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熊猫闯天下 by沐晨z(灵异神怪 修真 欢喜冤家)》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骑着熊猫闯天下 by沐晨z(灵异神怪 修真 欢喜冤家)- 第4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叶明书看着一旁的导购小姑娘,突然觉得很得意,小小的虚荣心得到极大地满足。

    挺胸抬头,就像那骄傲的公鸡一般,带着轩辕苍一起在小小的专卖店里晃悠,左挑挑右选选。

    轩辕苍拿起一件针织衫,左看右看十分顺眼,又在叶明书身上比划了比划,说道:“去试试,这个你穿肯定好看。”

    叶明书看着眼前淡玫粉色的针织衫,嘴角不由一抽一抽。

    大男人穿粉色,搞什么?

    不过见轩辕苍一副笃定的模样,叶明书只得接过,看了看号码,“哎哟,你拿的号还挺准呢,正合适我穿。”

    轩辕苍粲然一笑,凑到叶明书耳边,悄声道:“你身上哪里我没碰过,怎么会不知道你的尺寸?我连你哪里有痣都知道。。。。。”

    叶明书气急败坏的捂住他的嘴,恶狠狠地瞪着他,眼中充满了威胁的意味——nnd,闭嘴!

    轩辕苍乖乖住嘴,把衣服塞给叶明书,后者抱着衣服,站在落地镜前比划了比划。

    一边的导购小姑娘看着两人的互动,嘴角越挑越大,眼里透出精光,上前介绍道:“这款可是我们的新款,昨天才上架的,做工很细致,材质也很好,价钱也合理,是这一期的主打。

    不过这衣服比较挑人,肤色白一点的穿着比较有味道,不如试试这款,这个颜色比较适合。。。。”

    轩辕苍摆摆手打断小姑娘的介绍,看着叶明书,会心一笑,“没关系,我们喜欢就好,谢谢你了。”

    小姑娘深吸一口气,歪头一笑,“不客气,试衣间在那边,随意。”

    说完也不等两人反应,自个儿跑到隔壁的专柜去,和那边的小姑娘唧唧喳说个不停。

    叶明书换了衣服出来,在镜子面前照来照去,怎么看都不顺眼,的确,这衣服白一点的人穿着好看,像自己现在使了障眼法的模样么,穿着真不咋地。

    看叶明书别扭的蹙着眉,轩辕苍一手盖住叶明书的双眼,轻轻一点。

    “怎样,这下习惯了吧?”

    看着镜子里面自己原本的模样和轩辕苍这么有奸/情的站在一起,心里有鬼的叶明书哼哼两声,往前一步,在镜子面前照了照。

    “恩,还真不错,不过别人看见的都是障眼法的模样,那模样穿这衣服真不咋地,还不是很难看?”

    “那我给你变白点好了,变得和原来一个肤色,慢点变,就当现在这样是被晒黑了好了。”

    叶明书转过头,郁卒的瞅着轩辕苍,憋出来一句话——“真是刺激人,要是让我那些个女同事女同学知道,还不得疯了,这么牛叉的美白方法,他们要激动死了。”

    轩辕苍哈哈一笑,走过去站到叶明书身边,悄声道:“别说你的女同事,就算是男同事,那也得羡慕你有我这么好的相公。

    对了,我看那小姑娘咋这么眼熟,你觉得像不像动物园旁边那个医院里头新来的小护士?”

    叶明书郑重的点点头,“对,那叫同人女,牛一点的叫腐女,我看这导购姑娘八成也是。

    以为我**小说白看的么?这些人特征太过明显,一下子就看出来了。”

    轩辕苍煞有其事的点点头,有听没有懂,但还爱装那个啥都知道的。

    “恩,那这个衣服咱就收下吧,再挑挑别的,多来两套情侣装,这才好嘛。”

    叶明书点点头,肉疼的付了钱,轩辕苍自觉地拎过袋子,两人一路往前走。

    买了两套款式相同颜色不同情侣装,又买了两双同款同色的情侣鞋,两人这才罢休,晃晃悠悠的往外走,准备找个地方吃饭。

    “哎,奇了怪了,我以前最讨厌的就是逛街了,总觉得烦人,通常是需要什么东西了就来买,买了就走,也不多看。

    而且我逛街特别快,进了店门,站在里面环顾一圈就行了,看一眼就知道哪些合适自己,没有得就走人,特迅速。

    不过现在么。。。。。”

    叶明书低头看了看手表,撇撇嘴,“在这都晃了一个多小时了,真不容易,打破我的记录了。”

    轩辕苍乐呵呵的拎着几个大袋子跟在叶明书身边,“因为这次是和我一起啊,相公我有魅力,时间过得特别快呗。”

    两人说说笑笑你臭我一句我糗你一言,溜达溜达下了电梯,来到一楼大厅。

    走着走着就走出问题来了,不过这回可不关这两人的事情,但本着有热闹就要凑的原则,轩辕苍拉着叶明书一路尾随前面不远处的有点跛脚的大叔。

    看着大叔行动艰难的开门上车,发动机响,豪华轿车慢悠悠的开了出去,轩辕苍这才拉着叶明书从石柱后闪身出来。

    叶明书眯着眼仔细看,蹙了蹙眉,“奇怪了,这个大叔咋了?有什么特别的么?不就是个有钱人么,开豪华跑车,不过有点跛脚罢了,怎么?”

    轩辕苍摆摆手,卖弄起刚学没多久的英语,“NO NO NO,考考你的时候到了,发现那个大叔的怪异之处了么?给你点提示,气息。”

    叶明书琢磨了一会儿,试探性问道:“额~~那个大叔没洗澡?我貌似闻到他身上有点臭了。

    虽然他涂了香水闻不出来,但我现在好歹也算非人类了,嗅觉什么的强了不少,闻出来点臭味儿。”

    轩辕苍翻个白眼,戳了戳叶明书的脑门,后者难得配合的晃了晃,“行了别给我得瑟卖弄,怎么了?这个大叔咋了?

    明知道老子没基础,还敢说考我,又想造反了是吧?

    再这样三天别给我进门。”

    见叶明书不耐烦了,轩辕苍立马老实了,“哎,别别别,你舍得相公我去睡沙发么?没有我的怀抱你睡得着么?

    好好好,我不乱说了,咱说正经的。

    那大叔已经死了,只不过他自己不知道而已,又或者说他忘记了自己已经死了的事实。

    你不是闻到他身上的臭味了么?那就是尸臭。

    用句通俗的话来说,那是个僵尸。”

    叶明书的动作微微一顿,机械般抬头看着轩辕苍,一字一顿道:“传—说—中—的—僵—尸?”

    说完不由捂住胳膊,打了个哆嗦。

    “嗷,僵尸什么的太唬人了,不带这样吓唬人的,老子可不想看现实版的生化危机啊。”


    作者有话要说:

    留爪留爪留爪,没爪没动力啊,╮╭





咱跟僵尸有个约会

    〃关键时刻,不该来的好奇心又发作了。仗着自己是非人类的叶明书努力克服了自身的恐惧,拖着强大又听话靠谱的后台轩辕苍,循着那僵尸大叔的气息,一个阵法来到了一栋别墅门前。

    抬头看着这三层楼带庭院车库的小别墅,叶明书张着嘴,好生羡慕。

    “我也想住大房子,我也想开名跑车,虽然我的驾照都拿出来两年了,但是没有车的俺没得开,都快忘了怎么开车了。”

    轩辕苍将手里的东西都塞进了空间囊中,摸了摸叶明书的脑袋,安慰道:“大房子会有的,名车也会有的。

    其实这房子还真一般,你不是见过我家么?我家不比这大多了?

    而且你没见过我娘在她族里的住所,那才叫真的大,都要赶上你们动物园了。”

    叶明书戳掉他的手,鄙视道:“你们那里的房子又不花钱好吧?随便来个法术、挑块地就能盖,哪和这里似的,一平米好几万,抢钱啊抢钱!

    就我的工资,辛苦一辈子也就买的起个厕所!我~靠!”

    轩辕苍给仍在碎碎念开始仇富的叶明书隐了身形,自己也隐去身形,两人堂而皇之的走进了别墅大门。

    “你说这大白天的,还是下午,阳光充足着呢,这僵尸大叔怎么就这么牛的上街了?

    不怕太阳晒么?还敢开车,搞笑呢。

    老实说,你忽悠我呢吧,那根本不是僵尸对吧?”

    轩辕苍摆摆食指,摇头道:“相公我怎么会忽悠你呢?自然说的是真的。

    不过这个勉强来算也不能算是僵尸吧,应该属于活死人。

    想来他是生前有执念,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死了才会出现这种情况,这类属于自然尸变。

    还有一种是人为尸变,比如有人用蹩脚的法术或者那些所谓的西方魔法来挽留住已死之人,其实只是强行将魂魄禁锢在尸体上罢了,没有心跳没有呼吸,思想也变得迟钝,慢慢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这种做法违背因果轮回天道自然,必然要付出代价,而已死之人也不会安息,着实无甚好处。”

    叶明书听后点点头,拉着轩辕苍的手,“那你说这大叔属于前者还是后者呢?

    我猜是后者,像你这种惟恐天下不乱的臭流氓,就爱瞎凑热闹,肯定是这大叔家里头有人不怕死付出了代价让他回魂。”

    见叶明书又开始推理了,轩辕苍好笑的拉住他的手,笑道:“真聪明,他身上有股奇怪的气息,身为初级菜鸟的你自然无法识别,只嗅到了他身上**的气息,但对于相公我这熊罴族第一勇士来说就不一样啦。

    否则一个自然尸变的人,就算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也会对阳光过敏,变得不喜阳光。

    会和寻常的死人一样,身上有尸斑、尸臭,时间再久,肉都会腐烂,一块块要掉不掉的挂在身上,内脏□出来。。。。”

    叶明书越听心里越发毛,听后面轩辕苍说的如此恶心,赶忙敲打他,猛拍他的熊爪。

    “哥们儿你打住!打住!别讲得那么恶心好不好,诚心恶心我是吧?”

    吃肉上瘾的轩辕苍立马住嘴,可不想惹火了某人晚上睡沙发,没福利。

    “好好,我不说,我不说还不行么。

    我要说的是,这个大叔身上有猫腻,现在会这种锁魂术的人已经不多了,而且这锁魂术施展的极厉害,这大叔的大脑并没有腐化,还能思考,还能开车,且并不惧怕阳光。

    别以为他的跛脚是因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