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明浩在夥伴们充满渴望和羡慕的眼光里许下了心愿,鼓足腮帮子,打算一口气吹灭所有的生日蜡烛时,蛋糕被一把推翻。
蛋糕倒在一个穿著鲜豔裙子的小女生身上,那女生哇的一下嚎啕大哭起来,其余的小朋友发了疯地争抢起烂泥一样的蛋糕渣来。
明浩傻傻地盯著兵荒马乱的情景看,禁不住内心不断暗涌的悲凉,跟著那位小女生一起哭了起来。
明浩的爸爸洛涛用粘满奶油的手恶狠狠地给了明浩一耳光,抓住他的小细胳膊,将他整个人提起来,丢进洗手间的大洗衣篮里。
“你立刻带著这个野种离开,别让我再见到他,否则我打死他。”洛涛手指向明浩的妈妈郭爱梅对他俩大声叫嚷道。
郭爱梅就站在洗衣篮的旁边,一手拈著她那件黑色的连衣裙,一手攥著被撕成两半的信纸。她就这样站著,眼睛微闭,脸颊抽动得厉害。
她看似比谁都悲怜,却在她的眼里看不到一丁点儿泪水。
第二天,郭爱梅带著明浩离开了小家和一向温和体贴的丈夫,他们搬到一间逼仄的废旧仓库里。
当时明浩并不知道在这个还算和谐的家庭里到底发生了什麽,以至於慈父在瞬间变成恶魔,尖酸泼辣的郭爱梅竟然能忍气吞声地带著他步上风尘仆仆的流亡生活。
现在的明浩再清楚不过了,那个毛刺的“野种”并不是洛涛凭空捏造出来的,是如此真实地存在,像毒药一样地存在在他陈旧的血液里,微微烧灼著血管壁。
明浩每次照镜子时都会问自己他和洛涛到底有哪儿不一样,真的,他们没有一丁点儿相似的地方。就在郭爱梅老老实实地告诉明浩他其实跟洛涛没有一丁点儿的血缘关系後,明浩再也没有在镜子里问──我和那个“爸爸”到底哪儿不像呢?
突然一个干硬的手掌放在明浩的肩膀上,过去的记忆立马给了明浩狠狠的一记耳光,并把他踹回到现在。
“很喜欢这些小饰物吗?”店老板手上端著一块润泽的巧克力蛋糕阴森地笑著,“很喜欢是吧?我送一个给你怎麽样?”
没等明浩反应过来,店老板的嘴直接凑上他的脸颊,在脸皮上留下一个於他而言无关痛痒的薄薄一层口红印。
明浩尴尬地一笑,用食指在被轻薄过的地方使劲蹭了蹭,後知後觉地慌张道:“不用了,它们挺漂亮的,这些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永远不会有生日了。。。。。。”
店老板疑惑地望著明浩,空闲的手又不安分地在他的大腿内侧摩挲起来,动作极其自然,但极其有意。
明浩依然没有阻止店老板的挑味,只是把冰寒的视线打在她绯红的脸颊上。
“这个蛋糕是为你准备的,你想要怎麽品尝?要我喂你吗?或者,把它涂抹在我嫩滑的肌肤上。。。。。。一点,一点,用你红润的舌尖一点一点舔舐干净,像只温顺的猫咪。。。。。。”
店老板的手幽幽逼近明浩的极限部位,就在她要一把覆盖住它的时候,明浩猛地抓住她的手,轻轻地甩到一边,声线漂泊地说:“对不起,您的蛋糕太腻了,我现在发现我还是不喜欢太甜腻的东西。”
明浩随手拨弄了两下墙上的蛋糕模型,柔静地推开店老板,起步要离开西点店。
店老板从明浩的身後死死地抱住他,手插进他的大衣里,嘴里嚣张地叫喊道:“不公平,我已经为你做了那麽多,为你付出了。。。。。。你不能玩完就走,太不公平了,我的老天啊。”
店老板拥有让人无法想像的号召力,顿时西点店门口集聚了黑压压的人群,他们的眼光空洞而有极强的吸纳性,这使得明浩想起了饥渴的沙漠秃鹰。
明浩不知道是怎麽冲出人群安然无恙地回到家里的。不,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安然无恙,他感觉到从腰部多出的一小块隐隐疼痛的区域,这伤痛还是新鲜的,温热的。
明浩已经习惯了身体内外的伤痛,这些伤痛被当成了人生的兴奋剂强行注入他的体内,呵,这是多麽昂贵的药剂──并没有谁替他来买单过。
(三)这孩子的妈是只春猫
明浩和郭爱梅住在这间三室一厅的房子里有7年多了,7年多前他们一直在那间有蟑螂老鼠出没的废旧仓库里窝住,每天观看那些小家夥上演出的生活闹剧,听著雨滴在生满绣的铁窗上弹奏出来最为古典的旋律。
这些或许是明浩那段干瘪透顶的生活里所有的柔润波纹。
之後,郭爱梅去了某个地下发廊做4年的按摩女,但她仅用了2年的时间就赚到买下现在这间近150平方米的房子。
这对两个天生没有奢侈基因的人而言,房子够宽敞了,够郭爱梅装下上百个形态憋屈的男人,够明浩随便躺在家里的某个地方幻想天空和不会停歇的翅膀。
如今的郭爱梅辞去了按摩女这份高尚的职业,也停止在楼里那帮擦脂抹粉的女人面前炫耀按摩女的优越性和工作中遇到各种形形色色的男人。那帮女人也很配合地摆出吃惊、羡慕、嫉妒和向往的姿态。
此时天完全黑了下来,家里所有的灯被打开,包括不常进入的库房里的灯也被打了开,到处阴森森地流荡著冰冷惨白的光线。
郭爱梅穿了件羊毛睡衣半卧在客厅里的人造皮沙发上,视线慵懒地扫射正对沙发的电视机荧幕。又是郭爱梅喜欢的台湾情感剧,这该死的片子估计是伴随著她打娘胎里出来的,一直陪著她过早地进入更年期。
郭爱梅直起身来,侧过头来就看到明浩用呆滞的眼神看著她。
郭爱梅面露些许愠色,稍稍松开睡衣的腰带,露出三分之一的胸部在空气里,声线魅惑地问:“这几天没见你回来,是背著我偷偷找女人了吗?感觉怎麽样?”
明浩没有说话,抬头望了眼天花板上廉价的水晶灯,倒吸一口冷气,摇摇头,朝自己的卧室走去。
郭爱梅站起身,跑过去,一把抱住明浩厚实的腰,这姿态跟西点店老板的是同样的力道和滋味。
明浩已经习惯郭爱梅揉碎道德伦理,用一个单纯的女人身份对他示爱。是的,郭爱梅一直想得到明浩的身体,在他的怀里变成一只春季的猫咪,用最性感的声音让所有世俗观念变成俘虏。
就这样,郭爱梅赤红的脸颊靠在明浩的阔背上长达2分锺,最後还是强行把自己的手从他的腰上拿开,再次问:“你气色不是很好,怎麽回事,打你的电话你也没接听,到底怎麽回事,你要让妈妈担心死吗?”
“没,没什麽?我不是一直是这样吗?我只是想睡个觉而已。”明浩面无表情,只有身体在剧烈地颤抖,像地震来临前的宫殿。
郭爱梅涂满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在明浩的背上画著奇怪的符号,“肚子饿吗?要我给你做点吃的吗?”
明浩这才知道自己的胃打算收拾好行李离开贫穷的腹腔了。他没有回答郭爱梅,大步跨进厨房,直接用手把电饭煲里的剩饭塞进嘴里,硬咽下去。
“吃饭”对明浩而言是多麽残忍的事情,他觉得自己是多麽没有资格去享用那些金子般珍贵的饭菜,它们应该在那些有才华的人的胃里落户──这也是它们最大的人生理想。
而明浩是一个被生命完全操控的人,本能占身体的绝对主导权,本能是热爱面包和牛奶的,本能是热爱财富权利的,本能也是自卑的,消极的,懂得谦卑,懂得在强大的灾难面前选择逃避。
有人说,本能就是一只穿著刺眼的鲜红色马甲的乌龟!
明浩终於将电饭煲里的白米饭吃得干干净净,揉搓了会儿麻木的嘴唇,转过身去,看到郭爱梅敞胸露怀地背靠在厨房的磨砂玻璃门上。
明浩紧闭上眼,一边喘息一边叫道:“你能把衣服穿好麽?你再这样,我们真的不能住在一起了。”说到“真的不能住在一起”这句话时,明浩的气息全然低沈了下去,仿佛它搁浅在了嘴边。
就算此刻郭爱梅扒光全部的衣服朝明浩扑上去,明浩也不会真的搬出家,除了这儿,他没有任何地方可去。是的,他空荡荡的口袋让一切看似完整的事物对他产生了抵抗性。
郭爱梅还是乖乖地系上睡衣腰带,走到沙发跟前,直挺挺地倒下去,手指在茶几一角的烟灰缸里搅动著。
明浩回到卧室,脱去外头,钻进被子里後便听到手机铃声无病呻吟地响起。
明浩整个人缩进被子,接通电话:“喂──”
“嘿,夥计,想你了,你好久都没来我地盘光临了,你看现在那些混蛋都不愿意朝吧台位置瞄,所以,赶快给我过来,借点你的‘春光’给我。”电话那头传出一连串清脆的声音,不知道打电话过来的家夥在声带上擦了什麽牌子的胶原蛋白霜。
“嗯。。。。。。”明浩心不在焉地回答道。
“嘿,我说,你今天是咋回事?以前就看你不对劲,今天你这感觉像是在太平间拉小提琴似的。你学学大哥我,不是被老婆抛弃就是被更年期妇女强烈追求,乃至最後变成追杀,虽然如此,我照样活得比蜜蜂美儿。。。。。。”卫羽晨说完这句话就自顾大笑起来,笑声爽朗。
卫羽晨就是一名叫Crime同志酒吧的老板,1790年生,现在应该有40多岁了,男人的全盛期似乎仍在他的身上停留。真的应了一句话──快乐是年轻的保养霜!
(四)未冷却的Crime酒吧
Crime在被卫羽晨接手之前是一间小型的冰淇淋店,在市大道的拐角处。对於一间夜店来说,这样的地理条件是天赐,既利於招徕顾客又不至於在主流市场里过份招摇,产生不必要的视角争执和商业硝烟。
卫羽晨一直很用心地经营这个酒吧,酒吧里的任何器具物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