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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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尘-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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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使尘,即Angel dust,或Phencyclidine,是一种精神毒品。这种毒品对中枢神经有抑制、兴奋、镇痛和致幻的作用。吸取天使尘後,用药者会感到轻快、温暖、刺痛、漂浮感或与外世隔绝的宁静,重药者甚至会出现幻视、幻听、体象改变、时空知觉扭曲、妄想和思维形式的障碍。
  
  天使尘曾一度是医院及军方常用的麻醉药,直到1962年,韦恩洲立大学的克雷格教授研发出副作用更轻的氯胺酮後,天使尘就被当作禁药被封锁起来了。
  
  而是今时今日,尽管这种药物已经不再流通,『天使尘』这名字仍然街知巷闻。最少,在警方的资料中,天使尘占有重要的位置。
  
  对於过去五年来发展得最快的黑帮组织,警方自然要知道其名字。
  
  天使尘於五年前成立,初时组织成员只有三人──首领,和两名摄政。
  
  一般来说,这种小混混自组的小组织,别说警方,连正规的组织都会不屑一顾,更别说当时的首领只有十五岁。在所有成年人眼中,这只是小鬼组成的童党,没有在意的必要。
  
  然而,这从三人开始的组织却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成长。才半年时间,天使尘已经毁掉了一个帮会,占领了半个城市。三个月後,天使尘把管理同一个城市的另一个帮会吞并掉,发展成拥有上百名成员的正规帮会。
  
  接下来的五年时间内,天使尘以爆炸性的速度超速发展,而且完全没有被阻挡或停止下来的徵兆。短短五年间,天使尘已经摧毁了八个帮会,占据了五个城市,接收了当中所有舞厅、赌场或夜店等资金来源,当然都接收了八个帮会的所有成员。
  
  今天的天使尘已经是个拥有八个城市和过千名组织成员的大组织,在黑帮之间都算是数一数二的。别说同道的黑帮,就连警方都不得不礼让三分──只要天使尘别做得太过火,警方一般都睁只眼闭只眼当看不到。
  
  天使尘之所以能成长得如此之快,并不是因为有甚麽特别的药物或军火,都不是因为与其他组织有甚麽特殊关系,而是因为组织的首领……事实上,建立组织的不是这名首领,而是那两名自称摄政的双胞胎兄弟──卡欧斯和加奥司。
  
  两兄弟比黑煌正好年长五岁,换句话说,在组织组成之初黑煌才十五岁,而两兄弟才二十岁。卡欧斯是具组织及判断能力的辅助角色,而加奥司亦是具行动力及领导力的长官级人物。两人联手本该能创出一番风云,但问题来了──他们还太年轻、没有钱没有权力,亦没有伟人赏识。
  
  於是比起寄人篱下慢慢往上爬,两兄弟想出个主意──只要自己造个组织就成了嘛!但如果随随便便造个组织,那这个组织都会随随便便解散。如果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那麽创造再多的组织都没用,都只会是一碰就坏的镜花水月。
  
  在两兄弟烦恼的时间,他们遇到了组织的首领──黑煌。
  
  不同於一心要闯一番伟业的双胞胎,黑煌只是单纯的喜欢打架而已。他享受打架时的痛楚和快感、亦享受胜利的甜美。
  
  没错,他只是单纯喜欢打架,都单纯的……战无不胜而已。
  
  无论对手是赤手空拳还是重装上阵,黑煌同样能轻易取胜。他不但臂力异於常人、受伤後的回复力超乎常人,而且他的眼睛异常的好,好得可以看出对手的下一个动作,他的动作亦异常的快,快得可以在对手行动前就先把人打倒。
  
  结果就是,无论对手是小混混还是组织成员,单纯的壮汉还是受过训练的保镖,在黑煌面前都不过是玩杂耍的小丑,受不了他几击就倒下了。
  
  双胞胎马上就看上了这强大得离谱的少年。他们深信凭一己的才智,再加上黑煌的力量,别说创出一番伟业了,连吞食天下都不是难事。
  
  在这里,问题来了。如果是一般人,对於两人的看法自然会大感兴趣;就算不能成为首领,只当个高级干部都是相当不错的提案。活在那种地方、那种生活,有谁不会想当首领享尽荣华富贵?他们没有父母、教育或社会的照顾,在胜者为王的低层社会里,谁能打谁就是山寨王。而如果有人跑出来说可以把山寨变成皇宫,有谁不会赶紧答应?
  
  偏偏黑煌对这种提议不屑一顾。
  
  『我只是喜欢打架而已!组织甚麽的麻烦死了,少烦我!』丢下这样一句话,他对那种赏识拂袖而去。回过头,他又惹上了不知哪个童党老大,打个火热朝天,最後丢下被打到休克的少年们,潇洒地用抢来的钱买晚饭去了。
  
  两兄弟没有蠢到再去劝说,仅仅几分钟的相处已经足够理解到黑煌不是个好耐性的人。最少他的拳头不会好耐性到等你问完第二次同样的问题。
  
  所以比起继续劝说,两兄弟反而花时间与黑煌相处。一开始是他们硬黏在黑煌身边,更请他去吃饭饮酒。虽然做好了会被痛殴的觉悟,但出乎意料的是,黑煌没打他们几次,而且几乎每次都是随便两拳就收手,甚至从未打断他们的骨。
  
  後来他们才知道,除了打架之外,黑煌最爱做的事就是吃和睡。而对於时常请自己吃饭的人,黑煌多少会手下留情。
  
  在与黑煌相处的时间里,虽然偶尔三人会去饮饮酒把把妹,但绝大部分时间,两兄弟都是在看黑煌打架。打架对黑煌有一种不能言喻的吸引力,甚至大於人类的三大生理欲望──吃、睡和性──只要有架可打,黑煌可以丢下吃了一半的美食跑出餐厅、都可以从熟睡中彻底清醒过来、更可以丢下做了一半的女人急急穿衣服出门。为了打架他真的可以不顾一切,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就算挡路的是警察他一样打……那次的事後处理可让两兄弟够焦头烂额。
  
  不过这样相处下来,两兄弟都够理解黑煌。比起权力,他更喜欢打架;比起金钱,他更喜欢打架;比起女人,他更喜欢打架──比起当组织首领,他更喜欢打架。
  
  所以那一天,比起『要不要当组织首领?』卡欧斯说了别的话。
  
  『要不要去打场架?』
  
  在见到黑煌的笑容时,他知道自己押对宝了。
  
  那一天,他们毁了某小组织的地盘,抢了一家赌场和一家舞厅。初次面对手握武器的对手,黑煌不但不见惧意,反而更为兴奋。因为不是习惯的打斗方式,所以黑煌多少受了点伤,但都只是小小的皮外伤──他就像是天生打架狂的,对手拿著刀枪剑棍都挡不了他分毫。如果非得要形容不可的话,黑煌像牛油刀,而对手就像牛油。
  
  後来,小组织有派人来报复,但都敌不过黑煌,武器和人手却逐步升级。从少至五人到二百人、从赤手空拳到荷枪实弹、从一般的小混混到受过训练的退役佣兵。可见组织已经逐渐认真起来了。
  
  而黑煌呢?从折断手脚到内出血、从多重骨折到全身骨折、从半身不遂到成植物人。面对越发强大的对手,他似乎都不再懂得手下留情。来寻仇的或收钱工作的,全都走著入来抬著出去。最开始,两兄弟还会帮忙叫叫救护车,但次数一多,卡欧斯开始嫌麻烦了;当次数更多後,加奥司都嫌麻烦了。於是到了後来他们不叫救护车了,直接叫赌场或舞厅的侍应把人往门外一丢,实行眼不见为乾净。
  
  如是者半年後,对方的组织提出了斗争的要求。由於两兄弟一开始抢了赌场和舞厅并不单纯是测试黑煌的实力,都想藉著这机会建立组织的基础,所以在这半年内对敌方送来的敌人全部看也不看就丢给黑煌处理(当然黑煌自己都打得很爽)。不过既然对手提出了这种要求,他们总不能说句『抱歉,赌场和舞厅还给你,我们收手』就想了事吧?尽管这样说,才半年发展,组织成员才成长到近二十人,比起对方那种上百人的组织,真的打得过吗?
  
  加奥司对此可紧张死了,几乎没有直接心脏病发昏死过去。卡欧斯对此倒很随遇而安 ──『尽人事,听天命。』他只说了这句话,然後接下来的一星期都当没事发生地过,让加奥司很抓狂。但更让他抓狂的却是黑煌,那个一天到晚若无其事地出门打架的混蛋,在听到敌对组织的战书时,竟然还能一脸轻松地笑说:『那一天记得叫上我啊!』
  
  无论加奥司如何惊慌发狂,开战那一天还是到了。
  
  当天,加奥司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潜逃海外了,卡欧斯却若无其事地邀请黑煌回家吃饭,还大手笔地煮了龙虾和饱鱼。在当时的加奥司看来,那简直就像死前最後一餐。
  
  用餐中没甚麽特别事发生,卡欧斯和黑煌一如往常地打屁聊天,只有加奥司吃得汗流浃背。然後,饭局到一半,卡欧斯若无其事地说了一句──
  
  『啊,那场组织打架应该是今天吧?』
  当时的情况两兄弟至今仍然记得清清楚楚。说真的,那种发展真的不是那麽容易想忘就忘
  的。
  
  黑煌把还盛著美味佳肴的餐桌一脚踢飞,任其在半空转了三个半圈後直接压扁电视和电视柜,更不管那些被菜汁食物洒得七彩颜色的家俱和墙壁,拉著两兄弟就冲了出门。
  
  『在哪里?地点!带我去!』
  
  加奥司吓得当真要当场休克,想逃却被黑煌抓死了後领而动弹不得。而被抓在另一只手上的卡欧斯倒是非常冷静地指示黑煌上车,然後自己坐上驾驶座。
  
  在驾驶途中,卡欧斯不断提醒黑煌对手的威力不是一直以来的杀手能比较的。久经战事、重火力武器、大半生杀戮、与警方为敌……甚麽该说的能说的他全说了,但黑煌完全不见惧色,越清楚敌人的危险程度,他越见兴奋。
  
  事到如今,加奥司已经抱著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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