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腹黑遇上鬼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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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腹黑遇上鬼畜-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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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点头,没有人可以夺走,神也不行。
  那时,是神。
  我?
  我叫叶修砚,今年二十六岁,是个喜欢被男人干的变态。
  并且,现在就被男人干着。
  


☆、四十一

  醒来时,第一反应是,啊,居然戳脖子都死不了。第二反应是,唉,哥哥你可不可以动作幅度小点?这么个动法是会死人的。
  第三反应就是,哦,原来已经没法说话了。
  那时在我背后,看不见他的脸,可他压在我蝴蝶骨上的手可是往死里的凉狠。
  都说人在极度愤怒时四肢是热的,而极端的恐慌下,手脚是凉的。可眼下是在办着事,冰火两重天什么的,真是苦了他了。
  转念一想,忽地又让我琢磨出来,感情是怕我真死透了才用这么种滑稽法子让我醒?
  哥哥你可真能耐。
  啧啧,居然是被疼醒的,真有创意。
  东想西想的,倒没发觉那时是什么时候退出去的。回过神来时,我已经被掉了个躺在床上了,正面对上的是一张平静的脸。
  真厉害,明明都气得方寸大乱了,还能面瘫样,到底是用了多大气力才轴住自个儿的面部神经?
  “声带被你那一刀捣烂了,满意了吗?”
  不满意。我要捣烂的是颈动脉,碍着声带什么事了?还有,绷带缠太紧了,脖子挤得难受。
  “平日里再怎么任性我都随你,想要杀了我,我的命就给你。但是,谁允许你拿自个儿的命开玩笑了?没有我的允许,包括你自己都不能拿走你的命。”
  所以我就说嘛,我的命都不是自个儿的,真是…
  悲哀。
  不过,眼下没法说话,我也懒的说,也没得说了。我死,你不允许,那就瞪大眼看着吧,一千种死法里总有一种被我试验成功,有本事你就想出一千零一种法子来制住我啊。
  这会的那时,却跟我肚子里的蛔虫样,居然就能猜到我在想什么。
  “还在想着怎么自杀?你完全可以试试看。你敢试一次,我就在花非花身上捅一刀,你死不了,他却可能会死。不要想着找法子支走他,两年前我派去的医生救他一命的同时已经在他身上植进了追踪器,就是他跑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我的视线。”
  那时你不是人。
  那时忽地就笑了。
  “如果一个花非花不够,再加一条人命做筹码,好不好?”
  这个时候的那时,有着那日我从树上偷窥进黑色房间时瞧见的那个那时的身影。温柔地残酷着,谈笑间有着让人战栗的畏。
  那时从桌上拿起了一把匕首。嗯,如果他手法够准力道够足,我是不会感觉到痛的,死得也算比较舒坦。
  哈,开个玩笑,这辈子最不可能的幻想就是他那时拿刀捅我了。
  他把匕首扔到了我面前。低头大略扫了一眼我就知道了,这是当初在山里六九甩来的那把,刀柄上有篆字的花纹。
  其实,这把匕首是我老爹的,随身带了很多年,喂足了精血,所以刃口阴寒又锋利。弟弟出生那天,老爹把刀子送给了弟弟当礼物。
  刀子在六九手里。
  或者,我们干脆这样来说好了,两年前,当我发觉六九其实是死里逃生的叶家人,我的堂弟叶修礼时,我做出了留在深山的决定。
  如今倒好,本该相亲相爱的弟弟,成了情敌,还有牵制我性命的定时炸弹。
  情敌?当我什么都没说。
  “当初让他去见你们,为的就是给你提个醒,时候还不到,尽量自保。聪明如你,也该猜出他的真正身份。六九,叶修礼,二十二年前被我从叶家火海中救出来,换了身份后送去赫家做了养子,顺便发挥他身为一枚士卒该有的作用。”
  兄台,怎么说他也是我堂弟,可不可以在提及他时不要说得这么没人情味?你怎么不连带着说他暖床也不错?
  忘了忘了吧,我什么都没说。
  哦,对,我就是什么都没说,现在已经是准哑巴了,你说句给我瞧瞧?
  “想不想知道他现在什么样子?”
  不想。我心里自个儿弟弟早死了,那个没有一块长起来又顺便帮别人暖床的家伙,跟我没关系了。
  我们不熟。
  那时可不管我熟不熟,自动上前来捞起我身子就往外走。虽然我只是伤到脖子没缺胳膊少腿的,可是…
  可是大哥你先给我穿件衣服行不行!
  答案是,不行。
  尼玛,我居然就那么光明正大地一路遛着鸟进了地下室!好吧,其实没那么夸张,外面还披了件浴袍。可这跟没穿有什么分别?里面空荡荡的不说,这装扮摆明是在讲我刚刚跟你们老大办完事!路上往来的守卫们虽说看见了也立马别过头去当看不见,我还是有种想要把他们的眼珠子挖出来捏碎的冲动。
  然后,在地下室里瞧见了被绑成耶稣受难状的六九。
  哦,准确地说,是我弟弟,叶修礼。
  说起来,我其实对一个光着身子绑在十字架上的弟弟没什么兴趣,大家又不熟,他还当我是该诛的情敌来着,更何况,他的腕子上还有横七八落的伤口,怎么看都有种微妙的暧昧感。
  说那时喜欢重口味什么的,我真是一点都不意外。
  “当他背着我偷偷开了那一枪后,我便把他锁了进来,用你爸爸留下的那把匕首,在他胳膊上划一道,然后,让他安静地听自己的血滴声,以便来欣赏着死亡来临前的快感。可是,你知道的,血小板凝集总是那么地快,而我要做的,就是在他伤口自动止血后再来一刀。”
  那时,你敢更变态一点吗?
  我别开脸,坚决不看。血淋淋的东西,向来让我反胃。那时却不准我不看,生硬地从背后环拥住我,手也蛮横地钳制住我的下巴逼着我去看。
  坦白来说,一条血淋淋的胳膊,有什么美感?
  “花娘死不死,我无所谓,但是你不开心,那就有所谓了。这个世上,除了你,没有人可以忤逆我。他忤逆了,下场就不会太好。但是,我不会让他就此死掉,那太仁慈。现在,修砚,叶修礼的命就攥在你手里,你要怎么办?”
  本来像是踩着死神尾巴的六九,听到修砚两个字时却挣扎着抬了头看过来,眼里有的,除了愤怒,还是愤怒。
  所以我就说嘛,就算我们俩是兄弟,也没见得有多亲。
  我弟弟,早死了。
  “他是叶修砚?那花非花,是谁?”
  嘶哑的嗓音,真是跟我这哑了的人有得一拼。
  “无关紧要的人。”那时伏在我耳边轻笑。
  笑就笑,吹气什么的,可以免了不?
  六九也笑了。
  “呵,原来你一直在骗我。我以为你爱的是叶仲文,实际上是叶修砚。你从来都不相信我。”
  “正是因为我相信你,所以才更坚信如果你知道他是你哥哥,你会第一时间杀了他。”
  尼玛,说话就说话,别咬我耳朵!
  “修砚,想好了吗?要他死,还是活?”
  那时候,我唯一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那时在把好人证戴了十几年后突然又在我面前换上了本来面具?为什么宁愿让我更恨他而说出一切事实而不是继续扮演我幼时记忆里的好哥哥。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我第一次的自杀未遂让他惊恐到六神无主方寸大乱乃至彻底忘了前三后四的行事风格乃至整个事态最后完全失了控。
  都说爱情能让人疯狂,神如那时也免不了俗。
  他爱我,爱到疯魔。当我安全时,他就是神。
  当我崩塌时,他也跌进了深渊。
  原来他从来没有骗过我,他的力量,只来源于我。
  当我可以重新爱他的时候,是在我们坠入海底的瞬间。
  可那个时候,我想到的,是他的弱点,成了我最后一张王牌。
  那时,你输了。
  


☆、四十二

  后来,六九肯定没死。
  开玩笑,如果他死了,那我怎么死?
  不过,话又说回来,死罪难免,活罪难逃。他杀了花娘,我总不能让他太舒服。所以,把他从架子上解下来并且包扎好伤口后,我示意那时可以继续将他关在地下室了,当然,手脚带着铐子,一天十分钟的放风时间。
  这种结果,我觉得,令人很兴奋。
  至于我?
  自然是开始了被圈养的生活。那时是个合格的饲主,上上下下把我伺候得舒坦,当然,夫夫生活也很和谐。那时好像要把攒了二十多年的用度一气儿消耗完样,一天二十四个钟头里,我会说有十二个是用在啪啪啪啪上吗?
  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我一直享受着,当然,被干到指头都废了时不算。
  但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的是在六九每天到院子里放风时跟那时来一发,尤其喜欢趴在偌大的窗户前来一场真人秀。六九当观众,某种程度上来讲,会让我快感加倍。
  我也不会告诉你,看着六九日渐扭曲的脸时,我是有多么地兴奋。
  反正我已经是个哑巴了,想说也说不出来。
  对于我哑掉这事,那时沉默了三天后鼓捣来一仿生发音器,一端塞耳朵里,剩下听诊器样的东西直接贴脖子上。我试过张嘴说话来着,结果嗓音就跟变了调的八音盒样,诡异地高亢且尖锐,不是人类的耳朵能享受的质感,但好歹能让我开口说话。用了一次我就表示还是做哑巴来得让人舒坦。
  那时却不依不挠。
  其实,他那点小心思我能不知道?还不就是嫌我床上一点声都没有,感情就跟奸尸样。没声这事,他肯定特嫌弃,否则也不会每次都拿手指头来狠狠戳弄我舌头。
  后来实在抵不过他,回头再办事时就戴上了,可好,叫了两声后直接导致我瘫死床上三天爬不起来,那时却滋润得像是迎来了第二春。
  第四天上,能爬起床来后我办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害人不浅的玩意拍烂了扔进马桶再也不见。
  然后那时又弄回来一箱子。
  尼玛。
  你赢了。
  以上。
  这就是我们俩的糜烂生活,嗯,异常和谐。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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