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夏彬吃痛,几乎是条件反射的向后退去。之前李广榆调低了电压强度,所以这个程度只算是个警示,他背靠着门,举着电棒对着夏彬,道:“退到卧室去。”
夏彬抚着刚刚被电到的胳膊,一脸不忿地瞪着他,于是他又强调道:“快!”
夏彬鼻子里哼了一声,不情愿地走进卧室,气冲冲坐到床上。李广榆快步走到茶几旁,拿起自己这两天吃的药——那其实就是一瓶维生素,好在夏彬不学无术,看不出vitamin和cold cure的区别。美国药物管制紧,要买感冒药不容易,李广榆也懒得去找麻烦。他又吃了两颗维生素,张罗着吃午饭。吃完饭,夏彬站起来,也不看他,梗着脖子道:“碗碟我洗,你忙你的去吧。”
李广榆确实很忙,于是他便让出了洗碗池,也顾不上午休,便去了实验室,又开始整理那些无穷无尽的数据。可能是感冒的关系,头脑不够清醒,几次核算结果都不对,李广榆叹了口气,站起来,去泡了一杯咖啡。他从来不喝咖啡,一口下去,只觉得清苦异常,喝完了,除了舌头几乎苦到发麻,也没觉得清醒多少。他揉了揉太阳穴,准备再接再厉,手机忽然响了起来。看电话号码,是同在美国的校友罗百川,他接起来。
“喂,广榆啊,忙呢?”
“不是很忙,百川,有事?”
“有事,大喜事!”电话那头的老同学似乎很是兴奋,“周越终于要结婚了!”
就像是当头一棒,李广榆被砸得瞬间晕了过去,他摇晃了一下,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下一秒又变得无比清醒。
“喂,喂?广榆?”
“嗯……嗯!”李广榆迅速调整着自己的情绪,伸手在自己的脸上掐了一把。“真是……大喜事!”
“是啊!这小子,当年也是一表人才,追在他屁股后的姑娘不知有多少,结果挑花了眼,挑到了现在!我看这也是命,大概他命里就一直在等这样的一个姑娘!你知道吗,那个女的也是个老姑娘,家里是原本英国的老贵族,据说很富有,也是挑了这么多年,没一个看得上眼的。去年她去周越那里看病,你猜怎么着,两人一见钟情了!哈哈,你说这事儿怪不怪?”
李广榆强迫自己回答:“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就是这么回事!哈哈……”罗百川笑完,忽然严肃起来,“哎,你和周越没什么事吧?”
“没啊,没什么……”
“我还以为你跟他闹矛盾了,你哥俩上学的时候那么铁的关系,今天周越通知我他要结婚,我说起你,他居然说他不知道你在美国,我还以为你们吵架还是怎么了呢……”
“哦……这,这是我的疏忽。”
“婚礼应该会在农历年后。周越说,他还准备回国去办个答谢宴。哎对了,他问我要了你的电话号码,说会打电话给你。我这人忍不住,先打电话和你唠唠这事,哈哈……真是个大喜事!”
李广榆挂了电话,只觉得天旋地转。中午吃进去的食物一股脑往上来涌,他冲进洗手间,吐了个天昏地暗,出来时只觉得地板都是棉花做的,踩上去深一脚浅一脚。他挣扎着走到自己的办公桌边,写了个留言条,告知同事他要暂歇一天,然后拖着双腿往回走去。
☆、第四十一章 往昔(一)
从办公室到家里的那段路,他从没觉得那么远过。身体一会儿轻飘飘的,一会儿又如灌了铅般沉重,明明平坦的路走起来却像是充满了坑洼。他强迫自己一步不停的向前走,往事如同海浪,冲刷着他的大脑,耳中全是轰隆的巨响。
认识周越,是在学校的辩论大赛上。周越率领着医学系的辩论队一直进军决赛,同在医学系的夏静非拉着李广榆去看决赛,那天,在人头攒动的大礼堂里,李广榆就那么远远的看到了周越。
那么远的距离,加上自己的近视,其实他根本就没有看清周越的长相。只记得为了舞台效果,其他几个男生脸上都搽了粉化了妆,唯独周越黄黄的一张脸,在四个人中十分显眼。夏静是医学系学生会的干事,她告诉李广榆,那个黄脸的家伙非说辩论是听他口才的,与他的长相没有关系,坚决不让任何人动他的脸。
个性十足的一个人。
比赛结束,医学系获得了冠军。所有人熙熙攘攘涌向辩论队的成员,夏静也兴奋得不得了,非拉着李广榆也去挤不行,等到人群散去,医学系的学生会要去校外举办庆功宴,说是要不醉不归,夏静硬要拉李广榆一同去,拽着他的袖子不放。
“我就不去了……都是你们系的人,我去算什么?”李广榆想从夏静手中夺回自己的袖子,然而夏静拽得死死的,不让他走。
“哎呀广榆哥!你没看见化学系那些刚刚的手下败酱都被邀请去了吗?这是我们医学系的气度,胜者的气度,也是他们败者的气度!”
“……这与我有什么关系,我不是胜者也不是败者,我又没参与比赛……”
“怎么没关系!”夏静使劲摇晃他的胳膊,“你是胜者的好朋友!这个关系还不够大吗!”
这究竟算是什么关系……李广榆腹诽道。他和夏静从小青梅竹马,自知辩不过这个小丫头,便也不愿多说,只是扭着身子不愿前进一步。两人站在礼堂的舞台下正在争执,忽然有个声音从头上传来:“嗨,夏静,干嘛呢?”
夏静抬头一看,笑着道:“哎,周越!”
李广榆也抬头,便看见周越站在舞台边上,蹲下来,笑眯眯看着他俩。其实那一张不上镜的黄色的脸十分英俊,离开了舞台灯光后,其实还算白。周越仍然穿着比赛时的白衬衫,袖口解开,挽到了手肘处,代表反方的蓝色领带被他扯松了,衬衫最上面的纽扣也解开,露出一点点锁骨。那时,可是冬天。李广榆仰头看着他,瞬间只觉得心如擂鼓,脑子里一片空白。
那是他的初恋,就是那一天,他似乎很确信的明白,自己是喜欢男人的。
夏静拉着李广榆,向周越介绍:“这位是物理系的李广榆!广榆哥,这是我们系的才子,周越!”
周越一手支着舞台,轻轻跳了下来,笑道:“原来这便是有口皆传的李广榆同学?夏静,在入校最高分的面前称我才子,我无地自容啊。”
他伸出手来,李广榆犹豫了下,才伸手握住。周越的手很大,修长而薄,带着让他觉得发烫的温度。周越捏着他的手轻轻握了握,李广榆只觉得自己的心又忽悠了一下子,连周越的脸都不敢看。而周越似乎没觉得不对劲,笑着看他,道:“久仰久仰。”
“还说呢!”夏静总算放过了李广榆的袖子,气鼓鼓道:“大才子不肯给我们医学系这个面子,我让他去参加我们的庆功宴,他都不肯!周越,你快劝劝他!”
“哦?”周越看看夏静,又看看李广榆,笑道:“你这个大美人都劝不动,我能怎么办?”
可是说完,他还是非常诚恳的,微微欠着身,直视着李广榆的眼睛,道:“李同学,赏个光吧?我想肯定有许多人都想认识你。”
他最终还是去了。在食堂里,李广榆的出现成了大亮点。那时的大学,还是成绩好的人就是明星的时代,李广榆进校考试时是最高分,还作为学生代表在入学仪式上发过言,许多人都对他耳闻已久,都过来围观,李广榆就好似成了珍稀的大熊猫,被看得窘迫不堪。周越站在他身侧,用身体护住他大半个身子,招呼所有人落座吃饭。那时的大学生普遍都不阔绰,大家好不容易放纵一次,都说要不醉不归。喝了两杯,有人居然搞来了手风琴,就在那家食堂的大厅拉起了著名的苏联歌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周越在一旁清唱。李广榆虽然知道这歌的调子,却是第一次认真听了歌词。
我的心上人坐在我身旁
默默看着我不作声
我想对你讲
但又难为情
多少话儿留在心上
长夜快过去天色蒙蒙亮
衷心祝福你好姑娘
但愿从今后
你我永不忘
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他躲在角落里,偷偷去看周越,看他青春洋溢的脸,宽阔的肩膀,优雅舒展的双臂,自信的步伐。怪不得他不肯化妆,这个人真的不需要任何的粉饰雕琢,已经就是完美。
他的眼睛无法从他身上挪开。
那个时候,李广榆是以为周越喜欢娇小漂亮的夏静的。他确信自己要陷入一场苦恋,忽然觉得十分恐惧。
那一首歌。他终生难忘。
后来不知哪个好事的人起哄,说李广榆是夏静的对象,非要两人喝交杯酒,而且不依不饶,不停的灌夏静酒,闹得夏静没处躲。李广榆自己酒量很一般,但还是替夏静挡下了所有的酒。喝到后面,他只觉头晕的厉害,便坐下来,一边的一个男生还在喊:“哎哎哎,李广榆,你还欠着一杯呢!”
他低头看看放在自己面前的那杯酒,顺了一口气,正要端起,只见旁边伸过一只修长的手来,拿走了他的杯子。
是周越。李广榆抬头,只见周越笑眯眯看他,将他那一杯酒倒进了自己的杯子,冲着对面的人晃晃:“这杯,我替他喝了。”
李广榆愣愣地看着周越一扬脖,喝了那一杯,然后在他身边坐下来,问:“没事吧,李同学?”
他默默点了点头,一旁的夏静也担心的看着李广榆,替他倒了一杯白开水,抱怨:“怎么都灌我酒,讨厌死了!”
周越笑着道:“傻姑娘,带个异性朋友过来还想逃掉这些酒,你把咱医学系的人想得太善良了。”然后他看着李广榆,道:“你也别再喝了,再喝我看你是要醉了。我先去那边一下,再有人找你喝酒,你就装醉。”
李广榆愣愣点头,看着周越冲他笑笑,然后站起来走了。
结果那天他最终还是喝醉了。他实在不知道如何才能装醉蒙混过去,结果反而被加倍灌酒,再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他醒来时,已经是躺在宿舍的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