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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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之不得-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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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1

  今天是我卖给庄励的最後一天。我把脚搁在庄励修长的腿上,十分爷们地说:“要不趁著最後做一次?”
  
  庄励伸出那双漂亮的手,用左手的大麽指和食指,捏著我的裤子,把我的腿移开了,“我怎麽觉得我才是卖的那个呀。”
  
  “那不是,有谁买个男人来压自己呀,都是买来压人的呀。”我很厚脸皮地继续伸腿压住那条曾经环在我腰上的腿。
  
  “得了便宜还卖乖,当初觉得你还挺善良的孩子,要是知道你这麽混蛋,我绝对不帮你。”
  我嘿嘿笑,“当初我有求於人,当然得装得孙子一点,要不然哪等得到你这麽好的买主。”
  
  庄励也笑开来,那双桃花眼笑得都快眯成了一条缝,“那时候啊,真觉得你像是我乖孙子,嫩得像根葱,我没记错的话,那天你确实穿了一件绿衣服来著。”
  
  我一听立马不干了,我一个大攻,怎麽被一个受叫孙子呢?“我说,你怎麽那麽毒舌啊,我怀疑当初你那位就是因为受不了你毒舌所以跟人跑了吧。”
  
  他不说话,然後点了点头,逆著光面对著我,所以我看不出他什麽表情。
  
  我听他说,既然最後一天了,我们就各自讲讲各自的故事吧,好对得起我们这些年来在床上默契配合。
  
  说实话,我的故事短的很,但是我知道,他的故事很长很复杂,用我那简短的要是写出来估计中篇小说都算不了的故事换他的长篇巨论还是很划算的。所以我连声应好。
  
  他说,Long long ago 。
  
  我立马以你别放屁快点说打断了他。
  
  他一巴掌拍在我头上,你小子有没有点礼貌啊,我当时就18岁,多少年前的事了,不是很久很久以前是什麽啊。
  
  我立马附和,是是,你那时候确实年轻。
  
  他笑,真像只狐狸,“那个时候你只有十岁多一点吧,哈哈,在上小学?”
  
  我愤愤地瞪了他一眼,“你倒是快点说啊,不带你这样吊人胃口的。”
  
  在我的百般催促下,庄励终於讲出了他和那个人的故事。
  
  他说,严桐,那个时候见到他,和第一次见你一样,都有种阳光灿烂的感觉。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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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励1

  我第一次见到夏铭之的时候,是在大学的宿舍。
  
  我是最晚一个去宿舍的,其他三个早早都来了。
  
  我一眼就看见了正坐在自己床上看书的夏铭之。
  
  问我为什麽一眼看到的是他?我告诉你,即使是在千人之中,我都能一眼望见他,因为他长得好看。别说我肤浅,他就是漂亮,而且是闪耀的漂亮,像是窗外的阳光,看一眼就是暖洋洋的。
  
  夏铭之看到我,从书中抬起头来,跟我打招呼,“你来啦,我们宿舍都来齐了。”
  
  还没等得及我回话,夏铭之上铺那位兄弟就嚷嚷开了,“你好你好,我是鲍仲。你们听过管鲍之交吗?我的名字就是从这两个人名字中来的。”
  
  我记得我那时很开心的笑了,大概是觉得怪异。如果现在有人这麽怪异地和我介绍名字,我肯定还是会笑翻,因为这个名字太容易让我这种天生是Gay的腐男想歪:那管仲和鲍叔牙必然有奸情,而且还要男男生子,生个儿子还要以他俩名字命名。
  
  另外一个则相对比较稳重,很淡然地和我打招呼,“我叫李森则。你好。”
  
  那个时候的我,还是比较爱笑的,而且笑得还算真诚,不像现在这麽阴阳怪气的,所以我笑著和他们打招呼,自报家门,“庄励,庄子的庄,励志的励。”
  
  然後那位美人告诉了我他的名字──夏铭之。
  
  铭之铭之,记住的意思嘛,虽然我高考的时候语文差得可以,但是我还是当下知晓了那名字的意思。真怪我当时多事,不肯安分地把我极差的语文深深埋在高考之中,偏要好死不死地解释,解释到最後果然一语成谶,直记到现在还忘不掉。
  
  
  虽然我当初很不把我们宿舍其他两位放在眼里,但是事实上他们两个都是好人,直到知道我是个Gay,他们都还像当初那样对我。
  
  大一进去,先得挫挫锐气,蜕你一层皮,然後才能真正开始那幸福的逃课时光。
  
  军训的时候,最容易产生革命友谊,我就是在那时候和铭之产生了他以为的兄弟情谊。
  
  每天他都负责把我叫醒,为了报答他,我每天都仗著自己身高体壮是排头第一个冲进军训基地的食堂给他抢仅有的一点荤菜。
  
  刚开始我们的教官不喜欢铭之,嫌他长得太漂亮,娘。铭之当然不会跟他吵,只是在对教官的篮球赛中盖了我们那189的教官好几个冒而已。他不过就178,比我186也矮了不少。不过他弹跳力惊人,我都跳不过他,那场比赛,我们配合得很默契,很多人都问我们是不是以前同学,磨合过,所以合作的这麽好。
  
  我一把搂住铭之的肩膀,笑得直露白牙,“我们何止是高中就认识啊,简直是几百年前就认识了。”
  
  夏铭之也笑,笑得迷倒一大片,我仿佛都能看见球场外围那些女生眼冒红星,“上辈子我们可能拜过把。”
  
  “拜什麽把啊,直接拜天地高堂夫妻对拜然後送入洞房啊。”
  
  他一巴掌拍在我的头上,“你怎麽像北京人一样贫啊。”
  
  
  那一场篮球赛,一战成名,我和铭之并称商院双雄。
  
  铭之笑称是两只狗熊。
  
  那时我们睡在相连的两张床铺上,头靠著头挨著,我举起右手,露出肱二头肌,“谁见过这
  麽帅的熊。”
  
  “我。”
  
  我越过两个床头的栏杆,捏住他的鼻子,不让他通气。
  
  他用嘴巴甕声甕气地骂我,“幼稚。”
  
  我色迷迷地盯著他,“要不要我给你人工呼吸?”
  
  铭之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你怎麽老是喜欢口头上占我便宜啊。”
  
  我松开手,笑言,“你愿意让我身体上占便宜我倒是不介意。”
  
  然後飞来了一个枕头,再然後我被埋在了一条带著铭之气息的被子里。
  
  
  军训完之後,便是社团迎新,我们去了校篮球队,因为那次军训篮球赛,我们早就是声名远播了,当场就被录取了。
  
  我说,“我觉得我们应该去个有挑战性的社团,这样才能彰显我们的价值。”
  
  “那去哲学研究社吧。开发开发你那被驴踢过的脑袋。”
  
  “要是你昨天不踢我,我就不用去那了,既然我不能改变既定的事实,你又那麽好心地推荐,那我们就去吧。”
  
  铭之自觉说不过我,转身就走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果然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他。
  
  我们最後还是进了哲学研究社。从此开始康德黑格尔叔本华尼采海德尔格维特根斯坦的世界。
  
  我看著图书馆上一大摞西方哲学书,再看看另外一个书架上厚得像砖一样的马哲巨著,我突发感慨,凑到铭之的耳边,“幸好不要看马克思的书,否则真的可以拿那些书当枕头了。”
  
  我看到铭之小巧的耳朵,嫩白得好像玉一样,再看看竟在眼前的那张精致的脸,那皮肤,好的真的一个毛孔都看不见。
  
  他回过头来,那麽近地面对著我,我差点软在地上,他说,“我高考的第二志愿是哲学,我爸问我,你学哲学,学马列毛?那还不如我教你呢?我最讨厌的人就是那些一说到哲学就往马克思那扯的人了,在他们眼里,哲学就只是马克思思想。”
  
  我稳定心绪,离他远了一点,“何必和那些人一般见识,拉低智商。”
  
  
  在我的世界里,最悲催的事情是上课,最最悲催的事情是一大早上课,最最最悲催的事情是你一大早上课还不能逃课。
  
  不能逃课不在於老师,而在於夏铭之。
  
  大一的时候,我们有高数课,就是那个上面挂了好多好多人的那棵树。周一,周三第一大节,八点准时在阶教上大课。
  
  起初鲍仲和李森则会六点半起床去给我们宿舍占座,铭之七点起来洗漱完毕,然後开始叫我起床。
  
  我睡眠质量不好,十一点睡,起码十二点半才能睡著,所以成了早起困难户。
  
  铭之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掀被子,还狠心地把被子抱到他床上。我冷得受不了了,自然而然地爬起来了。
  
  我爬起来穿好衣服,铭之便出门,给我去买早饭。
  
  我到教室的时候,大概是七点五十左右,吃完早饭正好上课。
  
  後来,复读过一年年纪最大的李老大发现位子越来越空之後,便和鲍仲一起随著铭之睡到七点起床,三人轮流掀被子,然後把被子抱到旁边铭之的床上。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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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励2

  我的大学生活就是上课盼下课,下课盼放学,放学盼双休,双休盼长假。
  
  那年的十一我特别期待,因为我和铭之准备去苏州游玩。对,就是两个人。倒不是我不愿和李老大和鲍老四一起去,那个时候我们宿舍关系好得直接兄弟相称了,我老二,铭之老三。但是那两个明明显得比较成熟从不恋家的两人却不约而同选择了回家。
  
  所以那场苏州之旅就成了我和铭之的两人之旅。
  
  铭之骨子里其实还是个传统的人。他很喜欢中国古典的东西。
  
  那时的苏州,经济在发展,但是还是温婉水乡的模样。苏州四大园林一一逛来,那种古典的美,是沁在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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