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作者:膏药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囚徒作者:膏药狐- 第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长华脸色不太好:“人。”
  “……”
  “刚有个妇女说去卫生间,麻烦我抱一下孩子,就没回来了。”
  “……”
  沈世说:“这是……不要他了吗?”
  长华点头:“估计是这样。要麽把孩子交给派出所吧。”
  沈世凑过身去:“先让我看看。”
  长华将小孩子放进他怀里。
  手指小心翼翼拨开红布绸包,小婴儿的脸露了出来,应当是个小男孩,眉眼软软的。看见沈世就露出无邪的笑脸,并伸出白胖胖的小手去摸沈世的脸。沈世愣了一下,抬头问:“怎麽办?”
  长华思考了一下:“送去警察局吧。”
  “可、可是……他好可爱。”沈世控制不住内心的欢喜,逗弄著宝宝的小手。
  长华在旁边看了会儿,突然柔声问:“你喜欢他吗?”
  沈世不吭声。
  长华道:“既然他被抛弃了,再交给派出所也一样,父母不疼他,就算找到了,以後也没好日子。”
  “你的意思是?”
  “带回家养著吧,也许这是天意。”
  家里就这麽多了第三口人。
  两个大男人都没有照顾婴儿的经验,一时间忙的晕头转向,不知道该从何照顾起,长华平时聪明的很,可面对这种小生物,就算翻了再多书还是一样手忙脚乱,沈世就更不用提了。最後还是邻居家的大姐听到宝宝哭声跑来询问,这才学会了照顾孩子。
  宝宝很乖,不爱哭,吃饱了就睡觉,醒来了就一个人躺在摇篮里玩耍,如果你逗他,他就会发出天真无邪的笑声来,叫人一听就心生欢喜。
  沈世给他起了名字,叫沈平安。长华给他起了个小名儿,叫阿宝。
  因为有了宝宝,两人不得不把外出游玩的计划搁浅了,一心一意地照顾著孩子。两个笨手笨脚的大男人没事就宅在家里商量著宝宝的未来。沈世说希望宝宝以後能学画,做个画家。长华说希望他以後能做个大商人。两人意见不合,还吵了好几次,吵到最後两人都笑了起来。
  反正,只要孩子平安快乐,那就是他们的心愿。
  一天,宝宝饿了,沈世拿著奶瓶去给他喂奶,喂到一半发现宝宝尿湿了,便叫长华去给他拿个尿不湿过来换。叫了好半天,也没见人过来。沈世心中有些纳罕,便放下奶瓶去客厅找。
  客厅里没人。
  洗手间里却传来隐隐水声。
  沈世站在客厅里,一动不动。过了好久,长华从卫生间走出来了,脸色雪白雪白。他见到沈世,微微愣了一下,很快就恢复镇定,像没事人一般走过来,问:“怎麽了?”
  沈世低著头,轻声说:“没事,阿宝尿床了,想问你尿不湿在哪里。”
  “哦,在卧室的那个柜子上放著。我去给他换。”
  “嗯,好的。我去洗个手,手都被那小子弄脏了。”往卫生间走去。
  长华咬著唇,似乎有什麽话要说,但最後还是没说出口。
  卫生间里,弥漫著浓郁的血腥气。
  沈世伸手,慢慢掩住了脸。
  晚上好容易哄宝宝睡著了,沈世洗完澡出来,就看见长华蹲在茶几前埋头写著什麽。他走过去问:“写什麽?”
  “哦。”长华放下笔说,“给你写一些家里需要注意的东西。”
  “嗯?”
  沈世将本子拿起来一瞧,上面都是一些维修电话,水电费交费的地址,物业电话,生活须知,宝宝照顾事项……等等等等,诸多事项仔仔细细写了好几页,密密麻麻。
  沈世看完了,就把本子合上,难能温和地说:“都记在脑子里了,你就不要操这麽多心了。”
  长华笑笑:“我是怕你粗心。现在比不得在镇子时,没下人照顾著起居。找保姆也不放心,毕竟跟镇子里的长工不同,要是哪天对方突然就辞职不干了,你可怎麽办?”
  “瞎操心。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把自己饿死?”
  “好吧好吧,不喜欢我就不写了。”站起来揽住对方的肩,往卧室走去,“不早了,睡吧。”
  两人并排躺在床上,谁都睡不著。窗外的月光笼罩进来,长华的脸呈现出隐隐透明色,仿佛就要乘著月光归去。
  沈世问:“还有多久?”
  长华沈默。
  沈世说:“你说吧,我能接受。”
  沈长华翻了个身,侧过去将他搂进怀里,声音压得不能再低:“日子不多了。”
  “不多是多久?十天?二十天?一个月?”
  “七天。”
  沈世静默。
  过了会儿,他说:“嗯,七天,好,七天也不短。没事的,我不难过。”他说,“我不难过。我早就准备好了。”话说到这,语声几乎哽咽,“对不起,对不起。若不是我……对不起。”
  当日在花园里,沈寄流那一剑,绞碎了沈世的心脏,是长华再次剜心,喂他饮下心头血,才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但是相对的,沈长华付出的代价巨大惨烈──原本尚可活三年,最後心脏被剜出来,连三年的时间都失去了。
  煞的死|穴就是前世的死|穴。
  沈长华失去了心脏,本该在那晚就当场死去,若不是他执念太深,如今早已化为灰烬。
  两人自出来後,心里就明白迟早有这麽一天。但是没想到,会来的这样快。
  长华捧起他的脸,吻去他的眼泪,在他耳边温柔地说:“沈世,我爱你。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我爱你。”
  重复了一千遍一万遍的我爱你,是不是可以让时间稍微走慢一些?
  第二天,沈长华开始呕血,血色浓稠墨黑。阿宝被吓哭了,沈世就说:“把宝宝送人吧。我不想养了。”
  “怎麽了?”长华一边擦著血迹一边问。
  沈世淡淡的说:“我照顾不好他的。”
  沈长华低头看看宝宝,想了一下,说:“还是养著吧。”
  “不养。”
  “我让你养著。”声调已然拔高。沈世却依然固执:“我说了,不养。”
  “沈世!!”长华突然拍桌站起来,用一种从未有过的怒色气急败坏地指著他,“你什麽时候才能听我一次?你不养他,我走了,谁给你送终?你膝下无子,到时候老死在床上,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你让我如何走的安心!”
  “那不重要。”沈世也吼了出来,“你都要走了,还管我做什麽?我只有一个儿子,我儿子就是你。你自己不能尽孝道还指望著别人替你尽孝吗!”
  长华气的浑身发抖,眼睛通红通红,喃喃道:“你别以为我什麽都不知道。你是铁了心要跟我一起走了,是不是?是不是!”
  沈世低头不做声。
  长华跌坐在地上,把脸深深埋进腿间,低声哭泣起来。这个年轻的男人,自出生起,就没掉过一颗眼泪,纵然是年幼时被亲生母亲亲手杀死,也不曾掉过一颗泪,如今竟为了沈世,落下了第一颗眼泪。
  不过是绝望。
  他做了那麽多,牺牲了那麽多,哪怕自己永不超生,也不曾後悔,他要的不过是沈世能够活下来,这是他几十年唯一的目的。他不想丢下沈世,随著日子越发临近,他心中的恐惧就愈发强烈。他不想离开,不想把他一个人丢在这冰冷的世间,没有人照顾他,没人再跟他说话,没有人知他冷暖,没有人。也曾动过念头,自己走的那天就带沈世一起走,可终究还是忍不下心来。
  在北京旅游的时候,沈世站在阳光下让沈长华拍照留念,笑的很灿烂。那时候长华就觉得,他喜欢这样的宝贝,他喜欢他站在阳光下笑的灿烂的样子。
  可如今,一切都要消失了。
  他就要走了。
  沈世不想活下去,他想跟自己一起走。
  长华说:“你不能跟我一起走。我这辈子做了这麽多的孽,杀了这麽多人,魂灵不归地府,死後不知道会去哪里。若是魂飞魄散,你跟著我去了,又找不到我,你可怎麽办?你又让我如何放心?我这辈子说不苦,其实也苦。这苦我尝一遍就够了,不想再尝第二遍。你就不能为我著想一下吗?”
  沈世呆坐在椅子上,不吭声。
  “答应我,活下去。”
  “答应我!”
  “答应我!”
  “答应我!沈世!答应我!否则我不得好死,真正永不超生!”
  沈世如遭雷殛,猛地瞪大眼睛,厉声嘶吼:“你闭嘴!!”
  “你答应我!”
  “答应我!”又是一口墨色鲜血呕了一地。
  沈世脸色煞白,沈默著,沈默著,直到长华都快绝望时,才等到他一句“我,我答应你……我沈世答应你!我不跟你去!我答应你。”最後一句,已泣不成声。
  认了命。认了命!
  第三天,宝宝托付给邻居家大姐,两人出去约了会,吃了烛光晚餐,看了一场电影。电影名字叫《铁达尼》号,悠扬的苏格兰风笛声中,男主角为了保护女主角,最後沈入了冰冷的海底。女主角为了他们之间的承诺,坚强的活了下来。长华不知何时凑到沈世耳边,低声问:“你也会像她那样伟大的,对吗?”
  沈世攥紧了衣角。
  第四天早晨,沈世起床做早餐,给宝宝换尿不湿。等一切都忙完了,却发现长华还躺在床上没起来。
  他走过去。
  长华对他笑著说:“对不起,我好像,不能走路了。”
  沈世掀开被子,看见了那双曾经有力的漂亮的双腿,已经成了一具骷髅。
  第五天,长华已经昏迷不醒,身上大多地方都已骨化。身上散发出一种浓郁的恶臭味,宝宝被熏的一直吐奶,沈世没办法,只好将他送到邻居家寄养几天。他自己寸步不离守在长华身边,给他擦身,替他洗脸,梳头发,在他耳边絮絮叨叨说著话。
  第六天,沈长华依旧昏迷不醒,白骨也溃烂,骨头缝里流出许多黑红色的脓液,弄了一床。沈世不嫌脏地给他耐心擦洗,他要让自己的男人干干净净的上路。
  第七天,沈长华突然醒了,对沈世说:“我还没带你去过大海。”
  沈世摸著他的头发,温柔地摇摇头:“你就是我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