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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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割-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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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笑容却恰好被法医孙靖看在眼里,感到有些不快。这家伙在杀人现场也能笑得出来?!

孙法医二十七八岁上下,头顶微有些秃,看来早晚也会变成刘队那副“麦当劳”造型;他的眼睛挺大,却因为发胖的脸孔和单眼皮挤得有些显小;身体中等,其貌不扬,看得出来不受女性宠爱,倒也符合不怎么好色的性格;然而你若因为他的外表便轻易下出结论便大错特错了,与艾莲年纪相仿的他,已经获得了博士学位,同时也并非只懂得理论研究的学究派,在现场勘查和尸体辨别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这位同样颇有造诣的年轻专家,对艾莲却并无好感。他轻轻啐了一口,而后继续自己的工作。

不料那个该死的艾莲,走进卧室,环顾了一下四周:那张柔软舒适的大床,已经变成了昆虫的乐园;还有那具显眼花哨的尸体,他的目光在那儿停留了几秒;随后来到法医身边背靠着中央空调蹲了下来。

尽管不大认同,法医却好奇地看着他戴上薄薄的医用手套,轻轻地翻起尸体下面的垫子。他起初对这动作不太理解,忽然间意识过来,禁不住十分诧异:尸体下面的垫子上干干净净,而尸体盛放的被单上却有大量血迹。即使说,这里并非杀人现场,至少,这张床不是!否则,床上如此多的出血量,总应该渗到下面的垫子上。

两人相视一眼,法医说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昆虫的迹象。”

“怎么解释?”

“因为吸引苍蝇的东西,并不一定只有腐败的气味。任何动物尸体如果没有经过处理,都是从内部开始腐烂的。然而腐败的气息,却不能在两个小时之内就传播开,可苍蝇却有可能在这段时间找上门来。有可能是受到了血腥气的驱使,当然这也不一定,否则一大群苍蝇像鲨鱼一样飘过来未免有点儿太搞笑了。但不论如何,我们人类所不能分辨的气味,苍蝇却出于本能轻易地做到了。在这所房子里,有两个地方,苍蝇的活动迹象比较明显,其中之一,当然就是这间卧室,而浴室是另一个地方。这就是奇怪的地方,苍蝇为什么会穿越尸体,跑到别的地方去产卵呢?就算那地方也有血腥味,但它不应该适合幼虫生长,苍蝇凭借本能行动,应该不会做出傻事。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它们被误导了。而且浴室特有的湿热环境,也可能对苍蝇产生影响,使它们认为,这个地方等同于尸体,便于后代生存。可这些想法,顶多也只是想法而已,我需要在现实中得到证据,这垫子的干燥状况就是其中之一。”

艾莲说完便站了起来,眼睛眨都不眨地盯住尸体。

刘队搞错了吧?他是心理研究者,还是昆虫学家啊?法医不禁错愕,他同时也看出这家伙对于犯罪现场的细节有超人的敏感。可还有一个地方不对劲,为什么在前几次的案子中,这个家伙还吊儿郎当、说话不着边际,而如今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行家里手?不过,他很快又想到,前两宗案件中,艾莲没有机会接触第一时间的现场,缺乏可追寻的线索。

艾莲依旧盯着那具尸体:死者当然就是房间的女主人,某家出版社的总编。她生前穿得很少,一件低胸的半透明内衣,一条黑色的吊带袜——当然,已经变了颜色,上面还有一块块棕色的腐败印记,这时候,那衣物就分外的露出异样的“性感”来。尸体仰卧在被单上,身下枕着大片暗淡的血迹——因为之前的推断,这血迹应该是后来涂抹上的。死者双腿蹬直,双臂伸开平摊在床上,已经腐烂得无法辨认,上面爬满了第三龄的蛆虫。蛆的活动造成了尸体下部溃烂。值得注意的是,尸体上残留的表皮有些绿油油的,同时,艾莲努力辨别出空气中稍微有一些氨水的味道,造成这样的原因可能和在浴室里杀人的推论不谋而合,即尸体身上的绿色,可能是因为接触过水的缘故。又是小动物们的“杰作”,尸体的头顶被剥得光溜溜的,露出了头盖骨,不过两侧还连着少量皮肤,一双耳朵基本上完好无损,也泛着绿光。他又去看尸体的胸部,也是只剩下骨头,其中还是簇拥着大量的后龄蛆,与这地方基本类似的是腹股沟,差不多完全烂掉了。手臂和腿上也有一些蛆虫,尚未形成大规模的蚕食状况。他翻动尸体的头部——这动作引起法医的极大不满,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那点儿崇敬感顿时炸得烟消云散。可艾莲没有察觉,翻动头部之后的结果稍微吓了他一跳,大量蛆虫受到干扰,一个个扭动起来,万头攒动地令人作呕。最后,他的视线在尸体脖颈处停留片刻——那地方变了色的部分皮肤上深紫色的痕迹确实表明死者是被勒死的。最后,又扒拉开一两只贪婪的“宝宝”,观察一阵手指的切断面。然后一语不发地离开了。丝毫没有理会法医在背后投下恼怒的目光。

你永远不该在别人的专业领域作威作福、张牙舞爪,这是最基础的谦虚原则,也是讨得个好人缘最起码的要求。遗憾的是,因为过于专注,艾莲一时“得意忘形”,把这浅显的道理给忘了。

他走出卧室,来到大门边,低头检查了门锁——完好无损,和前两起案子一样,凶手应该是用钥匙进入的,或者具有专业的开锁技能。这在国内的凶手不大常见,尽管艾莲本人就是干这事的一把好手。他隐隐从中嗅到了一丝暧昧的味道,又抬头看看门外的刘队——正在询问发现者的口供,便返身往回走。

在浴室对面,他忽然停下来,从地上拾取了一枚比指甲盖略小些的玻璃碎片。对这东西发了一会儿呆,他忽然想起麦涛不久前说过的话“我们得叫警察瞧瞧,用不着他们,咱俩一样可以搞定案子,这样才能叫他们闭嘴”,做了一番思想斗争,最终还是把这个不易被人察觉、警员们疏忽了的线索,悄悄揣进衣兜里。他又发现玻璃片边的墙壁上有一处墙皮脱落了,当时并没太在意。

他转身进入浴室——另一个昆虫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当然,比不上卧室那么热闹。看得出来,凶手在杀人之后,将尸体移到卧室,并进行了相当彻底的清洗。很可惜,这只能骗过人类的眼睛,却逃不开昆虫的感觉。有为数不多的几条蛆虫扭来扭去,更多则是一龄蛆的尸体。看来有些小家伙生命力顽强,最终找到了尸体,而更多一些则途中失败了,这倒是挺符合大自然“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理论。

艾莲忽然被一个细节所吸引:他发现在浴室下水的避漏边,注意到三具失败者的遗骸。随即好奇地蹲下来,注意到避漏下面似乎有什么东西,便伸手拿起了避漏,一旁的警员当然为这举动感到诧异。

艾莲掏了几下,从中拿出一张满是血污、有些烂糟糟的纸制品。他把这张巴掌大小的纸片拿到水龙头下冲洗了一番。

纸样上的图像渐渐清晰:一个女孩儿——确切的说,就是萧颖和另外一个女人——也就是这一次被害者的合影……

第十三章  蜉蝣

凡事皆有一定之规,譬若生活在水中的蜉蝣,纵然没有漂亮的透明翅膀,却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可以活上两年;而一旦成了年,翠绿的身体遨游在空中,可惜这美丽的身姿只能维持数个小时便一命呜呼了。艾莲也正是如此,在他细心地打量照片时,丝毫没有注意到法医近乎审视的目光。他先是侧面端详着他的脸:因为有些睡眠不足,眼睛稍微泛了红,眼袋拉长了形状,脸部多少有些浮肿——可还是挺诱人的——他又去观察他的头发,几天没有洗,有点儿打了绺儿,半遮盖着宽阔的额头。法医这样看着他,就如同注视那成年了摇摆在空中的蜉蝣——即使美丽轻灵,却还是有些可怜。他心里清楚美国人直白的态度已经深深影响了这个善于入乡随俗的年轻人,然而无论如何,就算有再多的借口,他如此随意地影响了调查现场,还是件不能容忍的事情。不过,这时候,碍于面子,法医没有说出心中的不满。他又忽然发现刘队和年轻的艾莲之间的关系也值得推敲:相当长的时间里,他注意到他们之间的感情,认为那有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一种父子的关系——刘队没有儿子,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他是如此深深迷恋着刑事调查工作,可惜却后继无人;因此从与艾莲见面的第一天,就确立了近乎找到接班人的某种感情;尽管这感情虽然艾莲去了美国而变得有些飘渺,可从来没有中断过;从艾莲的角度上来看,他年少时父母双亡,也乐得接受这份感情,同时对刘队恭敬有加。这不得不归功于刘队算是个相当和善的“父亲”,即使艾莲归国后已经不适合进行国内案件的调查分析,可他仍然很尊重他的意见。法医盯着艾莲看了很久,甚至超越了对那张照片的兴趣,有那么一刹那,他突然从那张脸上看到了马可。布鲁图的影子。也许,就像布鲁图所扮演的角色,尽管艾莲并不会孕育什么阴谋,却难免成为不和谐的棋子,对案件产生致命的误导……

然而不论凯撒和私生子布鲁图之间存在了怎样的纠葛,艾莲却没有误导刘队的意思,倒是趁着下水道里发现了模糊照片,众人都被这件事所吸引的时候,耍了个小手腕:他把照片交警员呈给刘队,在不少人都围上去的时候,悄悄地又溜回了卧室。摘下乳胶手套,从尸体上挑选了十几只蛆虫和一些成熟的甲虫,迅速塞进手套里——这当然是无奈之举,因为回中国之前,无法预料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也就没有任何准备,现在只好拿手套充当采样工具。他将这事情办完,又假装没事人似的重新加入人群。除了法医孙靖,所有人都没瞧出破绽——而法医却注意到艾莲的手套不见了,当然,他也没有合理的解释。

如先前所说,照片并不清晰,甚至因为被血污浸泡过,本身就皱皱巴巴地不好分辨,然而所有人第一眼都能确定这是被害人与萧影的合影照片,这已经是第三次了!艾莲心下多少有些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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