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宠闲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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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宠闲妻- 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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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好吧。”格斯挠挠头,笑了笑,不再坚持,但是很诧异。长孙凝看起来实在不像已经结婚的人,不过没追问,他们没熟到那种程度,却是忍不住问了另外一个问题。“那他怎么没陪你来?”这里离最近的城市T市将近三百公里,后半程的路还不好走,草原气候又瞬息万变,居然让她自己长途跋涉,也太不知道体贴人了。

“他是军人。”不想让人对华子昂有任何一丝一毫的误解,长孙凝解释道。如果华子昂不知道她有几把刷子,怎敢放她独自出来?更何况,她也不是做没把握事情的人。再者,区区入草原谈点生意罢了,没风险又没难度,顶多就是生意谈不成换下家。“我们怎么去?”问格斯。

“哦。”格斯有点不好意思,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搔搔头说道:“去旗里的路不好走,骑马比开车好点。”

“骑马?”

长孙凝只是想确定一下,语调稍有些上扬,格斯以为她不会骑马,忙着说道:“那个,我可以带着你骑,要是你不愿意的话开车也行,就是比骑马去慢点。”

妈呀!比骑马还慢,那路得难路成什么样?慢是小事,关键她舍不得车,于是果断决定,“那就骑马吧。”

“嗯,阿妈都已经准备好了,在那边,走吧!”说着,格斯在前边带路。“看见前面山坡那匹黑色的马了吗,就是它。它叫黑风,是我十八岁的时候场主送的生日礼物。”

“就一匹?”还是匹老马,长孙凝疑惑看向格斯,朝阳下,清澈眸子灼灼闪耀。

格斯惊讶不已,张着嘴,眼睛瞪挺大。若说草原上男女老少都会骑马,没什么稀罕,不会骑才奇怪,一看长孙凝细皮嫩肉就像没吃过苦的,会骑马实在太令他感到意外。“你会骑马!?”

长孙凝淡定点头,至于那么惊讶吗,又不是发现世界第九大奇迹。想她堂堂特工之王,天上飞的,路上跑的,水里潜的,哪一样不会?骑马这种小儿科,最简单不过,她十岁的时候就能驾驭完全没有被驯服的烈马。虽然对特工而言,周身上下都是最先进的科技武器,又有驾驶各类交通工具的强悍实力,骑马基本用不上,但也是必修课,否则就会被淘汰。特工被淘汰的命运通常只有一种结局,在那样的高压下,她能学不好吗?显然不能,不过她属实太长时间没骑了。

格斯被长孙凝冷傲自信的眼神征服了,好吧,世事无绝对,没什么是绝对不可能的,她来谈生意,说不定家里就是做这个行当的,是他大惊小怪了。“哦,那我再去牵一匹。”格斯的脸有点红,他感觉自己像个没见过大世面的土包子似的。

“就那匹吧。”

长孙凝指指离黑风不远,正在悠闲吃草的枣红色的马。一般牧民家都会有几匹已经驯服的马供骑乘,那匹马没有马鞍在身,显然不是。

“那马性子太烈,我还是去牵一匹吧,不远,稍等会儿啊,哎……。”

没等格斯说完,长孙凝已经往枣红马走去。马是非常有灵气的动物,你对它没有敌意,它也不会无故随便发难。当然,也不能表现得畏首畏尾,很惧怕它的样子,那样它可能会找‘软柿子捏’,就像有些自命不凡的人喜欢恃强凌弱似的。长孙凝从容的正面迎上去,枣红马听到脚步靠近,抬起桀骜的头颅瞥了瞥,继续吃草。

呵呵,被鄙视了。长孙凝自嘲一笑,试探着摸摸它的鬃毛,刚要摸它宽广的额头表示友好,哪料枣红马一个响鼻,甩头躲开,差点弄她一身大鼻涕。长孙凝目光一凛,露出几分冰冷,但气息控制得很好,枣红马毫无察觉到危险。哼!马是好马,真是匹不识抬举的烈马,她素来喜欢治各种小爆脾气,好久没有碰到过这么有挑战的玩具了。

“它是匹乌珠穆沁马和百岔铁蹄马的混血,烈得很,场主还没来得及驯服,你还是别打它的主意了。”格斯跟上来忙解释,怕长孙凝吃亏,它的铁蹄可不是开玩笑的。

“难怪。”长孙凝勾唇一笑,非但没有怯意,反而满脸兴趣。

匹乌珠穆沁马和百岔铁蹄马都是蒙古马的品种,前者体格较大,是蒙古马里最好的族类,而后者善走山路,步伐敏捷,蹄质坚硬,有“铁蹄”之称。他们结合的后代,又是优中选优,岂会错得了?蒙古马其貌不扬,不仅没有高贵的血统和气质,也没有修长骏美的身条,而且生存条件艰苦,但就因恶劣的自然环境使它们没有失去彪悍的本能。它们耐得了高温,受得了严寒,挨得了蚊虫,战得了狐狼,如果马连这些都失去,跟关在笼子里的鸟有何区别,又何来千里马?所以长孙凝最欣赏蒙古马,它们在用生活演绎生命之顽强。

“把你的黑风骑过来,前面带路。”长孙凝说道,今天她一定要骑这匹马。

“你不会真要骑它吧?”要是换成熟人,格斯一定会说,你脑子让马踩了冒了吧!长孙凝默认,他还想说点什么,“还是……。”

“别墨迹。”

长孙凝不耐烦,一派不容人再质疑的语气,再烈的马也还是马,别人能驯服的,纵使她不会驯服也完全驾驭得了。格斯把拿来的马鞍交给长孙凝,回头去骑黑风,待他转身打马过来,再次膛目结舌。但见长孙凝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将马鞍安放于马背,猛的一拽鬃毛,轻身飞跃马上,坐稳后枣红马才后知后觉背上多了人。高傲如它,怎么受这等屈辱,拨腿开始狂奔,连踢带踹外加蹦高。然,长孙凝就像长在它身上一样,任它撒泼,伏着身子,夹紧马腹,死攥住鬃毛就是不放手,同时释放自身强大气场,让枣红马感到压抑,窒息,直至臣服。折腾半个多小时,脖子上鬃毛被生生扯下大半,枣红马不再傲骄,意识到自己遇上了厉害较色,对长孙凝低眉顺目,任她把缰绳带好。任何动物,包括人在内,都不会觉得向强者低头是懦弱,

格斯早就看傻眼了,天呐!整个过程居然都是单手,另只手抱着小狗,没被甩飞不说,乱奔中她竟还能控制马的方向。要不要这么牛逼,这骑术太精湛了,简直可以和他们狄场主媲美,而他刚刚居然还为她会骑马吃惊半天,丢人呐!

“发什么呆,还不带路!”再耽误下去,黄花菜都凉了。

“哦。”格斯打马上前。

此地距离他们要去的旗里并不远,20公里的路程,在两匹快马蹄下不到半个小时赶到了。这里的旗相当于县级行政区划,但因本就人口稀疏,所以看起来不十分繁华。

两人赶到时,格斯所说的大会刚刚开始,宽阔的场地中央正在进行开场民族表演,左右两侧围满凑热闹的百姓,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气。场地另一头,搭起座一米多高的小高台,上铺红毯,桌椅美食,一群人围坐,二三十人左右,应该就是被邀请来的客人。

到旗里来的人多数骑马,所以有现成的马桩,有专门人看管,不必担心马匹会丢失的问题。长孙凝和格斯来得晚,只能占到会场后面的地方,但他还是一眼看见坐在小高台上的狄龙。

“小凝,那个就是狄场主。”

长孙凝视力也是极好的,抬眼望去,‘咯噔’下心脏漏了一拍。

他?怎么那么像,简直一模一样。

------题外话------

不离不弃的亲们五一快乐!

098、是吗

小高台上满满坐着二三十人,三三两两交谈着,长孙凝一眼便看到格斯所指的人,念月牧场场主狄龙。淡漠如她,却在瞥见那个身影的一瞬间差点惊叫出声,心脏‘砰砰砰’的剧烈跳动,不似初见华子昂时的悸动,而是震惊、狂喜。

与草原汉子的粗犷魁梧不同,狄龙身材颀长匀称,长着一张江南人的面孔,皮肤白皙细腻,完全不像终年生活在大草原上的牧民们那么黝黑粗糙。眉目清秀,略带阴柔却不显女气,坐在人群人谈笑风生,豪爽潇洒,但若用心细看,他所有的情绪都不达眼底。他身上笼罩着一种莫名的萧索气息,就好像众人皆醉我独醒似的孤寂、落寞、忧伤,仿佛他心里有化不开的愁思,圆不了的夙愿。

然,这并不是令长孙凝震惊的原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相信狄龙也有。她吃惊的是那张脸,那张跟记忆中冷血魔鬼教官完全重合的脸,怎么就那么像呢?长孙凝不敢多想。如果给他换身作训装,和一根铁鞭子,俨然他们就是同一个人。前世,虽称他为‘冷血魔鬼’,但在他脸上从无狰狞凶恶的表情,总平平静静的,最多就是说话大声些,冷酷些。他的狠全部用实际行动来表达,手里的铁鞭不知染了多少人的血,包括银月,她的血染得最多。这一点,银月得他遗传,并也学会其中精髓,所以数不清有多少人在她平静淡漠的目光中断魂,直到设计死自己的那一刻,她都是冷静的。

感受到长孙凝的异样,格斯眼神在她和狄龙间来回转动,“小凝,你怎么啦?”

第一次问,长孙凝没听见,深深陷入自己情绪里,格斯推推她又问一遍。长孙凝回神,“没事。”她打量的目光并没移开,仿佛要寻找一个满意的答案。

格斯半信半疑,跟长孙凝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但从见到第一眼的时候,她给他的感觉就是处变不惊,深不可测,淡漠得好似一面玲珑剔透的水月仙镜,能照映出世间万物种种,却激不起她一丝情绪。可就在刚刚,他清楚感觉到她浑身气息的巨大波动,怎么回事,是因为狄场主吗?“真的没事吗?”

“嗯。”

格斯耿直,心里有话就藏不住,长孙凝态度显然不愿多说这个话题,他还是追问道:“你认识狄场主?”

“不认识。”长孙凝嘴上说得很坚定,心里却久久难平。

她真的不认识狄龙这个人,但看着那张熟悉得到刻骨铭心的脸,又仿佛觉得认识他已久。突然,在某个瞬间,她心里甚至升起一个不现实的希望,如果他是他多好!能是他吗?自己都能重生,那么他?长孙凝不敢再想下去,因为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你们场主整过容吗?”

“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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