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腹黑遇上鬼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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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腹黑遇上鬼畜-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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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了,我爱着的孩子,爱到想要把他全部吃进腹中,连骨头都想要嚼碎了揉进血肉中。我知道我是变态,更知道,爱他爱到甚于变态。
  不想停下来,可是必须得叫停。离开他的唇时,他的脸上已经多了大片的红晕。情动的,其实不止我一个。舍不得放他离开,可是现在,必须要让他走。
  “好了,走吧。”
  修砚点点头,乖巧得好似先前耍赖的人是错觉样。不过却不肯松开我的手,唯恐我凭空消失了样。我也不挣开,就那么牵着他的手往直升机边走。
  花非花已经早一步先上机了,阿青也坐进了驾驶室,很好。扶着修砚上了机后,他转回身来笑盈盈地二度对我伸了手。
  这次,我没有再回应。
  “修砚,你先走。”
  我的孩子呵,永远都是那般地警醒与聪慧。那一瞬间,他该是明白过来,脸上的笑容也瞬间消失得干净。惶恐与失措,那是我最先看到的回应,他知道,我要抛下他了。
  花非花的反应不错,赶在修砚跳下飞机前抢先一步关上了舱门。修砚在里面,疯了样拍打舱门,花非花试着阻止时,反被胡乱地挥了几巴掌。
  我就站在原处,看着他。
  这一次,我看到了愤怒。他愤怒地拍打着舱门,愤怒地看着我。如果没有眼泪,或许我能接受得轻松些。
  可是他在哭。
  他的愤怒,还裹着浓重的绝望。
  飞机终究还是起飞了,带着我的孩子我的命上了高空。我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远,心都被剜了出来。
  我知道,终有一天会后悔自己今天做的决定。不,不对,我已经后悔了。第二次,竟是第二次亲手送走我的至爱。第一次送走他,耗尽了二十年的光阴才把他找回来。
  这次,会是多久?
  无意里,我好似赌上了自个儿的命。
  再回到书房时,总觉房子空了。还是掀了窗帘来看,外面还是同样的景致同样的人。不过,很快,我知道,很快,这一切就不会再存在了。
  那时与那家祖宅,很快就会从这个世上消失。
  四十分钟后,开始有车队鱼贯而入。而我的悲秋情节也挥霍得差不多了,真正时间刚刚好。当为首的车子停下来时,下来的,是几日不见的六九。看起来气色不错,想必先前几日过得异常舒适。
  他下了车也不急着进来,而是靠在车边眯了眼抬头看。我站在窗内,他在窗外。
  他在微笑。
  六九,叶修礼,同样是我养大的孩子,按照我的喜好成长起来的Doll,这盘棋中变数最大的一个存在。
  一个,次品。
  我也笑,松了窗帘,隔断他的视线,然后按下手中控制器的按钮。
  爆炸,会从大门开始。当初在检修老宅时,顺手在四周埋下了足量的炸药。得益于阿青的精湛技艺,点爆后会如同骨牌样次第开始而不是瞬间将一座宅子轰成粉。而那点间隙,会是我逃命的一丝生机。
  这一场爆炸威力不错,辉煌了近百年的宅子碎成了粉,被宅子栓了一生的仆人们也轻松走上了来生路。我逃出来坐进了宅子外不远处的车内,有些狼狈,却轻松了不少。
  那宅子那人同样拴了我半生,如今没了,我解脱了。
  不过那轻松也只维持几分钟而已。一场算计好的爆炸能炸死所有人,但不会轻易抹掉六九。棋才走一半,还差一着。
  所以,在我对着后视镜擦净脸上的尘土时,不意外瞧见同样狼狈的六九从浓烟中跑出来,连带着有更多的车子从远处呼啸而来。
  我是那时。
  怎么可以让他们失望?
  启动车子冲上路基后,后面的人开始追上来。一路都在疾驰,你追我赶的,倒有点好莱坞追车大戏的错觉。不过主角换成我后就有点笑不出来了。平日里习惯了司机在旁,难得摸一次方向盘还要来一场亡命飞车,实在难为我这把老骨头。
  幸亏往郊外走的路上行人不多,这才免了祸害旁人的可能。车子一路尖叫着往前冲,最后还是在被追上前停了下来。我选的路不错,单行道,有去无回的,到了山顶后路也到了尽头,前面,嗯,是峭壁。
  峭壁下面,是很嚣张的海。
  小心翼翼地把车子调回头来时,后面的追兵们已经上来了。也算他们有礼数,知道把车子停在十米开外处。六九还是第一个下了车,满身满脸的土。
  真是平白糟蹋了他的好皮相。
  出于礼貌,我也跟着下了车,懒得动,索性靠在车边,顺便点只烟。想想也觉得滑稽,修砚在身边时,为了顾及他的感受,所有他不爱的东西我全部抛掉,就连烟也坚决不碰一下,好似把那时劈成了两半,只留下好看的。反倒是对着六九时,才能真正得尝所欲,无所忌讳。
  老天真是喜欢开玩笑。
  六九走过来,熟练地点了火凑到我跟前。顺势点了烟,我说谢谢,他居然就红了眼眶。
  “好好的一座宅子,怎么说炸就炸呢。毕竟住了那么多年,总算是个家。”
  规规矩矩地收了手站在一旁,六九说得满腹委屈。
  我倒是乐了。
  “我的房子,你心疼什么?”
  六九眼红得更厉害了。
  “海哥哥,我夺回叶家也不过是为了能有与你平起平坐的资格让你肯正眼看我一下。我比他要强上千百倍,你看到了吗?”
  “嗯,能有资格有胆量暗杀,证明你有能力了。”
  长长吐一口烟出来,我一下觉得周身都懒洋洋地舒坦了。
  “你知道我只是在赌气。明明我才是你的家人,结果你却一门心思全扑到他身上。海哥哥,别气了好不好?咱们回去,你想怎么惩罚我都行。”
  边说着,六九蓦地伸出手来按住我下身,人也连带着凑到我跟前来,眼角泛着水光。
  “好久没服侍你了,回去我们好好做一次,好不好?”
  我眯了眯眼,没忍住,倒是先打个呵欠出来。烟已经到头了,索性按在他脖子上熄掉。他也不躲,乖乖受了,还笑得愈发灿烂。其实比起从前在他身上弄出的伤,这点温度根本是皮毛。
  一想到从前,我挑眉,手顺势撩开他的衣服探进去。不错,那些个小环还乖乖留在原地。恶意掐了一把,六九嗯了声,干脆抓着我的手一路往下。
  呵,好孩子。
  “有时候想你想得厉害了,下面就扎得生疼。那环是你给我戴上的,只有你才能给我摘下来。我不动他,就是疼得厉害了也不碰。我是不是很乖?”
  “嗯,很乖。”
  六九大大开心起来。
  “那我们回去好不好?”
  再掐一把他那可怜兮兮的东西,惹得他一阵激灵后,我满意地收回手来,笑。
  “好。”
  待他心满意足地回到车上后,我也跟着上了车。起火,挂挡,油门踩到了底。
  哦,不好意思,我不小心把档位调成了倒档。
  车胎离开地面时,听着呼啸而来的涛声,忍不住还是感慨了一下。
  海,真的令人厌恶。
  


☆、章回 十七

  我叫花非花,是个贼。
  难得有我主动出场的机会,是不是来点自我介绍比较好一些?支持的请举手。
  好吧,我知道你们都不支持,但是,请求驳回。
  因为现在,哈,我说了算。
  我的故事,其实很长很长很长很长,长到能追溯至公元前771年西周灭亡时开始。
  哈哈哈,开个玩笑,别介意。
  咱们回到正题上来。
  我是花非花,是个贼。虽然做贼不是多么光彩的事,不过在我看来也不是多丢脸的事。毕竟,我老娘是个贼,还是贼界的大姐大,做儿子的继承衣钵也不算错。当然,话又说回来,能把我老娘的事业给发扬光大了,我也觉着脸上挺有光的。
  不过,有时候静下来时,其实还是会多少羡慕些那种平淡生活的。有一幢小房子,养只猫,存一点小积蓄,再有我们家五六陪在身边,挺好。虽然不富裕,至少能安安稳稳度过一生,也算是福气。
  严格来讲,那应该算是我的一个小愿望,只存在心底,没敢提上台面来。你问我为什么不提?傻啊我,那种话一说出来,花娘不打断我三条腿才怪!
  扯远了,再回来。
  其实在我小时候,大概五六岁的光景上,生过一场病,烧得糊涂了,人都差点过去。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后,从前的记忆就没了。一个小孩子,能有多少记忆?没了就没了呗,也没觉得多难过。花娘也不难过,某些时候我甚至觉得她挺幸灾乐祸。当我醒来并且茫然着问她是谁时,她居然能眯着眼笑完然后呼啦甩我一巴掌。
  小子哎,你敢忘了你老娘?信不信老娘打断你三条腿!
  打断三条腿什么的,向来是花娘的口头禅。小时候觉得是她算数不好,大了懂事了才惊觉,花娘,有您那么当妈的吗?还有盼着自个儿子当太监的?
  而真正让我觉得她幸灾乐祸的,是在我明确表示自己完全忘记过去的事时,她笑得跟捡了元宝样,连带着脸都抽了。花了半晌轴回自个儿走形的脸,花娘很大度地表示,没事没事,过去的都是浮云,忘了就忘了,不差那点小回忆。
  所以说,看吧,都说她幸灾乐祸了。否则,你去找找看,世上有哪个当娘的不紧张自个儿子?哪怕真觉得小孩子失忆不算病吧,您多少皱个眉假装着惊讶一下下也好啊!
  总算她还有良心,知道告诉我自个儿名字叫花非花。虽然那时候人小,不过字多少还认识几个。姓花本来就觉得有点掉价了,回头再整个非花,一度让我怀疑她老人家是不是以恶整自个儿子为人生最大兴趣来着。
  等到后来再把五六领回家后,对于花娘起名的功力,我已经无心再吐槽了。
  五六五六,花娘,你够狠。直到现在我都庆幸,当初幸亏没叫五花肉,否则一想着自己怀里搂着一大个五花肉,真是再多邪火也噗哧一下成了烟。
  不举什么的,想想都觉得不能活。
  而说到五六,真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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