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初三楼下,看着爬满侧墙的爬山虎。仿佛那样的植物也正在不断盘踞我的心脏,紧紧的绞痛心上的神经。
“小晴天,你在这发什么呆啊?”
老大跳到我背上,一只手勒着我的脖子。
“没干什么,就突然有些感触而已。”我拨开她的手,淡淡地笑了笑。
老大手□裤兜里,她也抬头看了爬山虎一眼,然后看着我说:“是因为安景翔吗?”
我不说话,表示默认。我知道,即使反驳也没有用。从小到大,我都不擅长撒谎,而且心里有什么事一定会表现在脸上,即使是神经如此粗的老大,也总会在第一时间洞察出我的心事。
“我大概听小胖说了你们发生了什么,我想,这之间一定是有什么误会的。你们是不是应该真的约出来好好把话说清楚,而不是都在躲避各自与彼此。”
“能有什么误会呢?”我捏着衣角,“能有什么误会呢?就算有误会,友情它还是这么不堪一击啊。”
“你知道吗,也许他和你一样在等待,也许都退后一步,就会天色常蓝。”
我从来不知道一向以拳头著称的老大也会说出这么文艺的话,时间,真的在改变一切啊,就连我自己的心也变得让自己捉摸不透了。
明天就是假期了,爱好运动的男生们会在球场上打球直到天空完全黑透以做告别。这是他们的不舍,和女生们不一样,女生会拥抱,他们的方式则是挥洒汗水。
我把自己和他们区别开来,因为像我一样不会打球的男生大概没有几个,我们的告别方式很简单,只是在心中默念。
就像我经过球场的时候,看到那个陪伴我走过初二最后一个学期的背影时,还是在心中默默说了一声“再见”。
这一个暑假,简单而无聊。
老大他们模型班去省外参加模型比赛,到了初二,他们就得把模型班交手给下一届的学弟学妹,扮演着指导的角色。对他们来说,这一个比赛也是意义非比寻常,这是他们青春里的一个小小的见证。
我送老大上火车那天她格外的兴奋,活像注了鸡血。
那一天我也看到也林枫和沈立恒,他们一如我上次见到那样在拌嘴。似乎他们俩之间就是在不停的“争斗”。到快上车的时候,沈立恒像大哥哥一样抚摸着林枫的头发,林枫脸上搁着的笑容是那么灿烂。
我一度怀疑他们会是恋人,但这就是所谓的男生之间的闺蜜吧。像恋人一样亲密,但又永远不会跨越到那一步。
在两个星期前,我也以为我有个这样的闺蜜。
现在想来,兴许一直以来都是自己自作多情了。我把他放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可这并不代表他也会这样。感情的付出从来都不是对等的,总有一个心甘情愿,一个似是而非。
不知怎么地,我走到了经常和老大还有安景翔一起来吃的那家冰店门口。
夏日炎炎,冰店生意更好了,又值暑假,当真是营业时间内都座无虚席。我摸摸口袋,出门的时候忘记带钱包,所幸的是口袋里还放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塞进去的几块钱,还能吃一碗冰沙。
我正准备走进去,一只脚刚跨进门口,落地后又退了出来。我转过身,加快脚步离开那里。
带着一丝狼狈,是的,狼狈。就像一个落败的逃难者。
我看见角落里,安景翔正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在愉快地谈论些什么。
那一瞬间,我的心里涌上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一点妒忌,有一点生气,有一点难过,有一点释然。
那个女孩,应该就是写情书给安景翔的那个女孩吧。不过,或许不是。我想了想,也有可能,那封情书就是安景翔写给那个女孩的。正是因为这样,所以那天被我抢过来之后他才会那么慌张。他是担心在把情书交给女孩之前就把这件事传得沸沸扬扬。
所以呢?我呢?我是他们爱情的牺牲品吗?因为有了女朋友,难道就能心安理得地放弃朋友吗?
我看着橱窗镜面反射出的人,自嘲地笑笑。
你这是在干嘛?扮演电视台黄金八点档的弃妇吗?你以为你是别人电影里的主角,其实你不过是一个龙套,在他的世界里连被记住脸的机会都没有!
“朋友?!去你妈的!!!”
我突然在大街上歇斯底里地喊了出来,吓得路人纷纷避而远之,此时的我在他们眼里就像携带炸药的精神病患者,仿佛随时都要自爆。
第二天我是被一阵强烈的尿意逼醒的,迷糊中,我觉得头痛欲裂。
我强睁开眼睛,捂着额头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我穿上拖鞋,走出房间后忽然发现有什么不对劲。我回头看了看房间的地面上,那原本应该堆着几个空的易拉罐才是,这会儿怎么都不见了?
我们家不会是遭贼了吧?!也不对啊,谁家小偷爬窗撬锁的就为了偷你几个易拉罐啊。
畅快地在厕所里解决了生理需要之后。我走到厨房看看老妈给我准备了什么午饭。厨房的碗筷橱子上贴着一张便利贴,我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妈一般都去上班了,所以她有什么事要交代的都会在出门前在碗柜上留一张便利贴。
我漫不经心地把上面的便利贴摘下来:
“晴天,以后晚上不要喝那么多酒。你又不能喝酒,有什么过不去的事要往死里喝啊?要是心里有事就跟妈说知道吗?你正在身体发育,喝酒不好。我在餐桌上放了一杯醋水,要是还是感觉头痛恶心就喝它,还有,多吃点水果,水果解酒。饭菜自己给热一下知道吗别老是凉着吃,对胃不好。今晚妈不用加班了,咱们娘俩出去开小灶去。”
落款——“爱你的妈咪”。
可爱的妈妈,我把便利贴塞进口袋里。
我打开锅盖,哇哦,糖醋排骨,干椒河虾,还有酱拌蒸肉!满满的正能量啊!
艰难算什么,咬咬牙就过去了。
想到我妈妈,十年前,那个男人不顾一切地离开我们,从此再无音讯,她一个人不是这样带着我熬过这些年。和她比,我这算得了什么呢?
咬咬牙,一切很快就会过去。
日历撕下一页又一页,暑期将近结束,那些不愉快也几近烟消云散。
老大已经回来了,他们代表学校一举夺得全国二等奖,这在我们这个小城市来说,也算是一件了不得的事。
不过,让老大头痛的是,尽管得了奖,可是暑假作业没有因此而减少半分。在接下来的日子,她都得和作业奋战。
我把做好放在冰箱里的菜拿出来放到微波炉里加热,简单吃过晚饭就开电视追我这个暑假一直在追的剧。
电视剧播完,正当我有些困意的时候,手机铃声突然大作。
我懒洋洋地抓起摆在茶几上的手机,在看到来电显示后像被破了一桶冷水一样精神起来。
没错,来电显示上的正是:
狗剩!
突然的出现
19。
我以最快的速度把睡裤脱下,穿上一条运动短裤,手机,钱包,钥匙一股脑儿地揣进裤兜里就夺门而出。
我跑出住宅小区,到马路边上,街上的的士并不多,而且都是有客。
糟糕,不能再等了,还是边跑边拦车吧。
安景翔,你这个混蛋!
我一边跑一边骂,之前甩都不甩我一下,现在遇到麻烦了才记得打电话找我。如果不是念在我们好歹朋友一场,你经常请我吃东西,还骑车带我回家,否则我今晚绝对会由你自生自灭横尸街头。
“的士!!”
我冲前面而来的空车招招手,可是那司机似乎每长眼睛还是把我给过滤屏蔽,咻的一声就开了过去。
“我草你大爷的!”
我骂道,然后继续往前跑。真是每跑一次长跑就是损耗一大段生命值,过后一定要安景翔那个家伙给我买血药回血!
我好不容易拦到一辆的士赶到安景翔告诉我的地点的时候,他已经躺在草地上奄奄一息。
“安景翔!”我尖叫着跑过去扑在他身上,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拼命地摇他,如果他没有反应的话,我还准备把食指放在他鼻孔前探探鼻息,要是发现没有呼吸了就大哭来完成这一系列流程。
不过,正当我使劲摇晃他的时候,他声音嘶哑略带痛楚地说:“大哥拜托你不要再摇了,骨头都要被你摇散架了!”
“你没死啊?没事吧?”黑暗中我看不太清他的伤势,不过借着路灯射过来的光可以看得出他身上,脸上都有不少淤青,有些地方还流了血。
“你看我这像没事的样子吗?”即使成了伤病员,他的语气还是一样的臭。
“我送你去医院吧。”我把他扶起来,两个人踉踉跄跄地往马路边走去。
“不用去医院,这都只是皮外伤,没伤到筋骨,也不是第一次了,你到药店帮我买点碘酒和纱布来包扎包扎就好。”
“怎么能补去医院啊?必须得去,万一有内伤怎么办,你有个三长两短的我还得去警察局录口供那得多麻烦!”
我不由分说地把他塞进的士里,然后打到离我们最近的医院。
“哈哈!”
我看着从外科走出来的安景翔,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身上好多处都缠了绷带,脸也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再抹上红药水,有说不出来的滑稽的喜感。
“这有什么好笑的!”安景翔即刻对我的态度表示不满,完全没有把我当救命恩人看待。
“就是好笑,我要给你拍照留念。”说着我拿出手机卡擦卡擦地连拍了好几张,安景翔想过来抢,但奈何他缠了绷带行动不便,现在的安景翔我用一根手指头就能放倒他,
“诶,不住院真的没事吗?”走出了医院,我还是不太放心地问。
“医生都说是皮外伤,不要住院,注意不要碰水即时换药就好了。”
“那现在是要打车送你回家咯?”我问。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