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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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风-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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绸缎裤褂穿上,他又大致恢复了往昔模样。若无其事的下楼坐进餐厅,他照例吃了鸡汤馄饨和糖烧饼。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否则又能怎么样?寻死觅活也是于事无补,而且观众就只有一个林子森。
  下午电闪雷鸣的下了一阵暴雨,雨过天晴,天气凉快起来。叶雪山乘车出门逛了一圈,在百货公司里买了五块钱的糖果,顺路又去了一趟公司,公司里没有人,因为他那生意其实是件满世界跑的事情,本来也无须让人一板一眼的坐下办公。
  他把糖果匣子打开来,分出一半用纸包好,放在写字台下面的抽屉里。合上匣子托在手里,他下楼上车,又去戏园子看了场戏。
  在戏园子里面,他偶然遇到了金鹤亭。逗孩子似的打开糖果匣子,他要请对方吃糖,语气和动作都很不正经。惹得金鹤亭对他一挥手:“我去你的吧!”
  他哈哈笑了起来,笑出两个深深的梨涡,看起来有点傻气,也有点甜美。
  
  天黑之后,他回了家。
  他把林子森叫进卧室烧烟。林子森佝偻着腰坐在床边,一鼓作气烧出四五个大烟泡,放在一旁预备着;叶雪山见了,却是说道:“再烧。”
  林子森侧过脸来看他:“够了。”
  叶雪山面无表情的一摇头:“不够。”
  林子森又烧了三个,然后抬腿上床趴到叶雪山身边。弯腰吸了一口转向叶雪山,他正要喂给对方,不想叶雪山忽然抬手捂住了他的嘴:“吞下去!”
  林子森愣了一下,看着他没言语。而叶雪山直视着他的眼睛,继续低声说道:“你陪我吧。”
  淡淡的烟雾逸出了林子森的口鼻,他对着叶雪山微笑了一下,然后点头答道:“好。”
  转身侧躺到了叶雪山的身边,他扶着烟枪开始呼噜呼噜的吸,吸得很急。叶雪山向上望着天花板,同时无声的叹了口气。
  片刻之后,林子森翻身压住了他。嘴唇堵上嘴唇,鸦片烟雾在两人之间弥漫开来。叶雪山认命的闭了眼睛,发现鸦片是香的,非常的香。
  在静谧而又封闭的房屋里面,他们在一盏昏黄壁灯的照耀下,唇舌交缠的分享着鸦片。满足的吸光最后一个烟泡,林子森在微微的眩晕中扯开了叶雪山的衣裳。叶雪山半睁了眼睛凝视着他,已经飘飘欲仙的不知了羞耻。
  这一次的感觉,和昨夜并不一样。叶雪山柔若无骨的瘫在床上,因为身体太软了,所以就显得对方的东西特别坚硬,不但硬,而且狠,深入体内摩擦搅动,仿佛要一直捅进肺腑里去。他有点怕,然而一声不吭,单是疑惑而又木然的看着林子森。
  他看林子森,林子森也看他,一张面孔如同木雕泥塑,只从眼睛里向外透出光芒。世上本来没有叶雪山这个人,是叶太太把他造了出来生了出来。他是叶太太的延续,他流着叶太太的血,单凭这一点,就够林子森对他痴迷一生了。
  
  叶雪山本来不是一条糊涂虫,一直活得有声有色。但是现在,他宁愿不要那么清醒了。鸦片烟让他在夜里变成一具快乐的行尸走肉,而且并不孤单,因为林子森已经也上了瘾。
  对于他们来讲,烟土当然不成问题,要多少有多少。吸鸦片烟是堕落,吸足之后,继续堕落。当外面的天气由热转凉之时,叶雪山和林子森之间,已经形成了不可见人的新关系。
  林子森彻底恢复了健康,一如既往的里里外外张罗买卖,偶尔还要出远门跑热河。叶雪山也还是老样子,一边吃喝玩乐,一边打着算盘。钱来的容易,花的更痛快。天津住腻了,可以去北平;北平玩够了,就再回天津;横竖他手中阔绰,朋友也多,在哪里都是一样的享受。
  
  过完这一年的中秋节后,叶雪山又去了北平。生意场上的一位朋友在北平家里嫁女儿,他受了邀请,专程过去观礼。婚礼办得很体面,小姑爷也是个漂亮人物;叶雪山饶有兴味的凑了一场热闹,散席之后不早不晚,他起了闲心,打算去北海公园逛逛。
  乘着黄包车到了公园门口,他弯腰下车掏钱付账。车夫是个半老头子,撅着一嘴白胡子憋着气息,极力想要掩饰衰朽老态。叶雪山一时没有翻出零钱,索性扔出了一张一元钞票:“不用找了。”
  半老头子立刻千恩万谢,而叶雪山一个转身面向公园,正要向内迈步,不想眼角余光忽然瞥到一个熟悉身影。定睛向前细看过去,他就见一名青年背对自己,正在举着一架照相机拍照。
  这青年看着实在是太眼熟了,可是他一时怔住,竟然无论如何想不出对方到底是谁。十分狐疑的迈步走到对方身边,他扭头一望,随即打雷似的大喝一声:“吴碧城!”
  此言一出,吴碧城吓得双手一抖,笨重的照相机脱手而出。慌忙伸手从上到下乱接一通,最后只听“啪嚓”一声,他功亏一篑,眼看着照相机在地上摔碎了镜头。
  叶雪山看他像个笨拙的杂耍艺人,不禁笑了。上前一把握住了他的手,叶雪山上下打量了他,就见他穿着一身半旧的西装,模样还是那个模样,脸上红红的;抬头看看自己,低头看看照相机,他的嘴唇动了动,却是没说出话来。
  叶雪山看了他这个腼腆模样,不知怎的,心里特别高兴:“我说,你这大半年跑哪儿去了?”
  吴碧城抽出了手,弯腰把照相机捡了起来。眼见镜头已经彻底破碎,他没闹脾气,只是喃喃的抱怨道:“你不会好好打招呼吗?吓我一跳,把照相机都摔坏了。”
  叶雪山环顾四周,发现吴碧城是独自一人,就好奇问道:“你在给谁拍照?”
  吴碧城低声答道:“我没给谁拍照,我是要拍一张公园门口的照片。”
  叶雪山越发奇怪了:“那有什么可拍的?又不好看。”
  吴碧城垂头看着破照相机:“这是我的工作……我在报馆里找了一份职业。”
  然后他抬起了头,目光坦诚的面对了叶雪山:“你知道我的情况,我家里已经是一败涂地,想要活下去,只有自力更生一条路。”
  叶雪山向他手上一指:“照相机是报馆的?”
  吴碧城一点头。
  叶雪山又问:“摔坏了,得赔吧?”
  吴碧城又一点头。
  叶雪山攥住了他的手臂:“全怪我嗓门太大,趁着天色还早,我这就带你去买照相机。”
  说完这话,他抬手就要招呼街边的黄包车;吴碧城连忙一拽他:“我骑了自行车来。”
  叶雪山登时放下了手:“那正好,我可以骑着自行车带你去。”
  吴碧城上下扫了他一眼,然后摇了摇头:“不,你穿长袍,不够方便。还是我带你去吧。”
  
  吴碧城从一旁推来一辆七成新的自行车,骑上之后一脚踏地,侧身说道:“子凌,上来。”
  叶雪山坐上后座,很不放心的又问:“真没问题?”
  吴碧城转向前方,摇摇晃晃的蹬动了自行车。咬牙切齿的行过一段上坡路,自行车渐渐平稳起来,他才有余力作出回答:“你别乱动就没问题。”
  叶雪山嘿嘿笑了两声,就觉秋高气爽,一片清凉。
  


42、物是人非 
 
  叶雪山在德国公司里买了一架照相机,这时外面已经起了暮色,不适宜再去补拍照片,所以他灵机一动,在照相馆里买了一张北海一带的风景画片,让吴碧城拿去报馆交差。吴碧城把破照相机交给叶雪山,口中说道:“你帮我拿着,镜头坏了没关系,将来可以买个新的换上。我把新照相机赔给报馆,旧的就可以留下来自己用了。”
  眼看叶雪山的确是把照相机抱稳了,他又问道:“你住在哪里?我要工作去了,要到十二点多才能下班。”
  叶雪山脸上笑着,其实身上不大舒服。强忍着没有打出哈欠,他若无其事的笑道:“你在哪家报馆做事?把地址给我,我半夜过去等你出来。”
  吴碧城犹豫了一下,随即掏出纸笔,写了个地址给他。
  
  吴碧城骑着自行车到了报馆,先是找到主编,交上了新照相机,然后又把照片送去了美术部。拿着一大叠外国报纸坐到办公桌前,他将报上内容浏览一遍,然后摘取有趣的新闻翻译过来。让他自己动脑子写文章,他写不出;让他翻译现成的新闻,却是容易;而且他素来注重辞藻,文笔十分华丽,乍一读上去,竟有一点文采风流的意思。
  这项职业,他也做了好几个月,面前虽还摆着一本英文词典,但是已经不用常翻常看。一鼓作气的完成工作,他抬头一看墙上的大挂钟,发现竟然已经快到了十二点。匆匆把稿子交了上去,他随身也没什么可带的,只将常用的一支钢笔插进胸前口袋里。犹犹豫豫的走出屋子,他忽然有点怕见叶雪山。
  因为他现在穷了,过去一次得到的零花钱,他现在一年也赚不来。如果不能再给对方什么,那他真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出现的必要。
  他数着步子走,一步一步的往外挪。报馆不是大报馆,正门开在胡同里。不情不愿的推着自行车出了大门,他抬起头来,发现叶雪山果然已经站在对面。
  当着身后同事的面,他迟疑着没有开口招呼。而叶雪山见他不住的低头,就径自转身,向胡同外走去了。吴碧城心中一惊,以为他是生了气,连忙加快脚步追了上去——可是依旧不出声。
  出了胡同就是大街,吴碧城自知和同事是越散越远,便要开口呼唤叶雪山。哪知叶雪山猛然停步,转身对他一笑,随即开口问道:“你怎么不理我了?”
  不等吴碧城回答,他垂头看了自己一眼:“是不是我今天穿的不好,给你丢人了?”
  此言非虚,他今天的确是穿的不好,身上长袍半新不旧没型没款,还被他在床上滚出许多皱褶。而吴碧城先前总是绅士模样,大热的天气也一样穿西装打领结;到了如今这个地步,还依然保持着整洁利落的形象。
  “你——”吴碧城窘迫的红了脸:“你明知道我不是那个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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