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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拥住林春的肩,靠在他骨棱棱的肩膀上,说 :「不一样。必须要双方将彼此视作重要的存在,才能建立对等的关系。就算其他人记得我,但我不记得他们,那关系就变得没意义了。无论未来如何,我可以肯定,我会记得你这个人,林春。」
林春低笑,也轻靠著陈秋的头,脸颊感觉到陈秋柔软的、刺刺的发,心柔得像化开来的水,无边际地蔓延到更广阔的大地,他轻柔地说 :「我也会记得你。就算到了不得不分开的时候,我也仍会记得陈秋这个人。」
林春来不及看陈秋的表情,他的唇就贴上来,轻贴著他的唇,浅浅吸吮著,顽皮的舌尖挑逗著对方的唇,带起一丝颤栗与情热,让人头皮发麻,神志都不清醒了。林春又记起陈秋的戏言——「你什麽时候才肯让我做一次?」
或许……不,没有「或许」,林春知道,过了这一刻,以後就未必有此时的心情。「记得」——要怎样做才能永远记住一个人? 要痛? 要快乐? 要堕落? 人在世上活几十年,如何能确保自己会记得一段年少时的荒唐日子,如何能保证自己到死到老仍记得这个美丽的少年? 他想陈秋让自己狠狠地痛一次、爱一次。并不是为了达成陈秋的心愿,而是单纯为了林春自己——他不想忘记。即使日後,他和陈秋要以难堪的方式分开,他亦想要记住陈秋的好,而不是记住他的坏。记住一个人的坏,只能让自己去恨、去痛苦,但记住一个人的好,却能将自己从痛苦丑恶的现实生活中拯救出来,麻醉自己,使自己再也记不起生活的煎熬,使自己还有勇气走下去。
他要记得陈秋的好、陈秋的美。
林春知道,若干年後,当他想起年少时对陈秋说过这句话,他亦不会後悔——「你不是问过我,什麽时候让你做一次吗? 我的答案是,现在。」林春身子往後靠,跟陈秋的唇拉开一点距离,哑著声音说。
陈秋愕然,好似接收不了林春的话。林春看他把眼睁得大大、半张著唇的样子,蓦地感到好笑,又生起一点怜惜的感情,遂凑上去,类近挑逗般在陈秋洁白的脖子舔了一下,湿凉的触感挑起一阵奇痒,一种情热迅速聚到下腹去。陈秋推开他,微喘著气说 :「你在玩弄我吗? 你在开玩笑吗?」
「你所认识的我,会向人开玩笑吗?」林春如是说,那埋在陈秋颈窝处的头抬起,微细如丝的眼里盛著认真与狂热,像个喝醉酒而又出奇清醒的人。
陈秋半晌说不出话来,胶著的视线定住两人,彷佛谁动了,就会引爆一个炸弹,将他们烧成焦炭。一触即发。四周的空气热起来,迎面吹过来的秋风那麽的冷,也带不走这热潮。青春的时候总要做一些傻事,也只有这些傻事能带入墓中,一生记住。他们现在所做的事,是这些重要的傻事中的其中一件,或是真正重要的事呢?
「苏州过後没艇搭(注一),过了今晚,我肯定不会再有这种冲动。你会害怕吗? 难得我抛开了所有顾忌,你却放不开了。你不是跟女人做过很多次吗? 合上眼,关了灯,当我是女人般做吧。」说真的,陈秋以什麽心思跟他做爱,林春并不在乎。他只想要一个回忆,是快乐又好,痛苦又好,都不重要,他只需要一些东西去证明自己荒唐过、认真过、顺著自己的心意好好活过一次。
「我不喜欢你这麽说。为什麽说得这麽委屈? 你是男人,我很清楚,我从来没将你当成女人,正如你常常说我长得美,可是不会将我看成是女人。」陈秋探入林春的衣襬底下,抚上他那没有赘肉的腰肢,骨感,热得像火炭。林春没有闪避,陈秋的声音低哑得很,听起来像别人的声音,林春从来不知道他的声音是如此磁性,让听了的人也感到羞怯。
「会很痛的,你知道吗? 男人跟男人本来就不应该做爱。」
林春前所未有地清醒,他第一次知道自己想要什麽,并且要设法抓住那想要的东西。他有点明白陈秋所讲的「欲望」。想得到某件事物,便扑上去,不顾後果地将那东西紧紧抓住,成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毕竟有试过去争取。
「『应该』?」林春略带讽刺地笑著 :「我真没想过会从你口中听到这个词。我们不是早就做了不应该做的事吗? 我应该服从师长,做个死板的好学生,脑中除了规则与知识之外,就什麽都没有。我都做了,但从来没感到快乐。我应该找个好女人,谈场认真的恋爱,结果我没这样做,却看到了很多……我没想过自己会见到的事物。我知道你也这麽觉得 : 愈是跟著规矩,去做些『应该』做的事,所得到的就愈少。到头来,我们都没得到过什麽。」
陈秋反覆摸索著林春的身子,把林春的上衣掀开一大片,林春正想说话,唇却被陈秋攫夺,他被逼张著嘴,承受陈秋的狂热,唇好像被咬破了,一阵铁锈味涌入口内。林春受到惊吓,仓皇间想逃开,衣领已被对方揪住,林春成了一只飞蛾,以半是害怕、半是期待的心情,等著被陈秋的火吞噬。
注一 : 苏州过後没艇搭,意指错失好机会後,机会就不容易再来到眼前。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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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85(美攻平凡受)(微慎)
…嗯……比起肉欲,我更希望大家去看当中的心理描写
…事实上,算不上传统的h文,真要说的话……
…是十分不似h文的h吧,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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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五点,林春就醒了。天还未亮,还是漆黑一片,在这城里你不可能看得见一颗星星,那一盏盏傻笨的橙色街灯,就是城市里媚俗的星星。然而在最远的天空,却开始渗出一晕靛蓝。林春正躺在床上,身後抵著陈秋的胸口,惘然看著出面的一片天。
由昨晚到现在都没有吃过一点东西,肚子也不太饿。到底昨晚做过什麽呢? 林春像宿醉刚醒,回想起来,只记得一些模糊的片段,就像断片那般。他们以各种方式满足对方,似魔鬼、似野兽,恬不知耻地求取快感。
以前,林春认为做爱是一件圣洁、崇高的事,可真切做过一次後,却对这种看法不以为然。什麽是做爱? 一男一女做著交合的行为,就是做爱吗? 不,做爱有很多种方式,无论是口交、手淫或是插入,只要能为彼此带来欢愉的,就是做爱。
性并不是清洁的,却也不一定是污秽,应该说一涉及到性,就无清洁污秽之分。在你含著对方炽热的欲望时,你不会去想对方平时用生殖器去排泄、你不会因而嫌弃对方肮脏,在那一刻,你只会专心致志吞吐著他的欲望,讨好著对方。不知道为什麽要讨好对方,单纯想看他达到高潮时激动哭泣的脸。
很小很小的时候,林春独个儿睡一张单人床,而父母的双人床放在旁边。在某一些难以入睡的夜晚,林春偶尔看见父母脱光了衣服,爸伏在妈身上,前後摆动著他的腰肢,他看不清两人在做什麽,也无法理解。翌日便问妈 :「你昨晚跟爸脱光衣服,在做什麽?」
妈当时尴尬得脸也红了,咳了一声说 :「我们在做大人做的事,只有深爱著对方,才会做这种事。」之後,妈就买了一道帘围住那双人床,林春再也看不见父母的动静了。
只有深爱著对方才会做——真的是这样吗? 但陈秋并没有深爱他,他也没有深爱陈秋。他们因为一种解释不了的原因去做爱,大概就是冲动。当然,林春并没有後悔,毕竟是他诱惑陈秋的。可做过了,他又觉得这事情原无什麽大不了,反觉得之前自己对性的一番幻想,显得太认真也太可笑。
爱情、神圣、繁殖、单调……这些都是林春最初对性的想像。性,除了是男方将性器插入女方体内之外,还能有什麽搞头? 一点也不有趣。
可是他昨晚的性却不是那样的。
林春跪在床上,被身後的陈秋挑弄、抚摸,激动得无法自已时,他就去思考。林春不喜欢陷入迷乱之中,他必须确保自己时时刻刻能控制著自己,而不是教别人取得主导权。纵是他无法止住逸出口中的呻吟,至少要保持著一定的清醒,他就是如此顽固。
他想,如果神不容许同性恋,那为什麽男人会彼此吸引? 根据一项美国调查,绝对的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都很少,大多数人天生就兼具异性恋与同性恋倾向,差在是偏向哪一方。古希腊更是男风盛,美少年成为一众哲学家、艺术家的恋慕对象。不是说男人有一种对母性的追求吗? 所以男人在择偶时,偏向选择丰满的女性。
然而,却有男人选择身材同样平板的男性,作为恋爱对象……
同性恋的爱是否超越了性别呢? 他上了陈秋的床,是因为被他的眼睛、他的灵魂与内在所吸引,陈秋的眼睛有魔力,有时使人迷乱,有时则使他清醒,忽然看清楚眼前的路,有时却令他一头雾水,因为他读不懂那双眼睛底下的含意。
如果陈秋是一个女人,他也必然会被陈秋所吸引。只要他内在还是那个骄傲、寂寞又惹人怜爱的灵魂,那他就会一次次扑上去,就是受伤、就是痛,也不要紧。
思绪中断时,就是爱抚最激烈的时候。房间好似成了一个大蒸笼,窗开了一小条缝隙,偶尔有一丝冷风吹入室内,林春才又稍稍回神,看清楚自己的状况。身上沾了不知是属於自己或是对方的浊液,合上眼睛,就觉得自己好像同时在跟好几个人做爱那般。有时是胸口被啃咬著,那双手有时温柔地扫过自己的身体,有时却暴烈地捏著自己的皮肉,明天起来,一定变得又青又瘀。有时他彷佛听到陈秋的声音,可听起来却很陌生,诱使他睁开眼或放声呻吟。
他起初会紧合著眼睛,顽固地摇头,然後就会被陈秋压著狂吻,直至他几乎窒息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