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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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情书-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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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头转向的搞不清状况,半天才嚎出一句:“杀人灭口啊你们!”
  郑乐扯着秋衣套在杨光脖子上说:“快点吧,别耽搁时间。”又看我一眼,用眼神示意我要不要先走,我说:“等着一起吧。”
  之后宿舍那四个,每天和我一起早起,每天和我一起去上自习。月考了之后四个人成绩都提了不少,纷纷说请我吃饭。我说存着吧,等咱们毕业了再去狠狠吃一顿。
  高三开始我的成绩也稳定了下来,能保持年纪前十之内,班上更是前三。
  这没什么,我自认是我们班最努力的人。而且这个成绩要考上大学并不是完全稳当。
  那年代,要说谁有出息,就说:是考大学的料。
  因为那年代考大学并不容易,人们总是会把稀有的东西捧得很高,不在于东西本身,而在于东西很稀有。
  其实谁说少的东西就一定更好呢。
  但当时我们确实是为了那么几个进大学的名额争得头破血流。
  比如我和方砚。方砚身上有种大户人家书香门第的气质,他成绩很好,是我们班的班长,被默认属于贵族,区别于平民。
  那时候觉得读理科更有出息,我读文科是因为我数学不好,方砚读文科是因为他们家认为文科才是正统。
  方砚有些针对我,我们班只有我和他才进过全年级前三名。但他从来不会表现得很明显。我说了,他是贵族,区别于平民,自然不屑和我较真。不然多掉价。
  不过他是班长,只他不喜欢我这一项,就够我受了。
  比如学校有什么才艺汇演,他很抬举的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等定下来了才用高高在上的语气通知我。
  可惜我妈把我生下来还没教过我才艺两个字怎么写。
  我们宿舍的都愤愤不平,说方砚公报私仇,我说人家这是抬举我呢。杨光说鸟都别鸟他,到时表演的时候,你就在李全面前说你不知道,看他还怎么得意。
  我说这样是不错,但我不想要李全难做,毕竟他对我还是挺好的。
  最后敲定郑乐陪我一起上台唱《爱拼才会赢》。
  郑乐教了我唱这首歌,晚上躺在床上,我们宿舍都一起陪我哼哼找感觉,我的声音要轻柔低沉些,郑乐的声音是那种爽朗阳光的少年音。我们折腾了两个星期,被宿管阿姨敲门无数次,终于是协调好了。
  汇演那天方砚假惺惺的跑来问我,准备好了吗,可别给我们班丢脸哦。
  我装作和杨光讲话,故意不看他。杨光这丫也坏的很,给我说的眉飞色舞。从头到尾我俩都没看方砚一眼。
  方砚气冲冲的走了,估计内心在骂:愚蠢的凡人。
  我站在舞台边候场的时候还有点紧张,鬼知道我以前从来不参加这种活动,连看都不会来看。
  郑乐就捏捏我的手,给我做了个鬼脸。
  我就想,郑乐陪着我,我有什么好紧张的呢。
  轮到我的时候,前面都是各种含金量的舞蹈,歌唱,乐器。我和郑乐前一人一身休闲服淡定的往前台一矗,瞬间有种换剧本的感觉。
  不过郑乐是谁,音乐一响起就high了起来,带着我满台子蹦。他朋友又多,郑乐本来就不属于三好学生,他那些朋友也大多不是,这些人一般对文艺汇演这种东西不感兴趣,结果看到自己朋友上了,新奇的同时可劲的起哄。
  我和郑乐在台上唱,他那些朋友在台下唱,一首歌很快结束了,郑乐牵着我的手,朝台下鞠了一躬,拉着我退场。
  下了场,我才想起了我还没来得及紧张。
  结果我和郑乐的节目还得了个最受欢迎奖。我们宿舍的当场就乐翻 。
  世情就是这样,人们喜欢的不一定是最好的,最好的不一定是人们喜欢的。
  我和郑乐领了奖下来,方砚更不高兴了,他的世界观可能没法理解为何这么粗糙的表演也能得奖。
  不过这不妨碍他朝李全说:“老师,这个奖状放去你办公室吗?”
  李全笑笑说:“不了,让萧禾带回宿舍吧。”
  我乐得一拍李全肩膀:“谢了,全哥!”
  贵族派和平民派还有差距就在于贵族尊重礼仪,一口一个李老师,鼻音边音翘舌平舌无可挑剔。平民就和李全勾肩搭背的直接喊“全哥”了。
  我们宿舍的乐颠颠的把奖状捧回宿舍,杨光指着门上大喊:“小的们!给爷贴起来!”
  我们哈哈笑着把奖状贴在门上,其实一个最受欢迎奖根本不算什么 ,大家这么开心,一是觉得新奇,二是我们宿舍都为这个奖出过力。大概在那时的我们看来,这比哪个中国人得了诺贝尔还值得高兴。
  高兴得我们晚上都多吃了一碗饭。
  多么简单的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才不会说高学优程数这种名字就是随便看着桌上的书名起的呢= =
  不仅是个文案废还是个起名废,哇我都要崇拜自己了。

  ☆、第十一章

  方砚挺看不起我这个平民的,可能在他眼中,我连平民都不算,只能算贫民。他确实有骄傲的资本,他能大段大段的背离骚,巴不得分分钟都在我们面前炫耀。
  离骚全篇不就是我这么帅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所以我觉得方砚确实有病。
  他还喜欢说我是个学霸。用那种轻蔑鄙视的语气。
  我愈加觉得他有病,学霸有哪点值得轻蔑鄙视的?都在一个班还以为自己是天才不成。真是个逗比。
  文艺汇演结束,我们继续原来的生活,我们宿舍依旧每天在杨光的各种惨叫声中开始。在晚上的八卦玩笑声中结束。
  马上又是月考了,我这个月花了不少时间在学歌上,因此接下来的时间也抓的紧,每天和郑乐他们在楼道分手,拖着杨光走向教室的时候,都是第一个到教室的。
  方砚一般接着就到。有段时间我能感觉他憋着气和我比,故意每天比我先到。等我跨进教师们的时候,就轻蔑的看我一眼,内中包含:愚蠢的凡人,懒惰的贫民,劣等种族的DNA等多种情绪。
  我一想,他有病。我怎么能和他计较呢。于是该什么时候起床还是什么时候起床。
  结果他没几天就爬不起来了。还是我和杨光最先到教室。
  他就改变了方针,每次他来教室看到我了,就故意大声说:“萧禾你可真拼命啊。”
  我坦然说:“对啊,你没来之前,我已经背了一篇课文了。”
  他就更不高兴了。
  你说他是不是有病,他故意要这么说,显得我很努力才能赶上他,表现他智商比我高。我这么积极的配合他,他反而还不高兴。
  唉,哪里去找我这么善良的人哦。
  那天我和杨光到了教室,我俩坐在座位上背书,陆陆续续又来了几个人,接着方砚到了。他把书包放下,在抽屉里一摸,突然叫了一声。我们都看过去,他大声说:“钱不见了!月考收的钱不见了!”我们月考要交钱,班长代收着再交上去。
  我心想丑人多作怪,转过头继续背书。
  好几人围上去说:“你再找找?不会是放在哪里忘了吧?”
  方砚冷笑一声,说:“我昨天走的时候明明还在抽屉里的。。。。。。”
  杨光听不下去了:“你记得那么清楚怎么不把钱带走?其心可诛。”
  “你!”方砚愣了一下,盯着杨光:“我怎么会想到我们班有人手脚那么不干净?这种钱也偷。”
  杨光不甘示弱的哼哼:“说不定是你自己掉了不想赔,跑来推到别人身上”
  方砚挑衅道“你没证据就把嘴巴放干净点!”
  我看杨光桌子一拍就要和方砚对吵,赶紧拉住他,给身后的同学说:“去找全哥。”
  全哥高三一直来得很早,比大多数同学都来得早。我还记得他有次去省里开会,通宵赶回来眼都没闭就直接到学校值早班,不说请假,迟到都没有过。果然不一会儿李全就走了进来。
  李全问什么事,方砚是班长,自然更有发言权,他委屈的说:“月考收的钱我放在抽屉里,昨天走的时候还在,今天来就不在了。”
  李全问:“钱收齐没,怎么不小心点。”
  方砚说:“收齐了。我怎么知道我们班有人手脚不干净。”
  李全说:“别胡说。”我第一次看他对方砚这么严厉。
  我说:“既然班长怀疑,不如来搜下我们的书包吧,免得让我们莫名的背个罪名。”
  其他人也说搜吧搜吧。方砚作势就要来搜我们。
  李全厉声说:“这成了什么样,难不成还要像对犯人似的审一审!我不相信我李全教的学生能有偷东西的!方砚,你跟我来。”
  李全把方砚带去了办公室,也不知说了什么,方砚回来的时候不情不愿的。
  后来我才知道李全用自己的工资填了这个空。
  方砚确实该不情不愿,因为他千算万算没算到李全不配合他的计划。
  我早上来的时候偶然看到抽屉里多了个信封,里面钱正好是月考的数。后脑勺一想也知道怎么回事,我估计方砚有病,可能就是因为看多了脑残片。
  当时教室还只有我和杨光,我拉着他一合计,把信封夹在书里给了郑乐。
  我让方砚来搜,就是想看他如何乐极生悲。
  我也忘了李全永远都是那么妥当的,真搜出什么,那学生也不要做人了,没搜出什么,方砚则骑虎难下。一个班长,丢了班上的钱,说是同学偷的,竟然还搜书包,结果又没找到。
  想想都觉得好遗憾噢。
  方砚估计心有不甘,到处放话说有人手脚不干净,装模作样的说:“早上哪个最早来嘛,肯定就最有嫌疑噻。”
  有几个人都看向我,我高中大部分时间都是第一个来的。大家都知道。
  杨光也和他针锋相对:“我和禾子天天都是第一个到,怎么早没丢过东西。不知道谁自己把钱丢了,还害的全哥来填”
  众人议论纷纷。贵族和平民的区别在于,平民在数量上具有压倒性优势。大部分人都相信我和杨光。不过多数的平民从来受少数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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