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途海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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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途海笠-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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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完了他转过头,对目瞪口呆完全丧失语言功能的我抛来一个惨不忍睹歪七硕八的媚眼。
“芍芍,不要太感谢我哟~~~”

我眼前一黑。
这一次不靠任何外力,我居然结结实实地吓晕了过去,之后发生什么就都不知道了。
然后?然后当然他妈的就没有然后了——你们嫌老子受的苦还不够多吗?!还真想看老子被玫玫爆菊啊!有没有一点素质!有没有一点涵养!有没有一点作为人类最基本的同情心!啊呸!
……还有,我儿子刘剪刀呢?!你们把他怎么了?把我儿子还给我!剪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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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为止。脑洞是可以接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三俗不是我本意。
没有结尾,我不想写了就停止。







第15章 我的写文生涯

首先解释题目:用“生涯”这种词明显是自黑,希望你们原谅。
其次一句话点评此文集和写此文集的我:矫情逼写的矫情文,ps《超现实主义》不算,它根本就不叫文,它顶多是一串傻逼段子。
然后说一下这篇文章的属性:励志总结,变相后记,意在让大家阅后充满信心。
下面开始说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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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跟别人谈起自己第一篇文的内容,虽然现在想来都觉得奇妙。那是我能回忆起的第一篇小说。也许以前写过,又也许没有,总之在它之前的,我全忘记了。
那时我六年级,学一篇课文,具体内容早已忘光,只记得一对善良的渔民夫妇在一个狂风大作的夜晚,收养了邻居家的孤儿。老师把课文讲完,书本一合,说,好,今天的作业是写一篇练笔,大家续写这篇课文。
于是小朋友们全往种田养成文上掰:小婴儿长大啦,为了报答养父母,他好好学习,每天都做好事,blablabla。当时我最好的玩伴,每天放学都跟我一起爬树的小姑娘则写出一篇奇幻文,说小婴儿长成一位少年,有天偷偷出海漂到一座荒岛,经历各种冒险后被养父母领回家,又过上了和谐幸福的生活。那文我看过,写得很好,天马行空,灵气盎然。
至于我,当时花大力气构思出一个情节,自觉惊天地泣鬼神,班上无人可超越。假如把握得住,这次得甲++也是有可能的。就算只看篇幅我也赢了,就我一个人分上下两部分,必须得表扬。
情节概括起来倒很简单:长大后的少年爱上了自己的养母,于是把养父刺死,欲娶养母,养母悲愤欲绝,自缢身亡。再简单一点就四字,杀父娶母。
文章交上去,我沾沾自喜地等老师全班开大会表扬我,并当众朗读这篇才华横溢的习作。后来我果然受到了老师的召唤,屁颠颠跑去办公室,心想私下表扬也不错。
结果这个一直都很和善的女人少见地板起脸问我:×××,你是不是乱七八糟的电视剧看多了。
我被一下问蒙了,回答说没有,我不看电视剧。
我心想每天放学我都忙得要死。我要先去吃东西,再去爬树,再去掏蚂蚁窝;回家要先看犬夜叉,再看圣少女,再看金鹰卡通,最后调到点播台,思考一小时要不要给它打电话,定十五分钟的水果篮子。我的生活如此繁忙,充满意义,哪来的时间和精力关注电视剧。
于是我很委屈。
于是老师又问:那你怎么写出这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来呢?
我又蒙了,被这个问题打击得不行。
在挨了一顿说教意味明显的劝解后我把本子拿回去,摊开一看:甲-。
我崩溃了。我瞎写也没拿过甲-,最屁都是个甲。
当然我没有怪我们语文老师的意思。她是好老师,让我养成了读书的习惯,受益到现在。再说,换位思考一下,面对一个三观都没生出来的十二岁小姑娘,自作聪明地写杀父娶母的主题,换我会批评得更狠。
只是那时我不理解。我也更加不会想到,几年后当我知道古希腊悲剧,听说《俄底浦斯王》时,我能如此迅疾地联想到这篇幼稚的习作,并对童年的自己哭笑不得。我一定是早就从哪里看到了有关杀父娶母的只言片语,牢牢记在脑子里,然后炫耀般写出来,以胜利者的姿态,尝到了一次惨痛的失败。
但同时我又为幼时的自己感到骄傲。这种不可逾越的母题都敢下手,字还丑得要死,好志气,好胆识。
于是阴差阳错下,俄底浦斯领我走上了写文的道路。在立意上这已经算一个致高点了,而它也恰好预示着我会立马坠落下来。
所以在初中,春心开始悄悄萌动的我,头也不回地栽进了玛丽苏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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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以下真得触及到我内心深处那从未与人言说的黑历史了。其实我不想自爆来着,但本着『有什么不开心的说出来让大家开心一下』的原则,我决定义无反顾地站出来,播撒爱与希望的种子,让大家对自己的文笔抱有生生不息的强大信心。
是这样:初中时我有两个小伙伴,她们一个昵称叫饼饼,一个昵称叫果果。别问我为什么会有这种含义不明还喜欢叠字的脑残外号,我会告诉你我的昵称是牛牛么。
总之春心同时荡漾的我们仨成天厮混在一起,疯疯闹闹,无话不谈。不久以后,果果有了发春的具体对象;再然后,饼饼羞涩承认她也有了。就我没有,但这依旧挡不住我脑子里的旖旎幻想。
那时我们班女生最喜欢看的杂志是《新蕾》。当时还流行几本书,大概全是韩国人和其他人写的,记得有《那小子真帅》,《狼的诱惑》,《麻雀要革命》,《龙日一,你死定了》等等等等。它们很长,有的还分一二三部,从我们班一个女生的抽屉挪到另一个女生的抽屉。我当然也看,一天一本,晚上举着小手电躲被子里,通宵看下来,头昏脑胀眼发酸。
大概看完五六本后我不看了,对我另外两个小伙伴宣布,我决定自己动手写文了,还要把你们写进去,你们看看想叫什么名字。
饼饼说那我最后一个字要叫饼,果果说我喜欢蓝色,那我要姓蓝。我说好好好,包在我身上。
我又说,那你们男人要叫什么,快想快想。
那时果果正喜欢隔壁班一个介于健壮与微胖之间的男生,他名字叫贝贝,果果觉得超可爱。又因为她男神是周杰伦,于是她对我提要求,说你把这两个名字拼一起,记得要姓周。
我点头,和她一起拼了两个课间,拼出来我第一篇玛丽苏文的男配名。
他叫周贝杰 。
妈的,你能想象此时我打出这三个字的时候,脸上是什么表情么。我经常吐槽自己,从来不吝惜于骂自己傻逼。可面对这么个乡霸的名字,我连傻逼都骂不出口。
但想想我又释然了。毕竟我们在周杰贝、周伦贝、周贝杰、周贝伦这乡村四兄弟里,选择了周贝杰。妈的,话说回来这四个有毛线区别。
总之不管怎样配角一号就这么定了。我记得我还小心翼翼地问果果:你确定要叫这个?
果果说嗯,就这个,我觉得蛮好。
我半信半疑地哦了一声。
然后是饼饼的名字。饼饼超有主见,牛气逼人地说,我要姓洛。
于是她叫了洛小饼。
那时的我还为她叫好,觉得这名字好可爱好个性好女生有没有。现在一看,草泥马,怎么这么像某种面食。

最后是女主和男主了,双boss,两炸弹,要好好讲一讲。先讲女主。女主自然指代我了,不好意思,发生这种事我也不想的。
女主是个仙气逼人的女纸。在我的设定里,她符合当下玛丽苏文女主角的一切性格特征,活泼善良优雅高贵温柔大方等等等等,在此不赘述,大家都懂的。偏偏那时我又最爱紫色,于是决定她名字里一定要有紫字。我在一堆自己喜欢的字里挑来挑去,各种拼凑,费尽脑筋,终于,我心中那不可撼动的第一位维纳斯,踩着下课铃声降临到了我的草稿纸上。
她叫然紫凝。
……捂脸。取出这样的名字,我的写文生涯一片无悔。
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这三个字是怎样被我拼在了一起。而且当时的我,还觉得它很灵动很好听。仔细想想,这他妈不跟『冰晶梦蝶…恋雪…觞紫雪丽纱』之类的玩意儿一个路数的么?
幸好十四岁的我还尚余一丝理智,这位然小姐的头发不是七彩的,眼睛也不是一个红一个蓝,方圆十里也闻不到什么花香。但你们一定能猜到,没错,她头发是紫色的。
……捂大脸。啊妈妈伦家要退出文坛了啦,羞羞。
(妈妈一巴掌甩过来:离文坛还远着呢你乱矫情个什么劲儿。)
再讲男主。关于男主的名字我整整回忆了两天,憋死了自己都没想出来到底叫什么,连个姓都没想出来。那时我就觉得操,大事不妙,我到底姓了个多么奇葩的姓才想不起来。
后来有天晚上我失眠,凌晨三点躺床上,回忆起了我的女神然小姐,然后,然后,我就像是被什么金手指点了一样,脑袋里灵光一闪,嗖得一个名字飞过去,被我拽住了它的尾巴。
冷……冷……冷什么来着?
噢噢噢冷银灰!
我呆愣两秒,随即狂笑不止,枕头捶烂。
真得就叫冷银灰啊麻痹!冷!银!灰!这个莫名其妙没有任何含义的名字已经让我彻底抛弃了作为创造者的羞耻,转而完全变成一种奇葩共赏的欢乐心态。你知道我现在有多开心么?敲键盘敲得飞起啊擦。
我顺藤摸瓜地又回忆起我的取名思路。我的男神一定要是个面瘫;要冷得不得了,最好寒气直冒;当然,头发要是灰色的,这样才能体现他的冷嘛;哎呀为了更加一目了然地体现他的冷干脆姓冷好了(=ω=)。
——这尼玛!叫个!什么!事儿啊!
由此可见少女都是没有逻辑的。或者说为了符合那略显操蛋的逻辑她们能把一切事物都拗成自己想象中的模样。请问现实生活中一个灰头发的十五岁面瘫少年到底帅在哪里,整个给人的气场就是欠扁吧。话说回来真有这样的少年么。
至于为什么叫“银灰”,我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回忆了。彼时我已笑瘫在床上,脑洞大开,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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