地,醒来被母亲痛骂一顿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母亲说他随他二叔住进城里去了,之后的几年她没有他的一点消息,直到五年前,在电视里,她又一次见到他,美国某球队的职业球员。

  五年里他战功赫赫,国内无人不知,而她只将他看作不认识的人,任他辉煌,她一概不看不听。

  一直以为,就算他时常在自己眼中耳里出现,但其实离自己很远,然而现在,他就要回来了。

  她不知道自己在恐慌什么,也许回来也仍是只在电视里看到,城市那么大,世上没有这么巧的事,何况她也相信,就算回来,他也不会出现在她和母亲的面前。

  列车开门,一大群人下车,人群往前,她木然的跟着。

  吴奇觉得暖风有些心不在焉,菜上的差不多了,她都没吃几口,那只蓝丝绒盒子还在他口袋里,看暖风现在的样子,他考虑着是否要换个时间。

  “今天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刚上的清蒸庐鱼,他夹了鱼眼旁的肉给她。

  暖风看着碗里的鱼肉,脑中想起以前的丁煜,如果有好吃的,向来都是全进他的肚子,更别提鱼眼旁的肉,她抬头看看吴奇,他还是一贯的一丝不苟,头发梳得服帖,一身高档西装,看上去英俊又精神,她对他起初的感觉是有些难以接近的,并不觉得他会看上她这种出身单亲,家庭条件又不好的女孩,但是他却认认真真,毫不气馁的追了她两年多。

  “没什么事。”她应了一声,夹了鱼眼另一边的肉给他。

  吴奇喜滋滋的将鱼肉吃掉,抬眼正好看到暖风的手,可能是从小就做家务的关系,暖风的手并不特别纤细白嫩,这是他每次看到都觉得有些可惜的地方,但也并不介意,伸手拉过她的手握在手中:“可是你脸上一脸心里有事的表情。”

  “那现在呢?”暖风并不想和他说那是因为丁煜的原因,也许他根本不知道她曾有个弟弟叫丁煜,只是冲他微微一笑,粉嫩的脸因为这一笑而格外美丽。

  吴奇怔了怔,也笑起来,直接抓了她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下,舍不得又亲了一下。

  暖风挣了挣,另一只手指指周围人,脸微微的发红。

  吴奇笑笑,也不放开她的手,空着的手从口袋里拿出那只蓝丝绒盒子放在她手中:“打开看看。”

  暖风看着那盒子愣了许久才伸手打开,是枚戒子。

  “其实我应该选个浪漫点的法国餐厅,这样够气氛,但这里是我第一次约到你出来和我一起吃饭的地方,我觉得是我的福地,所以希望它今天也能给我带来福气,”吴奇看着她,认真的说,“秦暖风小姐,请你嫁给我。”

  暖风看着那枚子没有动。

  其实这只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暖风不知道自己在犹豫什么,但是吴奇说嫁给我时,她确实没有马上要答应的冲动,并不是太过感动,或是意外,就是傻了。

  恋爱两年,用小江的话说,就是老夫老妻了,对方有多少心眼,里里外外早就摸得一清二楚,她那位,只要眨下眼,就知道他放什么屁,反正就是太熟悉了。

  但他和吴奇呢?似乎总是相敬如傧,如同他现在身上的西装,虽然华丽却显得疏远,她永远只看到他完美的一面,却不曾知道他有什么狼狈,什么不堪,就如同他看她一样,他永远说你是我的梦中情人,却不知这个梦中情人因为任性害死了别人的父亲,又在近十年的补偿中付出了什么样的惨痛代价?

  这样,能结婚吗?

  她忽然迷茫起来,她接受了这段恋情,却忘了恋情的那头是婚姻,就像当时犹豫是否要接受吴奇那样,此刻又在犹豫要不要接受求婚。

  “暖风?”吴奇看着暖风发愣,觉得刚才的豪气万丈,此时跌入谷底,“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觉得我不够好?”

  “不,不是的,”暖风回过神,看看吴奇,想了想,“太突然,你能不能让我考虑一下。”说着把手中的戒子放在桌上。

  吴奇看着那戒子,眼神黯下来,好一会儿才道:“好,你考虑一下吧,确实是我太草率了些。”

  一顿饭吃的辛苦,临走时吴奇才收了戒子,送暖风回家。

  暖风住的地方已近郊区,但当时因为房租便宜就租下了,后来通了地铁,上班也方便许多,所以一直住到现在,没有搬过。

  吴奇的车上了高架,因为不是上下班的时间,所以路况不错,此时两人都有些闷,吴奇开了收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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