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崖勒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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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崖勒爱-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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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得蛮好的嘛。」於阳把头伸了过来,看了看照片。他把照片从我的手上抽了出去,掏出钱包,正要放进去。
  「喂,喂!有说过给你吗?」我按住他的手,试图把相片抢回来。
  他把照片举得高高的,仗著身高上的优势,使我拿不到照片。我没有放弃,把手伸出来,不断尝试抓回照片。
  他最终还是服输了,作势叹气,摇了摇头,说:「好吧,看在你那麽喜欢这张东西的份上,我就给你了。」他将那张薄薄的纸片放到我手中。他的语气突然认真起来:「好好藏著。」
  我又看了几眼相片,控制不住慢慢扬起的嘴角。
  「你以後不开心的时候,就想想今天发生的事,看看这张照片。刚才这一刻被定格了,变成了永恒。你要记著,我也一样,像这张照片一样,永永远远地待在你身边。我会变成你的翅膀,你受伤的时候包围保护你;你疲累的时後支撑著你;你要追寻梦想的时候就奋力让你在空中飞翔……」
  我我很喜欢这个比喻。翅膀与主人血肉相连,密不可分。而它扶持著我,甚至令我飞得高,发光发亮。
  我把照片收好,将他这席话都牢牢记在心中。但我还是觉得不够,到底如何才能把这段感情深刻地记住呢?
  我灵光一闪,想到一个疯狂而大胆的念头。
  作家的话:有黑星吗有黑星吗?就在更文前买了2月的演唱会票!好兴奋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半年不够我又要重遇女神了【跪】
  请随便留言~我需要有更大的进步~你们的一句话是我前行的勇气~^_^

  第六十章

  我叫於阳带我去刺青。他很愕然,想不到为甚麽我会突然有这样的想法,而且与我以为的性格截然不同。我没有告诉他,他一直都在改变影响著我。而且,我想把他对我的爱,不止印在心里脑里,还要刻在身上。当这个印记在我伸手可及之处,我便能时时刻刻念著他,永世都不会忘记。
  他当然没有拒绝我的要求。他对这种事尤为熟悉,可能是因为平当接触得多。他带我到酒吧附近的一幢矮楼,上了二楼,便到了地方。我一开始以为这种地方会很黑暗,还有肮脏。但现实与我想像的完全是南辕北辙。
  那里不单没有黑漆漆的,灯光还大亮著。墙上贴满了不同用来的刺青的图画,有黑道上那些人最喜欢的龙啊虎啊鬼怪啊,还有流行於恋人之间的名字刺青。
  来的前一晚我都没有睡,在床上翻来覆去,想著要刺些甚麽才好。一个念头在脑中浮现,又一一被我摒弃。最终我回忆起於阳在主题公园对我说的那番话,然後我就决定了,要在腰间刺一双翅膀,从盘骨两边的突起开始,一直微微往上刺到腰侧,往後,去到後背近脊骨的位置才算完成。
  我跟师傅具体地解释了我的要求,接著他拿出一本相簿,让我选择翅膀的样式。再等到一切都决定下来以後,他让我侧靠在长椅上,就开始了。
  刺青的确是一个非常疼痛的过程。试想想别人拿著一支针在你身上刺洞,直至见血,还要刺上千千万万个,那过程,若少了点意志力,也是熬不过去半途而废的。
  我咬紧牙关,尽量不往正在刺青的那边看。
  过了一阵子我疼得迷糊,时间的概念彻彻底底地消失得不见踪影,脑里只有疼痛、疼痛和疼痛这两个字。中途几次捺不住想说就这样罢了,可又想起来刺青的目的,始终还是把已经吐到嘴里的字词吞了回去,硬生生地忍住了。
  不知何时,这俨如酷刑一般的刺青过程终於完了。师傅给我盖上纱布,说伤口稍为愈合以後就能撕下来了,这段期间避免让水沾到,或者过量出汗。
  腰间像断了般,我拖著疲倦又像是火辣辣地燃烧般的身体下了楼,让於阳送我回家。他依然在小区门口放我下车,担忧地叮嘱几声,目送我走远。
  回到家,刚好苏清不在,我在房里躺了许久,才觉著舒坦了点儿。
  其实伤口好很蛮快,不久後我就把纱布丢了,露出了新的刺青。师傅的技术相当的好,翅膀没有丝毫偏差地印在腰上和背上。我轻轻顺住翅膀的走向抚摸著,好像真的触到了软绵绵的羽毛,栩栩如生得好像我真能够飞起来。可惜刚弄好的刺青上,周围的皮肤还是有些红肿,不过待这些都消下去後,一定好看得很。
  於阳之後看过了,也大为赞赏。他说,我从来没有看过这麽漂亮的刺青,不过比起拥有它的人,却是差了千倍万倍。
  我乐得笑了起来。
  作家的话:刺青~好老套……
  码字的时候有段小插曲……刚好码到有歌词的东西,然後我自然地把那首歌开出来听了,超欢快轻松的音乐,所以我坐在椅上就不老实了,动手动脚起来,之後一个踢脚,踢上了插头开关(我在母上大人的房间码字,图个清静,电脑却有点旧,插头还刚好在脚平放的高度……)……一堆脏话就爆了出来……我还没存档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接著重启电脑,发现……嘻嘻,这麽旧的office都有自动存档……啦啦啦……
  今天又大清早起床回校测验了,又不会做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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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一章

  得了那个纹身大约一个月後,有天下了课我跟於阳到了酒吧。那天苏清去应酬了,不能回家,於是我就跟於阳在酒吧待久了,然後打算一起吃饭。
  差不多七点钟的时候,酒吧里已经坐满了人。我们离开了楼上的房间,到了下面的大厅凑热闹。大厅里挤满了人,两个两个地坐著,都望著舞台的方向。我也往那里一瞄,发觉有个客人正走上台,然後拿起了麦克风。
  刚好於阳拉著我在邻近舞台处坐下,叫了点酒和小吃。
  台上那人跟背後的乐队说了些甚麽,然後站回前方,示意一下,音乐就响起。前奏的钢琴声清脆而且旋律悦耳,配上接著而来的鼓声,节奏感变得强烈。台上那人合上眼,跟著节拍摇著头。
  之後那人张开了嘴,吐出第一个音:「失去才会懂得珍惜——」
  本来还在谈笑的人们都静了下来,瞬间整个大厅都变得鸦雀无声。
  「但我珍惜你——」
  那个人丝毫没有注意到台下的状况,还是闭著眼,对著麦克风吼。
  「闭嘴吧!」
  「脸皮怎麽那麽厚?」
  「下来吧!」
  周围的人有的张大了嘴,有的往台上骂,有的在嘲笑,而於阳也是其中一个。他坐在我的对面,把头别过,笑了起来。他想压下笑声,但一听到扩音器传来的歌声,又忍不住偷笑起来。
  我被他的样子逗乐了,笑著问他:「你干嘛笑别人,你唱得比他好吗?」我用一副怀疑的样子,上下打量著他。
  他倏地板起了脸。
  「你是在质疑我的能力吧?」
  「就是。」
  「好!」他用力一拍桌,站了起来。
  他这个举动让观众把注意力都放在他的身上。他毫不紧张害羞,反而向台上一举手,示意音乐停下来。
  「对不起,台上这位先生,很抱歉要令你停下来。不过请问你,能给我一个机会,上台唱首歌吗?」
  明明是个无理得很又没礼貌的要求,可观众一知道能够摆脱台上那把「魔音」,连连叫好,一齐起哄。
  台上那人也无地自容,把麦克风放下就跑走了。
  於阳见状便走了上台。他重新把麦克风放回架上,接著把放在一旁的电子琴搬到麦克风前。
  我盯著他放上琴键上的修长手指。
  「噔;!」
  随著第一个音调传来,接著乐韵倾泻而出。
  音乐的节奏明快而轻松,有点跳跃的感觉,使人格外愉快。於阳的手指流畅熟练地活动著,好像已经练习过许多次一样。他不像是用力地按下琴键,而似是抚摸著它们,轻轻碰了一下,然後滑走,再提起手,又回到白色的按键上。整个动作非常自然,即使闭著眼,他仿佛也知道他手下的音符一个也不会有偏差。
  “Down on Lexington they’re wearing
  New shoes stuck to aging feet;
  And close you’re eyes and open;
  And you’ll recognize the aging street;
  And thing about how things were right
  When they were young and veins were tight
  And if you are the ghost of Christmas Past hen won’t you stay the night?”
  他双唇张开,一把清脆的歌声传入耳中,歌词完美地被他与音乐一起带了出来。他一边唱一边扫视著台下的观众,观众已经被先前的愉快轻松的前奏吸引了,现在又看到一个样貌俊俏的男生开口唱歌,还比先前那个男人好上百倍,都兴奋起来,甚至有人跳起舞来。
  “Ne Me Quitte Pas; Mon Chere
  Ne Me Quitte Pas
  Ne Me Quitte Pas; Mon Chere
  Ne Me Quitte Pas”
  他重覆著这两句歌词,凝视著我,挑眉一笑。那一刹附近所有东西都消失了,只有台上唱著歌的於阳、他的韵律和我。
  一定是台上的射灯太刺眼了,我眼睛一酸。
  Ne Me Quitte Pas; Mon Chere 。
  (不要离弃我,我亲爱的。)
  作家的话:歌那里……原谅我太落伍了,那个男人唱的是王力宏的「爱的就是你」,於阳唱的是Regina Spektor的”Don’t Leave me(Ne Me Quitte Pas)”~【路人A:可是於阳能唱女人的歌吗……还有直接唱副歌没问题吗……】有同样喜欢独立的亲吗?*^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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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章

  我们离开了酒吧以後,於阳居然跟我说要带我回他家,做菜给我吃。我愕然地问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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