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腹黑遇上鬼畜》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当腹黑遇上鬼畜- 第2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假如,花娘支我南下,不是为了救我,而是为了救五六,怎么办?
  答案是,我猜错了花娘。
  设局引我南下,为的,是引开叶修礼的视线,让本该针对五六的杀戮转嫁到我身上。不,应该说,当年她去孤儿院领回五六时早已经知道五六的真实身份。这二十年里,她明知故犯,让我冒充着五六的身份苟且度日。等到风声真正潮涌而来后,她决绝地抛弃了我这枚卒。
  第六个Bug,成型了。
  她说,我是她的骨肉,我姓花,叫非花。天底下,有哪个做母亲的会狠心到为了一个毫无渊源的外人而甘愿舍弃自个儿骨血的性命?
  亦如多年前我抱怨花非花三个字太难听时她给出的解释样。
  她说,花非花三个字,只属于你,刻在你骨子里。
  如今再想,其实答案也就在那三个字里。花,非花。姓花,可是不是花。
  我不是花娘的亲生骨肉。
  突然就能讲通了。一个母亲,不会狠心到为了一个外人而舍弃自个儿骨血的性命。同样,一个母亲,完全可以为了自个儿骨血而舍弃外人的性命。
  我跟五六,到底还是有一个是她的亲生骨肉。
  可惜不是我。
  至此,所有的线慢慢汇集成一条,我要的,答案,真相,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二十五年前,花娘生下了叶家未来的当家叶修砚后离开了叶家不知所踪。襁褓中便没了母亲的叶修砚,身边还有一个宗家里的那哥哥护在左右,感情,想必很好。
  叶修砚长到四岁时,弟弟叶修礼出生。却在不久后,家族受劫,家破人亡。叶修砚与叶修礼被人分别救出了火海,并且从此分离。叶修砚不知道自己的弟弟还活在世上,叶修礼却一直知道自己的哥哥活着,甚至还当成了自己最大的敌人。
  一年后,花娘经那时授意,找到了孤儿院中的五六,领回家中,却刻意隐藏了他的真实身份。同时,叶修礼在那时的抚养下扭曲地成长起来。
  之后整整二十年里,那时分身乏力不能把叶修砚带回身边,却暗中一直与花娘保持联系。叶修礼一直留在那时身边,时刻被监视着,也时刻被控制着,却依旧生了贰心想要除掉自己的亲哥哥。那时留下他,除了做奴隶,恐怕更大的用处是为了除掉赫家而埋的棋子。同时,为了保证叶修砚的安全,私下里大抵与花娘策划好,故意误导了叶修礼,让他以为叶修砚是我花非花。
  于是,有了这一系列似是而非又啼笑皆非却真正让我身心俱灰的阴谋与算计。
  这些,都是丝丝缕缕的线串接后成型的片段,我的心在说,那不过是自己被害妄想症的具体表现。
  脖子上顶着的脑袋却在说,推翻所有公式后剩下的这一个结论,反推回去时竟然是该死的吻合事实。
  事实上,在那几日的被迫昏睡接近尾声时,高速运转的大脑终于推翻了儿时经历变故后为了自我保护而设的围墙,围墙后藏着的所有秘密的开端,汹涌而出。
  那开端,是这秘密之环的起点。
  那开端,是一幢异常幽深的宅邸。
  


☆、章回 一

  现在开始,由我来讲述这个冗长却又沉重的故事。
  我是那时,字海之。
  觉得好笑,对吗?一个活在当下的人,却有着古板如八股样的名字。没关系,你们可以尽情地笑,因为纵是我,也憎恨着这个名号。
  它是一道枷锁,夺走了我所有的自由。
  也是一道烙印,自出生起便烙进我的骨血,如影随形。
  我出生在一个古老的世家,因着时间的洪流,再名贵,也被迫选了宗姓的单字而作为可笑的延续。那,那家,宗族里的末枝,真正意义上的宗家。
  不是本家。
  本家,是叶姓,而宗家除了如同谋士一般的那家,还有侍卫赫家。三家紧紧相拥,为的只是延续宗族百年的荣耀,可笑又悲哀。
  自出生那日起,我的命运便被写在了族谱之中。我是一众人的主子,却也注定是叶家人甚至是整个宗族的奴。我的存在,只是为了延续。
  没有自我,只是延续,延续着那早已名存实亡的族规。
  我的命,不是自己的。
  多么可笑,一个活生生的人,却终生不能为自己而活。压在我背上的,是层层叠叠的荆棘。已经不再仅仅是重担,那些附加,刺破了我的皮肉,蚀骨蛀心。
  不是没有想过反抗,可悲的是单薄如我,没有强大到可以对抗整个宗族。呵,我甚至连对抗自家的长辈都是空谈。
  我的命,不是自己的。我什么都做不了。
  那个我该称呼一声父亲的男人,平生里最喜欢做的便是玩弄人心,那人心里,也有一颗属于我。他喜欢看我在边缘里苦苦挣扎,然后适当地推我一把让我坠入深渊。
  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那时,不要怨这个世界对你不公。当你足够强大时,你才有资格令世界不公。
  有些时候,其实我很感激他。因为在我疯狂的时候,籍由他的手,让我疯魔。
  直到我跌跌撞撞地进了青年期。那个雪莫名多纷扬的冬日里,我遇见了从小便被告知但从来不曾见过的叶家少主。
  那时候,是我无数次与父亲抗争后再度惨败的一天,跪在雪地里太久,意识都飘渺。自然是冷的,可比起心里的茫然,那点冷,也不过是为了提醒自己输得有多惨烈。
  然后,那个孩子就那么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我的视野中。那么干净的一个孩子,眼睛亮得像块烧灼的碳。我想不通,为什么在这种泥沼样的深渊里,会有这么干净的孩子降生。
  却又忍不住觉得好笑。太干净的孩子,必定会弱小到无法自保。而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不过是死路一条。
  最重要的,太过干净的东西,总会让人忍不住去抹黑了,毁掉。
  譬如,心理已经扭曲的我。
  那个孩子却不知道自己遇见的是一头带了病态的狼。他大抵将我当成了自家的宠物狗,笑着凑上来,分享自己最后一块糖,分享自己的名字,分享自己宝贝的手套。
  他甚至跟我分享了自己母亲的容颜。
  曾经隐约知晓,叶家少主的生母,身份是个谜。那个孩子,却毫无防备的将那秘密展现在我面前。
  好似无辜又愚蠢的兔子,自作主张地将自己最柔软的腹部呈现在恶狼眼前。
  而我,只是用了几个惯用的伪笑,便换来了他全盘的信任。呵,他居然还要陪着我一起等着漫长的惩罚结束。
  愚蠢的孩子。
  后来,他递到我嘴巴里的糖,被我吐掉。强行戴在我手上的幼稚手套,被我随手扔去了角落。我的人生,注定是要厮杀的一生,不是柔弱小花的守护者。
  如果在将来的某一天,那个本该成为我主子的孩子变成一个懦夫了,我会毫不犹豫地抹去他存在的痕迹。
  老天却跟我开了个大大的玩笑。
  不过是一面之缘,竟然也叫那孩子对我亲近起来。频繁地跑来腻在我身边,献宝样奉出甜腻的糖,稚嫩的童音叠声地喊着哥哥,哥哥。
  从来都觉得软弱便是无能的我,在某一天经过回廊时,心里忽地毫无征兆地颤了一下。在我扭曲的生命里,第一次因为童稚的笑察觉到原来微笑也可以让人觉得温暖。
  干净的信任的毫无保留的微笑,生平首得的感动,是那个孩子施予了我。
  于是,我找回了那双完全不可能留住的兔子手套,并且试着对那个孩子露出没有任何防备的微笑。
  开始,很难。习惯之后,就成了自然。
  等到发觉已经可以完全适应那个孩子在身边时,我开始尝试着接受他。
  都不曾知道,原来他是那么聪明的孩子。
  很小的孩子,却懂得了察言观色,知道如何分辨谁是真正的好,谁又在假装。知道了,却不说,只对着不同心思的人露出毫无防备的大笑与小心翼翼的浅笑。他谁都不伤害,谁都不嫌弃,并且努力让自己变得更讨人喜欢。
  很喜欢撒娇,却只敢在没人的时候对着自己的父亲略施一二,那一二,也是确定父亲没有被烦事缠身并且心情愉悦时。很任性,却永远接受了旁人施予的一切然后偷着躲起来哭。他没有母亲,却从来不提问关于母亲的任何事,然后永远躲在角落对着项链里的照片哭哭笑笑。
  他只是个孩子,被众星拱月样捧在天上的贵公子,却活得比我一个家奴还要累。
  可是他从来不抱怨。
  直到他来到我身边。对着我,他却变得肆无忌惮。哭闹任性撒娇耍赖,所有一个正常孩子该有的表现,他一丝不落摆了出来。有时候我总在想,到底是什么让那个孩子会如此信赖我依恋我?我找不到理由。而他,一直在用行动笨拙地表示着,我是他的救世主。
  却没有人知道,是那个孩子救了我。
  是他,让我觉得原来自己并没有肮脏到无可救药。
  是他在拯救我,而不是我在温暖他。
  一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切。
  某个瞬间,我甚至开始怨恨,为什么没有生在叶家,为什么,不是他的亲哥哥。那样,至少我可以名正言顺地护着他爱着他,让他能在这个肮脏的世界上干净地活下去。
  那怨恨,在第二年的盛夏变了质。懵懂着的身躯,对着怀中还有隐约奶香的孩子,生了欲望。那是一个正常男人该对女人才有的欲望,却在我对着那个孩子时喷涌而出。
  一直都知道,我的心早已扭曲到面目全非,却终究没有想到,居然可以变态如斯。
  我没有抗拒,并且接受地理所应当。怨恨在悄无声息里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浓烈的狂喜。多么庆幸,我们之间的牵系,不是血脉。
  那一天,我那颗浑沌良久的心,忽地就有了希望。
  我要的强大,再不是愤怒着的强大。我要强大,强大到可以书写自己的命运。我的力量,从此只会来源于他。
  而他,势必要来到我身边。
  我要的,只是他。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