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北京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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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北京往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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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我的北京往事
作者:于危画

文案:
这篇文的时代背景是70年代─90年代,即那个残酷黑暗的时期,你们懂的
  不过,既然是BL小说,主角自然有主角光环,没有太那啥
  属性:第一人称攻,高干子弟,偏现实向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未定/未定
关键字:主角  配角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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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上)

  前言
  这是最近的完结存货
  当初写完了之後没有贴,现在开始连载了
  因为今天是平安夜,而这篇文的BGM是阪本龙一的《Merry Christmas Mr。lawrence》
  这首歌有很多演奏版本,但这篇文的BGM是钢琴+大提琴、钢琴+双提琴、春!道哉电音版
  每年的圣诞节,我都把好几个版本连续播放……
  回归主题
  这篇文的时代背景是70年代─90年代,即那个残酷黑暗的时期,你们懂的
  不过,既然是BL小说,主角自然有主角光环,没有太那啥
  属性:第一人称攻,高干子弟,偏现实向
  因为是半个考据党,所以查了很多那个时期的资料
  顺便说一声,Merry X’mas
  ………
  第一章
  那年,那一天,我站在多伦多的街头,等著我心爱的女友孔丽莎到来,我们约好,这天要开开心心地约一次会,所以哪怕等上一两个小时,我也愿意。
  我这一直等,一直等,过了两个小时,我心爱的丽莎仍然没有出现,我没有著急,我体谅她,女人总是要花时间好好打扮自己才出门,我依然以愉快的心情继续等待。
  从我身边走过的男人和女人,我听到他们用英语在谈论一场刚刚在隔壁街发生的车祸,一辆轿车撞死了一个年轻女人。我满不在乎,我在等待著我心爱的女人,我的心思都在她身上,幻想著她今天的美豔装束是多麽动人、多麽吸引我。
  不知不觉地,天上下起了小雨,街上许多人都举起自己手中的报纸或者皮包什麽的,挡著自己的头,并且拼命逃窜,在这个时候,我突然觉得我是那麽明智,我看到天上的云那样浓,出门之前我就特意把伞带出来了,没想到果然派上用场了,我优雅地撑开伞,举著伞,在风雨里镇定地等待,十分像个绅士。
  可是,直到雨停了,我心爱的丽莎还是没有来。我於是来到电话亭,握著话筒,拨了她家的电话号码,可是电话里一直是让人厌烦的‘嘟嘟’声,似乎没有人在家,没有一个人接我的电话。
  挂上电话後,说不出心里是什麽滋味,我心里是一阵空空,我就这样一个人回了我在多伦多的居所。
  我的寓所里,我一向收拾得很干净,一向井然有序,我的宝贝,我除了丽莎以外,第二个心爱的东西,就是我在交响乐团里一直用著的小提琴,一直放在我特别为它留下的方形小柜子。
  我回来以後,心情不太好,就打开了这个柜子,把琴箱拿出来,搁在柜子顶上,打开,拿出了我的小提琴和琴弦,拉一首我喜欢的歌,让旋律赶走我的不快。
  原本是愉快的心情却突然变得郁闷的那一天,转眼间就这麽悄然过去了。
  第二天,我的居所里的电话响了,我刚刚上楼就听到了电话声,我以为是丽莎来联系我解释昨天的事情,就加快了步伐,急忙打开门,急忙冲到电话前,抓起了话筒。
  “喂!”
  “是……鲁先生麽……?”
  这个声音并不是丽莎,而是一个我从来没有听过的低沈而沙哑的大龄女人的声音,我一下子就冷静下来,答道:“是,我是。”
  “我是丽莎的妈妈……丽莎她……她昨晚出车祸了……抢救不过来……今天是她的葬礼……如果你要来的话……喂?喂?鲁先生?”
  我的心乱了,电话筒从我的手中滑落,我失魂落魄,差点就要疯了,我失去了我心爱的女人,我看不清自己前方的路,我不知道以後要怎麽走下去。
  那天,我给自己的脑门灌了三盆冷水,让自己勉强冷静下来,然後穿好黑色的西服,以及黑色的皮鞋,带上了黑色的伞,就这麽出门,去丽莎的葬礼。
  在墓园里,我远远看到一对华裔夫妻在几个白种人的簇拥下,一边哭著一边走在棺材的後面,棺材里装著的,我很明白,那是我心爱的丽莎。我没有走上去,只是站在原地,远远地看著他们向墓林深处走。
  靠近只会让我更加伤心,更加抑制不住悲痛。
  这之後,我趁著夜色,去酒吧喝了酒,喝了个半醉不醉,才慢悠悠地回居所。
  因为心情沈重,我没法参加交响乐团的协奏演出,只能撒谎说自己生了病,在居所里呆了几天,每天都在家喝酒。
  偏偏不巧,我收到了一封从北京寄来的远洋信件,是我爸爸写给我的,命令我收拾行李赶快回北京去。他总是那麽严厉又罗嗦,我凭借我在交响乐团的工资,完全可以不理睬他的这封信,但,他既然拿我妈妈来要挟,我就不得不回去了。
  我打了电话给交响乐团,然後忙不迭地收拾行李,买了船票。在上船之前,我特意去了墓园,去看丽莎最後一眼,和她告别。
  我站在她的墓碑前,拉起了小提琴,奏出她生前最爱听的那首歌,以表达我仍然深爱著她,即便她死了也一样。
  短短的三四天,我回到了中国,回到了我出生的地方,那时候是一九六七年,我坐车经过广场,看到许多穿著灰蓝色军装、戴著配有金属五角星的军帽的青少年,他们有男也有女,正是读书的年纪,却举著红旗,高喊著‘毛主席万岁’、‘社会主义万岁’。
  我提著行李箱进到家门,我爸爸就正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面色极其严肃,在等著我,旁边坐在我的妈妈,这麽多年了,妈妈她依然这麽美丽贤淑。
  我对爸爸说:“我先上楼把行李放了。”这就上了楼,把行李箱放在卧室里,在卧室里歇了一口气,让自己放松,过了一会儿才下楼,来到客厅,坐在我妈妈的身旁。

  ☆、第一章(下)

  我刚坐下,爸爸就开始说话了,我知道他已经把喉咙润好了,我看到他的右手边放著一只茶盅。
  爸爸一张口,就数落我不孝,说我满脑子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包括我搞音乐这件事也被他狠狠批评了一顿,说我学了经济管理专业之後不学以致用反倒去学了没用的小提琴是败家子的行径,我一直低著头,不敢多说一两句。
  他骂完了,就开始表态,说为了我的前程,已经为我做好了人生规划,这次叫我回来,就是为了叫我按照他的意思,去中央办公厅当公务员,他说他已经安排好了。
  托在军部当过官的爷爷的福,我当公务员并不难,可是我真的不想在那麽严肃的环境里过我这一生,我想要自由的环境,我想要从事音乐事业,只有音乐才能丰富我的人生,我看著紧绷著脸庞一直没有任何笑容的爸爸,小心谨慎的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我说:“爸,我一路过来都听说了,现在在中央任职不太安全,上级已经有很多部门被换掉了很多人,我要是去上任,很难说会混得好。”
  爸爸根本不肯听我的,依然固执:“你怕什麽!你爷爷干得了,你怎麽就干不了了!别给我找理由!叫你去你就去!别丢我和你爷爷的脸面!”
  我张口:“爸,我……”还没有说完话,爸爸就打断了我的话。
  他继续说:“……另外,我和你妈妈商量过了,你已经二十三岁了,应该结婚成家了,爸爸和你妈妈已经帮你订了婚,女方的父亲是我当年当兵时认识的一个好兄弟。”
  妈妈随即很配合的望向我,劝说我:“那个女孩子,你小时候也见过的,叫唐宁,现在长得可漂亮了,人也很温柔。”
  我再也听不下去了,我的心里只有刚刚过世的丽莎,於是站起来,认认真真道:“我拒绝。我知道你们希望我成家立业,光宗耀祖,但是你们决定的事都不是我想要的人生!我自己的人生路,我自己走,你们不能逼迫我!”
  说著,我转身迈著大步走了出去,离开这个家。
  “你……!鲁灿荣你这个不孝子!我怎麽就生了你这样的儿子!”
  我爸在我身後大喊著,估计已经气疯了,可是我不管,我不希望我的人生由他们操纵,我不是机器,我的事业和爱情,不管是谁都没有权利干涉!
  我一直往前走,走在大街上,走了很远很远,忽然间,我停了下来,记起来我出门时,身上并没有带钱,我回头望了望,一点也不想再回去,既然出来了就该有离家出走的样子,我只能碰碰运气,把兜里都翻了个底朝天,还是踩上了那麽点儿好运,我摸到了一枚硬币,它足够让我打一个电话。
  我於是走到电话亭,向我当年在国内读中学时认识的狐朋狗友求援。
  电话通了,张文喻这小子在电话里‘喂’了一声,带著一股懒散的劲儿。
  我立刻道:“小兔崽子,昨晚喝酒喝醉了还没缓过来吗?”
  张文喻沈吟了一下才回答我:“……你……你是?你谁啊?”
  我笑道:“姓鲁,鲁灿荣!”
  张文喻的声音从电话那头听起来挺高兴的:“哟!你回来啦!?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在加拿大过得怎麽样?”
  我说:“我用的公共电话,时间说不了那麽长,你先过来接我。”
  随之,我把自己所在的方位告诉了张文喻,然後才挂掉电话,走出电话亭,站在街上看著人来人往的景象。
  不知道时间走了多少,在我的印象中,张文喻开著车冲过来,那速度是挺快的,在我面前停下了,叫我上车,我就不客气地拉开车门,进了副驾驶座。
  “你在加拿大呆著,怎麽突然间跑回来了?”张文喻一边扶紧方向盘,一边问我。
  “别提了,除了我爸,还有谁能把我叫回来,一回来,就骂我,我现在是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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