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闻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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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闻夫妇-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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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总你先忙吧,我出去了。”匆匆打了声招呼,莫西低着头从房门中走了出去。
  迎面撞上一人,正是时谦。
  大学毕业之后,时谦管理家族企业,当然还和沈酩保持着良好的来往。莫西他也是认识的,现在沈酩公司里的王牌作家。
  可是现在看着这位作家的脸色,似乎并不是那么好看。
  “怎么,你们公司的金字招牌,你也敢惹?”时谦臭脾气不改,见了沈酩,首先调笑两句。
  沈酩看也不看时谦一眼,低头专心处理公务,“无事不登门,你今天来做什么?”
  时谦自来熟地在办公桌前的真皮沙发上坐下,“我听说你要去台湾,我哥在台湾忙生意,有空你们可以聊聊。”
  沈酩听了这话放下手中的活儿,五指悠闲地交叉,“我是做出版的,你家是做化工的,我们两家生意八竿子打不着,我为什么要去受这趟罪?”
  时谦脸上肌肉一抽,“凭我们交情,你和我哥吃顿饭委屈你了?以后你在台湾万一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哥还可以帮衬着你点儿。”
  沈酩听了时谦这话,脸上的笑容更深了,“时谦,别人不知道你,我可知道!你会这么好心?”
  时谦脸色顿时垮了,“你爱去不去。我还有事儿,我可走了。”
  大步流星地出了沈酩的办公室,时谦暗自松了一口气,这家伙难道真是孙猴子,火眼金睛么?这都被他看出来了?不过按照沈酩的性格,这个面子,他应该还是要给的。
  老哥,你交代的事情,我可是给你办妥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伤不起真的伤不起,收藏少啊少啊少得昏天黑地,呜呜~


☆、第二十九章

  两天之后,沈酩和莫西也乘坐同一架飞机赶往了台北。
  在台北兜了一圈风;他们下榻五星酒店;于此同时,罗曦已经已经赶往了新竹附近。
  原计划是要去采风;可是忽然接到台湾一个朋友的电话;说他准备在新竹开一个画展,罗曦应邀前往。
  盛夏八月;骄阳似火。
  罗曦顶着烈日来到画展的现场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前来观摩了。进门摆放着的一张画作让人眼前一亮;盛夏的酷热也被驱逐了不少。
  见到罗曦前来;老同学赶紧上前迎接。两人应酬一番;罗曦让老同学去接待别的客人;他独自一人在这画展里看看。
  走廊的尽头摆放着一张素描;在这么多色彩绚丽的画作当中,这张素描是相当不起眼的。
  可是罗曦在看到这张画的时候,顿时双眼瞪得浑圆。
  话中的女孩穿着线衫,一缕刘海在风中漂浮。虽然画的只是一个侧脸,可是罗曦只需要一个侧脸,就立马认出来这女孩绝对就是许千言!!
  “裴风,你快过来,这人你是在哪里见到的?”不顾上画展现场安静的环境,罗曦没有风度地朝着裴风大声喊道。
  裴风皱着眉头走过来,“怎么了,什么让你大惊小怪的?”
  “就是这个女孩,你在哪里见过她?”罗曦心脏砰砰地跳。
  “哦,她呀,我没有见过她。我是看到朋友手机里一张照片,觉得很美,就描摹下来了。”
  “你那朋友怎么联系?”罗曦锲而不舍地追问。
  半小时之后,罗曦已经坐上了从新竹赶往千言所在那个小镇的班车。
  “哦,她呀!她是那个小镇有名的美人,开花店的。我这张照片可是好不容易偷拍到的呢,那女生不喜欢别人拍她。”罗曦的脑海中还回响着和裴风朋友的对话。
  “你知道她姓什么吗?”
  “姓什么?好像姓许。”这种惴惴不安又充满期待的心情,让沈酩恨不得租一架飞机顷刻间飞往小镇。
  “裴风先生。”当罗曦离开之后,一个穿着黑色笔挺西装的男人又站在了这幅素描的前面。
  他很英俊,脸型偏瘦,一双眼睛给人一种精明凌厉的感觉,嘴角却偏偏又要带笑,让人防备也防备不起来。
  “我很欣赏这幅画,不知道可以买下来么?”
  “当然可以!”裴风有些受宠若惊,同时他也感觉到十分奇怪。他这次展览的作品,很多都要比这幅画好上许多,为什么这人偏偏对这幅画感兴趣了?
  这位穿着黑色西服的男人,在将画买下之后,在附近的快递公司寄了出去。
  收件人赫然就是沈酩!
  “沈总你去哪里?研讨会马上就要开始了!”莫西正要到沈酩的房中敲门,却忽然看到沈酩急匆匆地摔门而出。
  沈酩匆匆一瞥,“研讨会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我现在有急事,抽不开身。”
  莫西十分惊诧,在她的印象中,沈酩从来都是个老成持重的人,现在这个风风火火的样子,实在是不符合他的一贯作风啊!
  “沈总,那你要谈的生意怎么办?”
  沈酩的神态明显有些不耐烦,“延后!”
  没有什么比找到千言更加重要,现在,他就要把他的小逃妻追回!
  听说还是当地有名的美人?沈酩一想到这一点心情就很不好。
  那肯定有很多男人觊觎着他的妻子了,这种危机感,让他恨不得一步就赶到千言所在的小镇。
  这天,千言的小花店惯例开张,不过经过上次的事件之后,她心里留下了些阴影,整天都躲在后屋里没有出来。
  见今天女神不在,男人们买花的兴致也都没有了,长队散了个七零八落,一个个都怨声载道地走了。陈菁菁难得悠闲一天,坐在店里嗑瓜子,这样的日子才是神仙过的,有木有?!!
  傍晚十分,罗曦终于赶到了这个小镇,他向小镇中的居民询问,找到了千言所在的花店。
  “远近闻名的美女?”罗曦微微一笑,四年过去了,千言的魅力只增不减啊!
  确认自己找对了地方,罗曦推门进了花店,一看到店里那个翘着脚嗑瓜子的女生,罗曦愣住了。
  光天化日之下,也太不顾及形象了吧?!
  陈菁菁一看到罗曦那张美得雄雌莫辨的脸,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跳起来,“帅哥,来买花啊,随便看,给你打八折。”
  罗曦温柔地笑笑,“那个,我不是来买花的,我是来找许千言的。”
  陈菁菁一听,脸色顿时垮了,“找我们老板娘?哼!我告诉你,每天来找我们老板娘的男人可多了去了,人家想见我们老板一面,还要排队三个小时呢,你是哪根葱?说见就见啊!”
  SHIT!又是一个被老板娘的魅力迷得七荤八素的男人!难道好男人眼都瞎了么?陈菁菁在心中悲愤地想道。
  “小姐,麻烦你和千言说我是罗曦,我想千言应该愿意见我的。”罗曦嘴角一弯,那销魂的笑容笑得陈菁菁浑身发软。
  “帅哥你别笑了!”罗曦的魅力陈菁菁完全扛不住,不一会儿就完全缴械投降了,“那成,我就给帅哥个面子,帮你问问老板。”
  陈菁菁转身朝着后院走去,罗曦就在花店里随便找了个小板凳坐了,等着千言的消息。
  不过片刻的功夫,花店门又被人“砰”的一声推开了。知道的,这是来找人,不知道的,还当是入室抢劫呢!
  罗曦略带怒容看着来人,却惊诧的发现,这是一个极其帅气的男人。虽然看上去年纪不大,可是浑身散发出来的强硬和冷冽的气势却让人不由地忘记了他的年龄。
  沈酩在花店里扫视一圈,没有找到千言,眸中不免有些微微的失望。
  他看到角落里还坐着一个人的时候,不由皱着眉头问道:“这位先生,你知道花店的老板在哪里么?”
  罗曦淡淡地耸肩,“不妨等一会儿,你也是来找千言的?”
  “千言?”沈酩口中戏谑地把玩着这个亲昵的称呼,挑眉看着罗曦,“你和她很熟?”
  火药味在不知不觉中弥漫
  “我是千言的朋友,四年没见了,听到她的消息,就赶过来找她。”罗曦说着,看了沈酩一眼,“先生你好像不是本地人?”
  沈酩慢慢踱步到花店之中,以一种淡漠而又嚣张的姿态说道,“好像和你没有关系。”
  罗曦微微一笑,也不气恼,“奉劝你一句,千万不要试图把千言追到手,因为千言男朋友的保质期绝对不会超过两个星期。”
  “哦,”沈酩面不改色地应了一句,“我根本不想当她男朋友。”
  罗曦心中还没来得及一喜,沈酩就扫了他一眼,又补充道,“我是她丈夫。”                    
  作者有话要说:定时更新晚八点,欢迎各位继续收看~


☆、第三十章

  沈酩这话一出口,罗曦脸上的笑顿时消失得无隐无踪。
  “你就是沈酩?”纯善无害的美人脸上竟然带着一丝恼意。
  “你知道我?”沈酩以一种胜者的骄矜姿态;对罗曦报以淡淡一笑。
  罗曦同时冷笑道:“当然知道;你不就是被千言恨得入骨的那个混蛋么!”
  沈酩云淡风轻,“爱之深;责之切。”
  “这位先生;看上去你很维护千言。可是请你稍微注意一下,千言是我的妻子;你不要僭越了。”继续搬出这个虚无缥缈的杀手锏,沈酩脸不红心不跳。
  罗曦轻哼;“我是千言的朋友。”
  不想谈话陷入被动;罗曦继续主动出击;“千言从来没有承认过;她和你是夫妻的关系。”
  沈酩俯身坐下;如同自己已经是这间花店的主人,“那是因为千言害羞,可能她还没好意思告诉吧!”
  “你身为老公,老婆离家出走四年你也不把人找回来。要是搁在单位,你这种低效率的员工早就被辞退了!”
  “对不起,这是我和千言的家务事。”沈酩掸掸西服上莫须有的灰尘,“好像和你无关。”
  就在两人唇枪舌剑,无形斗争加即将升级的时候,千言掀开帘子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罗曦,你真是神通广大,这地方你也能”
  千言穿着一件淡粉色的春衫,□的白色铅笔裤让她的体型看上去更加修长。四年不见,千言褪去了少女的青涩,更加具有成熟的风韵了。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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