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文冬每次向人介绍夏逸群,总说两个人是过命的交情,这个骇人听闻的说法往往会遭到夏逸群的当场反驳,说谁和你过命了,每次打架打不过别人的时候才想起我,根本就是孽缘。
夏逸群个头更高,越过顾文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被高二学生簇拥着的人。那个男孩子身材颀长,穿着自己在演出时常穿的那件藏蓝色的盘扣马褂,背对着教室门口,正专注地听旁人讲话,嘴角微微抿出一道好看的弧度。他的头发被剃得短短的,脖颈稍显纤细,被午后的阳光斜斜晒着,皮肤泛起一层浅金色。
夏逸群脸色变了,赶忙走上前。他的步履急切,以至于越过顾文冬时狠狠地撞了一下他的肩。
顾文冬一个趔趄,站稳了,微微抬起下巴喊:“哥们儿你干嘛呐!”
夏逸群觉得自己心跳不断加速,他拨开人群,一把抓住了闻秋的胳膊。
闻秋吃了一吓,被夏逸群扯着,转过身来。
“不是啊……”夏逸群有些自嘲地笑笑,只不过身量和五官有些相似罢了,前一秒还激动不已的心情瞬间就被泼了一盆凉水。
激动的人变成了闻秋:他认出了眼前这个高大的男生,前不久他们才在江南市见过的。当时这个人就穿着这身校服,站在广场边。——难怪一开始他就觉得校服眼熟。
闻秋觉得眼前这个人是认出自己了,但是他的表情好像又五味杂陈,反而不好开口。
“夏学长,你是不是也觉得他像之航?”莫静怡饶有兴趣地看着夏逸群。这个求是中学的风云人物平日里总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对谁都很和气,但是这种和气里带着淡淡的疏离。只有面对顾家两兄弟的时候,他的情绪才会出现起伏,更像个有七情六欲的人类。
“你说谁像我弟?”顾文冬也走了过来,绕着闻秋转了两圈,“哎哟?还真有点像嘿!你瞧这小眉眼。”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手去拨闻秋身上的戏服,看到里面的迷彩T恤,笑道:“刚进话剧社就想演鲁小海?心挺大的嘛。”
作者有话要说:
☆、第6章
莫静怡在旁看大家对戏,时不时就会交待演员:“再奔放一点!这里可以这样演!没错!要的就是泼狗血的效果!”
话剧社今年打算演的《雷雨》,按照莫导的说法,就是一出家庭伦理年代大戏,肯定人人爱看。到时候文化节上除了同龄人,许多社会人士也会应邀参加,这出戏绝对叫好又叫座。提交到教导处去审核,偏偏又是入选了语文课本的文章,他们也不好驳回。
顾文冬口中的鲁小海,其实是这部戏里鲁大海这个角色的B角。话剧社所有的角色都设了B角,这部《雷雨》也不例外。一来社团成员众多,这样可以保证尽可能多的同学参与社团活动,二来演出当天万一有哪个A角出现突发状况,也有人能临时顶上,不至于开天窗。
夏逸群的性格冷冷淡淡的,参加这次演出纯粹是个意外。某个周五,到了放学的时间,莫静怡跟在同桌顾之航后面心事重重地往校外走,满脑子都在考虑新剧选角的事。她听到顾之航在前面喊了一声,不由地抬起头,正好看到他像只出笼的小鸟一样奔向校门口的两个高个男生。其中一人是顾文冬,另一人便是夏逸群。
莫静怡看着夏逸群,眼睛一亮:夏逸群在体育方面兴趣有限,但是成天被顾文冬拖着凑数打篮球,竟练就一副好体格,比顾文冬看着还要健壮一些。莫导只看了一眼,就觉得他比顾之航更适合演鲁大海。
顾之航问她:“我怎么就不适合了?你上次不是说我个子高,所以让我演的吗?怎么又变卦啦!”
“高有什么用?你那么瘦,胳膊恨不得比我还细,哪里像个煤矿工人?”莫静怡说。“再说,我又没说不让你演,你去当B角么。”
“可是让逸群哥来演就合适啦?你见过那么英俊潇洒的煤矿工人吗?”顾之航还是不服气。
莫静怡笑了,用手里的纸筒敲敲顾之航的脑袋:“No,no,no,年轻人,我说你头发长见识短,你还不信。语文课上是怎么讲的?鲁大海不仅是个煤矿工人,更是工人阶级富于反抗精神的象征。这么一个工人代表,难道不该选个英俊潇洒的人来演吗?”
顾之航气鼓鼓的,但是又对莫静怡这个语文课代表无言以对,只好负隅顽抗:“逸群哥忙着呢,才没时间来演话剧!”
“那就去请他出山,一次不答应,还有下次,一直请到他答应为止。”莫静怡说,“三顾茅庐能请出诸葛亮,我就不信请不动他。”
顾之航没见过莫静怡这么胡搅蛮缠的:“三顾茅庐?得了吧,你三十顾都没用,逸群哥最怕麻烦,肯定不答应的。”
“谁说我要自己去请啦?”莫静怡一脸坏笑地拍了拍顾之航同志的肩膀,“你才是刘备,我是那个横刀立马的张飞,挡住他的去路,绝不让他当场逃跑。”
莫静怡的阴谋果然得逞。按照她的剧本,本是打算利用顾之航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结果顾之航刚开口说想请夏逸群帮个忙,夏逸群看他为难的表情,连是什么事情都没过问,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于是乎夏逸群演了鲁大海,原来的顾之航退居二线,变成了B角。从那以后,每逢社团活动,都能看到夏逸群穿一身藏蓝色的戏服,后面跟着个眉清目秀的顾之航,像个小狗腿一样。顾之航用清亮的嗓子叫着“逸群哥”,坐在旁边拿着剧本,帮夏逸群默台词,以便让他尽快赶上全团排戏的进度。排练新戏时话剧社的人有个约定俗成的习惯,就是以戏中角色互为绰号。这次《雷雨》,连演B角的顾之航都荣获了一个绰号,被大伙亲切地称为“鲁小海”。
饰演周萍的顾文冬看不下去了,点着顾之航的鼻尖:“你去给夏逸群当弟弟吧!我不要你了!”
“你才舍不得呢。”顾之航笑道,“哥,我去给你买饮料!”
“少在这里卖乖啦小跟屁虫!明明是夏逸群刚才说要喝水,你才想起老子!”顾文冬挥挥拳头,打算把弟弟捉过来好好教训一番,谁料顾之航一个闪身就蹿出了教室,灵活得像条小泥鳅。
“小兔崽子!我要喝可乐!原味的,千万别买那个什么香草味啊!”顾文冬追出去时,顾之航已经跑远了,也不知听见没有。
“那个香草味上次我喝了一口,难受了好几天,简直了!”顾文冬一边往回走一边嘟嘟囔囔,“又不是个小女孩,喝什么香草味!”
夏逸群脱了戏服,走过去,象征性地给了顾文冬一拳:“小航爱喝就随他去吧。你长点心,别总说他像个小姑娘。到时候被他听到了,又该和你闹脾气了。”
“知道啦,我也是逗他玩呢。”顾文冬也用拳头回敬了夏逸群一下,笑着点点头。
这年夏天,顾之航去美国念高中了。
顾家父母早就被亲戚说得动了心思,萌生了把两个儿子送出国的想法,半年前已经开始托人查资料、办手续。但是顾文冬说自己马上高三,突然去美国恐怕调整不过来,便放弃了。他倒是很鼓励顾之航去,顾之航见哥哥不去,一开始也不肯,但是临近9月突然改变了主意。
顾之航由母亲陪着,走得匆忙。事出突然,连他的班主任都是开学之后才知道这孩子已经出国去念书,更别提夏逸群了。
顾之航最亲近的人当中,除了家人,恐怕就数夏逸群。他们的交情要追溯到童年时期。那时顾之航长得白净可爱,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母亲王爱梅总爱把他打扮成一个洋娃娃的样子,穿颜色鲜亮的衣服,头发都比一般男孩子要长一些。
某日下午,顾之航与大院里顶淘气的一个男孩闹了小矛盾。那男孩子不占理,便促狭起来,管顾之航叫“小姑娘”,还怂恿其他小朋友一起叫。大哥不在身边,顾之航势单力薄,只好站在那里,眼睛红成个兔子的样儿,更像个姑娘了。
夏逸群从补习班回来,正好路过,发现顾老二被团团围住,似乎是被欺负了,二话不说就冲了过去,把顾之航护在身后,大声呵斥着驱散了那群熊孩子。经此一役,顾之航把这个哥哥的好朋友奉为大英雄,在心里的地位比亲哥顾文冬排得还要高。
从此,只要夏逸群到家里来玩,顾之航都会跟在夏逸群后头进进出出。一会儿问逸群哥你要不要喝果汁,一会儿又问逸群哥要不要吃点心,在学校里发生的芝麻绿豆的事情也要一件一件拿出来讲给他的逸群哥听。
顾之航说的每一句话,夏逸群都会认真给出回应。顾文冬从来不会这样耐心,看到自己的亲弟弟紧紧黏着夏逸群不放,又有点心烦,只好给他取了个“跟屁虫”的外号。
转眼间小跟屁虫长大了,连出国这么重大的决定都不告诉夏逸群,而是选择了不辞而别。
夏逸群听顾文冬告诉他这个消息,却丝毫不意外,因为顾之航仓促出国的原因,十有八九是因为夏逸群。
暑假接近尾声的时候,夏逸群随一群同校的学生去外市参加奥赛选拔赛。这次他参加的是物理竞赛,题目还算容易,他做完之后便早早交了卷。从考场出来之后夏逸群并没有四处闲逛,而是按照老师的要求去等校车。
在事先通知的小广场边站了半小时,夏逸群完全没见到校车的踪影,他甚至有点疑心自己是不是搞错了地方。
和天气预报不同,这天江南市意外地热。夏逸群被太阳晒久了,觉得脸颊发烫,呼吸都有点困难。
正打算把校服外套脱下来,头却先开始犯晕。夏逸群焦虑起来,身体不由自主地倒下去,却并没摔到地上,反而是被什么人接住了。那人好像在对自己说些什么,那声音是悠扬的,带着好听的气音,连同额头上传来的清凉触感,让夏逸群感到安稳。
恍惚之间,又觉得有人把自己挪上了车,再后来的事情,夏逸群就完全没印象了。
校巴行驶在回江北市的路上,顾之航紧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