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版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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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版男友-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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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一他气的失眠了,休息的时间岂不是更加的少了。
  不行,得想个办法逗逗他。
  为了取悦大明星苏锦再次失去了人类的自尊,站在座椅上玩起了尾巴。
  “小东西。”付光熙语气微冷,看了一眼苏锦说“你一定能听懂我的话吧,以后别对莫明旭出口了,我和他的事不希望任何人介入,包括狗。”
  “汪汪汪……”苏锦当即停下了动作。气恼的说“难道你刚才的表现都是演戏给莫明旭看的吗?真差劲啊,亏我还稍微的感动了一下。”
  “我对他的感情你不会懂的。”付光熙减缓了车速,悲伤的说“我从小就喜欢唱歌,上大学时对音乐更加的沉迷,当时根本没有多余的钱供自己学习。明旭的家庭条件还算不错,最早的乐团基本都是他掏钱才组建起来的……”
  清澈的眸子失去了神采,付光熙似乎沉入了某种记忆。他紧了紧握着方向盘的手指接着说“那时候我发誓这一生只对他好,只要我出了名,他想要的都全部给他。”
  付光熙嘴角微弯,苏锦分辨不出那表情究竟是快乐还是痛苦。
  “不过是场戏吧!现在每天演绎着别人的故事,终于也看清了他当时的心情……我早已别无所求,只要他过的好就够了。小东西,这里我再也不会来了。”
  一下子说了这么话,付光熙的脸色缓和了好多,可能意识到自己刚才语气不好,他揉了揉苏锦的小脑袋说“他踢疼你了吗?看在我的面子上别怪他了。”
  “呜……”你还能想起我,怎么有种好虐的赶脚。
  苏锦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难过的看着付光熙。
  付大明星,你不唱歌大概就是因为他吧,把辛苦得来的东西拱手让人,你就从没不甘过吗?还是你指望那个人仍像以前那样爱你,他脖子上的痕迹你不会看不到吧。恐怕是害怕寂寞才想起你的吧。你能拒绝真是太好了。虽然莫明旭长的不错,但那样水性杨花的男人真的不适合你啊,付大明星你实在太温柔了。
  “再见吧,自由奔放的大海!
  这是你最后一次在我的眼前,
  翻滚着蔚蓝色的波浪,
  和闪耀着娇美的容光。
  好像是朋友忧郁的怨诉,
  好像是他在临别时的呼唤,
  我最后一次在倾听
  你悲哀的喧响,你召唤的喧响。
  我多么热爱你的回音,
  热爱你阴沉的声调,你的深渊的音响,
  还有那黄昏时分的寂静,
  和那反复无常的激|情!
  ……
  哦,再见吧,大海!
  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庄严的容光,
  我将长久地,长久地
  倾听你在黄昏时分的轰响。
  我整个心灵充满了你,
  我要把你的峭岩,你的海湾,
  你的闪光,你的阴影,还有絮语的波浪,
  带进森林,带到那静寂的荒漠之乡。”
  付光熙忽然低低的吟诵起来,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从唇间倾吐,一首抑扬顿挫的诗歌被他念的婉转而又凄凉,他的神情更是落寞到令人心酸。
  这是普希金的【致大海】,普希金的诗歌苏锦都很喜欢,甚至每一首读可以默诵出来。能用这样的语气读出,他知道付光熙读的时候一定还在想着那个男人。
  汪!如果能变回男人就好了,他一定好好的安慰一下付光熙。
  纳尼?“安慰”这个词太可怕了,苏锦忽然想起大明星和莫贱、人那让人面红耳赤的呻、吟。甚至想象着付光熙趴在莫贱、人身上挥汗如雨时的表情。
  鼻腔陡然发热,苏锦伸舌急喘。
  难道同性恋还能传染?为啥跟付光熙相处了几天竟能冒出这么荒谬的想法。
  他可是24K纯直男,从小到大绝壁没弯过。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他都宁折不弯。
  车速虽然不快,估计就这么跳出去也得摔断狗腿。看在付大明星今晚心情不好的份上,今天就别给他添堵了,等早晨他出门时再一举逃离。嗯,看来今天夜里要在门口蹲坑了。
  大明星很亚撒西,但有时候温柔也是一种毒药,一旦沉浸将无法自拔。苏锦挥舞了一下爪子,大叫道“干巴爹库哒塞!”
  事实上苏锦确实睡在了门口,悲催的是,作为一只狗他的警觉性太低,付光熙啥时候走的他完全没有印象。
  等他醒来房内早已空无一人,苏锦愤怒的抓着沙发垫撕咬了一通,心里才稍微好过了一点。
  早餐仍然是狗粮,付光熙通常不吃早饭,更别提他会给自己做了。虽然不可想吃,可是狗粮的味道……有点香。
  怎么办,万一他晚上才回来,自己岂不是又要饿晕。苏锦跑到碗前舔了一口,望梅止渴,他是这样告诉自己。
  糟糕!这味道他好像蛮喜欢的。
  就吃一小口吧,反正狗也吃人的食物,反过来也无伤大雅吧。
  苏锦优雅的坐在地板上,浅尝辄止的吃了一小口。
  “真好吃!”苏锦双眼飘出了红心,幸福的打了个滚。
  反正也吃了,在吃一点也什么的。
  就这样苏锦一边安慰着自己,一边把狗粮全部吃光,打了个饱嗝仍觉余味未绝,低下头吭哧吭哧的舔起了盘子。
  “嗷呜……救命!”
  不久以后,苏锦双爪抱头满地翻滚,并不是狗粮掺了毒药,而是他无法相信自己竟然把饭碗舔的这么干净。
  自尊神马的到底在哪里?他恐怖的发现自己貌似真的变成了狗。

  狗狗很高能

  惶惶不安的度过了一个早晨,中午时分,张新豪给他带来了一份红烧排骨。
  看着空空如也的小饭碗,张新豪皱眉说“你主人担心你不吃狗粮,还让我特意送来了食物,啧!没想到你到吃的还挺干净。”
  “汪汪……放屁,我爱吃什么就吃什么,你管得着吗?”苏锦凶相毕露,要没有绒毛挡着,估计他那张狗脸肯定比猴屁股还红。
  张新豪摆出一副我很忙,没空搭理你的样子,把饭留下,接了一通电话便匆忙离开。
  苏锦被揭了短,虽然愤怒却也不可能真的咬他,要是真那么做了,他将彻底的失去的“人格。”
  排骨的味道不断的冲击着他的嗅觉,苏锦却全然没有胃口,因为之前他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站在门口听了听,张新豪的脚步渐渐远去,直到听到了车子发动的引擎声,苏锦的心才真正的放下。随后他跳上了电脑桌,费了不少的功夫才将机箱按开。
  电脑没设密码,太好了。可要用狗爪子操控鼠标就有点困难了。
  苏锦咬牙切齿的弄了半天仍然无法操作,急的他上蹿下跳,在鼠标垫上咬了好几个牙印。N久之后,鼠标在他的控制下终于可以缓慢的移动。苏锦发了出一声狼嚎,连忙点开IE ,按了半天的字母,才把玄幻星辰的网址输入进去。
  刚进入后台,就看见一大片邮件闪烁,一一打开,内容基本千篇一律。
  你死到哪里去了,赶紧给我滚出来更新。
  你是在挑战我的极限吗?
  你是不是XXXXX。
  你想XXXXXX。
  ……
  苏锦查了一下,大概有十几封,忍不住缩着脖子想,看来华霖那个漏气男是真的真的怒了。
  艾玛,他不会一气之下把自己的专栏取消吧,好容不易有一家杂志愿意接受他的小说,他可不能让自己的心血就这么泡汤啊。
  苏锦抬起两只爪子反复的看了一会,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要是在这里写呢,反正付光熙也不经常在家,只要使用完把痕迹消除就行了,况且这台机器付光熙从来都没开启过。
  苏锦试着输入了几个汉字,发现事实实在太艰难了,由于指甲太长爪子经常会卡入键盘缝里。要按这样的打字速度两天也写不出一章,苏锦无奈的看着键盘,心里特别的忧伤。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苏锦发了一会呆,继续给自己打气。
  也不知道鼓捣了多久,终于给他打出了一段文字,苏锦兴奋的查了查,整整54个字,这还多亏了输入法的智能。
  等精神放松下来,顿时觉得爪子生疼。呜~苏锦舔着爪子想,要是有个平板电脑就好了,只需要触摸就可以了,速度肯定比现在快上好几倍。
  正想着,忽然听到了钥匙转动的声音。苏锦连忙关了电脑,跳到了沙发上装死,一看时间,竟然已经晚上8点了。室内的光线早已昏暗,由于太过专心,他竟然没发现天已经黑了。
  “小东西?你在吗小东西,看我给你买了什么?”付光熙打开了灯,用他那独特而低柔的嗓音呼唤苏锦。
  “汪……”苏锦有气无力的回应了一声,当他看到了付光熙手上的东西更加的火冒三丈,心说你这不是闲的吗,还真把我当狗啦,买了一个会发光的破球就以为能拯救我被虐的千疮百孔的心灵了吗。
  “你不喜欢?”付光熙在他眼前晃了晃,又把球放到了地上拍了两下,哄诱道“去,拿过来给我。”
  苏锦动了动耳朵,仍然窝在沙发上。潜台词是……………付大明星,你好中二。
  付光熙有点纳闷,据资料显示猫或者狗一般都很喜欢玩球,难道是颜色不对?这可是他特意让新豪选的,比较青春的红色。可他的狗不但兴致缺缺,反而给了他一副你是白痴的表情。
  唉!时代变了,不但人心难测,连狗也极不好对付。付光熙叹了口气,把球放到了苏锦的脖子底下,起身去房间换衣服。
  苏锦瞪着光球,片刻后他决定在这只球上发泄一下怒火。(努力撕咬ing……)不出一分钟,那颗会发光的小红球就被他咬出了好几个窟窿。
  “呜……嗷呜……呜……”为什么我的爪子不能打字,为什么不给我剪指甲……我咬死你华霖漏气男,咬你死臭不要脸的莫妖人……嗷呜~
  “哦?原来你喜欢这么玩?”换了一身家居休闲的付光熙,看着沙发上那一堆破烂的物体,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纳尼?为什么自己做出这么标准的狗的动作?话说这真是他咬的吗?苏锦看着那些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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