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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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有喜-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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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腰身,一把将他腾空抱起,就这么抱出浴室,躺倒到床上。
  
  意识到詹晓军还打算继续,刚刚还气焰嚣张的林瑞只能苦苦哀求:“大爷您放过小的吧。”
  
  “不行,”詹晓军挂起了邪魅的笑容,把林瑞按在床上,分开了他的双腿,再次挺了进去,“我发现,对付你,就是不能温柔。”
  
  扯住床单,林瑞哀嚎一声,彻底认命。
  
  詹晓军说得对,自己绝对,就是欠的!
        
作者有话要说:在下对自己的节操已经彻底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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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本文太小清新?【什么啊?】觉得詹晓军太温柔?【一定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觉得林瑞太圣母?【啊呸!泥垢了!】请大胆点击鬼畜新文:




☆、

  为了和政治部考察团的同事们避开;詹晓军没带林瑞去逛白金汉宫和大英博物馆;倒是带着他去了伦敦桥,身为一个二次元的死宅男;林瑞一直在各种拍建筑物来留念做素材;被雾都特有的景色弄得心神荡漾,发誓回国以后要画一本中世纪热血漫画。为了支持林瑞的漫画事业,詹晓军还带着林瑞去了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家Baker street 221B;给林瑞找跟福尔摩斯相关的灵感,不过林瑞显然智商缺缺;照了半天相脑子里也没冒出一个悬疑故事来。
  
  在伦敦呆了两天;詹晓军开始带林瑞探访别的地方;林瑞只对尼斯湖感兴趣,坐在湖边画了好几幅自己幻想的水怪形象,詹晓军看了看,不觉得像水怪,倒像是什么游戏里的怪物,三头四翼一条大长尾,腹部底下八条腿,詹晓军忍不住敲了敲林瑞的脑袋:“你的人物设计怎么永远都那么难看。”
  
  难看也没办法,林瑞就是对画设计无感,不然当初也不会给自己漫画里的男配角设计那么难穿的衣服,也不会被自己cos的时候扯坏裤子,也不会让詹晓军看着自己一直带在脚上的那个戒指。因此林瑞理直气壮地把那只大怪物放到了詹晓军的脸上,嚣张地合影了数张。
  
  回伦敦之前,詹晓军带林瑞去了趟温莎城堡,那个典型的英式小镇里原本总有游客,不过现在是淡季,怎么小镇都清闲了很多,詹晓军才能够带林瑞去温莎城堡旁边的湖里数天鹅,林瑞数了几个来回都没数对,干脆放弃。
  
  詹晓军拉起蹲在湖边的林瑞,陪他慢慢闲逛,有意无意地问林瑞:“你知道温莎公爵的故事吧?”
  
  “没人不知道吧,说那个不知道几世的皇上喜欢了一个有夫之妇,最后那个妇人为他离婚,那个皇上也为她向国民宣布逊位,降为温莎公爵。”林瑞一副“你不要觉得我是宅男就小看我”的表情看着詹晓军。
  
  “那你又知不知道,这位温莎公爵最喜欢就是年长的有夫之妇,他年轻时候的情妇全都比他年纪大。”詹晓军点评道,“我觉得,他最后喜欢辛普森夫人是必然,因为他就好这一口。”
  
  林瑞把手上的天鹅毛塞到詹晓军头发里,左右两根正好对称:“我觉得,你这就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诶,你很适合头顶长毛的造型。”
  
  詹晓军配合地把手比化成兔子耳朵放到头上:“那这样呢?”
  
  林瑞捂着嘴乐,拼命摇头:“不好看,不好看,你要犬耳比较适合你。”
  
  “这样?”詹晓军五指并拢贴着脑袋两边竖了起来,“好看吗?”
  
  “噗哈哈哈哈!好适合!”林瑞拍大腿乐,“等回家了我一定要给你买个兽耳带上!”
  
  詹晓军变换着动作逗他,林瑞乐得快背过气去,忽然有个黑发姑娘走了过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瑞,怯生生地问:“请问你们是中国人吗?”
  
  在外国听见中国人说中国话总有点反应不过来,林瑞还在笑,詹晓军把手放下来,朝那中国姑娘点了点头:“我们是。”
  
  那姑娘一脸红潮:“啊!太好了!还好我没有认错!”
  
  已经渐渐习惯詹晓军出门就会被人搭讪的林瑞眼下比以前看开了很多,还有心情故意指着詹晓军逗那个小姑娘:“你想认识这位大哥?这大哥比你年纪大很多啊。”
  
  没想到那姑娘从包包里掏出来一本书,递给打开扉页,上面是作者简介,还有一张作者的照片,小姑娘指着那张照片激动地问林瑞:“你就是‘风吹’大大吧!我一眼就认出你来了!真人比照片还帅!麻烦你给我签个名吧!”
  
  “诶?!”林瑞愣住了,居然会有人搭讪不是来找詹晓军,“我?我吗?”
  
  那姑娘一脸期待地把书递给林瑞:“难道你不是‘风吹’大大吗?明明长得一模一样。”
  
  詹晓军看林瑞愣住,顺手把那本书接过来,翻了翻封面,自己倒有点眼熟,应该是早期林瑞画的一本爱情漫画,詹晓军记得里面的情节,是林瑞作品里少有的虐心之作,讲一对恋人怎么也遇不见对方的小漫画,没想到现在居然会有人随身放在包包里,还能认出林瑞来,他把书递给林瑞:“林瑞,真是你的书,快给人家签名吧。”
  
  啊!啊!林瑞在心里咆哮了两声,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漫展和签售会以外的地方遇到自己的粉丝,何况还是这种异国他乡,他激动地把书接过来,“小姑娘你要我签什么?”
  
  “就签送给小玲,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那小姑娘目光炯炯地看着林瑞,等他签完,满面红光地把书接过来,道谢了好几次,这才平静下来,“我运气真是太好了,没想到在国内没赶上您的签售会,居然出国留学了还能碰到您,那个,您现在……”小姑娘顿了顿,“您现在有没有女朋友?”
  
  这下林瑞彻底愣了,见过粉丝还没有见过问有没有女朋友的粉丝,林瑞赶紧摇了摇头:“我没有女朋友。”
  
  “那太好了!”小姑娘又蹦跶了起来,“那大大你给我留个电话号码……”
  
  黑发姑娘还没有说完,詹晓军已经一把搂住了林瑞,微笑着对那小姑娘说:“他虽然是没有女朋友,不过,倒不是单身的,我就是他男朋友。”
  
  林瑞吓了一跳,小女生也傻了一下,没反应过来,等回味过来这句话的含义才叫了起来:“什么?!”
  
  詹晓军做了个“嘘”的手势:“这位妹妹,如果你真的是‘风吹’的粉丝,就要帮他保守秘密,这件事就当成你和‘风吹’之间两个人的秘密好不好?”
  
  林瑞也赶紧应和:“拜托你了,只有你知道,就当是我们两的秘密。”
  
  小姑娘一边瞠目结舌一边频频点头:“我……我不会说出去的。”还举起三根手指来,“我一定保密。”
  
  临走前那小姑娘还一副很熟的样子拍了拍詹晓军:“你一定要对‘风吹’大大好,不然等我毕业回国以后一定会去收拾你。”
  
  詹晓军忍住笑点了点头:“小姑娘你放心吧。”
  
  送走小姑娘林瑞大抒了一口长气,朝詹晓军挥了一拳:“你干嘛跟她说你是我男朋友?”
  
  “说的反正是真话,怎么,你害怕?”詹晓军把林瑞的拳头接住,“你看那小姑娘最多不过十□,不会说出去的,不过就算说出去也不用怕,说不定你被炒作一下,还会变得更火。”
  
  林瑞郁闷地把拳头抽回来:“胡扯!你都跟小妹学的这一套乱七八糟的东西。”说完转身要走。
  
  詹晓军赶紧拉住林瑞:“先别走,我刚还有话没说完。”
  
  把脸蛋气鼓鼓的傲娇的爱人抱在怀里,詹晓军把脑中早就准备好的话都说了出来:“我刚刚是想告诉你,温莎伯爵喜欢辛普森夫人是必然。可是我爱上你却是偶然,我原以为自己不会再爱上别人,即使爱上也绝不会是你这种炸毛脑筋还比别人短的类型,应该是那种温文尔雅的精英男,最好还要戴眼镜……”
  
  “等等。”林瑞做了个“停止”的手势,“你到底是夸我还是在骂我。”
  
  “我的意思是,明明不可能,还是喜欢你,明明很困难,还是爱上你,明明分开过,还是想回头,上天非要让我们在一起,才会让原本应该是偶然的事故,却变成如今必然的故事。现在,我想在这座温莎城堡问你,你是否愿意像温莎公爵和夫人那样一生一世,陪我厮守在一起。”詹晓军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红盒子,慢慢地打开,里面是两只同样款式的白金戒指,没有什么花纹和样式,纯洁的,朴素的,像极了现在这个无人在场的仪式。
  
  詹晓军代替了神父,缓缓念到结婚誓词:“我詹晓军愿意与你林瑞结为夫妻,你将成为我一生的朋友、伴侣,和唯一的真爱,我承诺,无论顺境或逆境,赋予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都将永远在你身边,毫无保留地爱你,尊敬你,在危难中保护你,在忧伤中安慰你,永远对你忠诚。”詹晓军拿出其中一枚戒指,“林瑞,你愿意嫁给我吗?”
  
  没有洁白的长长通道,没有两边撒花的童男童女,没有鼓掌的亲朋好友,没有乐队,没有牧师,没有热场的司仪疯狂地起哄,宁静的温莎城堡旁边,只有天鹅窸窸窣窣的叫声,还有詹晓军手里那一个洁白的戒指以及深情的眼神。
  
  其实,他们连世人的认可都不需要,又需要什么美好的婚礼现场,或者是形式的一纸婚书,两个人要在一起,才是坚持的可能。詹晓军看出了他心中不愿意大肆铺张惹人闲话的顾虑,所以才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完成了他们之间的婚约。
  
  略有一点湿冷的微风中,林瑞凝视着詹晓军,颤抖着声音说:“我愿意。”
  
  林瑞伸出手,放在了詹晓军面前。柔细的白金滑过手指,被套在了左手无名指上,这一次,这枚戒指没有再不合大小,而是服服帖帖的套紧在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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