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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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十案-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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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和大多数京城老人家的做法一样,挑新鲜的给女婿家留了一半,剩下的自己带回来了。不过,老爷子说看着那肉挺新鲜的,闻着可是有点儿酸味,他估摸着是冷库里冻得时间太长了。正犹豫是吃还是扔的时候,警察同志来了。

估计萨斯发生以后,这样的事情不大可能重复发生了。

检验结果,“冻肉”和旅行袋中的碎尸属于同一受害者。

新证据上的刀痕,进一步证实了宋队的看法,而“龙宫”管理员提供的线索,明显直指案情的关键。

警察们分兵几路,一路查附近的大哥大所有者,一路查那种皮箱的销售点,一路查有大号冰箱的家庭。当然,还有一路,老宋亲自抓,去追那“土”字脸的奇人。

就在这个时候,龙潭湖那片的巡警开着巡逻车回来了。下车就叫老宋– 喏,宋队,是你要“土”字脸的吗?给你抓来一个。。。

老宋吓了一跳 – 抓来一个?你小子吃多啦?因为人长一“土”字脸就给抓回局里,这雷是你扛啊,还是我扛啊。

现实世界里,千万别以为警察想抓谁就抓谁,乱抓人是要受处分的,甚至有时候还很严厉。有警察明明把案子办错了也要屈打成招,这里面的案子就不乏怕抓错了人受严厉处分而将错就错的。

照老宋的想法,真有发现谁长“土”字脸又符合作案条件的,也要先监视,再找证据,有了证据再讯问。。。

哪儿能看长相就把人带回来啊。要人家说嫌疑犯长得气宇轩昂加一对猫头鹰似的眉毛,您总不能去国务院把总理带来吧?

人家巡警噗嗤一乐 – 宋队,忙晕了吧,我哪儿能因为长相抓人呢?这小子是有案子的。

什么案子?

杀人案。

阿?

其实,这小子还真涉及一起杀人案,只不过连从犯也算不上。

这案子破得奇快,所以倒值得一说。

那天,巡警的车刚出去,就得到110通知,在某某街拐角发现一具男尸。快速赶到的警察马上开始检验,发现尸体还柔软,旁边扔了一辆自行车。死者只有一处伤 …… 半边颅骨被砸得粉碎,旁边还扔着一块粘着血的水泥板砖,很明显是凶器。

旁边正好有一个卖烤白薯的,虽然吓得够呛脑子还很灵活,说是看见一帮小混混跟这个人口角。小混混中有一个过去就把人家的自行车推倒了。受害人揪住一个混混,不防另一个混混抄起一块板砖照他脑袋就一下,然后一哄而散。

认得这几个混混吗?警察问。

不认识,不过,其中有一个头发染成黄|色的,一个染成绿色的,一个女的。

录完证词,巡警队长抬腿上车,无意中转头一看,远处胡同口有几个人正探头探脑地向这边张望,路灯之下,正有一个黄的,一个绿的,一个长发女的。。。

“去,把那几个叫来问问。”巡警队长叫一个联防过来,刚冲那边一指,那几个人掉头就跑!

人一跑就是命令,巡警和联防们追击的追击,上车的上车,马上开始追捕。

就这么几步路哪跑得了呢,大部分混混束手就擒 – 原来,他们把人打了,但并不知道把人打死了。所以他们跑散了以后,又过来看看风声,如果人伤得轻也就算了,要是伤得重大家赶紧回家打包,上外地避风去。不料,正好给警察们送上门来。

说来八九十年代北京杀人案发案率上升,城建局要负一定责任。

这是什么原因呢?

因为那个时候北京开始大规模城市建设,城建局弄来了大量水泥地砖,结果给本地混混带来极大的困扰。

众所周知,北京混混打架的应手兵器里面,管插和链子锁还要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第一位当之无愧的就是板砖。北京流氓的口头禅是 –

孙贼,过来爷爷拍死你小押厅的!

这拍,只能是用板砖。

之所以北京流氓打架好用板砖,据说最重要的原因是材料丰富。早年北京住宅紧张,各家各户大盖小厨房,结果弄得满街砖头瓦片。瓦是弧形的,外形怪异,发力的时候不容易掌握方向,于是砖就成了最容易普及的近战武器。

其实,板砖流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它是一种适合街巷低烈度战争的有限杀伤武器。

有限杀伤武器的意思是它造成的伤害通常在一定范围之内。北京早年的板砖,主要指的是建筑用红砖。由于当年不重视质量,通常人们把它和单位发的月饼相提并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这种黄土烧制的砖头强度有限,打击在对手的脑袋上通常会造成脑震荡,裂伤或出血,但不会致命 – 力量小的打不死人,力量大的呢,砖和脑袋较量硬度,砖自己就先断了。大家可以看冯巩版的《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里面就有一段包子拿板砖给冯爷开瓢的镜头,十分真实。

对北京的小流氓来说,架是要打的,可再打也是街坊,总犯不着玩命吧?于是,又具有威慑作用,又通常不会弄出人命的板砖,就成了大家的首选。相对于板砖,管插捅到哪儿都可能致命,这就属于无限杀伤武器了,为主流派的流氓所不取。

不过,自从城建局弄来了水泥板砖,板砖的这个优点就出现变异了。

谁听说过脑袋能开水泥砖的?照着用红砖的招式玩这玩意儿,那可是一不留神就出人命的!

于是那段时间经常出现一砖下去双方都两眼发直的事儿。。。

这回,小混混们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大部分小混混是被抓了,但那个黄毛十分骁勇,居然连跳几道围墙,一溜烟儿的跑出一百多米,这才发现街两头都让警察给堵了。

发现不对的黄毛定定神,辨认一下地形,忽然一拍脑袋。他蹦到旁边一个拆了一半的院子里,使劲拍着北屋的门喊:“锉哥,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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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矬哥去半步桥K字楼预审的时候,这位还跟警察叨唠呢 …… 您说,当时我该不该放他进来呢?

该,该,太该了。。。我跟你说多少遍了,你这人怎么这么蘑菇呢?!老宋差点儿打他。

老宋说交待之后他问我七八遍了,都快成心理问题了!

矬哥,就是那位长着土字脸的。

老宋说我没骗他啊。他给那黄毛的小子供毒品的,不放那小子进门,肯定掰了,那小子当场不把矬子送局子里我宋字儿倒着写。不过,放那小子进门,让我们侦察员看见,那不报他一个包庇才怪呢。

矬子听黄毛叫门的时候,就知道坏了。这些日子他是深居简出,连门儿都不敢出,就怕跟穿警服的打照面。结果越怕什么越来什么,闭门家中坐,黄毛还能专门把警察给他送家来。

从他后来那么蘑菇看,他也是琢磨过给不给开门的 …… 不开吧,肯定进去了,开吧,也八成得进去。。。最后,有一线希望也是好的,还是开吧。

矬哥那院儿在左安门大街的胡同里,挺背的,他在那儿算给人家看房子的,要搁平时备不住警察真注意不到这儿。不幸,黄毛跟警察同志属于前后脚,跑进这个院儿,刚好让绕过来的巡逻车看见。

后面的事儿就不用说了,反正是抵赖不成搜查,搜查之后发现,发现之后带走的常规流程。不过,巡警也有点儿奇怪,这包庇的怎么比正主儿哆嗦得还厉害呢?

这么一奇怪,巡警同志就看出点儿问题来 – 这位长得可是够有特色的,这下巴跟河马似的,这眉骨跟猩猩似的,这鼻子跟老鹰似的。。。唉,这不是一个“土”字脸儿吗?

土字脸儿,住的地方离龙潭湖不远。就冲这两点,巡警找老宋来了。

听说是这么回事儿,老宋赶紧道谢 – 虽然只是有点儿嫌疑吧,但人已经带来了,而且有充分的理由。人家这个忙帮的那才叫漂亮呢。

老宋说先让谁谁讯问他一下,别提案子,就敲敲边鼓,让他琢磨。

巡警笑了,说,别管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个,这小子身上准定有事儿。

老宋说为什么呢?

这一路他尿了三回了。。。

讯问之后,负责的警官也认为,这个矬哥的确身上有事儿,还不是小事儿。

这不是无端的事情。老尹提到过一个概念 …… 警察和犯罪分子的较量,是不平等的。第一,双方斗智斗勇警察输一次不要紧,输两次也不要紧,对手只要输一次就全完了;第二,最厉害的犯罪分子一辈子才见过多少警察阿?可一个普通警察一辈子见着过多少罪犯呢?论经验,这罪犯他怎么也比不了警察啊。所以,如果警察不是故意想冤枉谁,在口供出来之前对嫌疑犯也会有比较专业的判断。

等该间接了解的情况都了解得差不多了,老宋决定去看看。

一推门,老宋抬眼就看见一个穿得挺洋气利落的小姑娘,文静秀气并着腿坐在那儿,很有家教的样子,对面是老宋手下一个女警官。从两个人的位置看,这女孩儿是嫌疑犯,可我这儿哪见过这么有教养的嫌疑犯阿?

一问才知道,敢情这女孩儿就是那“一个黄毛,一个绿毛,还有一个女的”里头那个“女的”。底下警察告诉老宋,说今儿这案子就因为这女孩儿起来的,这女孩儿还是个日本籍的。

日本人?老宋一愣,这女孩儿一说话一哈腰的架势还真像日本人,嘴里却是流利的京片子 – “阿姨,我知道你们也挺不容易的。。。”

嘿,这演得算哪一出啊?

原来,这女孩儿是生在本地一个大杂院儿里的,不过她奶奶是日本人,当年日本战败后滞留中国,生下她爸爸后又返回了日本。这女孩儿长到十岁,让她奶奶接到日本去了,按照当地法律入了籍。一晃七八年过去了,女孩儿一家回国探亲,拉了当年的一帮同学街坊小友聚会。不料这些人里头有几个已经变成吸毒打架的小太保了。结果,走在街上一个骑车的速度快了点儿,正好把这女孩儿的裙子剐了,几个小太保为了在女生面前逞威风,一砖把人家拍倒,却不料出了人命。

(上边这个“日籍女子谋杀案”和“龙潭湖碎尸案”一样,都是北京市崇文区真实发生的案件,并非臆造,老宋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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