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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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 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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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还觉不出冷,可这一旦停下来,真会冻出认命的。时间一分一秒的渡过,双方喘着粗气,都不敢轻举妄动。因为黄挺利和猪头细,都猜不出对方枪里,是否还有子弹,都指望对方先主动进攻。人,真的很奇怪,有时缺点可以变成优点,优点有时也可以变成缺点,主要看情况。谁喜欢做肥胖人士,可减分多难呀。但现在,黄挺利就希望自己能胖点。猪头细那二百来斤的体型,脂肪多厚呀,哪是黄挺利那排骨身板能比的。时间一长,黄挺利就挺不住了。他感觉自己的手脚,已经有些不听使唤,冻僵了。若再这样下去,不用猪头细动手,他就桑由那拉了。既然如此,那不如放手一搏,孤注一掷,赌一次。
  风依旧吹,天空中不知何时飘起了雪花。漫天银色的花瓣,徐徐飘落,落在了黄挺利有些发白的头发上,他恶狠狠的从雪地里爬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甩手丢掉了没有子弹的手枪,亡命的掏出了一把砍刀,就冲向了大树后面的猪头细。猪头细刚觉得有些困倦,忽然间被吓了一跳,顿时有些手足无措。中国地大物博,每一地方,风土人情都有所不同。这就像中国人说人乌龟王八,是骂人,日本人则认为这是在称赞,理解不同,仅此而已。东北人喜欢带刀,那是传统,从小就养成的习惯,乔四、郝瘸子、黄挺利、李正光,都不例外。港台就不同了,那的黑道大哥,身上一般只装支手枪,顶多再来把匕首。只有底下小弟,才揣砍刀。哪有大哥级的人物,整天怀里揣把砍刀的,也不怕影响形象,成街头马仔了。这也是他们颇为瞧不起乔四这些土包子的原因之一,黑社会,也分层次血统的,中国还算好了,看看意大利黑手党,那才叫真正的夸张,血统分的比名马还细。
  “操你老母,我杀了你全家吗,紧追着我不放”
  短暂的惊慌失措后,猪头细立马变得青筋暴凸,暴跳如雷,嗷嗷怪叫的的从大树后冲了出来,迎上了杀气腾腾的黄挺利。他实在想不通,黄庭利到底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至于这样拼命吗。不过,想不通就不想了,他现在最想干的事,就是把这个一条腿的残废,撕成碎片。
  阴冷的笑容,浮现在小克脸上,他露出了白森森的两排牙齿,冷笑不已。人的第一印象,极为重要,而且很难转变。不知道多少人,就是因为相貌问题,明明比对手有才华,偏偏无法竞争到合适的工作。对于长洲鬼仔John,小克极其反感。大陆黑道大哥,纹个身那属于正常,但甚少有人喜欢搞什么黄毛,耳钉之类,那多半是街头小混混,或文艺青年,少男少女,才喜欢玩的把戏。港台黑社会就不一样了,长洲鬼仔John,满头金色的头发,左耳打着耳钉,脖子以下,全是纹身,那架势,就差没在脸上写上几个大字,“我不是好人”不过,通常敢用这种造型出来混,当大哥的人,要么是欠扁没够,天天出门挨砖头。要么肯定有其过人之处,能让人不敢小视。长洲鬼仔John,在新义安四虎十杰当中,算不上最耀眼的,他既没有陈耀星的狂妄,也没有猪头细的头脑,更没有刘宝同的武功。他是一头狼,一头凶残至极的狼。他是四虎十杰当中,真正的,唯一的,完全靠在实战中成长出的高手,没有学过任何花哨的技巧,也不懂得如何和人较技,他只会杀人,出手就要见血。但街头斗殴高手,通常比那些武术家更可怕。John的反应极快,出手快狠准,一刀毙命,不给对手任何喘息的机会,小克想要战胜他,决非易事。


第122章 横行无忌(4)
  寒风夹杂着雪花,狰狞的呼啸不已。长刀无痕,李正光红着双眼,疯狂的和鬼添手刘宝同战在一起,难解难分。李正光,乔四旗下公认的第一打将。刘宝同,则是四虎十杰当中,单挑功夫最好的。他两遇到一起,不亚于zha药遇到火,一点就着。
  武术,由于其招式繁复,修炼困难,实战性不强,已经有些没落了,逐渐被各种现代技击功夫所取代。年轻人宁可去学跆拳道,泰拳,空手道,也不会去学习武术。至于散打,说实话,散打根本代表不了武术,完全是现代搏击。但这不代表武术的威力不行,恰恰相反,中华古武,是世界公认最强的格斗功夫,只是武术实在太博大精深,终其一生,也不过是沧海一栗,无法将其学全,得其精髓。是以,大部分的人都对武术望而却步,不敢涉足。
  不过,不怕千招狠,就怕一招毒。任何功夫,其实都是共通的,一窍通,百窍通,一窍不通,百窍不通。李正光虽然没有学习过咏春拳,但对其实战特点,深深了解。这种女人发明的拳法,能在指寸间发力,瞬间将对手击倒,诡异莫测,防不胜防。想当年,不知道有多少高手,瞧不起这种女人的拳法,结果落得一败涂地,饮恨收场。前人之践,犹在昨天,李正光可不想犯同样的错误。他的双脚,相隔半步的距离,左脚在前,右脚在后,不断采用现代搏击中的滑步,和刘宝同拉开距离。不懂得自身优势的人,不配称作高手。李正光身高马大,手中又有砍刀,刘宝同则身材矮小,手无寸铁。两人一旦保持距离,那刘宝同铁定处境不妙。强者间的争斗,说白了,谁能掌握住攻击的节奏,谁赢。太极为什么难缠,因为它看似慢,实则对手的攻击,会变得比它更慢,这就是掌握节奏的缘故。
  冷汗,一滴滴从刘宝同额头冒出,他不断的尝试想要近身,但李正光的长刀,挥舞的密不透风,根本难以接近。他左躲右闪,仗着武功底子扎实,一时半会,倒也不至于落败,可一位闪躲,也不是办法。愤怒的火焰,在他的双眼中不断燃烧,他的身体,猛然快速向后退去,右手一把伸向了腰间,摘下了两副精钢指套,套在了手指上。
  “是你自己找死,怪不得我”
  刘宝同恨恨的咬牙切齿,面目狰狞。他的师父,曾经告诫他,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去借助任何外力战胜对手。那只会让他的武功,停滞不前,没有半点好处。所以,他很少使用兵器。可现在,面对李正光的步步紧逼,他已经被逼上了绝路,唯有放手一搏,方有一线生机。
  小克和长洲鬼仔John的战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弹指之间,即有可能分出胜负。街头实战的高手,没有那么多花哨的招式,和复杂的攻击套路,比拼的无非就是谁够狠。小克和John,每一刀挥出,都会带出一片血花,两人已经伤痕累累,浑身是血,宛如血人。这是一场意志力的较量,赢得一方,惨不忍睹,输得一方,则只有死。郝瘸子和湾仔之虎陈耀兴,也打出了真火。一个是从小心理变态,红眼即杀人。一个是生性狂妄,立誓报仇。这样两个人遇到一起,可想而知,战局有多惨烈。可这一切,都与乔四无关。他只是默默的站在山头上,冷眼看待这风雪中的刀光剑影。
  “恩恩怨怨,是是非非,谁人能说清?谁又能分得清,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究竟是梦幻,还是现实。爱与被爱,不过是幼稚的誓言,半梦半醒的痴人梦话,一朝醒来,也就不爱了”乔四的双眼,渐渐变得有些模糊,如梦似幻。所有人,化为了虚影,在他眼前不停晃动。风雨经历多了,未必会让人成长,只会让人变得麻木,心如寒冰,再也没有了初时的火热。如果说,当年乔四杀第一个人的时候,还会有些紧张,慌乱,那现在的他,就是不折不扣的屠夫,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绘子手。黑道,也是一种道,只要是道,就有尽头,可乔四看不到未来,他能做的,就是把握现在。他知道,自己不飞到最高,一定会后悔的。所以他要一统黑道,把世间所谓的法律,踩在脚下,狠狠践踏。汹汹战火,在他的眼中不停燃烧。他猛然解开了皮衣的扣子,把皮衣丢向一旁,抽出砍刀,疯狂的冲向了山下。既然这条路看不到尽头,那就让他在黑暗中,等待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吧。
  天地,为之变色。惨烈的杀气,让风雪都为之颤抖。浓浓的血腥味,更是让人忍不住想要呕吐。可这是乔四,赖以生存的世界。他的一切,都是在血腥杀戮中得到的。他陶醉的呼吸着空气中的血腥味,一刀捅进了一名马仔的心口,然后呈九十度角,狠狠旋转着刀锋。血液和喷泉一样挥洒,凄厉的惨叫声,让大地都为之惧怕。狰狞的笑容,浮现在他的面颊上,在这一刻,他就是地狱中的修罗。
  世间事,没有后悔药可以买。我后悔加入黑道,放屁,错,就别后悔,后悔了,你就再也没有机会证明自己是对的了。既然已经混了黑道,就别假慈悲。一个又一个的马仔,倒在乔四面前,乔四宛如地狱中的死神,无情的收割着贫贱的生命。发觉老大亲自上阵厮杀,所有乔四旗下的小弟,先是一愣,然后和吃了伟哥一样,红着双眼,嗷嗷怪叫,彻底发狂。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既然老大都亲自上阵了,那自己豁出性命,又能如何。
  少年热血,江湖,是年轻人的江湖。事到如今,孙氏四兄弟也呆不住了。恐惧,可以让人变成懦夫,但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人若是极度恐惧时间长了,往往会从懦夫,变成勇者,变得不顾一切,犹如疯狗,再也无所畏惧。这个道理,许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明白。农民翻身做主人,只会比地主更加凶残。孙德礼的双眼,渐渐变得有些发红,事到如今,怕有球用,横竖都是个死,拼了。他的呼吸逐渐变得平静,不再恐慌。他冷冷的看向自己的三位亲兄弟,猛然一记耳光,狠狠的甩在老四孙德耻面颊上“老四,你他妈的给我振作点,横竖都是个死,像个男人,和乔四拼了”
  孙德礼说完,挺起了腰板,从车后走了出来,弯腰拾起了一把砍刀,大步向乔四走去。将,就是兵的主心骨,看到了大哥的行为,他的三个弟兄,也变得胆气壮了不少,有模有样的,从地上捡起了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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