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无可恕 何沫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罪无可恕 何沫书- 第6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员提供一点什么样的援助。


鉴于中国同性恋者艰难的现实处境,这些调查应该以网络的形式开展。网络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而且参与调查者可以匿名。应该对现有同志网站的力量进行整合,各自为战的小仙舨,搞不出什么名堂的。就全国而言,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是四个大的中心,其他的省会城市和部份区域性中心城市为骨干中心,能开展到省会城市就很不错了,再下一级的地级市、县城,在可预见的将来都不具备开展的条件。网上调查可以分地区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科研机构、大学院校、同志酒吧、同性恋组织的渠道,进行更深入全面的调查,并提供典型的个案样本。这种调查的缺陷,就是处在社会底层、无法上网的同性恋者很难有效参与,这一部份的情况很难摸清。摸清这个群体的概貌之后,就可以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地开展工作。成立同性恋组织,开设专门为同性恋者提供服务的酒吧、音像制品店、书店、餐厅、饭店、旅行社、情趣用品店、服饰店,直至组建同性恋社区。开展学术研究,建设同性恋者沟通、交流、交往的平台,开展公益事业,以自尊、自强、自立、自重、自主、自爱的正面形象,努力扭转社会公众根深蒂固的偏见和歧视。以智慧、才华、知识、能力和勤奋去赢得事业上的成功,尽可能多地掌握社会资源,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的语境。在各方面的基础性工作都做得差不多的时候,再以合法的手段,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谋求政治和法律上的平等权益,谋求以法律的手段,禁止和制裁各种偏见、歧视和伤害性的言行。


同性婚姻合法化并不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基于异性恋基础的婚姻制度,也许并不适合同性恋。同性恋者的情感特征、生活方式都和异性恋有着很大的差别。如果不是相爱到实在无法分开的地步,同性恋者往往不会愿意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而在一起生活的。对他们而言,并不需要婚姻去保障,也不需要婚姻制度去约束彼此的权利义务。同性婚姻的意义,一是将传统上异性配偶才拥有的权利,如遗产继承等权利给予同性伴侣,使其在行使一些理所当然的权利的时候,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二是同性婚姻是一个风向标,一块试金石,可以反映一个国家,从意识形态、政治、伦理道德、公众心态等各个领域对同性恋的宽容程度。就像经济学上的水桶理论一样,只要任何一个方面对同性恋做不到足够的开放和宽容,同性恋婚姻就很难过得到合法化。所以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其意义不在于它的本身,而在于它背后所代表的全方面、各层次的成绩。如果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不是在各个领域的工作都取得了成绩,万事俱务之后水到渠成的结果,而只是在部份立法者的推动下,立法部门通过的一条法条,那么这种合法化是空洞的、僵化的,它丝毫无助于改变同性恋者目前的艰难境况,反而会激起全社会强烈的反对浪潮,给整个同性恋群体带来一场灭顶之灾,甚至使以后的平权运动都根本就无从做起。


我的思想、我的感情、我的生活,我的一切,似真似假、如梦如幻。从舞台上的王子,沦落为酒吧里的男妓;从夜夜拥吻我心爱的男人,到夜夜拥吻我陌生的男人;从献出我的身体,是为了表达我的爱意,到献出我的身体,是为了得到性的满足以及金钱,这一系列反差,让我难以适应。我觉得我似乎是死过了一次,又仿佛自己从来就没有真真切切地活过,只是经历了一场荒谬的恶梦。故乡是永远不会回去的了,家人也永远不会再见的了,秦伟也不会再见到的了,所有的熟人,都不会再见到的了。我在这座城市里,沦为一名没有过去、没有未来、没有朋友、没有敌人、没有生活、连名字都没有的男妓。我和陌生的男人上床,换来钱,再将钱交给陌生的商人,换来房子住,换来衣服穿,换来食物吃,换来水电用,换来车坐,天哪!这难道还能算是一个人吗?这难道也能算是一种人的生活吗?


但我从未改变。我健壮挺拔的身躯,我英俊秀美的容颜,我优雅忧郁的气质,我纯洁高尚的心灵,我的智慧,我的才华,我的知识,我的情趣,从未改变。尽管我会陪陌生的男人上床,但这丝毫无损于我完美的一切。当男妓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与当一名教授没有什么两样。天地之间竟然有这样的一位男妓,夜晚出卖肉体,白天却看书学习、著书立说,也真可算是古今奇谈了。


我无法忘记秦伟,永远都不能够。我生命里唯一的爱情,我生命里唯一深爱的男人,深深地刺进我生命的内核之中。不管我见识了多少男人,都无法冲淡我对秦伟的记忆;不管我见识了多少赤裸的男体,都无法代替我心目中为之疯狂的秦伟的身体。我日里想着他,夜里梦着他,我的心灵依然敏锐,时刻可以感觉到尖锐而深刻的疼痛。


我无畏远方那腾腾燃烧的烈火,我开始积累飞翔的力量,发誓要作一只扑火的飞蛾。不管是否可以将那烈火扑灭,不管后来者是否可以从我的献身中得到一点荫庇,不管他们是否还要忍受烈火更疯狂的焚烧,不管,什么都不再管,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做一只扑火的飞蛾!


是的,我沦为男妓。我不为其他,就是为了性,为了钱。
扑火的旅程中,我需要钱。在震翅起飞之前,我就要敛聚财富。我身无长物,只有肉体的美。我为什么不能卖,尤其是有人愿意出好价钱的时候。我不是无耻之尤,哪怕站在道德王国的国王面前,我也绝不低下我高贵的头颅,脸上绝不会显现出一点点的羞愧之色。你可以将我流放,可以将我放到油锅里煎熬,可以将我放到烈火里焚烧,可以将我五马分尸、千刀万剐地凌迟处死,
可以杀头,可以腰斩,可以宫刑,可以桩刑,埋了之后还可以挖出来鞭尸,但是,我坚信,我并没有犯不不可饶恕的罪行。而恰恰相反,犯不不可饶恕的罪行的罪人,不是我,而是你们!在你们的法庭上,你们审判我罪无可恕,而在我的法庭上,在我最终极的审判中,你们才是罪无可恕的!


黑夜,在你无边无际、无声无息的黑暗之中,是否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古老的智慧?是否隐藏着洞察天人的神秘的玄机?若有,待我静躺于你静谧的怀中时,
请告诉我吧
,告诉我这一切的真相,一切的机缘因果!我相信,这一切,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岳河流、湖泊大海、花草木石,是神留给我的密语。但我站在神的面前,只是一个失明、失聪、失思、失忆、失觉、失感的不知所措的傻子,一头黑夜里迷途的羔羊。黑暗中的智慧,你带领我参透这密语,告诉我一切的真相吧。祈祷之后,我将静静安睡,以期待你的降临和应和!


神,你有如此神通广大的造化,你所创造的万事万物,
自然不应该受到欺凌。但是为何,你所创造的我,却要备受世间万事万物的无尽欺凌?这难道不是一具完美的躯体吗?这难道不是神的杰作吗?这难道不是令人惊叹的生命吗?这难道不是纯洁高尚的灵魂吗?这难道不是神的奇迹吗?但是为何,在尘世之间,却要备受无穷无尽的欺凌?


我应该问谁?我可以问谁?谁能够给我答案?谁愿意给我答案?这世间,浩淼无垠的、纷繁复杂的,难道就真的没有一种思想,一种感情,一种知识,一种智慧作我的应和吗?就没有一个人和我一样吗?


我怎么知道这一切,我怎么解答这一切。若我可以逆流而上,追根溯源,沉睡于我生命的源头;若我可以顺流而下,辟波破浪,安息于我生命的终点,若我可以有涅槃的自由,我愿抛弃这生命,躲避这过程,我愿一切是的、非的、曲的、直的、悲的、喜的,尽皆离去,与我无关,我愿我从未拥有,也从未失去。


若可以沉睡,请让我如石头一般,穿越亿万年的时空,不知不觉、不言不语。不再回忆当年曾是喷涌而出的岩浆,也不去想终究会化为风中的飘砂。若有风雨,若有雷霆,若有烈日,若有寒霜,请尽皆来吧
,只是我从未挑衅,也从不逃避。

若梦了,醉了,就可以得知这一切的答案;抑或即使是死了,也永远无从知晓,那我该怎么办?那我就不再思考,也不再追问。我震动双翅,飞离这束缚而肮脏的地面。我勇往直前,毫不退缩,不偏不倚地扑向那团熊熊燃烧的万恶的烈火!我生命的灰烬,如我的梦,我的爱,我的诗,飞离,飘散,
湮灭,从此永无觅处。



第48章涅槃

红色,蓝色,绿色,五颜六色的灯光在我的身边旋转。客人的座位点燃了一支支蜡烛,从舞台上看过去,犹如一片星海。音乐声徐徐地响起,
我的心中忽然一阵剧痛,刹那之间,情绪完全失控,像崩塌的山体一样压下来。我用颤抖的声音唱出:“忘不了忘不了”这一句时,泪水已经夺眶而出。我勉强地唱下去:“忘不了你的好,忘不了你的笑。忘不了雨中的散步,也忘不了风中的拥抱。”我一阵哽咽,终于泣不成声。一点先兆都没有,我想不到这熟悉的歌词会让我如此冲动。我跑到后台,放下话筒,掩脸跑出门去。夜色如此美丽,如此醉人,我拼命地奔跑,嚎啕大哭。在这无人相识的都市的街头,我像一个疯子一样
,奔跑,痛哭。我一直跑到珠江大桥旁,抱着一根桥栏柱子,瘫下身去痛哭。烈风过处,电闪雷鸣,狂暴的大雨倾盆而下。风声雨声淹没了我的哭声,
雨水冲刮着我的泪水,我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我声嘶力竭、痛彻心肺地哭。但没有任何人会听到我的哭声。这个世界满是狂暴无情的风雨,我再声嘶力竭的哭喊,终归还是徒劳。离开秦伟快有一年了。这一年我过着一种怎样的生活!我卖唱,卖笑,卖身,我夜夜都和陌生的男人上床,翻云覆雨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