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十年四月,府谷县拏获粘贴纸单三人,单内语多诞谩不经。着传谕该抚,若审无别情,不过庸愚无籍之徒,借此诳骗银钱饮食,当秉公审拟,就案完结。不必有意过为深求,使捏名诬认。
手段似是“辣”了一点,但也未“赶尽杀绝”,将追查无限的“扩大化”。
乾隆二十年九月,南河总督富勒赫奏,赵永德呈首原任刑部朗中程某所作《秋水诗钞》诽谤悖逆。嗣经查明系赵永德捏词诬告,以图讹诈。上谕:倘因胡中藻逆案,动于语言文字之间指摘苛求,则狡黠之徒借以行其诬诈,此等刁风断不可长!(43)
乾隆二十一年六月,谕:图勒炳阿查办杨楷模造作谣言一案,殊属过当,何必委员逐家搜查。似此办理,岂不虑及贻害无辜,张皇滋事耶?
另一方面,对一些事情却似乎是“放宽”了一点,如对“聚众”一事,谕:
如现在已经散赈,并无官吏侵蚀情弊,而刁民乘机聚众,要挟生衅,则当痛惩以儆刁风。(44)
言下之意,如果确有“官吏侵蚀情弊”,则不当一概而论,一律从严了。
其后,对生员陈安兆“妄著书籍,语多悖谬”一案,谕:
此等笔墨之过……而加以吹求,转无以服其心,且恐开告讦之渐。(45)
但对案件侦破过程中的刑求问题,仍然不肯松口,似乎如此一来,就丧失了一个重要的破案手段。御史郑廷楫奏:各省题奏事件内,有任意煅炼,致百姓或毙非命者。请勅下问刑衙门,不得刑外用刑等语。上谕:
非刑拷逼,原有律禁。……何必于例所已禁,又复定为科条。若徒以语言禁令为务,是舍本而齐末也。
郑廷楫折内称伪稿案中军机大臣每问一事,“必准情酌理,细心推勘”,行为显然与外省官员不同。这也只能引起皇上的不快,著严行申饬。(46)因若不允“刑外用刑”,官员们又靠什么来完成那些极端化的任务呢?
5.余 波
这一切初看起来都出乎意料,不期然而然就发生了。南巡一行,国计民生的大计没有访求得着(第一次南巡几乎各方面皆无成就可言),反而来了一起“文字狱”的小高潮。
起初,皇上刚刚即位,御史曹一士就上了一个名为“请宽比附妖言、禁挟仇诬告诗文”的奏摺,其中说道:“比年以来,阊巷细人,往往挟睚眦之怨,借影响之词,攻讦私书,指摘文字,有司见事生风,多方穷鞫,或致波累师生,株连亲族,破家亡命”,并用“天下告讦不休,士子以文为戒”两句话,概括了文字狱的恶劣影响。汪景祺等枭示大约十年了,头骨还悬挂在菜市口,左都御史孙国玺奏请将六人首级“掣竿掩埋”,上命“照所奏行”。接着,又降旨赦免了被发遣的汪景祺及查嗣庭亲属。为避免再发生以文字罪人之事,批准了刑部的建议:今后凡告发旁人诗文书札等悖逆讥刺的,如审无实迹,一律照诬告反坐;如果承审法官率行比附成狱的,以故入人罪论。现在,这一切似乎都被置诸脑后了。
皇上最讲究“物来顺应”,但流为“跟风走”,反倒像丢失了远大的目标,成为了“随波逐流”。
第一次南巡风波,又有几分像似乾隆三十三年的“叫魂案”,其一,查案中,皇上批评“外省习气,一切委之属员,取供过堂,虚文了事”,要求督抚大吏“承旨鞫讯,亲身研审”,(47)实行中央集权、政治一元化,从中央、各省,直接插手基层,指名追查疑犯,直到乡村社会、穷乡僻壤。
其二,迁怒地方官员,一批官员为此受到处分,如乾隆十六年八月,将山东巡抚准泰革职拏问;山东按察使和其衷一度也革职拏问;十一月,令将江西巡抚鄂昌、江西按察使丁廷让解职;十八年正月,汀漳龙道单德谟于蔡荣祖谋为不轨一案,既不能觉察于前,又并不检举于后,情节可恶,仅予罢斥不足蔽辜,著革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湖北罗田知县冯孙龙,则因马朝柱结党聚众不能早为觉察,发觉后又不到天堂寨查搜,致令马朝柱远扬,被奉旨正法。
皇上批评一些督抚:“意中未必不以此案为可不必如此办理,希图草率完结。”(48)复谕:
伪稿流言,乱民风者尚小,而上下相蒙,关吏治者甚大。若颟顸了事,以模棱为大度,以朦混为包荒,政治尚可问耶?若因案情难于根究,遂尔悬搁,嗣后有似此者,其得竟付之不问乎?我大清国有此政体乎?(49)
又谕:
外省督抚,养尊处优,牢不可破之恶习,无所惩戒,何由更改?既明知其办理悖谬,而复为姑容,国家任用封疆大臣,安用有此?外省吏治,尚可问乎?
若但谓一切报罢,遂为息事宁人,则朕自御极以来,即可高居端拱,耽乐深宫。又何事十七年焦心劳思,朝夕孜孜,君臣交儆,岂至此日而反改前度耶?(50)
并指斥一大批能臣:
近日督抚办事,有所谓上和下睦,两面见好之秘钥。貌为勇往任事,以求取信,而阴市私惠,谓有旋乾转坤之力,使属员心感。尹继善惯用此术,方观承及巡抚中一二能事者,趋而效之……(51)
对一些大员,始终不给他们好脸子看,甚至侮骂由之。
如果说伪稿案并没有追查到真正的作者,马朝柱也在逃未获,以后的叫魂案也以不了了之,皇上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可能正是乾隆十一年的一个案子,给了皇上这样的信心。
乾隆十一年,也是一个多事之秋。福建等地抓获了几名私下传教的西洋传教士,结果处死了一位主教。其后又有几名在狱中被秘密处死。
就在乾隆十一年闰三月,贵州总督张广泗奏称:已故白莲教首张保太所倡之教,已流入贵州、四川,传及各省,俱有掌教之人。贵州省城有魏斋婆,招引徒众习教,并闻四川涪州有刘权、云南有张二郎,皆系为首之人。
张保太,系云南景东府贡生,康熙年间在大理鸡足山开堂倡习无为教,自称系陕西泾阳县八宝山无生高老祖开派,为四十九代收圆祖师。雍正八年以“左道惑众”被捕拟绞,十三年九月逢恩赦,交与地保安插。乾隆四年江南江阴县破获夏天佑西来教,词连张保太,被押往省城看守,六年监毙。张保太掌教时期,尚无意颠覆清廷。迨保太既死,四川刘奇、云南张晓(保太继子)、贵州魏王氏(即魏斋婆)等接续其教,该教则渐滋反清意图,并以不同名目传入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广东、江苏、直隶、山东等省,以西南地方最为流行。乾隆朝首次大规模镇压“邪教”遂由此发动。
在皇上的高度警觉之下,这些零散的警报自然都被联系起来,而给予特别的关注。在他的亲自指挥下,各省督抚迅速行动,严厉查办,一些看来并无关联的隔省报告,也被皇上当做破案的线索,并最终证明了他的“睿智”。事情开始,地方官祗知照“左道惑人律”严究党羽,只是经过皇上点拨,才发现张保太之党竟有谋为不轨之事,非止诱人入教,骗财淫乱而已。
随后,查知江苏燃灯教、龙华会俱系传自云南张保太,直隶保定唐登芳亦系该省掌教教首。四川所谓“三船”教(法船、瘟船、铁船),名虽有三,其实则一,皆奉张保太大乘教之“邪术”。今法船教首刘奇先获审拟,瘟船教首雪峰已获旋毙,而铁船首恶朱牛八,亦移咨滇省会缉。最后,遍布各地的教派皆被一网打尽。
不应忘记,在以后的一些年代里,乾隆十一年的“邪教案”,就成为皇上脑海里一个成功的先例,尽管它不是总那么有效而可依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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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第60页。
(2) “支持”这种划分的可能还有郭成康:乾隆十六年(1751年)“圣明天子”治下的中国政治环境比较宽松的时代戛然结束了,参见《乾隆大帝》,第624页;又,J.Polachek认为,1751年对清朝是个重要的转折点,刘文鹏:“《从内亚到江南——评张勉治〈马背上的王朝〉》”,刘风云、刘文鹏编《清朝的国家认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65页。
(3) 据说乾隆一朝巡幸盘山共有32次,参见赵志强:《乾隆巡幸盘山浅析》(2008,未刊文稿)。
(4) 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下编卷9,英宗二十九年(乾隆十八年)正月丁卯;参见白新良《乾隆皇帝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123~124页。
(5) 《清高宗御制诗》初集卷43,《避暑山庄百韵诗序》。
(6) 第四次南巡(乾隆三十年)与第五次南巡(乾隆四十五年)之间相隔竟有十五年,其原因即在于皇太后钮祜禄氏在第四次南巡时已经呈现出些许倦意,皇上明确表示不再南巡。直到乾隆四十二年皇太后去世,第五次南巡才又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以上参见李景屏:《乾隆王朝真相》,农村读物出版社2003年版。
(7) 许指严:对于南巡之谏,皇上曾拒之以色,拒之以术,拒之以意气,拒之以不拒;前四次南巡,皆奉太后銮舆,而托于孝养,此所谓以术拒者,详见《南巡秘记》,山西古籍、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40~242页;据张勉治说,康熙皇帝是以“绕着走”的方式应付汉族士大夫对其南巡的谏阻的,最终借着“法祖”的名义得以实现,刘文鹏:《从内亚到江南——评张勉治〈马背上的王朝〉》,第359页;唐德刚:《满清时之南伶北上实始于清乾隆帝之南巡》。清高宗之南巡主要目的是为征逐声色的。所以回銮时曾违背了“祖宗家法”携回大批江南佳丽,并选了大批江南俊秀儿童带回北京预备训练作御用伶官,号南府子弟,参见《梅兰芳传稿》,《五十年代的尘埃》,中国工人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
(8) 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