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腹黑遇上鬼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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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腹黑遇上鬼畜-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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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当腹黑遇上鬼畜文/苏绒烟
内容介绍:

      屌丝版:
  这是一篇关于一对雄雄大盗笑傲江湖的爱情那个故事。
  也可以当作是“一口锅引发的血案”的奇情轶事。
  故事的开始,受害者,啊不,是主人公,是一位名唤五六懒到天下第一的绝世神偷,身边永远跟随忠诚饲主大花,两人你浓我侬夫唱夫随,过着神仙都羡慕的逍遥生活。
  某天,高富帅那时带着一口高级锅从天而降硬生闯进两人的生活做起了第三者。
  哦,现实版的罗密欧与罗密欧,不对,是奥德赛与奥德赛激|情上演。
  为了争夺主人公五六的永久饲养权,大花与那时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惨绝人寰的争夺战。
  于是,因为那一口高级定制锅而引发的血案,从此拉开了帷幕~~~

  文艺版:
  纠结了两代人的命运,家族,情仇,恩爱与背叛,命运编织出一张巨大的网,网罗了所有人的命。
  出身贵族的他,因为命运,从此拥有了被互换的人生。错位的命运,阴谋勾划的未来,情人的爱与背叛,陷于欲望纷争中的三人,能否找到自己的未来?
  当血缘牵系的两人举枪对峙,正中眉心的子弹,能否带来最后的温柔?
  现代版江湖恩仇录,命运之轮,从此开始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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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回 一

  我叫五六。
  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五六。至于这么奇葩的名字是如何而来,那要追寻到我的养母花娘十八年前把我从孤儿院领回家时说起。那时候,我记得,孤儿院里收留了十七个小孩,按照年龄大小一字排开,正好一到十七。
  于是,领我回家后,花娘就说,小五啊,看你长得人五人六的,约莫以后长大了也是个祸国殃民的主,名字自然要个性点了。所以,你就叫五六,贴切不?
  我翻翻眼皮,算是答应下来。反正嘛,不过是个代号,那么较真干什么?
  麻烦。
  我是个男人,地地道道的男人,这个不用怀疑。至于爱好什么的,那边在看的姑娘自行想象吧,那种麻烦的事,我才懒得去想。说到这,约莫大伙该看出来了,我这人没多少优点,也没什么个性,最突出的,也就那么一点坚持,怕麻烦。
  其实,说白了,就是懒。能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十六岁那年一校花跑来表白顺便一道去开了房,我往床上一躺眯了眼正准备等着享受时,小姑娘啪一耳光呼到我脸上了。
  “尼玛五六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尼玛我先表白我来开房我帮你洗澡,尼玛就连你衣服都是我帮你脱的,现在尼玛居然往床上一挺尸干等着就完事了?尼玛老娘没兴趣奸尸!”
  校花姑娘一口气吼完甩甩膀子扬长而去,留我一个人光溜溜躺床上各种凄惨。尼玛,好歹帮我把衣服穿回去再走啊!
  后来,花娘不知道怎么听说了这事,还特纠结地盯着我看了十分钟。
  “五六,你果然是朵奇葩呢。知道当年为什么要领养你不?因为我下地前在树上看了你老半天,你说你个熊孩子,苍蝇落脸上趴着你拿手挥走不就完了?居然还懒得动,只在那光顾着眨巴眼,差点没笑死我。那会我就觉得你挺逗了,怎么能长了这么多年没长进不说还越长越回去了?”
  而大花听说这事后足足笑了我一年。
  “五六你果然是个人才。以后我看你也别找姑娘了,干脆找爷们得了,保准你从头到尾不用自个动一动。”
  大花,啧啧,光听这名字就该知道花娘的取名恶趣味实在是入骨三分,我反正是懒得再吐槽了。大花是花娘的亲儿子,全名花非花,大我一岁。虽然我懒得承认,但不得不说,他非常无赖地继承了花娘的所有优点。高了我那么一点点,身手好了我那么一点点,连带着一张脸都比我帅了那么一点点。不过,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不如我们家十二好看。
  当时大花一听就不乐意了,说什么也要去看看我口中那个只能天上有的美人十二。我拗不过他,只能皱着眉头陪他去爬了一回墙头。那会儿十二已经坐在轮椅上了,人也瞧着有些让人心疼。大花看了一会,脸皱成了包子。
  “五六你是人不是啊?拿我跟一瘫子比?”
  我第一次特没怕麻烦地跟他较了回真。
  “他就是瘫了也比你好看。”
  结果,大花就特不客气地把我一脚踹下了墙头。
  后来?
  后来我懒劲一上来,就趴地上不起来了。大花也没辙,只能悻悻地下墙把我扛回了家,一路上跑得跟草上飞样。
  “五六我告诉你,就算他真比我好看,你也不能多看他一眼。我这么好,伺候你吃喝拉撒,给你洗澡,帮你穿衣,床上也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地,你上哪儿再找第二个去?你个小没良心的要是敢跟他跑了,我这辈子都不放过你。”
  我嗯哼两声,懒得搭腔。
  其实,在我这有限的生命里,唯一的愿望就是能舒舒服服懒懒洋洋地过一辈子。能不动就不动,能不吃就不吃,就趴一暖和地儿,晒着太阳睡大觉。要不是不喘气会死人,我真想连喘气都省了。什么梦想啊追求啊恋爱啊,太麻烦。
  结果,老天跟我开玩笑,塞给我一个精力过剩的花娘,又顺手塞给我一个精力无穷尽的大花,还有一个需要不停上窜下跳的人生。
  上窜下跳,没错。
  花娘是个贼。喂喂,那边的,别当成是镇日里压着马路挤着公车顺手牵羊的佛爷啊,那种贼,太没有技术含量,上不了台面。花娘的这种贼,是飞檐走壁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足迹遍布全球的高级贼,专偷能改变命运云云的高端产品的高级贼,是天下贼子们要顶礼膜拜的皇帝级别的高高高级贼。什么钱包啊钞票啊黄金啊钻石啊,入不了咱们的眼。嘛,如果那钻石能超过十克拉并且世间罕有的话,那是可以考虑的。
  所以说,俗话说的好,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花娘都成贼界的大姐大了,身为她的儿子的我们,当然也不会除外。好吧,我坦白,是大花牛逼,我傻逼。
  犹记当年方出道,花娘给了项现在看来实在是拿不出手说不出口的简单任务,就是去一人家偷他们床头柜上的闹钟。简单吧?谁觉得简单谁傻逼。那家人作息时间准得变态,闹钟定在清晨六点整,恨不得闹铃一响就全家出动。花娘更绝,居然要我们两个五点五十八时进去偷。放眼现在,两分钟的时间我偷十个出来也没问题,不过那时候?
  尼玛我才十五啊啊啊!
  花娘可不管我是十五还是五十,眼一斜就给了我一记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偷出来就算你们两个过关,以后自己选。偷不出来?哼哼,五六,你准备每天跑马拉松吧。”
  算她狠!
  至于后来的过程嘛,反正就是大花用三十秒拿出闹钟我负责在旁边喊加油,结果因为高兴过头忘记把闹钟关上又不小心因为我懒得再跑,于是一分半钟后闹铃一响,那家人炸了锅。
  “啊,贼啊!”
  彼时,我们两个正悠哉乐哉地站在墙头上准备用比较潇洒的姿势往下跳,被那家女主人拔高的嗓子一喊,我一激动就从墙头上摔了下去。
  怎么说也是第一次出来偷东西,说不紧张是假的。大花下来后一把拽起我就往家跑,我被拽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烦了,甩开大花的手就四仰八叉地躺回了地上。
  “不跑了,累死了。要抓就抓,打死我也不起来了!”
  大花被我气得够呛,踹我一脚后认命把我扛起来一路扛回了家。现在想想,好像就是从那时候起,大花有了随时扛我跑路的习惯,也有了帮我善后的下意识动作。期间大花抱怨我重得像头猪,我还乐,说,我这是免费帮你锻炼肱二头肌呢,你还毛病了。
  结果大花一不小心锻炼过度,造成了日后随时想要就一把抗了我扔上床化身禽兽的不堪局面。
  唉,老祖宗的话错不了,自作孽,不可活。
  以上。
  所以,在某次滚完床单后,我扶着毁了一半的腰特真诚地跟大花提出了想要退休的建议。
  大花翻个白眼,一爪子呼上我屁股。
  “熊孩子你敢更懒点吗你!二十郎当岁就给我提退休?胆肥了是吧?花娘下个月生日,拿不出好东西来等死吧你就!”
  我眨巴眨巴眼,特努力地逼红了眼眶。
  “是不是只要拿出像样的贺礼了,就能退休了?”
  大花咧咧嘴,露出一口白灿灿的牙。
  “你要生个仨俩的,我一准让你退休。”
  尼玛!
  ------题外话------
  亲,还记得当年苏氏坑里的小十二吗…。
  


☆、章回 二

  太阳当空照,大花对我笑。
  小鸟说,早早早,真该回去睡大觉。
  于是,我就换个姿势继续缩回被窝睡大觉。没办法,头天夜里大花把我玩到死过去又活过来,最后似乎连脑浆都被他狠狠蹂躏了一通,都被玩成这样了要还能起得了床那才真不是人。
  是神。
  反观大花,一大早就神清气爽地钻进厨房准备他所谓的爱心早餐,高兴了还哼上两句,哪里有半点纵欲过度的衰样?所以说,人比人真是能气死人。
  我倒是可以理解杀人犯的心情了。
  这天,是农历十一月初一,距离花娘的生日还有三十天整。黄历上说诸事不宜,需韬光养晦,所以我就特心安理得地准备睡过去。
  结果,悲催了,睡不着。
  但,别以为我会就此起身。本着能躺就不坐,能坐就不起的基本原则,补觉无望的基础上我选个最惬意的姿势,赖床。当然,也顺便拿眼刀去戳那奸夫。大约被戳得厉害了,奸夫大花一转身,白花花的屁股硬是让他画出个波浪来。
  “等着,快好了。”
  还不忘抛个媚眼过来。
  我默默低头伸手去摸枕头下藏着的匕首,准备自剜双目。
  现在住的这所公寓,是大花十八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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