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只为原地流浪作者:温特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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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只为原地流浪作者:温特几度-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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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浩没敢睁开眼,一直坚持到家里没有丝毫动静了他才撕开眼皮。
    是的,在晚上7点後,明浩朦胧的视线里闯入的是郭爱梅嫩红色的内裤和陌生男人身上的香水味,跟郭爱梅一贯用的那种低等牌子的香水味有明显的区别。
    明浩心里明白,郭爱梅跟一个陌生男人光明正大地在家的客厅里发生关系无非是想让明浩吃醋。郭爱梅就是清楚明浩是一个一碰即醒的浅度睡眠者,才一而再再而三地在他百里范围里构建这种变质的伊甸园。
    明浩特意换了件颜色比较低沈的衣服去了Crime酒吧,他独自坐在吧台前,望著吧柜里摆放著的各种牌子的酒和附著在酒瓶上的彩色光线。
    “听说,雨晨从英国进口了一些葡萄酒。。。。。。”明浩第一次主动跟调酒师Benson说话。
    Benson有些吃惊,将调好的一杯鸡尾酒递给顾客後朝明浩走近点,嬉笑道:“只是一些比较普通的牌子,很少听说英国出产的顶级葡萄酒。老板看重的是这种悄无声息,不争名利的酒精神,所以才看得像宝贝一样。”
    “哦,这有点怪。”明浩的情绪突然沈落了下去。
    “我个人比较喜欢意大利DOCG的葡萄酒,味道里就一种十分浓郁的西域风和复古味道。”说完这句话,Benson便忙著招待顾客和贩卖自己的小肌肉去了。
    看著那些年龄参差的顾客用羽化的手在Benson感觉良好的皮肤上抚摸滑翔也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
    在高脚凳上呆坐了将近半个小时,明浩转过头去扫视酒吧,一切都是混乱的,嘈杂的,一眼就能看出如月宁静的卫羽晨是否在酒吧里。
    明浩掏出手机,刚想拨打卫羽晨的电话,一细想,还是关掉了,自语道:“他可能正在跟未来之後的嫂子腻味呢,还是别打扰他们好了。”
    明浩起身,使劲抬起铅重的脑袋,对侧靠在吧台上跟一个肥胖的伪娘聊得热火朝天的Benson喊道:“我先走了,Benson!”
    Benson没有搭理明浩,也许他没听到他的道别。
    明浩沮丧地摆了两下头,走出酒吧,在昏黄的街道旁吃了一大口冷风。他打了个寒蝉,将驼色的风衣锁紧,转身离开。
    接著,一只手搭在了明浩的肩上。
    明浩黯然地转过头去,最先看到的是一个比陌生更熟悉的男士,干净而锐挺的脸,不拖泥带水的五官,精神抖擞的短发,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张扬的气质,他真的是一个让人无法不记忆的男人。
    他似乎比明浩还要高大。
    明浩微微虚起眼,把注意力连忙转向男人身旁的卫羽晨,疑惑地看著他。
    卫羽晨的手在明浩的肩上拍了拍,“怎麽了,就这麽没耐心啊,我刚才在路上遇见了我的这位朋友,在星巴克喝了杯咖啡,忘记给你电话了,不好意思啊。”
    明浩偷瞟了眼男人,男人脸上一直陈列出友善的笑,微微裂开的嘴唇,皓白整洁的牙齿在冷清的夜色里格外显眼。的确,他让人感觉到明媚的阳光。
    男人朝明浩主动伸出手,“我叫何里,是人可何,很高兴认识你。”
    明浩的手指颤动了一下,依然没能牵起他的胳膊朝何里的手的方向去。
    明浩的额头溢出细碎的汗珠,这很夸张,“雨晨,我今晚有点不舒服,想早点回去休息呢。”
    卫羽晨有些沮丧,“我的运气真不好,本来打算请你喝我的宝贝酒的,看你不舒服,我只有跟何里去喝二锅头了,‘不醉乌龟’了!”卫羽晨又对何里介绍道:“他叫洛明浩,也是我的朋友,虽然他是我在我的酒吧里认识的,这段时间来我越看他越不像玻璃了。”
    “哦,这样很好啊,那就得找个女友结婚算了。”何里轻描淡写地说,“老往gay吧跑,一辈子都别想找到女朋友了。”
    何里不屑地扬起嘴角,转过身去,耸耸肩,音高八度地说:“兄弟,去尝尝你所谓的精神玉液。”何里的语气里有种没有针对性的嘲讽。
    卫羽晨向明浩叮嘱了一句“路上小心”後,手黏在何里宽阔的脊背上进去酒吧。
    明浩的视线仍然留在何里走过的路线上,微微迷醉,微微刺痛,微微不安。
    明浩使劲摇摇脑袋,死咬住下嘴唇,心里一阵怪异的悲凉,这种感觉在他以前的精神世界里从未遇见过。
    他心想:何里肯定很看不起我,他看起来是那麽高贵富裕而有气质,不可遏止的光芒,而我像个失去了马戏团的小丑一样可笑。。。。。。我只是自卑,只是被他的不屑和嘲讽的眼神所刺伤,只是因为这样,我不是爱他,他是男人,我也是,不可能有爱情的。。。。。。再者,他太优秀,每个人都有爱美的本能,我只不过是突然像欣赏一件艺术品和法国庄园一样地欣赏起他。。。。。。




(六)公园忘却,花园忆起

  明浩内心酸楚地走到街道中心的一个三角花园里,选择一条长椅坐下,长椅後面是几株纤瘦的腊梅,在昏黄的街灯光线里,腊梅花残缺的肉体显得更为凌乱和触目惊心。
    幽暗的香气像在冰箱内冰冻了九个月多月後才被拿出来。
    明浩闭上眼,整个头颅朝後重重地垂吊著,在凄凉的夜风里微微颤动。
    他突然想起3岁的那年,郭爱梅带著他在一个不知名的公园里游玩,路过一个竹桥时,他低头看到一个泛发油光的一元钱硬币。他问郭爱梅要不要把钱捡起来,等著失主。
    郭爱梅摇摇头,告诉他别去管别人的闲事,否则最後总会受到误解和伤害的。
    明浩对著郭爱梅瞪大眼,一脸不解和愤怒,他放开郭爱梅的手,蹲下身,捡起地上的硬币,紧接著不是“等待失主”的幸福,而是一个美味的冰欺凌狠狠地砸在他的脸上。
    最大嫌疑犯是一位身著儿童西装的胖小孩,他朝明浩跑过来,夺过他手上的硬币,满口火药味地告诉明浩这是他刚才设计的一个陷阱,只有笨蛋和瘪三才会贪图这一块钱。
    胖小孩身後不远处的一大群同夥指著郭爱梅和明浩肆意讽刺起来。
    郭爱梅来气了,满嘴粗话地跑过去,决心要给那帮小混蛋每人一耳光。
    结果,寡不敌众,郭爱梅的裙子被那帮发狂的小孩扯了下来。这让偌大的公园里顿时爆生出尖锐的嘲笑,像璀璨的烟火在明浩心里最隐秘和脆弱的地方升腾,散开,如此魅力,如此疼痛。
    太靠近烟火的燃放点,必然会被刺鼻的火药渣和自卑感埋葬。
    从那以後,明浩再也不会去那个公园,包括其它较大型的公园。
    现在想来,“公园恐惧症”是多麽滑稽可笑,它竟然存在了那麽多年。直到明浩今天坐在一个小花园里才明白,也只有鲜花树木丛生的地方最适合俯瞰人生刚剪辑完的一组记忆片段。
    自己才是自己的《生活》的最佳观众!
    明浩不自觉地哼起了理查德.马克斯的Right Here Waiting,“Wherever You Go;Whatever You Do;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忽然,一个苍老的声音打断了明浩薄薄的歌声,“我可以坐在这儿听听你的独唱吗?”
    明浩没敢睁开眼,他知道裂口的尴尬会在他的视线触碰到陌生人的视线时一触即发。
    明浩坐正身子,手搭在大腿上,指尖在裤面上刮出隐隐约约的声音,“我只是无聊唱唱而已。。。。。。”
    “无聊唱唱而已?!”老人暗哑的声线里漂浮出一些重金属质地的兴奋感,“我已经觉得很棒了,真的有那首歌所需要的味道,如果用优雅的钢琴声陪伴的话,我想应该是近乎完美了。”
    “您在和我开玩笑?”明浩睁开眼,眼睛的余光被老头的微卷的白发所吸引。
    明浩发誓,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某位老人把白发演绎地如此具有艺术气息,完全可以把他的头发拿去博物馆做展览。
    但愿这不是头套!
    老人露出很慈爱的微笑,欲言又止,过了将近1分多锺,老人才缓缓启开干枯的嘴唇,问:“这麽晚了,怎麽还在这儿吹冷风,是不是心里有什麽难过的事情?”
    明浩定定地看了一眼老人,拉下眼皮,吸了吸鼻子,还是没有勇气告诉老人实话,只是摇摇头。
    “我从你的歌声里听得出来,你糟糕的心情不是一两天生出来的,是日积月累的沈淀。”老人的手放在明浩微微拱起的手背上,继续道:“如果你觉得我是一个好人,可以告诉我。我反正是可以为了那些漂亮的年轻人推掉那堵名叫‘年龄隔阂’的墙壁,尽管那堵墙可以让我经常性地倚老卖老。”老人做了一个俏皮幼稚的神情。
    明浩沈思了一会儿,深吸一口气,强硬地从嘴里掏出一句话:“喜欢一个人是什麽感觉?”
    “哈,这个问题有趣,以前我只在小说中见到这样俗套的情节,现在真的被人问起,倒有几分趣味儿。”老人突然沈下脸,转而问我:“你今年多大?”
    “90年的。”
    “难怪,正是少男怀春的时候,像你这麽干净的男孩一定还没经历过轰轰烈烈的爱情吧?记得我年轻的时候爱上过一个比我要高,家境要富裕得很多的千金。。。。。。我们很容易相爱了,也很容易分手了,其中不仅仅有双方父母带给的压力,更多的是我们自己的一种不相信。这种‘不相信’叫深爱。”老人的眼在灯光下发出较灯光更浓稠的光线。
    “深爱?但你们分手了啊。”
    老人笑笑,起身,在明浩的面前自转了半个圈,“是,深爱,因为我们太过爱著对方了,所以我们一直在想尽办法抓住对方,所以一直在想尽办法从对方的身上剖析出‘对爱不忠’的证据,所以我们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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