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山水不相逢 by 白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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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山水不相逢 by 白鹿-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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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斐君揉了揉屁股,这老石磨粗糙的很,裤子又薄,被他拖猪肉似的就这么拖了下来,还真不好受,“你先去洗把脸,我给你倒水洗脚。”
    “嗯。”他跑进屋子里脱光了膀子拎着洗脸盆出来,在院子里的水缸打了半盆水,气势磅礴的洗了一把脸,以盆为圆心,半径一米的地面全都扑腾上了水。
    花斐君看着一院子的水渍,无奈的笑了,这洗脸的方式也太奔放了。
    “你就不能找个大点的盆吗?”花逸两只脚踩进洗脚盆,刚好顶着脚尖脚跟。
    “又不是给你洗澡,唉你能不能把袜子脱了再跳进来?抬脚。”他站在盆里,扶着花斐君的肩膀,抬起一只脚,让他脱掉已经泡了水的袜子,然后抬起另一只,“噗通”!狠狠踩进盆里,溅了花斐君一身一脸,他自顾笑的合不拢嘴,时光仿佛一下追溯到了10年前,他也会这般穿着袜子跳进水里,使了劲的折腾小叔。
    花斐君蹙着眉头,擦掉脸上的水珠,站起身来,冷着一张俊脸逼近花逸,近到花逸觉得自己要对眼了才想起来向后躲了躲,花斐君低头侧脸,目光锁定在他的嘴唇,花逸躲一分,他靠近一分,直到花逸连人带盆摔个脸朝天,他才学着花逸的样子,得意的笑了笑,转身进屋。
    花逸摔的屁股生疼,父母又睡了,不敢大声嚷嚷,匆忙重新打水洗了两把就跑回西屋,关上门,灯一拉,一步窜上藤床,骑着花斐君腰,按住他的手就开始挠痒痒,“快给老子认错!”
    花斐君边笑边躲:“我又没错,是你自己站不稳!”他猛的一翻身,把花逸压在身下,把他不老实的双手反剪在头上,得逞的笑着,“别痒痒我,再不济我也是你叔,平时我都是让着你呢。”
    “小书”吊坠从他的胸前滑落,荡在花逸的眼前,莫名其妙的,两个人同时不再笑,一起盯着那个吊坠,如同被催了眠。
    “这是我的。”花逸看着吊坠,突然开口说。
    花斐君松开他的手,翻身平躺在他身边,轻轻“嗯”了一声。
    花逸伸手探向他的腰间,找到纹身的位置,轻轻抚摸着,“这也是我的。”
    “嗯。”他的呼吸有些不平稳,身体唯一还能做出反应的神经正随着花逸的手缓慢的油走,他急忙翻身背对着花逸,不想被他发现了自己心事,有些事,一旦被戳穿,就再也没有谎言能遮掩。
    这样一个翻身,花逸的手只能摸到他的小肚子,他伸手在花斐君的肚皮上捏了捏,直接贴到他的后背上给他搂了个结实,“都***是我的。”
    “啊,你的你的,睡吧。”
    “明天吃鱼吧,小叔。”
    “好。”
    这一觉花逸睡得极踏实,事实上他每一觉都睡的相当踏实,天塌下来还有花斐君顶着,他只要担心花斐君是否在他身边,其他事情无需诚惶诚恐。
    醒来的时候,窄小的藤床上已经没花斐君的身影,他舒服的伸了个懒腰,胡乱的把被子卷了起然后起身洗漱。
    父亲正坐在院子里篱笆下,自己跟自己下着象棋,狰狞的半截小腿裸/露在外,青紫色的肉长出奇怪的肉包,看得他心里一阵紧揪,撇开了目光。
    “我叔呢?”
    花斐海抬起头瞅了他一眼,面无表情的回了一句,“抓鱼去了,他说中午就能回来,阴天鱼好抓,都往水上窜。”
    花逸想想觉得很有道理,洗了把脸吃了两个花斐君留给他的煮鸡蛋,坐到院子里陪父亲下棋。
    连花斐君都很少能赢得了花斐海,他却能和父亲胜负均分,花逸的优越感油然而生,顿觉自己的身形高大起来,莫尧总说他傻,他可能是真有点傻,但是他不笨,也不蠢,他把自己的傻总结为单纯。
    花逸真的不笨,他若真对什么事上心,做起来肯定头头是道。比如他很喜欢看小说,甭管是《资治通鉴》还是《冷酷总裁娇弱妻》,甭管是《围城》还是《萌君修仙传》,他都能读出味道来。
    可是他太贪玩,这种爱玩的心里来自于他存在感全无的压力,他有个屁压力,他也许会有个鸭梨,但是绝对不会有压力。
    墙头下有一小撮树皮和木屑,他能想象得出这个灰色压抑的清晨,花斐君拿着一把和他手掌形成鲜明对比的大菜刀小心翼翼的削着扎鱼的小木棍,削出一个锋利的尖头,用清水洗过菜刀,放回菜板上,然后秉着一颗不能惊醒任何人的善解人意心,悄无声息的走出篱笆院,如果有朝阳有光,他栗色的短发一定很漂亮。
    他穿白衬衫的模样,很漂亮。
    他栗色短发在风中飞舞的模样,很漂亮。
    他抿着嘴角不说话步伐沉稳却能带起一阵微风的模样,很漂亮。
    他应该叫花漂亮。
    花逸觉得自己心里很BT,花斐君那么讨厌别人说他长的漂亮,像个姑娘,他还一连串的往他脑袋上扣了这么多个漂亮,应该改成英俊或者俊朗,再不济也得像姚六六那样,改成帅呆了。
    要说白衬衫这种简单而朴实的东西,没有任何的华丽,并且会随着时间的远去慢慢泛黄,它应该不会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它的出现大概是为了解决像他们家这样的低等贫困户衣不蔽体的困难。
    又或者,是镶嵌两颗贝壳水晶钻石之类的纽扣,搭配在装逼大总裁立体剪裁价格不菲的西服之下的产物。
    装逼产物显然不适合花家少年,他们家的白衬衫必须是解决衣不蔽体困难的产物。
    这些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世界上唯恐再也没有一个少年,能比花斐君更适合穿白衬衣。他完完全全契合了那个年代文艺大军们笔下的“白衣少年”,这些现实中只是窝在稿纸上或者电脑前的四眼作家们,在文章里呈现过的美好却残酷的初恋情结里,必须要有这样一个“白衣少年”。
    无白衣少年,不成青涩情书。
    尽管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衣就能迷惑天下倾国倾城颠倒众生,可是花斐君本人还是喜欢带点颜色的衣服,他还没虚幻到要给自己刻意打扮成一副注定要受情伤的模样,所以他觉得蓝色的校服很好看,真是蓝衣翩翩美少年。
    这些衣服都是花逸妈买的,作为新一代孝顺懂事的好少年,花逸和花斐君必须毫无挑剔,就算有意见也只能暂时保留的穿上它们,并想办法将其英俊程度发挥到淋漓尽致。
    花逸试着寻找发觉自己无法在白衬衫上超越花斐君的原因,思来想去,就只有一个原因,一定是花斐君那头接近乎营养不良的栗色短发让他与白衬衣在一起看似更协和,或者更和谐。
    花逸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刺头,真是黑又亮,粗又硬,很显然拥有这种头发是少年,至多是美少年,但是翩翩不起来的。
    中午的时候花斐君并没有回来,花逸哀怨在父亲的指挥下把大米饭做成大米粥,拍了一根黄瓜,切一个西红柿,全是冷盘,对付吃了一口饭。他躺在床上百无聊赖,正想着要不要去找花斐君,眼前白光一闪,青白色的闪电差点给灰蒙蒙的天一刀劈成两半,他揉了揉眼睛,然后堵上了耳朵,根据经验以及科学来分析,这般大的闪电一般后面会跟随一个那般大的雷,此雷或许是闷响,或许很清脆,但是不管哪一种,在气势上都能让一部分故作娇弱的小姑娘们吓的直往她英勇的男人怀里钻。
    然后她们的男人就会像花斐君哄着自己一样……靠!花斐君!花斐君还在外面啊!
    花逸“噌”的从床上坐了起来,伸长脖子从那扇只要风大一点都会被吹的稀里哗啦作响的窗子望出去,漫天大闪电,跟在天上编花篮似的。若是普通的大雨连天,他最多被浇个落汤鸡回来,可这电闪雷鸣的就不是在雨里洗个澡那么简单了!这是寨子里,是山脚下,和高楼林立的城市不同,这儿没避雷针,大家都是本着最原始的避雷方式生活,那就是只要打雷就切断电源,回屋里坐炕头上抽抽烟袋望望天!
    他坐在床上翘首期望的盯着篱笆院的大门,就等着那一道修长的身影飞奔到自己眼前。
    可是过了老半天,也没个人影,花斐君不是柯基犬,他个高腿长,若真要从那浅河边跑回来,用不了十分钟。
    他跳下藤床,用最快的速度穿上鞋,拿起老旧的长柄雨伞就往外冲,矮门一踢开,雨伞还没来得及撑开,强风卷着大雨劈头盖脸的就浇了一身,勉强打开雨伞跑了几步他才发现雨伞这东西居然也这么不靠谱,这横冲直撞的大风伴着这倾盆的大雨,让雨伞只保住了他脖子以上的干爽,除了脑袋和脸,浑身湿了个遍,更悲剧的是连院子都没跑出去,这弱不禁风的雨伞就屈服了大自然,直接里朝外的翻了过去,他看着和铁锹差不多姿态的雨伞,往院子里一扔,撒丫子就往东边的浅河跑。
    去浅河不是只有这一条路,但是这是最近的路,花斐君不会蠢到去个河边绕着寨子跑半圈。如果他半路回来,花逸就能遇到他。
    花逸心里有点害怕,哪个寨子里没有两个被雷劈死的传奇,他怕花斐君让雷劈了,也怕自己让雷劈了。
    大雨之中他隐隐约约的看到一个高挑身形的男人跑了过来,心里一阵狂欢,他悦然大喊:“小叔!”
    “花逸啊,往这跑什么呢!打雷了快回家。”跟他迎头跑来的男人不是花斐君,是寨子里的老乡亲。
    他喊了一声“知道了”,继续往河边跑。
    花斐君,你脑袋是不是被二嘎子家的驴踢了!还是被张老三家的母猪拱了!不知道打雷的时候不能在山脚边待着吗!鱼不吃我又不能死!你要是让雷劈死了我这辈子看见鱼不就得想去撞墙!
    当他逆风顶着大雨跑到浅河边的时候,看见花斐君正在河里捞鱼?
    并没有!花斐君压根就没在这,就算在这他也不会真傻到大雨连天还蹲着抓鱼,他又不蠢!
    花逸顺着上游下游一通跑,一个大闪电劈下来,他就赶快抱着脑袋贴着地皮跑。
    “小叔!”他边跑边喊了两声,没人回应,难道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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