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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杰里柯向空中吐了一口烟,“那仅仅是些贫乏、无聊、拙劣的东西!根本没有一点可供参考的价值!”
“你说得很对,”桑戴克很平淡地说,“但是,大家不要忘记报纸里有发现人骨的时间和地点,更重要的是还提到了那骨头是属于哪些部位的。时间——那些已经安静地沉睡了几年的骨头,突然在本案当事人消失了很久之后,在我们正要针对遗嘱采取一些行动的时候被发现了!而且很凑巧,就在他们申请法庭进行死亡认证后的几周内被发现了。假如我们考虑一下发现人骨时的背景,就会发现更多的巧合。骨头被发现的地点正好在约翰·伯林汉的土地上,而这些骨头又是怎么被找到的呢?是工人们在清理田地的时候,这很显然是地主的代理人杰里柯先生下的命令。所以,这些人骨的出现,也跟杰里柯先生有一定关系。真是惊人的巧合啊!”桑戴克直直地盯着杰里柯。
“当我看到那篇报道时,让我最诧异的是那条手臂骨被肢解的方式,因为除了手臂骨之外,它还连着一部分——解剖学称这部分为‘肩胛带气’,也就是肩胛骨,以及锁骨。这点很奇特。这表明了凶手是一个具有解剖学知识的人,当然凶手不会在这个时候拿这些知识来炫耀,一定是另有原因。后来的时候,一些地方也陆续发现了骨头,警方把这些骨头都集中起来放在了伍德弗的停尸间里。于是,我请拜克里查看了那些骨头,他回来告诉我,以下的观察:两条手臂以同样奇特的方法被肢解了,骨头很完整,属于同一个人。所有的骨头都处理得很干净,一点残留的软组织都没有。上面没有一点刀痕,也看不到一点尸蜡尸蜡,尸体长期浸泡在水中或埋在空气不足的湿土里时,腐烂进度缓慢,而尸体的脂肪组织会因皂化或氢化作用,形成黄白色的蜡样物质,使部分或全部尸体得以保存。在手臂被丢到池塘之前,右手掌就被截断了,其中左手的无名指也被切除。最后一项让我很好奇,先将它放在一边,待会儿再讨论。”
“你是怎么知道手掌在丢入池塘之前就被截断了,而不是其他时间?”杰里柯插话问。
“根据它被浸泡的程度,还有它在池塘里的陈列方式,这一切都表明它根本没有连在手臂上。”桑戴克回答。
“我很惊讶,难道法医专家就是这样在水中探求秘密,在骨头中寻找真理,在细枝末节中查找证据的吗?我的话说完了,请继续。”杰里柯说。
桑戴克点头,继续他的分析:
“依据拜克里医生的观察,再加上关于死因的调查和一些证据,我得到以下几个结论。当然,在没有说结论之前,我先列举一些事实。”
“除了头骨、一根手指骨和包含膝盖骨在内的两条小腿骨外,找到的几乎是完整的人体骨骼。有一点很值得注意,这些遗失的骨头,恰好是可以用来准确地辨识这具遗骸是不是属于约翰·伯林汉的。而根据已经找到的那些骨头,根本无法作出最终的结论。所以,我怀疑这是凶手故意摆下的布局。”
“那些已经找到的骨头也大有学问,每块骨头的肢解手法都很特别。比如,大多数人会把小腿从膝盖关节处截断,把膝盖骨留在大腿骨上,但是本案却不是这样——膝盖骨被留在了小腿骨上;通常,头骨是从颈部中央切断,而不会从颈椎骨截断。所有的骨头上都没有刀痕、刮痕或者尸蜡。”
“那么,现在来说说结论。首先,本案的肢解手法很奇特。凶手并没有按照解剖学来进行肢解。看来,这些被肢解的骨头都包含韧带,肢解的时候是从有肌肉连接的关节部位开始的。比如说膝盖骨,本来是属于大腿骨的,应以肌肉和大腿骨连接在一起,可被肢解的时候却是和小腿骨以韧带连接的;手臂骨也是一样,以韧带相连接,但是和躯干相连的却是肌肉,只有锁骨的一端例外。”
“这个案子很罕见。肌肉的腐烂速度比韧带快,所以当所有骨头还靠韧带连接在一起的时候,尸体的大部分肌肉都已经腐烂。这表明,这具尸体好像是在只剩下骨骼的状态下被肢解的,只不过是用手分开来的,而不是用刀。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骨头上根本没有刀痕或刮痕。”
“还有就是也没有尸蜡的痕迹。假如手臂、大腿置在水中的时候,它腐烂的肌肉组织表面超过一半会形成很多的蜡状物质,也就是尸蜡。没有尸蜡的痕迹,说明骨头在放进水里时就已经没有了肌肉组织的残留,也许已经有人把它剔除了。简而言之,尸体并没有被丢弃,丢弃的是骨头。”
“大家现在肯定想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样的骨骸。假如这具骨骸的主人是最近被谋杀的,那么凶手一定很小心地把骨头上的肌肉组织都剔除了,留下一套完整的韧带,可是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我查看了很多资料,都找不到与保存韧带有关的方法;骨头上根本没有刀痕和刮痕,也否定了这种可能。”
“这些骨头太完整了,不像从坟墓中被挖出来的。这么多的小骨头在坟墓里是很难被找到的。而且坟墓里的骨头或多或少都会风化或变脆。这些骨头也不像是买来的,因为通常那些可以买卖的骨头都会被打上孔,这样就可以让软化液流入骨髓腔。还有就是这种骨头一般都是来自不同的尸体,手指骨上会穿着洞,以方便绳线可以穿过。但它们不像是来自于解剖室的骨头,因为那里的骨头在营养动脉的出口都会有红铅的痕迹。”
“很多迹象都表明,这些骨头是尸体在很干燥的环境下腐烂的结果,所以不会产生尸蜡,而之后又被弄散了。另外,那只脱离的手掌骨表明了,这些骨头的韧带组织很脆弱,当然也不排除手掌可能是意外脱落造成的。不管怎么样,眼下只有埃及木乃伊完全符合这具尸体的特征。虽然木乃伊多少要经过防腐的处理,但是如果暴露在潮湿的空气中,就会迅速腐烂,韧带也会随之腐烂了。”
“说到木乃伊,我们便想到了杰里柯。假如他把约翰·伯林汉的尸体偷偷藏在木乃伊盒子里,那么,那具真正的木乃伊他会怎么处理呢?如果把它暴露在空气中,就永远也没有办法恢复原状了。”
“现在,我们谈谈那个消失了的无名指,对于整个案件来说,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死者戴戒指的手指会被凶手截断,目的是为了让戒指不受损伤被取下来。假如这只手是约翰·伯林汉的,那么这种可能显然会被推翻。因为截指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戒指,而是要掩盖死者的身份。所以更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直接废掉那枚戒指,将它锯断或砸碎,然后从尸体上摘下来。所以这样看来,截去手指的做法和目的似乎不太合理。”
“那么,还有其他更好的理由吗?”杰里柯问。
“当然。假如人们知道约翰·伯林汉手上经常戴着戒指,而且这戒指太紧了一时半会儿也取不下来,那么截指的目的就很明显了。截指人为了不让人看出来是为了戒指而截掉手指的,借以避免作为身份辨认的依据,因而让人们怀疑这只手是约翰·伯林汉的。由于缺了这根手指,身份辨认也无法开展下去。事实上,约翰·伯林汉确实戴着一枚戒指,并且很紧,都摘不下来。所以,那丢失的手指给杰里柯又加了一些嫌疑。”
“那么,现在来看看我们收集到的所有证据吧!我把它们逐条列出来了,有些很细微,所以只能是揣测。在实验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我没有拿到任何新的事证和线索。虽然每一个证据都很细琐,但是都指向了杰里柯先生。跟死者见最后一面的人,将木乃伊转送到博物馆的人,唯一有机会冒充死者身份的人,有时间做这些事情的人,故意丢掉圣甲虫宝饰人——都是杰里柯。而且,是他发现了这枚宝饰,而他是近视眼,根本不可能在昏暗的晚上发现草地上的宝饰,所以一切都是他预谋好了的。对于遗嘱的内容,杰里柯也动过手脚。那些骨头根本不是约翰·伯林汉的,而是那具木乃伊的,唯一可以得到木乃伊的人也只有杰里柯。杰里柯是唯一有动机把这些骨头假扮成死者遗骸的人。杰里柯又让人们在关键时刻找到了这些骸骨。”
“这是遗嘱认证法庭开庭以前我掌握的所有证据,其他的证据暂时无法提供。很显然,杰里柯老早就因为遗嘱执行的事情伤透了脑筋,想在约翰·伯林汉的尸体寻获之前把它执行了,可惜他的企图没有得逞。死因调查庭拒绝确认那些尸骨的身份,同时遗嘱认证法庭也拒绝针对立遗嘱人进行死亡认定,由于这些使得遗嘱无法获得执行。”
“他下一步会怎么做?”我追问道。
“毫无疑问,他必须制造一些证据来蒙骗警方,让他们相信那些骨头是立遗嘱人的遗骸。”桑戴克回答。
“什么证据?”我继续问道。
“这问题的答案就包含在另一个问题的答案里面。假如我破解这个案子的方向是错的,警方也会找到真正的约翰·伯林汉的骸骨。假如我是正确的,那么在法庭拒绝作出死亡认定的时候,持观望态度的杰里柯一定会使出撒手锏。他必须巧妙地安排让木乃伊的手指跟约翰·伯林汉的戒指一起被找到。杰里柯安排发现手指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