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有人在他的心里吹了一口气,又痒又酥麻。
他盯着千言的脸庞三秒,终于忍不住把自己的脸凑上前去,在千言的嘴唇上轻轻碰了一下。
就像是偷吃到糖的孩子,沈酩无声地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字数超少,为了弥补孩纸们,这张字数爆棚了~
☆、第四十章
这天午后,千言照例和沈酩在屋子里练字;没想到罗曦竟然登门。
“沈大公子乐不思蜀;在千言这里待得都不想回去了么?”罗曦踏进花店的时候,看着沈酩正在忙着拾掇鲜花;不由开口调笑了一句。
“你认识我?”沈酩摘下手套;擦了擦额上的汗水问道。
当千言从里屋赶出来的时候,罗曦已经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盯着她看了。
“你跟我说说;沈酩他现在到底什么情况。”罗曦一脸惊愕,有些摸不清状况了。
千言把一杯花茶递给罗曦;轻轻叹了一口气;“这件事情;说来话长”
她虽然知道这种事情是绝对不可能瞒得住的;不过消息走漏地比她想象中要快得多。
“什么?你说沈酩的脑部受伤了!喂;我知道你恨沈酩,可你也不能对沈酩做出这样的事来吧!”听千言诉说了事情的经过,罗曦低声惊呼。
“放屁!”千言双眼一瞪,“谁说是我砸的了?还不是那两个愣头青小子!什么都不懂就敢乱出头。刚开始还对沈酩喊打喊杀的,可是一见人真的受伤流血了,立马就怂了。”
千言看到沈酩从厨房里切了西瓜端过来,瞧瞧拉了拉罗曦的衣袖,“这话你可别当着沈酩的面儿说,不然别怪老娘翻脸!”
“罗曦,你和千言在聊什么呢?”沈酩把西瓜放在茶几上,“千言,去洗洗手准备吃西瓜。”
千言磨磨蹭蹭地朝着洗手间走去,临走时还恶狠狠地瞪了罗曦一眼。
罗曦屈服于千言的淫威之下,迫不得已说道,“我就说我们才几天没见面你怎么就失忆了,原来是这么回事。不过还好这种伤害不是伴随一生的,等你调养过来就没事了。”
“哦,既然你认识我,怎么我刚失踪的那两天不来找我?”沈酩轻飘飘地抛出了一个犀利的问题。
罗曦愣了愣,“我前两天来找过你,不过这里的女店员说千言和你买衣服去了,于是就没碰到面。”
“原来是这样”沈酩脸上露出恍然的神情,“你知道我是干什么工作的么?我是哪里人?我失忆前和千言是什么关系?”
沈酩好像把罗曦当成了旧识,一口气抛出了很多问题,却让罗曦愣在了那里。
罗曦和沈酩没有深交,只不过这种知名人物,别人多多少少也会听说过一些而已,况且沈酩问的问题又这么敏感,如果他乱说话的话,他毫不怀疑他会被千言一刀剁死!
“这个咳咳!”罗曦清了清桑,玩起了踢皮球,“难道这些事情千言没有告诉你么〃
“我不敢问千言啊!千言不喜欢我问以前的事情,如果我多问几句,千言就会不开心,而且还会翻脸。”
这个应该是实情根据罗曦对千言的了解,她是极有可能这样胡搅蛮缠的。
“你和千言的关系嘛”罗曦为难地搔搔头,“应该算是男女朋友吧。”
“真的?”沈酩的眼神忽然亮了起来,“怪不得我总觉得千言和我的关系好像很亲密似的。”
罗曦艰涩地笑笑,骚年,你误会了,其实你和千言的关系一点儿都不亲密!
“对了,这次我过来其实是有事找你。你们公司的副总让我给你带句话,莫西的签销会,你出席么?”
看着沈酩茫然的神色,罗曦这才想起要换一个方式表达,“就是,你公司旗下的签约作家莫西,要在台湾办一个活动,你的下属请示你要不要参加?”
“你们有么有趁我不在的时候偷偷说我坏话!”就在沈酩沉吟的时候,千言忽然从他背后冒了出来,把一手湿淋淋的水都甩在了他的身上。
沈酩顺势抓住千言的手,抽出纸巾把千言手上的水渍擦干,“我想在我记忆恢复之前,还是不要出现在这样的公众场合了。”
沈酩一边擦一边在千言的手背上轻轻烙下一吻:“而且,我也不想离开千言。”
“喂!你们两个够了!不要再在我面前秀恩爱了!”罗曦一副看不下去的表情,“开玩笑,明明是大热天,我怎么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讨削!”千言飞快抽出手来,作势要打。
“公主饶命!”
“诶,沈酩,你消失了这么就,公司的人难免要担心。不如这次你就和罗曦回去吧。”嬉笑了一番之后,千言忽然把脸上的笑容一收,一本正经地劝道。
沈酩一脸怀疑的表情,“为什么?千言难道你想我走么?”
真聪明!
“当然不是啦!”千言口是心非,“你是公司的总裁嘛!你消失这么久,公司一定有很多事情等你做主。而且你不在的时候,也很容易被手下的人钻空子啊!万一等你记忆恢复了,回去一看,什么都没了,变成穷光蛋了怎么办?”
千言很卑劣地用吓唬小孩子的手段来吓唬沈酩,不过沈酩他可不是被吓大的!
“没关系啊!就算我变成穷光蛋了,我还可以开花店养活你啊!”
说不感动,那是假的。就算沈酩将来真的可能一无所有,他先想到的,也绝不是自己的温饱,而是千言的幸福
“你俩别在我眼前酸了,沈酩,你到底去不去吧?”罗曦搓了两把鸡皮疙瘩赶紧追问。
“去!”“不去!”
“到底是去还是不去?”罗曦快要被这俩冤家搞得崩溃了。
最后在千言的劝说下,沈酩答应到现场露个脸,发言什么的都不用了,只是到那里走一个过场。
罗曦吃着西瓜和千言聊天,“对了,莫西不知道打的什么算盘,竟然也把陈子衿请到台湾来了!你和陈子衿是青梅竹马,要不你也一起出席一下?你都四年没有在媒体面前出现过了,这次只要露个脸,那肯定是头版头条啊!”
“什么是青梅竹马?”听到罗曦用这样暧昧的语气来形容千言和另一个男人,沈酩的脸色条件反射地沉了下来。
“你这家伙真是死性不改!就算失忆了,掌控欲还是这么旺盛!”千言气急败坏地用指头在沈酩的脑门上点点点!
罗曦继续添油加醋,“青梅竹马么就是小时候一直在床前玩来玩儿去的好伙伴。”
“罗曦你混蛋!你说什么呢你!”千言气得指尖发颤。
“不过说真的,自从你不在言情界混了之后,青青子衿大神写文的热情也降低了很多。你们俩是不是有一腿?你放心,你只管告诉我实话,我不会往外说的!”
“滚!”
“什么?沈总答应出席?那真是太好了!”
当晚罗曦回去之后,就接到了莫西的电话。
“是啊,你放心!如果你运气好的话,还可以见到传说中的许千言。”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握着手机的莫西听到罗曦这句话,好像是被当头浇了一桶冷水,满腔的热情和期待都冷却了下来。
罗曦还以为莫西是太激动了,自顾自地说道,“对啊,许千言和陈子衿是旧交,这次陈子衿也来台湾了,他们老朋友想见一见也是正常的。不过你的运气可真是好啊!一出道就有两个大神来给你压阵,这次签销会想不火都不行啊!”
“嗯,是吧。”莫西一面散漫地随口应付两句,心底却是不情愿到了极点!
开什么玩笑!如果许千言再次复出的话,凭借她那点儿微末的人气,在这两个大神面前,只有从主角沦为陪衬的份啊!
作者有话要说:按照本书的构思,再有两万字左右大概就要完结了!感谢各位长期以来的支持,拜谢鞠躬!
☆、第四十一章
“话不多说了,各位就入座吧。”
按照千言的事先准备;沈酩上台装模作样地背了两句;背了些台词之后,安然无恙地下了台。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一切都还在掌控之内。
千言和陈子衿两个小说界的先锋人物到场;无疑让今天的粉丝又惊又喜,很多粉嫩嫩的妹纸们;都是看千言和陈子衿的书长大的,见到心目中的大神出现在眼前;场面没失控就已经算是节制了。
莫西不时偷看看着千言;没有千言光环笼罩的这四年里;她一直被称为是文坛美女;如今见到了千言;这才发现千言比她美得不止一筹。
为什么造物会给这个女人如此美好的一切?这世界太不公平了吧?!为什么她能长得那么漂亮,有那么好的头脑,还有那么优越的家世?
千言可不知道莫西心中在想些什么,她已经尽量低调地在贵宾席上和陈子衿低声咬着耳朵。四年不见,两个人想说的事情真的有好多。
沈酩从台上发言下来之后,看到千言和陈子衿如此亲密地交流着,便不动声色地坐在他们之间,“两位在谈什么?这么兴致勃勃?”
千言哭笑不得地白了沈酩一眼,“你到底是好奇心太强还是占有欲旺盛啊?”
沈酩随意地将手搭在千言的肩膀上,“或许两个都有吧?”
“千言大神和子衿大神到底是什么关系啊?我记得他们两个人从前一直不对盘啊?现在怎么这么要好了?”台下有妹子窃窃私语,不小心入了沈酩的耳朵。
“哎呀,你这都不知道?许千言和陈子衿是青梅竹马啊!两个人从小到大上的都是一个学校,看着不对盘,其实那是欢喜冤家吧?”
另一个软妹看看沈酩,提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诶?我看不对吧?你看那个帅哥把手搭在千言大神的肩膀上啊!”
好嘛这两人原来不只是青梅竹马这么简单,他们还是欢喜冤家啊
沈酩的脸色一点点臭了起来。
他们在台下坐了一会儿,等所有的流程都走完了之后,下面就是莫西的签名售书环节了。到了这里,千言他们三个人也终于可以功成身退,千言懒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