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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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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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汗水,夹杂着血液,不停流淌。卷毛第一次尝到了这种淋漓尽致,全力以赴,不顾一切的感觉。他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是如此清晰。他甚至清楚的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和对方的喘息声。恋爱中的女人最美,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黑道,是卷毛唯一可以为之付出一切,无怨无悔的事业。为了黑道霸业,他死而无憾。
  “卷毛,你想不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吧,我要杀了你”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狂暴的马殿龙,用力撕扯着自己的上衣,疯狂嘶吼。当年,羊皮卷毛害他被开除,从一名人民公仆,沦落为了街头混混。没有人心甘情愿做混混,若是能有更好的前途,出身,谁愿意走上这条道路呢?世间事,不想也就罢了,你越是去想,就越会郁闷。往事,就像是无边无际的梦魇,一幕幕再现,不断袭向了马殿龙的大脑,他握刀的右手不停颤抖,牙齿都快咬碎了。罪魁祸首就在眼前,还有什么好犹豫的,不把卷毛做了,他枉为东北男儿。阴冷的刀光,映的人有些睁不开双眼。卷毛和马殿龙,宛如两条疯狗,彼此狠狠咬在了一起,不死不休。不过,天下没有白流的汗水。马殿龙毕竟是军人出身,靠一刀一枪,残酷的魔鬼训练,诞生的铁血军人。不是卷毛这个靠拜了不少名师,学得一身花架式的大少能比的。这就好比武松和西门庆,谁瞎了眼说西门功夫差,从招式武功上来讲,武松未必见得能比西门懂得多,不过武松天生力大无穷,加上不断实战,是以练得全是杀人的技巧,不是花拳绣腿的绣花枕头能对抗的。
  “啊”
  凄厉的惨叫,划破天际,既如此动听,又宛如恶鬼般可怖。刀枪无眼,卷毛发狂了是一回事,可实力的差距,不是勇气能弥补的。一道狰狞的伤口,出现在他的面颊上,血肉外翻,说不出的可怖。不过卷毛毫不在乎,他的凶性彻底被激了出来,兔子红眼了还咬人呢,何况他。
  “马殿龙,你这个死要饭的,别以为跟了乔四就可以为所欲为。告诉你,垃圾就是垃圾,只要有我卷毛在的一天,你就一辈子别想抬头”
  卷毛的话,开始声音低沉,说到最后,已经变得声嘶力竭,他彻底发狂,不顾后果了。现代社会,不是古代,想要杀人,何必靠功夫。
  “去他妈的,老子豁出去了,命都快没了,还在乎动家伙,谁想杀老子,老子就拉谁一起垫背”
  卷毛双目凶光毕露,残忍的咬牙切齿,伸手把怀中的手枪掏了出来。大规模的黑帮火拼,甚少动用枪支,这是规矩。一旦有一方率先使用了枪支,那引发的后果,将难以想象。谁没有枪械啊,都放在车上呢。要么都别用,要么大家一起完蛋。


第136章 争雄(6)
  耗瘸子和田东旭的战斗,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双方随时有可能分出生死。不过,拳怕少壮,田东旭虽然勇猛,毕竟年纪大了,又不是什么精通内功的武林高手,越老越厉害,时间一久,自然而然的体力有些下降,相形见拙。而和他相反的是,耗瘸子则是越战越勇,越打越精神,打出了魄力,打出了激|情。世上有种人,天生就是为战斗而存活的,只有在不断的杀戮当中,他们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耗瘸子,恰巧就属于这种人。
  一股血泉,直冲云霄。用刀的战斗,稍有不慎,即有可能坠入十八层阿米地狱,永世不得翻身。田东旭的单刀,猛然被嗜血的耗瘸子,狰狞的单刀架住,左手长刀则顺势,一刀切下了他的小胳膊。双刀,不是人人都能用的,因为人的双臂,很难保证力量相等,不过双刀的威力,毋庸置疑,也只有像耗瘸子这种从小腿有残疾,只能靠拼命锻炼双臂的超级变态,才能把两把大号砍刀,挥舞的虎虎生风。惊恐的田东旭,痛苦的捂着自己的断臂,连连后退,瞳孔收缩,面部抽搐,一副惊慌失措的丧家犬模样。
  黑道火拼,如果没有深仇大恨,废掉人一条胳膊,已经可以罢手了。毕竟,混黑道的,讲究的是兄弟情义,盗亦有道。砍掉人一条胳膊,已经够狠毒了,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必赶尽杀绝呢。不过,不是每个人都会尊重老一套的。时代不同了,对于乔四、羊皮、龙哥等新生代黑势力而言,压根就没在乎过,所谓的老规矩,黑道法则。乔四一党人的作风,一向是要么别做,做就要做绝,斩尽杀绝,寸草不留。别说乔四等人少年时,和田东旭有很深的过解,就算双方是初次见面,耗瘸子也不会心慈手软的。因为他是耗瘸子,没事都想找事砍个人爽爽的哈市三巨头老二,郝伟涛。
  “姓田的,想不到吧,你也有今天”
  耗瘸子笑的有些邪恶,狰狞,阴森森的不怀好意。杀人不过点头地,但一刀把田东旭解决掉,实在太仁慈了,明显不符合他的性格,他要慢慢享用胜利的果实,用田东旭的血肉,去勾画地狱最真实的一面。用鲜血和呻吟,去满足他那有些变态扭曲的心灵。鲜血,是如此娇艳,如此迷人,宛如世间最美丽的花朵,静静绽放,让人着魔。生命的能量,正不断从田东旭体内大量流失。耗瘸子正残忍的,剁着他的四肢,一刀一片肉的把他活剐。莫欺少年穷,他或许做梦都没想到,当年的几个小逼崽子,如今竟然变成了哈市的主人,真正的,嗜人都不吐骨头的狼王。不过,这就是黑道人的宿命,出来混,早晚都是这个下场。不要说田东旭,就算强悍如乔四,国家若不法办,任由他发展,壮大,早晚有一天,会有人眼红,取代他,成为更强的存在。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这是宿命,无法改变的宿命。
  田东旭去了,可厮杀依然在继续。大规模的火拼,局部的胜利,可以影响到全局,但不能保证一锤定音,改变最终的结果。不过,不得不承认,火拼、厮杀,确实是一项可以快速促进人成长,从幼稚走向成熟的高危险运动。他能让善良的人,变成魔鬼。懦弱的人,变得坚强。好处多多,只要你能完好无损的活下来,就可以脱胎换骨,彻底成为铁血男人。尘土飞扬,人仰马翻。大小地主,宛如两名发了疯的相扑运动员,晃动着满身的肥肉,撞到了一片拦在面前的马仔,嗷嗷怪叫的冲向了乔四。形势逼人强,要么杀死乔四,要么承受龙哥的滔天怒火,反正怎么样,他两都凶多吉少。既然如此,唯有拼了。
  阴冷不屑的笑容,浮现在乔四面庞上,他掏出一包香烟,优雅的点燃,然后转过身,忽然猖狂的大笑走开,压根就没理暴怒的大小地主。作为大哥,该出手时才出手。两个小虾米而已,让马仔们去处理吧。若是事事都要他亲自来,那要这么多小弟干嘛。黑社会大哥,说白了也是领导。作为一名称职的领导,没有必要事事操心,也不可能啥都懂。但其实当一名好领导并不难,只要你肯知人善用,少收点黑钱,你就具备了成为一个好领导的潜质。
  狰狞的刀光,带起一片寒气,宛如霹雳闪电般,划破天际,映的人双眼一阵刺痛。乔四旗下姓崔的炮手,手握匕首,一刀拦下了发狂的大地主。一寸短,一寸险。敢用匕首正面对敌的男人,要么是发疯想找死,要么就是极为难缠。这位姓崔的炮手,目光阴狠,满脸横肉,怎么看都不像是找死的。中华大地,能人义士辈出,即使街头卖艺的,都不要轻易小瞧,说不定就能让你大吃一惊。这位姓崔的,一对匕首使得神出鬼没,宛如毒蛇般难缠。他曾私下和李正光较量,硬是激战了半个小时,都没落败,让乔四大吃一惊。大地主虽然勇猛,但对上这种剑走偏锋,阴毒至极的对手,实在是有力使不出,凶多吉少,不容乐观。与此同时,浑身肌肉,宛如一辆坦克般的张姓肌肉男,拖着粗长沉重的铁棍,一棍子狠狠砸下,拦下了发狂的小地主。一力降十会,以巧破千斤。绝对的力量,就是绝对的实力。单纯以力量来讲,乔四旗下,暂时还没有人能比这位肌肉男更恐怖。小地主很不幸,非常不幸,遇上了怪兽一般的人。稍有不慎,即有可能被砸成肉酱,尸骨不存。
  血腥残忍的厮杀,在每一个角落里不断上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战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对手。在自己的战斗中,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杀死对手,想太多的人,是无法在战斗中获胜的。作为乔四旗下第一金牌打手,李正光颇感郁闷,他的名声,是靠在无数血腥火拼当中,打出来的。可今天,他开始先是被两位高手夹击,一直处于危险的边缘。现在又久战不下,变得有些暴怒。受伤事小,面子事大,眼看小霸王都快把对手解决掉了,他还在这边磨皮,说不急是假的。他的对手,是绰号滚刀肉的范泽忠,极其精通摔技,是擒拿散打的超级高手,一看不妙,抱着就摔,这让李正光暴跳如雷,空有一身本领,却使不出来。天生一物降一物,怪就怪李正光没挑对对手,若他的敌人,是同样精通腿技,以腿法擅长的另一名警界精英,绰号鬼钻的林伟,那恐怕瞬间就分出胜负了。
  “麻痹,老子今天不宰了你,就不叫李正光”
  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李正光咬牙切齿,恨恨的骂骂咧咧。他的性格,有些残暴,有些直,不懂圆滑。长这么大,单挑他没怕过谁。让他知难而退,那是不可能的,越是难缠的对手,他越要将其杀死,不然怎么能显出他是第一金牌打手呢。况且,滚刀肉范泽忠,不过是仗着相生相克的原理,和他打了个半斤八两,其真正的实力,根本和他不是一个档次,不然也不会和鬼钻联手了半天,都没能把他做掉。
  “你去死吧”
  李正光忽然连劈数刀,和范泽忠拉开了距离,右脚狠狠一跺,整个人凌空飞起,一记飞脚踹向了范泽忠头部。凌厉的脚风,让人毫不怀疑,这一脚要是踢实了,八成就是严重脑震荡。不过,人的能力,和品性完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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