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从人物关系处理方面来看,我们可以说《大卫·科波菲尔》也集中表现了查尔斯·狄更斯对家庭的看法和理想,无不留下悲惨童年的烙印。
写这本书之前,狄更斯已写出七部长篇和许多中短篇,成为一个声誉很高的作家了(这就难怪书中的大卫看来也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作者)。他的艺术手法也更趋熟练,可谓“炉火纯青”。和以前的七部长篇一样,这本书是以连载方式一章章写,一章章刊出的;所以几乎每一章都可自成一个故事。但和以前的小说不同之处在于:它经过了较长的酝酿阶段。一八四七年,福斯特看了狄更斯的自传后,就认为可以写成部小说,并建议狄更斯这么做。狄更斯答允考虑这建议,但两年后方动笔。这两年里,他当然也对书的情节、主线有过推敲,但按他的风格来看,这并不是他迟迟握笔的主要原因(他一贯信手写去,并无详细计划或固定路子,而是听凭自己创作冲动,在纸上狂舞。一句话,他有主导思想,但无构思)我认为迟迟不动笔的原因是他怕回忆的痛苦。他在《自传》中这么写道:
“我从来没有勇气回到我的奴役生活开始的地方去。我再也没有看见这个地方。我也不能忍受走近这个地方。多少年来,每当我来到这一带,我就绕路而行,以免闻到黑鞋油的瓶塞上加胶泥的那种气味,它使我想起我从前的经历……就是在我的大孩子能说话以后,我从区政府旁的老路走回家时还会落泪。”
要把这段痛苦再现,就像揭开伤疤一样,狄更斯犹豫了。但他终于写了,而且他因着对小人物的无比同情要给大卫和许多孤儿一个较好的或较美的结局。许多后来的批评家常指责狄更斯为了迎合维多利亚时代读者的需要而以大团圆来结束他的著作,因为他们都看到狄更斯在揭露那个社会的腐败、黑暗时有多么深刻、机警,便认为他也一定会以同样洞察的能力和入木三分的笔力来写出他小说中主人公们不可避免的悲剧,但是他们往往失望了,便指责他。我不认为批评家们的指责是苛求,但我总认为这种指责有些太勉强狄更斯。童年的不幸,青年的坎坷,中年家庭的不和,对他刺激太大,他想在小说中创造一个美好世界,又有什么不对?又为什么要剥夺他这份幸福?而且,他那种大团圆虽使成年人看了觉得有点别扭,但他的儿童读者读后不是也从此对这个未知世界有了美好向往并愿为之努力吗?事实上,他的许多以大团圆结尾的小说不都是在我们幼时就被列为最喜爱的读物吗?读他的书,我们可以感到他怀着的热忱,他时刻的爱憎,他好像一直和我们在一起笑、哭、愤怒,我们不能不分享他的感受。一个作家,能令读者与他同喜同悲,还有比这更令他向往的成就吗?
读《大卫·科波菲尔》也和读狄更斯的其它小说一样,人们感到每一个人物——从主人公到没说过话的狱吏——都呼之欲出,栩栩如生。这在很大程度上因为狄更斯极会渲染气氛,方法就是细节刻划。如他在写默德斯通先生给大卫上课时,出了这么一道题:“如果我上干酪店买四千块格洛斯特双料干酪……”只有他会详细写出是“格洛斯特的双料干酪”,可这正好更生动衬托出默德斯通的性格——刻板、有意要为难大卫。他描写大卫的宴会,其中每种菜都描写得丝毫不爽,而这也就更使人感到真切,有如身处其中。你可以指责他太注重繁文缛节的描写,但你不能不承认,如果抽去这些细节详尽的描写,你又怎么能放下《大卫·科波菲尔》几年甚至几十年后,还记得克拉拉、姨奶奶、希普、米考伯,还有那个旧衣商?能这样入丝入扣描写细节,可见狄更斯是一位观察力和感悟力多强的人。他借助他的笔把他的丰富感受告诉了读者,令读者和他一起在喜怒哀乐中沉浮。
《大卫·科波菲尔》出版后,狄更斯达到了他事业的顶点。这本书一版再版,为狄更斯带来滚滚财源,也为他带来更高声誉。狄更斯终于把积压心头多年的沉郁借《大卫·科波菲尔》做了渲泄,在那个“自我”身上,他塑造了他的童年梦想——不屈不挠,努力奋斗,成为作家,拥有爱妻的温暖的家。
但是,生活就是这样讽刺人。狄更斯的家庭并不美满,这其中狄更斯的分裂人格也应负主要责任。不幸的婚姻使他不胜悲郁,也给他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这也就是为什么自《大卫·科波菲尔》后,除了《远大前程》外,狄更斯的作品都贯穿了一种忧郁,连结尾也都较暗淡(如《艰难时世》,《双城记》等)。
最后,请允许我引用狄更斯为《大卫·科波菲尔》一八六零年再版时写的序言中,一句话结尾:
“在我心底深处有一个孩子最为我宠爱,他的名字就叫大卫·科波菲尔。”
1995年10月30日
第一章 我来到这个世上
让人们明白本书的主人公是我而不是别人,这是本书必须做到的。我的传记就从我一来到人间时写起。我记得(正如人们告诉我的那样,而我也对其深信不疑)我是在一个星期五的夜里12点出生的。据说钟刚敲响,我也哇哇哭出了声,分秒不差哪。
我是在那么一天,又是在那么一个时辰出生的。对此我的保姆和一些大智大慧的女邻居是有个说法的。她们在我出生的前几个月起就对我投以无比关注了。她们说,我首先嘛,命不好,准多灾多难;其次,则有可以看见鬼魂的本事。她们认定这点:凡是星期五半夜后几小时内出生的婴儿都是不幸的。都具有那种禀赋,这是与生俱来的,男孩女孩都一样。
关于第一点,用不着我说什么了,因为只有我的亲身经历最足以证实那预言是否灵验。关于第二点,我只好说,要嘛可能是我还是个小毛头时就把那灵气用光了,反正迄今为止我还未体验到。不过,就是没那份灵气我也不会抱怨,如果别的什么人正享用这份灵气,我则衷心祝福他能终生享用。
我出生时带了一层胎膜①。后来,这胎膜就以15几尼的低价在报上登广告出售。不知是当时航海的人手头紧,还是人们对这胎膜不存什么信心而宁愿穿软木救生衣,反正只有一个人报过价。这人是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的律师,他报的价是两镑现金,不足部分则以雪梨酒抵偿。哪怕会因此失去永不溺水的风险担保,这人也不肯加一个子。最后只有撤了广告,白出了一笔广告费。说到雪梨酒,我那亲爱的可怜妈妈自己也拿酒去市场上卖呢。十年以后,这胎膜由我们当地的50个人抽彩来决定由谁购买。每个抽彩的人先出半克朗,抽中的人则出5先令来买这胎膜。当时我也在场,看到自己身体的一个部分竟如此让人处置,我心里真不好受,也窘得慌。我记得那彩是让一个挎着篮子的老太太抽中的。老太太十分不情愿地从篮子里掏出按规定应交的5先令,那全是一个个半便士的硬币,末了也还差两个半便士——虽然人们花了好长时间用了很多算术方法向她说明这点,都没产生任何效果。后来,那一带的人好久好久还记得这个了不起的事实:这老太太的确不曾被淹死,而是在92岁高龄时得意洋洋地在床上咽了气。我听说她平生最得意地挂在嘴边吹嘘的事就是:她只走过一座桥,此外再也不曾在什么水上面走过。在喝茶时(茶可是她极其爱好的东西),她总表示对那些居然要游荡四海的水手和其它这类人的愤怒,她认为这种游荡简直是罪过。如果有人对她说人们正是因这种讨厌的行为才得到一些收获从而得到某些享受——如茶也可算是一种——那也没什么用,她总是更加有力更自信地说:“我们决不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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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国人认为带胎膜出生者大吉。这胎膜可庇佑人不至溺水身亡。
我现在也不游来荡去地说了,我要转到我出生说起。
我出生在萨福克的布兰德斯通,或者就像苏格兰人说的那样是“在那一边。”我是一个遗腹子。爸爸闭上眼六个月后我睁开了眼。就是现在想到他竟从未见过我,我仍然觉得挺蹊跷的。而当回忆朦胧旧事时,更令我觉得奇怪的是,他那块白灰色的墓石竟是我儿时最初产生的联想,每当我们的小客厅被火炉烧得暖烘烘,又被烛光照得亮堂堂时,我就对独自躺在黑夜里的父亲无限同情,想到他竟被我们关在门外,我简直觉得残忍不堪。
我父亲的一个姨妈——当然也就是我的姨奶奶——是在我们家里说一不二的人物,我后面还会谈到她——特洛伍德小姐,或称贝西小姐(当我可怜的母亲能鼓起勇气而提到她时总用后一个称呼,但这种情况并不常有)曾嫁给一个比她年轻的丈夫。这人长得漂亮但正如老话说的:“做得漂亮才算漂亮,”他在这一点上就不够漂亮了——因为他大有打过贝西小姐之嫌疑,甚至在一次为日常饭菜争吵时,鲁莽到想把贝西小姐从3层楼的窗口抛出去。他这些脾气暴躁的行为终于使得贝西小姐给了他一笔钱,从此二人分开了。他拿着那笔本钱去了印度,而且根据我家中一个荒诞的传说,人们看到他在那儿和一个大狒狒一起骑在一头大象身上。可我总觉得,那应当是一个贵妃或是一个贵妃的女儿,也就是公主才对。不管怎么说,十年后他的死讯从印度传来时,我姨奶奶作何感想是无人可知的。和那人一分手,我姨奶奶就恢复了她未嫁时的姓,并在很远的一个海边小村里买了间农舍,带了一个仆人去那里过独身生活。人们都知道她是从此要远离红尘了。
我相信她一度很喜爱我的父亲。可父亲的婚事让她伤透了心,因为我妈妈在她看来不过是一个蜡制的娃娃。虽然她从来没见过我妈妈,却知道我妈妈当时还不到20岁。自打结婚后,我父亲和姨奶奶再没见过面。那时,我父亲的年纪是我妈妈的两倍,他的身体也不太结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